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图书管理措施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图书科学管理,完善对书籍购置、登记、借阅和归还、保管制度,预防公有书籍流失,确保图书购置后可追溯性和提升图书利用率,愈加好地为企业生产、生活和运作服务,现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图书管理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第二条 行政部是企业图书资料主管部门,负责书籍分类、编目、整理、流通等工作。第三条 适用范围:企业全员。第二章 申购程序第四条 各部门现持有书籍应先行整理,交由行政部汇总保管。第五条 企业凡新购置书籍范围,只限于和本企业从事专业相符参考或工具书;标准应由行政部统一购置,但遇出差在外急需等特殊原因,当事人可知会行政部相关人员并先购置书籍,后补买手
2、续;新购书籍须交行政部立案后,方可领用或借阅。第六条 各部门经理可依据业务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购置业务参考书籍,依企业要求申购程序办理,不然,费用自理。第七条 填写申购单 部门经理同意 行政部经理审核 申购单交财务部第八条 购置 填写报销凭证 购置书籍交行政部登记 行政部在报销凭证上盖已登记印 财务审核 总经理签字 财务部报销一次购置达1000元以上,申购单需总经理签字同意第三章 分类第九条 凡新购进图书按图书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登记,打上流水号;加盖“安康”条形章贴上标签,输入图书管理系统。第十条 行政部设图书保管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和借阅工作。并经过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和每册图书内附
3、借阅卡相结合,正确掌握企业图书流转情况。第十一条 各部门书籍持有些人必需珍惜书籍,如丢失书籍则按要求处理。持有些人在离职前需办妥书籍交接手续。第四章 借阅第十二条 期限:一般图书借期一月,专用工具书籍借阅期限视具体情况限定。第十三条 继借:借阅图书到期,必需到行政部办理继借手续,如借阅者丢失书籍,照书籍价1.5倍赔偿;。第十四条 归还:归还时需填写归还时间,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责任人核定、检验,如没有损坏、丢失、应签字给予证实并照价赔偿。第十五条 借阅期间,要珍惜书籍,不得在书籍上涂抹或添加任何标识,以保持图书整齐。第十六条 严格实施图书借阅手续第十七条 书籍保管由人力资源行政部集中管理,书籍应放置在方便查阅地点,以丰富本企业各部门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及提升本身文化素质。每十二个月12月28日行政专员应将本企业现有图书清单汇总,以备查考。第五章 图书中报刊管理第十八条 订阅:企业由行政部负责刊物订阅,各部能够部名义提出订阅刊物需求,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综合平衡并提交总经理审批后订阅。第十九条 收发:人力资源行政部每日收取报刊,整理并置放在公共阅览资料架上供阅览。第十二条 更换:阅览架上报纸每星期更换一次,期刊每个月更新一次。第十三条 归档:每十二个月年底将期刊装订成册,归档备用;报纸每三个月处理一次。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订,并监督实施。 书籍借阅记录表姓名部门书名借书日期归还日期个人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