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支付移动支付业务合作协议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 甲方:_ 地址:_ 电话:_ 乙方:xx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 电话:_ 本协议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移动支付业务达成本合作协议,共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 名词定义1.1 客户:系指使用本协议项下xx提供的手机支付服务,购买甲方商品或服务的银联卡持卡人。1.2 xx支付移动支付业务:指xx支付为持卡人提供移动支付服务。1.3 手机支付控件:是指嵌入手机客户端应用的程序组件,用于提供安全支付环境,实现无缝购物支付流程,满足支付、查询等需求。1.4否认交易:当甲方和
2、甲方客户之间的资金收付行为发生后,甲方客户否认与甲方之间的发生的引发此项收付的交易。1.5可疑交易: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有关指标,或权力机关发起要求调查,或经银行或支付机构判断认为经由乙方支付网关进行收付的资金可能违反国家相关金融管理规范或者可能来自违法、犯罪活动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套现、洗钱、恐怖融资、盗卡、赌博等行为)。第二条 合作内容2.1甲、乙两方决定开展手机支付业务合作。2.2 双方发挥各自领域内的优势,共同为甲方客户提供更为快捷便利的移动支付服务。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3.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业务情况说明及相关法律证明,包括商户地址、银行账户、联系方式、商户登记
3、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业务介绍等(附件一)。甲方如需变更上述信息,须在变更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独立承担因资料不准确、不真实而引发的一切责任。3.2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把乙方提供的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转交其他机构使用。3.3若甲方名称、地址、及经营内容、结算账户及联系人等发生变更时,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若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导致乙方不能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责任;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3.4保证金初次缴纳金额为人民币_元,收取方式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
4、作日内,由甲方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不计息);或自甲方交易开始后,乙方从甲方交易清算资金中扣除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清算资金余额部分乙方清算到甲方清算账户。根据甲方上月业务交易量的状况,乙方有权调整甲方保证金金额。保证金的扣划和补足:(一)乙方可在保证金账户中扣除以下款项:1、因持卡人否认交易或交易被认定为风险交易产生的退单及损失赔偿款;2、甲方应付乙方的各种费用等款项;3、因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的争议导致乙方产生的损失,或甲方违反本协议后应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款。(二)保证金扣除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补足保证金额度。如甲方未补足保证金,乙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5、1、限制甲方交易额度; 2、从甲方待清算资金中划取相应资金补足保证金,余额部分进行清算; 3、关闭交易功能,直至甲方补足保证金; 4、提前终止本合同。若甲乙双方终止合作,乙方将于甲方最后一笔交易发生之日起的一百八十天后向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余额。3.5甲方应自行承担其所在端的系统维护工作。因甲方的维护责任造成信息传送障碍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乙方或者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3.6 甲方开展本业务必须严格按照乙方技术规范进行系统开发和测试,并通过乙方的测试验收后方可投产。甲方任何业务变更和系统变更与调整,均应通过乙方的测试验收后方可投产。甲方应当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最新
6、版本的技术文档和插件,确保正确接入乙方的支付网络系统。3.7甲方承担因自身系统运行和维护不当,或系统泄密造成的购买甲方产品或服务的客户、乙方等各方的损失。3.8甲方承担其系统接入乙方移动支付系统所需的技术设备设施、通信线路等费用。3.9甲方收到乙方移动支付系统返回正常收款信息后,应及时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给付款的客户。如未能正常提供服务,甲方应及时退款。3.10甲方应按照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的方法,对移动支付业务做必要的正面宣传,包括名称、标识和使用方法等。涉及对方名称、标识等有关内容的宣传材料必须经对方审核后方可发布。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另一方名称、标识等用于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目的。3.11甲
7、方因其提供产品或服务,与客户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3.12甲方接入乙方移动支付系统的系统运行指标必须符合乙方的要求。对不符合运营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暂停系统交易,禁止其开通新业务。3.13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监控和防范违法和违规的资金操作。甲方从事非法活动或不正当交易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甲方独立承担。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人身和财产权利。(2)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3)从事任何非法交易行为,如洗钱、套现、赌博等行为。 (4)使用盗窃、伪造的银联卡账号或无效银联卡账号交易。 (5)利用xx移动支付系统
8、进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交易。 (6)乙方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其他行为。 对因甲方违反上述条款,引致索赔、诉讼及其他程序致使乙方受到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14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3.15甲方应负责及时处理客户对商品和服务的咨询与投诉,保留与客户交易的购货凭证、收/送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发票以及证明该等交易合法的其他凭证。该等凭证及本协议项下规定甲方应留存或提交的材料,甲方至少应保存二年。3.16甲方接入系统、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严格遵守乙方提供的以下安全管理规则要求,若有违反,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停止为甲方提供手机支付服务;如因此造成任
9、何一方的损失的,甲方应独立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甲方不得存储除基本的交易信息和其它客户个人支付相关信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网上支付密码、卡片有效期、CVN2 等);(2)除交易需要外,甲方不得将客户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披露给第三方;(3)甲方必须将包含客户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保存在安全区域,并确保他人只有经甲方合法授权才可以看到;(4)甲方必须确保业务处理程序安全,确保客户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在失效后应立即销毁,不得留存。3.17甲方应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如因保管不当、密码泄露、操作失误等造成风险损失或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凡通过客户证书及相应密
