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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章程》学习教导
垣曲县委党校 谭抗战
关键讲四个问题。一是什么是政协章程,二是政协章程关键内容,三是政协章程制订和历次修改过程,四是学习政协章程要把所握多个关键内容。
一、什么是政协章程?
政协章程是参与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行为准则,是各级政协设置组织开展工作基础依据。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完成了建立新中国历史使命,经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三部关键法律,其中包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政协全体会议代行人大职权政权机关作用已经结束,原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不再适用。所以,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订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当初解释是:之所以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是因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以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基础所组成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它规章定名为“章程”是比较合适,这能够同国家机关组织法和条例有所区分,能够避免同国家权力机关所经过含有强制性法律效力“法”和“条例”相混淆;也正如党派和人民团体组织规章一样,其中基础包含总纲和组织条文两部分,而它名称则称为“党章”或“会章”或“章程”,如中国共产党党章就是一个显著例子。
二、政协章程关键内容
现行《政协章程》包含总纲和五章,共51条。总纲叙述了人民政协历史和关键作用,要求了人民政协性质、专题、指导思想、共同政治基础、根本任务和人民政协开展工作基础方针和根本准则等关键内容。第一章是工作总则共18条,工作总则着重对人民政协三项关键职能内容和形式作了要求,并从15个方面叙述了政协工作范围和要求。第二章是组织总则共11条,组织总则关键要求了人民政协组织组成、参与政协条件、各级组织间关系、政协委员基础条件和对委员基础要求、政协各参与单位和个人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第三章是全国委员会共10条,全国委员会一章关键要求了政协全国委员会界别设置程序,全国委员会参与单位和人选产生、变更、任期及其职权,常务委员会组成、人选产生及其职权,主席会议组成及其职权,副秘书长及工作机构设置。第四章是地方委员会共11条,地方委员会一章关键要求了政协地方委员会设置标准和地方委员会组织和工作方面内容。第五章是附则只有一条。这51条中,最关键内容是三个方面:一是确定了人民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二是要求了人民政协关键职能和工作规范,三是确定了政协各级组织和政协委员基础职责。
三、政协章程制订和历次修改情况
1945年10月10日,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达成了停战协定,即《双十协定》。根据《双十协定》要求,在重庆召开了政治协商会议。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依据通例授权新华社公布了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快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以这个口号提出为标志,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以人民民主力量来组织新政治协商会议。历史上,为了将中国共产党提议这一次政治协商会议和1946年在重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相区分,通常把1946年在重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称为“旧政治协商会议”,把1949年召开政协会议称为“新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在当初北平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成立。在这次会议开幕式上,毛泽东同志庄重宣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中国人以后站立起来了。这次会议经过了含有临时宪法作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经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经过了《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会议选举了两个委员会,一个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选举毛泽东同志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周恩来同志任政务院总理。会议还选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毛泽东同志任主席。这次大会被称为开国之会、定国之会,因为它代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会议经过了一系列相关建国重大事项。决定改北平恢复北京市名,定全部北京;确定了国旗、代国歌;确定了以公元纪年;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意味着人民政协将不再代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职能,但政协仍有存在必需,政协是党派性机关,是党派性协商机构。1954年开始起草和制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替换1949年经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其后,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全国政协全部选举毛泽东同志为声誉主席,周恩来同志连续三届出任全国政协主席。上世纪60年代开始,中国共产党在指导思想上,发生了严重左倾错误,迫使人民政协各级组织停止了活动。文革后,1978年,依据中共中央提议,全国政协率先恢复了活动,召开了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会议选举邓小平同志任五届全国政协主席。以后,邓颖超同志出任了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接任第七届全国政协主席是李先念同志。从1993年第八届全国政协开始,由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关键组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主持全国政协工作,八届全国政协选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同志任主席,她连任了第九届全国政协主席。第十届全国政协选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贾庆林同志任主席,她又连任了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主席。
现行政协章程为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于3月12日下午经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政协章程自1954年制订以来共进行了5次修改。在此之前政协章程制订和修改情况是:
政协章程基础是政协组织法。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经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以后政协章程就是以政协组织法为基础制订。
1954年12月,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在原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基础上,制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这部章程对人民政协性质、职能、任务及基础组织标准全部作了要求。章程指出,人民政协性质是“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它爱国民主人士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章程要求人民政协以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基础组成,设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
