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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电子账户服务协议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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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银行xx电子账户服务协议重要提示尊敬的客户,在您点击“确认”按键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内容,特别是字体加黑部分。如您对协议有任何异议,请在点击“确认”按键前向xx银行各网点工作人员咨询,或拨打xx银行客服电话xx咨询。点击“确认”按键即表示您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对其内容和法律后果已有充分理解,并愿意按照本协议承担义务享有权利。第一条定义 1、“电子账户”指客户通过xx银行xx渠道申请,无实物卡介质、不可挂失、止付、冻结的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根据客户的电子账户所绑定的借记卡发卡行不同,分为强实名和弱实名客户。其中绑定xx银行借记卡的为强实名客户,绑定第三方银行借记卡的为弱实名客户。弱实名认证

2、电子账户只能用于购买xx银行独立发行、合作发行或代销的基金、理财产品,不能从非xx银行直销银行渠道进行转账结算、交易支付和现金收付。 2、xx:本协议下的xx是一种纯线上运作的银行经营平台,不发放实体银行卡,客户通过电脑、手机等操作渠道自行开立电子账户,自助操作,享受银行产品和服务。 3、绑定账户:指与客户申请开立的电子账户建立绑定关系的银联借记卡,该借记卡的开户信息必须与客户本人的身份信息一致,电子账户只能与绑定借记卡进行资金互转。 4、绑定手机号码:是指客户在申请开立电子账户时指定,用于接收xx银行发送的验证码以及交易提示短信的手机号码。必要时,xx银行会通过此手机号码向客户核实身份信息和

3、交易信息。第二条申请与开立电子账户 1、客户自愿申请开立电子账户,同意xx银行IC借记卡章程的相关条款,并遵守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政策及xx银行相关业务规章制度。 2、客户承诺开立电子账户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时的身份识别(1)客户绑定第三方借记卡的,xx银行可通过与其合作的第三方对客户的身份进行识别,客户授权该第三方向xx银行提供客户留存在第三方的个人信息。(2)客户绑定xx银行借记卡的,按客户留存在xx银行的个人信息识别身份。4、客户承诺向xx银行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合法,提交的开户证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5号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未由他人代办

4、或冒充他人申请。如客户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代办、冒充他人申请等情形,xx银行有权拒绝客户的申请,对于已经开立了电子账户的,xx银行有权终止协议。5、电子账户成功开立后,将与客户提供的手机号码绑定,同一手机号码只能与一个电子账户绑定,用于客户登录xx、接收短信验证码。客户如需修改绑定的手机号码,应在xx渠道进行更换绑定手机号操作。6、同一身份证号码只能在xx银行开立一个电子账户。第三条使用1、客户使用电子账户时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定。2、电子账户只限客户本人使用,不得出借、转让或出租。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3、xx银

5、行通过xx为客户提供电子账户服务,客户应按xx银行的规定进行操作,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xx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客户可以通过绑定账户与电子账户进行资金互转。 5、如客户希望更换绑定账户,必须确定客户在电子账户中所购买的产品持仓余额和电子账户余额为零,且保证新更换的绑定账户持卡人个人信息与客户开立电子账户验证身份时的个人信息一致。 6、被绑定的借记卡丢失的,客户应及时挂失借记卡,如需到网点办理挂失补卡业务,必须在办理补卡前,将绑定卡更换为其他借记卡。被绑定的借记卡在销户前,必须将绑定卡更换为其他借记卡,否则因所绑定的借记卡账户状态异常而造成xx银行xx电子账户资金无法转入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6、。 7、客户在xx银行开立、使用、撤销电子账户,应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及xx银行的业务制度规定。 8、客户应妥善保管电子账户的密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绑定的手机等个人信息和设备,如上述信息或设备出现遗失、泄露或被他人盗用的情况,由此发生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9、客户有权按照xx银行的电子账户业务规则向xx银行发出划转电子账户资金的指令,xx银行应确保执行接收到的客户指令。 10、客户知悉并同意:由于技术原因,xx银行无法确保系统不间断无差错运行。xx银行出于系统维护升级的需要而停止xx的部分或全部功能时,应