10、码实现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所为,是乙方处理交易的有效凭据,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3.18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以有保证金为由,拒绝支付或承担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3.19甲方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若乙方一旦发现甲方网上产品所涉及的产品销售或服务提供,与本地或其他政府机构的法律、规则、规例有所抵触时,乙方有权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先行关闭甲方支付通道,并由甲方承担因违禁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3.20 在资金收付成功后,出现甲方客户否认交易以及其它无法确定责任人事故造成的争议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待结算资金及保证金中先行冻结甲方客户否认交易的金额,并通知甲
11、方,由甲方协调解决。待争议解决后,乙方有权按照争议处理结果将冻结的款项做相应的处理(如银行、银联等有权机关对前款款项出具处理意见的,乙方遵循处置)。如被冻结资金不足,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发起退款的,甲方应立即将余额补足。如银行、银联等有权机关要求乙方先行赔付的,乙方有权垫付赔付资金,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垫付的资金划付给乙方。乙方有权按照垫付金额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收取资金垫付成本,同时甲方还应承担未及时向乙方补足或划付上述资金所引发的所有责任。甲方逾期超过10日仍未付清乙方所垫款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甲方的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3.21乙方基于自身行业经验判断或
12、风险防范要求,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的扣款授权材料、交易合同等资料进行调单查询,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调单查询通知后,应按照乙方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交易合同、扣款授权材料、身份证明文件、银行账户证明文件及交易凭证等),否则乙方有权暂停甲方交易,并冻结甲方待清算资金。3.22 若甲方发生可疑交易,乙方有权冻结甲方待结算资金留待审查。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调查,甲方有义务协助调查可疑交易,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可疑交易的相关明细信息及交易单据。若甲方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提供单据以证明交易的合法性,或被银行、银联等相关有权机构认为是风险交易的,甲方应在
13、5个工作日内承担赔偿责任。若未被银行、银联等相关有权机构认定为风险交易但属于可疑交易的,乙方有权冻结资金留待审查。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4.1 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服务方案进行确定和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进行修改。4.2乙方保证银行卡移动支付平台及公共支付平台的支付系统接口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处理能力。4.3乙方有权单方面拒绝甲方不符合业务规范及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的终端发起的各类交易请求。4.4乙方负责本协议项下甲方业务的资金清算工作,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相关清算数据,保证资金清算的安全性和及时性。4.5与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相关的系统如果因升级等技术原因可能对开展合作业务造成影响的,乙方须
14、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予承担。4.6协助甲方对合作业务进行宣传、推广。第五条 资金清算及业务费用5.1平台软件接口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上述费用,乙方在收到费用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具发票。5.2交易手续费:受理并成功清算的交易,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交易手续费。手续费收取标准:每笔交易金额的_ _%。5.2手续费按日结算。于每一工作日在甲方上一工作日已收清算资金中扣除其应付手续费。5.3乙方于每一工作日将上一工作日相应的交易款扣除相应手续费后,支付至甲方下述甲方提供的指定账户。5.4甲方银行帐号为:账户名: _开户
15、银行: _银行帐号: _支付行号: _5.5风险保证金账户:账户名:xx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_开户银行: _银行帐号: _支付行号: _第六条 风险条款6.1 为防控交易风险,甲方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一旦发现甲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是国家法律法规或任何地方的任何机关的规章所禁止的,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移动支付业务,并由甲方承担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经济及法律责任。6.2为防控交易风险,甲方有积极协助处理风险事件、调查可疑交易的义务。甲方应及时填写风险提单交乙方协查风险事件,并应在乙方提出可疑交易查询要求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明细信息。如因甲方无法提交可疑交易明细而造成的损失,由甲
16、方承担赔偿责任。6.3协议双方在处理风险事件中,均应避免恶意造成另一方出现声誉风险损失。6.4甲方若下挂二级商户,须在交易报文上送时应额外附有二级商户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商户代码、物品所属种类等。6.5协议双方应向其他方提供风险对口联系人用于处理风险事件。6.6甲方业务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另外一方,否则将承担可能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视变更的情况对协议进行重新评估,作出暂停业务直至提前解除协议的决定,由此导致的协议终止不属违约。所涉及的业务内容变更包括:(1)商户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开户银行变更等。(2)商户资本及所有权变更,如注册资本的增减、重大的债务变化、等。(3)商户
17、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以及提供方式变更,包括主营业务范围,送、退货方式等。6.7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乙方风险管理规定及对甲方风险状况的评估,调整待结算资金的清算时限和方式。6.8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履行风险条款所述义务或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义务的,或者交易产生客户否认交易等情形,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风险保证金弥补自身损失或用于主动赔付客户,如风险保证金不足的,甲方应自乙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风险保证金未补足之前,乙方有权暂停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服务。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其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各项技术、情报、商业秘密及由此产生的技术成果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本