伴伴随国家发展进程,表现着历史要求,到现在,政协章程已前后经过1978年、1982年、1994年、、5次修订。
现行《政协章程》是修订完成。1978年和1982年两次修订全部是由五届全国政协完成;1994年,第八届全国政协作了一次修订;,第九届全国政协又作了一次修订;,十届全国政协对《章程》进行了第五次修订。1954年制订章程要求比较标准,没有作很细要求。1978年修改《章程》时,对1954年《政协章程》框架作了修改,增加了工作总则一章,目标是把人民政协存在方法、开展日常工作内容确立下来。但1978年《章程》在指导思想上保留了部分以前很多“左”东西,所以,这个章程就不能规范和指导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于是,1982年对1978年《政协章程》又进行了一次拨乱反正修改。以后历次政协章程修改全部是以1982年《章程》为基础进行修改,而且全部是部分、完善修改和补充,是1982年《章程》延伸。
第一次修改:1978年:1978年2月至3月召开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是全国政协会议因“文化大革命”停开后召开首次会议。会议对政协章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政协章程对恢复和重建政协工作起了主动推进作用。但一些内容受当初“左”思想影响,沿用了“文化大革命”错误理论和提法。
第二次修改:1982年:政协章程第二次修改由邓小平同志亲自主持,在1982年12月召开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取得经过。这次修改,排除了上一次修改中“左”错误理论和提法,要求:人民政协性质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任务是“在热爱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拥护社会主义事业政治基础上,尽一切努力,深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主动原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为全方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实现中国各族人民总任务而奋斗”;人民政协关键职能是“对国家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关键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经过提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第三次修改:1994年:政协章程第三次修改是在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作出。修改后章程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础路线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问题,并注意吸收了改革开放十几年来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政协工作新经验,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久存在和发展”,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关键机构”等关键内容,改写和补充了相关中国社会情况、人民政协任务表述,指出“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人民政协任务方面增加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等新内容。
第四次修改::政协章程第四次修改是在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作出。这关键是和1999年经过宪法修正案相衔接,对部分关键理论和方针政策提法进行修订。章程增加了学习邓小平理论,落实依法治国策略,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个全部制经济共同发展基础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个分配方法并存分配制度,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等内容。
第五次修改::为落实落实“三个代表”关键思想和中共十六大精神,和中国宪法修改相衔接,适应新形势对人民政协工作新要求,反应各级政协工作实践新结果,推进政协推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3月12日,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审议经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明确了政协指导思想,把中共十六大确立重大理论见解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章程。增加了相关“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内容,增加了相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激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宣传和帮助落实实施国家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等内容。对基础政治制度、政协性质、政协职能、政协两大专题进行完整、正确表述。
把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一项基础政治制度写入政协章程;把表述人民政协性质三句话和表述人民政协职能三句话进行了规范和调整,重新写入章程;把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两大专题写入章程。对政协委员条件、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要求。对政协推行职能制度和程序深入加以完善和规范。明确要求了政协换届大会预备会议程序,处理了长久存在政协换届大会新老衔接程序不顺问题。对政协界别和委员产生程序也作了必需要求和补充,使政协章程更含有实际操作性。
四、学习政协章程要把握多个关键内容
(一)、正确定识人民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
因为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不了解或误解,社会上流传着部分偏颇说法,我归纳了一下,大约有以下多个:一是“花瓶和摆设”说。“热热闹闹三五天,冷冷清清一整年”。认为政协就是一个形式,不起什么作用,也起不了什么作用。“说说白说,议议白议,提提白提”。二是“清闲和正歇”说。“无职无权无人找,无忧无虑无烦恼。”认为政协机关是第二老干部局,政协工作人员整天享清闲,政协是“正歇”。三是“找碴”说。认为政协是“大牌子、空架子、老头子、找碴子”,仿佛政协就是整天瞪着眼,找人毛病提意见,跟人过不去。这些说法和见解全部是极端错误。
那么该怎样正确了解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呢?我们了解一下《政协章程》。政协章程是参与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行为准则,是各级政协设置组织开展工作基础依据。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完成了建立新中国历史使命,经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三部关键法律,其中包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政协全体会议代行人大职权政权机关作用已经结束,原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不再适用。所以,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订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1、人民政协性质及其含义