7、提前通过网站公告,由于xx银行无法控制的原因发生的xx系统停运,xx银行将在发生停止运营后三日内通过网站公告。 11、如客户违规使用电子账户或发现客户身份信息不真实,xx银行有权停止其使用该账户,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12、电子账户不设有效期,在销户前均可使用。 13、电子账户的销户:(1)客户可在xx渠道申请电子账户销户,电子账户下无有效签约产品、无应付款项(客户使用电子账户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账手续费等)或冻结款项的,xx银行为客户电子账户销户。(2)其他法定的情形。14、客户不得以与第三方的任何纠纷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的义务。15、如任何非客户应得款项错误存入客户电子账户

8、,客户授权xx银行在查实确认后从其账户中扣转该款项。第四条凭证与签章 1、客户应妥善保管电子账户绑定手机号、卡号、密码等个人资料,客户使用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客户本人所为,客户承担交易责任。客户在经xx银行xx渠道开立的电子账户下使用密码的行为,即视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客户签章行为,即构成客户可靠的电子签名,均表明了客户认可其中交易内容。 2、客户若遗忘电子账户登陆密码、交易密码或错误输入密码次数超过xx银行规定的,可通过xx银行提供的xx官方渠道进行密码重置。 3、客户知悉并同意,xx银行电子银行系统存储的与服务相关的数据信息是客户使用电子账户情况的有效书面证明,电子账户各

9、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均为该交易的有效凭证。第五条账户指令与记录 1、电子账户的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通过电子渠道传递的指令、电子账户交易信息等),为双方认同的书面证据,可视为该交易的有效凭证,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2、电子账户不寄送纸质对账单,客户可通过xx渠道核对交易记录。如客户对交易有异议,可拨打xx银行客户服务电话xx提出申请,xx银行工作人员在查证后将致电通知客户确认结果。 3、如xx银行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xx银行有权不认可或不执行数据信息表达的客户指令:(1)xx银行有充足的理由怀疑数据信息或客户指令的真实性;(2)xx银行执行客户指令将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10、;(3)客户发出的数据信息表达的格式、内容、操作权限等不符合xx银行要求;(4)电子账户中的余额或账户状态不足以完成客户指令(上述情况下xx银行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数据信息表达的客户指令不予执行或给予部分执行);(5)客户违反本协议或双方已订立的其他协议或合同的;(6)拟交易金额大于xx银行规定的限额。(7)双方特别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4、客户指令一经发出,除xx银行允许情况外,不得要求撤销。第六条信息采集、使用和披露xx银行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为业务和管理需要可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申请人或持卡人的个人资料。xx银行对客户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将依法予以保密(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

11、或者司法/行政机关、征信机构的要求作出适当披露的情形除外)。第七条xx银行责任的免除与限制 1、客户使用电子账户时,如非xx银行过错而发生的数据信息错误或者对客户指令识别、处理或执行错误时,xx银行对因该项错误的发生所导致的损失和其他不利后果不承担责任;但xx银行可在客户处理时对客户提供必要的协助。 2、对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电力供应中断、xx银行系统障碍、通信障碍,火灾、地震等)、意外事件或xx银行无法控制的其他情况所造成的损失,xx银行不承担责任。3、若发生xx银行对于合法有效的客户指令识别错误或执行错误,则客户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错误发生后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xx银行并尽

12、力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xx银行应尽快调查处理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采取补救措施,对于因xx银行或电子账户系统错误而造成的客户财产损失,xx银行应予赔偿,但对于任何间接损失、履行利益、后果性损害、非财产损害、xx银行于错误发生时不可预见的损失以及因客户未能及时通知或及时采取措施而导致扩大的损失,xx银行不承担责任。xx银行的损失赔偿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超过支付指令的金额或客户直接损失的金额(以较少者为准)。第八条公告与变更 1、xx银行可对本协议及电子账户使用规则进行单方变更,以xx银行官方网站的公告为准。如客户在xx银行公告之日后继续使用电子账户,视为客户已接受上述变更,相关条款根据该变更而自

13、动作相应修改,双方无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2、xx银行通过xx发布电子账户服务相应通知内容的,自发布之日起视为送达;涉及本协议修改的,自发布之日起本协议自动修改。客户应及时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因客户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第九条其他 1、xx银行通过客服热线和统一的短信号码向客户提供服务,客户只能在xx银行xx渠道申请电子账户,因客户相信欺诈电话、短信或虚假网站而将电子账户信息泄露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部门规章与命令和有关国内行业惯例。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相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xx银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部门规章与命令和有关国内行业惯例的规则办理。 4、本协议自客户在xx银行xx渠道申请时点击“确认”按键起生效,至客户电子账户撤销后终止。客户在本协议终止前发送的指令仍有效,客户应承担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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