18、协议保密义务为持续性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第八条 知识产权保护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尊重另外一方的知识产权及商标权,双方原有的知识产权及商标权仍归双方各自所有。除非事先获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并授权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行使另外一方基于知识产权及商标权的任何权益。第九条 违约责任9.1本协议任一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违反任何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守约方还可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9.2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的,经乙方通知催收30日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再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第十条 免责条款10.1因不可抗力事件产生
19、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10.2确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消除影响及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不可抗力结束后,履行本协议受阻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11.1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一方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11.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
20、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11.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非违约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仍未纠正的,非违约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11.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本协议,由此带给乙方及其他第三方的相关损失和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11.4.1虚假申请:以虚假资料或冒用其他商户的资料向乙方申请开通支付业务;11.4.2泄露账户和交易信息:甲方和/或甲方员工违反相关规定,违规使用、存储、传输持卡人信息和交易数据,导致持卡人账户信息和交易数据泄露或发生账户信息和交易数据被篡改或破坏;11.4.3拒
21、绝调单:甲方拒绝配合调单或不能提供有效交易单据,造成发卡机构退单且逃避承担退单责任的;11.4.4名义经营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名义上经营范围正常,或以正常名义申请成为合作伙伴后,实际从事禁入商户类型的经营活动,或实际的经营情况与甲方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不符;11.4.5或被工商部门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从而失本协议所列经营资格的;或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或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11.4.6甲方和/或甲方法人代表或其主要负责人涉及重大民事纠纷或涉嫌重大经济刑事犯罪;11.4.7 因经营不善,导致停业整顿、倒闭的;或利用乙方提供支付接口等从事损害第三方利益或其他公共利益
22、活动的;11.4.8 逾期30日仍未向乙方全额支付应付费用的;11.4.9与他人串通诈骗银行资金的;11.4.10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八、九条约定的情形累计达到两次或经甲方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改正的;11.4.11甲方有诋毁甲方声誉、对乙方产品恶意宣传、散播行为的; 11.4.12甲方把乙方提供的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转交其他机构使用的;11.4.13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12.1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根据其进行解释。12.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30日内协商不成,则应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12.3当任何争议发生或正在进行诉讼时,除争议的事项外,双方仍应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13.1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主体事项达成的独立协议,应当替代以前的所有协议或任何其他口头或书面承诺;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可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签约方保证本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或其他实体组织,且资信良好。13.3签约方保证本方于合作期间提供的任何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为合法提供。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为执行合作项目的目的按照约定或根据对方书面同意使用其他方提供的上述资源时,应明确指明该资源的
24、所有者。合作期满,一方应即刻停止使用其他方提供的上述资源,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13.4签约方保证在本协议提供的地址、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签约和履约过程中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完整的。13.5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 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再续签本协议的,须在本协议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另外一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若延续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双方均未提出书面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仍自动延续一年,以后类同。13.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乙方(盖章): 法
25、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一、商户(甲方)信息*商户名称公司网址*联系地址经营产品内容*网上商城网址商店名称*商户联系人*姓 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E-mail)QQ/MSN业务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月平均营业额(元) 5万 25万 50万 100万 其他_单笔平均交易额(元)50 200 1000 5000 其他_*结算方式 实时扣收 收支两条线*结算周期T+1 T+2 T+3 周结 其他_*服务器IP:_._._._*接口类型JAVA C#/ASP 其他_二、账户信息账户信息甲方结算账户乙方收款账户保证金及收费账户代收付资金账户*帐户名称xx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支付行号三、甲方应支付的各项费用标准平台软件接口费人民币_元服务年费人民币_元/笔 证书工本费人民币 元/个证书数量_个保证金费用人民币_元认证支付:贷记卡每笔成功交易额的 %认证支付:借记卡每笔成功交易额的 % WAP支付: 每笔成功交易额的 %清算方式 直接清算:结算周期为 ,结算限额1000元,小于限额要求结算,划款费用 元/笔 委托分账付款:划款清算手续费_ _付款指令提交方式: 手工上传 系统对接其他详细说明:备注:为了顺利注册开户,请加“*”栏目请务必填写,本页请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