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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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企业企业标准
Q/AEPC-M AQ39-
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06-3O公布 -07-01实施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企业安全管理部 公布
目 次
前 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职责 1
4 卫生监督制度 2
前 言
本标准明确规范了企业及其各单位办公区域及生活区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本标准由企业安全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关键起草人:程德贵
本标准审核人:刘晓波
本标准同意人:陈金弘
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要求了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内容。
本标准适适用于企业及其各单位,小项目部可参考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01月21日国家电力企业公布实施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1999年2月省电力企业公布 《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及考评检验表》
JGJ 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
3 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
a) 组织实施对企业本部卫生监督检验;
b) 指导、检验各项目部、专业工程企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3.2 生活服务企业
a) 负责企业本部食堂、厕所等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工作;
b) 指导、检验所属部门卫生管理工作。
3.3 职员医院
a) 组织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b) 负责并指导、检验所属部门病虫害防治、夏季防暑降温药品供给。
3.4企业各相关部门
a) 负责本身办公区域环境卫生工作;
b) 负责所管辖职员卫生管理;
c) 负责对监督检验中不符合项汇报进行整改和反馈。
3.5项目部生产副经理
a) 组织领导本项目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b) 负责病虫害防治、夏季防暑降温药品费用落实。
3.6项目部安全科
a) 负责本项目部施工区域卫生管理工作;
b) 负责组织对本项目部卫生监督检验。
3.7项目部生活服务部门
负责食堂、生活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3.8项目部职员医院
a) 负责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b) 负责病虫害防治、夏季防暑降温药品供给。
3.9项目部各相关部门及专业工程处
a) 负责本身办公、施工区域环境卫生工作;
b) 负责所管辖职员卫生管理。
4 卫生监督制度
4.1企业本部每三个月、综合项目部每三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卫生监督检验工作。
4.2各级检验由同级相关领导组织或参与,安全管理部门、生活服务部门、职员医院等参与。
4.3检验可分为通常性检验、阶段性检验、专题检验和季节性检验。
4.4监督检验依据相关卫生管理要求进行。
4.5卫生监督检验关键内容:
4.5.1查办公区域——办公区域是否做到整齐、明亮、有序。
4.5.2查职员住宿——施工现场是否做到了严禁住人;宿舍是否保持清洁卫生,是否有保暖、防蚊虫及通风方法;宿舍内床铺、生活用具等是否整齐摆放,生活垃圾是否做到了袋装化并立即外运,宿舍周围是否做到了卫生、安全,是否有专员负责宿舍区域保洁。
4.5.3查生活设施——是否有水冲式厕所并有专员负责保洁;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和穿戴工作服(帽),食堂墙面是否贴1.6米高瓷砖、做水泥地面、灶台镶贴瓷砖,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炊事用具是否清洁、整齐并立即消毒。是否做到了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6专业企业应做到每个月一次卫生监督检验,专业项目部(班组)应做到每七天一次工场间区域卫生检验和日常检验。
4.7各级卫生检验中发觉重大问题,应签发“整改通知单”,并送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4.8“整改通知单”由存在隐患单位责任人签收和组织整改。对特殊情况不能立即整改问题,应采取临时防范方法并制订整改计划报上级立案。
4.9 签发“整改通知单”单位,在收到整改单位反馈后,应组织复检。
4.10各级检验单位应建立检验、登记、整改及销案台帐,并做好台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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