政协是什么?李瑞环同志讲过,“政协就是政协,要不比不套。”这实质上就点明了人民政协性质,即政协本身所含有区分于其它组织本质特征。新修订政协章程在《总纲》(第三段)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关键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关键形式。”把相关人民政协性质三句话合并表述,有利于完整把握人民政协性质,正确定识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关键地位,切实发挥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关键作用。
人民政协性质第一层含义就是“统一战线组织”。统一战线是一个政治概念。通常而言,统一战线是部分不一样阶级、阶层、政党、集团和国家,为了实现一定共同目标,在中国或国际间相互结成联合。简明地说,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力量联合。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发明性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产物。自成立时起,人民政协一直作为统一战线组织而存在,并伴随统一战线发展而发展。统一战线性质贯穿于人民政协组织组成、委员结构、议事标准、工作方法和活动方法等各个方面。早在1939年10月,毛主席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就指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三个法宝,三个关键法宝。这是中国共产党伟大成绩,也是中国革命伟大成绩。”从1949年9月成立时起,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人民政协组织法和政协章程全部对政协作为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性质作了明确要求。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后,中国统一战线深入扩大,已经发展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组成最广泛联盟”,人民政协也发展成为包含以上各个方面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含有广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它参与单位包含了中国共产党和8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工商联、科协、台联、侨联等关键人民团体,中国56个民族、五大宗教团体代表人物,港澳特邀人士和台湾同胞和其它各个界别代表人士,聚集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各个方面,真正表现了整个中华民族大团结、大联合。所以,江泽民同志说:“在新世纪,统一战线作为党一个关键法宝,决不能丢掉;作为中国共产党一个政治优势,决不能减弱;作为党一项长久方针,决不能动摇。”胡锦涛总书记在庆贺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讲话中强调“必需充足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不停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增添力量。”
人民政协性质第二层含义,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关键机构”。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一项基础政治制度,表现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特点和优势,它形成和发展,是中国历史发展肯定选择。中国在辛亥革命后,曾一度照搬西方多党制和议会制,以后又实施国民党一党专制,结果全部失败了。我们现在所讲中国民主党派,有些发端于大革命失败后,大多数形成和发展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当初是作为主动抗日和反对蒋介石独裁统治爱国民主力量出现在政治舞台上,爱国、民主是她们共同目标和基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从长久革命斗争经验和教训中,从国民党打压迫害和共产党团结合作鲜明对比中,从共产党正确主张和模范行为中,逐步认清了只有共产党代表了民族期望和前途,从而接收了共产党主张,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共产党结成了风雨同舟、和衷共济亲密关系。人民政协成立使这种合作关系有了统一组织形式,并成为中国政治制度关键特征和关键组成部分。
伴随中国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各民主党派成为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参政党。1956年4月25日,毛主席在《论十大关系》讲话中,正式提出了和各民主党派“长久共存,相互监督”方针。她指出:“到底是一个党好,还是多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多个党好。不仅过去如此,而且未来也能够如此,就是长久共存,相互监督。”1956年9月,中共八大宣告:“在以后,我们认为,应该采取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久共存、相互监督方针。”邓小平同志在修改党章汇报中对实施这个方针意义作了说明:“各民主党派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个单靠党员所不轻易提供监督,能够发觉我们工作中部分我们所没有发觉错误和缺点,能够对我们工作做出有益帮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停推进,“长久共存、相互监督”8字方针,发展成为“长久共存、相互监督;肝胆相照、荣辱和共”16字方针,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中国一项基础政治制度得到深入明确和完善,并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被写入中共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础纲领。1989年,中共中央颁布了《相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意见》,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一项基础政治制度,指出人民政协“是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一个关键组织形式”。十六大召开后很快,胡锦涛总书记在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时指出:“中共十六大把统一战线和这项基础政治制度写入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基础经验,表明了我们党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中国这项基础政治制度不可动摇决心。”3月,中共中央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颁发《相关深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意见》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一项基础政治制度,是含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政协和人大区分。中国政治制度基础结构是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实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政协和人大全部是中国政治体制关键组成部分,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很关键作用,但其又有很大不一样。(1)二者性质不一样。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政协是最高协商机关。人大代表国家意志,政协反应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愿望和要求。(2)二者产生方法不一样。人大经过选举产生,政协经过协商产生。人大按地域组团,政协按届别编组。(3)二者职能不一样。人大关键是立法和任命,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政协关键是建言和立论,关键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4)二者工作范围不一样。人大关键是对“一府两院”法律监督,有比较明确工作范围,政协协商监督、参政议政则范围更广,所谓“无边无沿,无底无盖”。
人民政协性质第三层含义就是“人民政协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关键形式”。“民主”一词起源于希腊语,本意是人民政权。根据马克思主义见解,民主是有阶级性,不存在所谓“超阶级”“纯粹”民主。列宁说过:“资产阶级民主同中世纪比较起来,在历史上是一个大进步,但它一直是,而且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能不是狭隘,残缺不全、虚伪、骗人民主,对富人是天堂,对穷人和被剥削者是陷阱和骗局。”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为争取人民民主进行长久斗争并取得伟大胜利产物,从诞生之日起它就是新中国关键民主机构。进入新时期以来,人民政协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作用深入加强。邓小平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巩固和扩大中国革命爱国统一战线关键组织,也是中国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实施相互监督关键形式。”胡锦涛同志强调:“人民政协是中国政治体制关键组成部分,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含有不可替换作用。它是中国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团结合作关键场所,有利于使各民主党派意见和主张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得到充足表示。它含有广泛代表性和包容性,有利于吸收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各方面人士参与国事。它实施民主协商、求同存异工作标准,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尊重多数、照料少数,促进决议科学化、民主化。它坚持把发扬民主和加强团结统一起来,有利于形成融洽友好、生动活泼局面。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要求,又表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优异文化传统,含有鲜明中国特色,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大优势。”
2、人民政协地位和作用
(1)、人民政协地位。人民政协地位和作用是由其性质决定。《宪法》要求中国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国家。和此相适应,中国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时实施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们知道,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形式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关键组织形式是各级人民政协。这就表明了人民政协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地位:人民政协是中国政治体制关键组成部分。胡锦涛同志强调“人民政协是中国政治体制关键组成部分,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含有不可替换作用。”早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后,政协还要不要继续存在,和怎样发挥政协作用,在当初引发了热烈讨论。毛主席在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开幕之前,召开了有共产党、各民主党派责任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与座谈会。她指出:“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我们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大事很关键。宪法草案就是经过协商讨论使得它更完备。人大代表性当然很大,但她不能包含全部方面,所以政协仍有存在必需。”同时,毛主席又指出:“政协不能搞成国家机关,因为人大和国务院是国家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假如政协也搞成国家机关,那就成为二元了,这么就反复了,民主集中制就讲不通了。”她还指出:“政协不仅是人民团体,而且是各党派协商机关,是党派性机关。”毛泽东同志这次谈话,明确了政协在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以后性质、地位和作用,成为人民政协工作关键依据。
(2)、人民政协作用。因为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也不是行政管理机关,而是统一战线性质协商机关,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发挥作用和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所发挥作用又有很大不一样。人民政协作为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一个关键组织形式,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中国宪法》序言指出:人民政协“过去发挥了关键历史作用,以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统一和团结斗争中,将深入发挥它关键作用”。政协章程在总纲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指导下,在热爱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政治基础上,尽一切努力,深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主动原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政治局面,不停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实现中国各族人民根本任务而奋斗。”概括起来,人民政协作用关键是:广泛联络和团结各方面人士,充足反应各方面意见和要求,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组织参与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主动推进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实施。
3、人民政协指导思想
在章程总纲第五自然段增写了“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指导下”。明确了人民政协指导思想表述。
4、人民政协特点和优势
政协章程修正案相关人民政协性质表述,反应了人民政协区分于其它机构、组织本质特征,也决定了它含有其它组织所不含有特点和优势。
(1)、人民政协特点。人民政协含有三个特点。一是广泛性。人民政协是中国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统一战线组织,所以含有政治上巨大包容性和组织上广泛代表性。人民政协实施“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方针,其参与单位中包含了中国共产党和8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工商联、科协、台联、侨联等各关键人民团体,中国56个民族,五大宗教团体代表人物,港、澳特邀人士和台湾同胞和其它各个界别代表人士,聚集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各个方面,真正表现了整个中华民族大团结、大联合。二是党派性。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关键机构和组织形式,它是以党派和团体为基础组成。党派是人民政协关键组成单位,各民主党派能够以政党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提案,开展参政议政活动。人民政协在共产党领导下,落实“长久共存、相互监督、肝胆相照、荣辱和共”方针,主动促进中国各党派之间团结合作。为了表现多党合作,在政协组成上,中共党员通常不超出委员总数40%,民主党派和各方面党外人士不少于60%,并确保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常委和领导组员中占有一定百分比。比如,十届全国政协299名常委中,非中共常委195名,占65.2%,中共常委104名,占34.8%。三是协商性。人民政协汇聚了各方面代表人物,多种不一样意见和要求,能够经过人民政协反应出来。在协商议事时,人民政协实施实施平等议事、求同存异标准。在协商讨论问题时,充足发扬民主,许可和激励发表多种意见,既听取和反应支持赞同意见,也听取和反应批评、反正确意见,既尊重多数人共同主张,也照料少数人合理要求,多种意见全部如实反应到决议机关中去。
(2)、人民政协优势。早在1993年,原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在全国政协八届二次常委会议上就指出,人民政协最少有这么几条优势:一是人才荟萃,智力雄厚,能够深入研究部分宏观、重大、深层次问题;二是代表性强,信息量大,能够反应群众意见、愿望和要求;三是位置超脱,视界宽广,能够比较客观地提出意见和提议;四是下通各界,上达中央,能够发挥民主渠道作用。
我们能够看到:政协含有广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不一样于通常社会团体和通常统战组织;政协是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所以不一样于中国人大;政协是含有中国特色政治协商机构,不搞西方资产阶级那一套政治模式,所以从根本上不一样于外国议会。它是扎根于中国大地、符合中国国情、含有鲜明中国特色政治组织,是中国政治体制关键组成部分,是中国政治制度中一大特点和优点。了解政协,关键是要加深对政协性质和特点认识。我们要保持政协固有性质和特点,不比不套,坚持政协就是政协,要按政协章程介绍政协、宣传政协,不要去比照外国,这是我们要注意把握重大问题。
(二)、人民政协关键职能和推行职能标准、方法
1、人民政协关键职能
人民政协关键职能实际上回复是人民政协“干什么”问题。政协章程(第一章工作总则)第二条要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关键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简称政协“三大职能”。“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和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关键问题在决议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议实施过程中关键问题进行协商”,即我们常说协商于决议之前。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首要职能,也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关键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长久合作共事优良传统,是中国政治制度一大特点和优势。经过协商,能够广泛听取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意见,促进决议民主化、科学化;经过协商,能够促进了解、扩大共识,使党和政府方针政策成为大多数人自觉行动;经过协商,能够发觉和集中群众智慧和经验,依靠群众力量克服困难、处理问题;经过协商,能够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发展团结稳定政治局面。大量事实证实,有协商比没协商好,真诚相待、肝胆相照、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协商,对于我们工作只有益处,没有坏处。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落实实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经过提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即我们常说监督于实施之中。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人民监督关键组成部分,这种监督既包含统一战线组织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相互监督,也包含各界代表人士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有组织监督。中共中央要求深入加强这种监督,人民群众期望切实开展这种监督,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下大力气搞好这种监督。人民政协包含了各党派、各团体、各界别代表人士,能够充足反应社会各个方面见解;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能够提出切实深刻意见;人民政协是国家政治体制组成部分,其监督活动现有规范形式,又有制度保障。充足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有利于听到来自不一样方面意见,有利于决议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立即发觉和更正错误,也有利于预防和消除腐败现象。
1982年,修订《政协章程》当中,实际上明确了政协关键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1982年《章程》要求,根据十六字方针,对国家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关键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经过提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在政协职能中扩展出民主监督来,应该说是邓小平同志一大贡献,文革结束后,在邓小平同志主持工作那段时间,她反复强调:文化大革命一个关键教训,就是社会主义必需讲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而且强调要把民主制度化,不能因为领导人和领导人注意力转移而改变。为了强化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尤其是推进民主制度化建设,她尤其要求,在强化宪法,在强化依法监督同时,要发挥好人民政协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作用。依据她指示,在《政协章程》修改过程中,也尤其突出了人民政协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作用。
当然,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发挥,既同当初现实政治条件相关,也跟政协职能要求本身不足不无关系,因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这种职能推行,其实不是政协一家说了算事情,它和其它部门、其它岗位工作职责概括有所不一样。协商监督全部是有对象,全部要讲究一定程序,全部要确定一定题目,而这些全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或制约了政协职能推行。假如协商监督对象(通常说来是指领导层和决议层)对政协认识不到位,假如党政工作注意力不在政治协商,假如因为种种原因领导层、决议层不能自觉地接收民主监督,那么,真正要推行协商监督就是一件十分困难事情,甚至出现剃头挑子一头热或叫“自拉自唱”尴尬局面。
为此,最少有两个方面工作要做:一是加大对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宣传,唤起全党全社会重视发挥政协作用;一是主动拓展政协职能,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拓展开来,从职能要求本身提升政协工作主动性。《政协章程》明确提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关键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与本会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强调政协参政议政是参与人民政协各方面人士参政议政,这就同参与政权含义区分开来,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拓展和延伸。
再一次修改《政协章程》时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关键职能修改为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又一关键职能。“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关键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应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经过调研汇报、提案、提议案或其它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提议。”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是一致,但又不等同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不仅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拓展和延伸,而且是对这两大职能整合和升化。通常说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以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重大问题为中心议题,以各级领导机关为具体对象,以会议为关键形式,并依据一定程序和规则进行。尽管近些年来,全国政协及地方各级政协不停探索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形式,但政治协商互动性仍然不强,民主监督这种非权力监督往往难以摆脱被动局面。所以,政协这两种职能给人以超然物外“超脱”感觉。而参政议政则不一样,它是一个为了维护各党派、各界别所代表群众政治经济利益政治参与,表现了政治关系本质。
2、人民政协推行职能若干标准
人民政协在推行职能中,除了根据政协章程开展工作外,还要坚持一定标准。系统提出人民政协推行职能若干标准是原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在1995年6月全国政协八届十三次常委会上提出必需坚持四条标准,在1996年全国政协八届十七次常委会上,李瑞环又重申并对这四条标准作了系统叙述,这四条标准关键内容是:必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需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大局;必需注意从实际出发;必需加强同相关部门配合。伴随国家政治经济生活发展,部分新理论见解提出和实践,政协工作中部分关键标准也得到了不停丰富和完善。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十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上指出:联络人民政协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深刻地体会到,政协工作中部分关键标准,既是我们过去宝贵财富,也是以后必需长久坚持基础经验,值得我们倍加珍爱。贾庆林强调要坚持五条标准: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首要政治前提,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健康发展根本确保。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和中共中央一直保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一致。要根据党思想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时俱进,使人民政协事业真正表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发明性。第二,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推行职能第一要务。发展是处理中国目前多种问题基础,也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愿望。要牢靠树立政协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一部分观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愈加紧密地团结起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在促进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中表现人民政协作用和价值。第三,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专题。(总纲有相关表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施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集中表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历史依据。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专题,切实把这两大专题贯穿于人民政协工作各方面、贯穿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全过程,团结一切能够团结力量,调动一切能够调动主动原因,为实现全方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贡献力量。第四,坚持推进推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关键职能,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关键内容。要健全相关重大问题决议前协商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把政治协商引向深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通畅下情上达渠道,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围绕改革和建设重大问题倾听和反应各方面意见,主动参政议政,努力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第五,坚持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了解和反应社情民意,帮助党和政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人民政协推行职能、开展工作关键依据。要一直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人民呼声,体察人民意愿,反应人民要求,千方百计帮助党和政府处理群众实际困难,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结果。
3、人民政协推行职能关键方法
人民政协推行职能关键方法也就是人民政协运行,即经过什么路径进行工作。人民政协运行包含会议制度和人民政协常常性工作两个方面。
(1)、会议制度。会议是人民政协推行职能和政协委员发挥作用基础形式。现有会议制度关键有:全体委员会议制度、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主席会议制度和秘书长会议制度、专门委员会会议制度。除此之外,还有依据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召开协商座谈会、情况通报会、意见听取会、研讨会等。全体委员会议每十二个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参与,是政协推行职能最高层次形式。常委会议通常一个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常委参与,也邀请部分相关人士如很委地方政协主席、各专门委员会责任人参与。这两种会议是委员们反应情况、发表意见、提出提议最关键场所。政协会议落实“民主、求实、团结、鼓劲”方针,坚持求同存异标准,实施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三不主义”,提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风气。尤其是在全体委员会议期间,党政领导、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全部要到委员小组上来参与讨论、听取意见,政协委员能够在会上面对面地向领导同志反应情况、建言献策,发表自己真知灼见。
(2)、常常性工作。人民政协常常性工作是指在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闭会期间,根据政协章程相关要求,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关键有学习工作、委员视察工作、了解和反应社情民意工作、提案工作、专题调研工作、建言立论工作、文史资料工作。这里我关键讲一下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和了解和反应社情民意工作。
①委员视察。视察是人民政协推行职能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委员了解情况、检验工作、研究问题、建言献策关键路径,是委员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监督关键渠道,也是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关键形式。这项工作是1955年毛泽东提倡开展。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相关深入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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