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件类别: 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 BS-III-0907-006
编写单位: 行政人事部
版 本: b。版
发行日期: .03.28
机密等级: □机密 □通常
累计页数: 共 6 页
一、 目标和适用范围
1.目标:为使本企业职员优良工作表现之奖励,或损害企业利益之处罚有所遵照依据,特确定本措施。
2.适用范围:服务于本企业所属职员(包含试用职员和正式职员)及约聘人员均适用之。
3.尤其说明:全部职员罚款全部用于职员奖励或职员活动。
二、 实施标准和种类
1.职员之应审阅“当事人之动机、影响程度、平日表现及事后态度”等酌情议处。
2.同一考评年限内功过得以相互抵销。
3.职员奖惩种类:
3.1奖惩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
嘉奖:嘉奖一次,奖励20元
记小功:记小功一次,奖励60元
记大功:记大功一次,奖励180元
3.2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小过、大过、开除留厂查看、开除等六种。
口头警告:三次口头警告为一次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警告一次,罚款20元
记小过:记小过一次,罚款50元
记大过:记大过一次,罚款100元
开除留厂查看
开除:依劳动法规办理
3.3一大功等于三小功等于九嘉奖,一大过等于二小过等于四警告。
第三节 奖惩细则
1.同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记嘉奖:奖金20元
(1)凡品性端正、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堪为标兵者。
(2)热心助人,和同事互助合作者。
(3)服务勤劳努力,本职成绩优良者。
(4)自动为企业服务,发扬或争取企业声誉,有具体成绩者。
(5)遇紧急事件处理适当, 减免公物损失或见义勇为救助急难者。
(6)珍惜公物和设备,或抢修工程有优良表现者。
(7)维护工厂安全卫生有特殊贡献者。
(8)其它有益于企业之事绩者。
2.同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给予记小功。奖金60元
(1)对于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纳确具成效者。
(2)对实施关键工作或紧急案件,依限圆满完成者。
(3)帮助同仁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才能卓越,主办业务、生产技术之改善和推展具显著绩效者。
(5)举发、设法预防违规作弊或危及企业利益之事情, 使企业免受损失者。
(6)其它有益于企业之事绩,并含有显著绩效者。
3.同仁有下列情行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金180元
(1)维护企业重大安全、利益或避免重大损失, 确有实际功绩者。
(2)办理临时重大案件成绩特优者。
(3)对经营管理、生产技术、设备改造、业务开拓或研究开发有具体
成效,贡献卓越者。
(4)遇紧急事故能奋勇救护同仁 ,或避免企业遭受严重损害者。
(5)举发违规舞弊或危及企业利益之事情或设法预防,使企业免受重大损害者。
(6)其它重大功绩,影响卓著者。
4.同仁有下列情行之一¸予记警告(情节较轻者给口头警告,情节较重者给书面警告):
(1)进入厂区未依企业要求佩戴工作证者。
(2)工作疏忽,造成工作质量低劣、不良或错误,情节较轻者。
(3)损害或浪费物料或费用,情节较轻者。
(4)对所保管使用之械具设备,预防保养不良者。
(5)未经许可擅用她人工具设备或擅阅她人经营文件者。
(6)未按要求制度办理相关用车手续者。
(7)品行不良¸言语失检者。
(8)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倒水,妨碍安宁或环境卫生美观者。
(9)不注意个人卫生者。
(10)浪费企业粮食者。
(11)其它妨害企业利益,情节较轻者。
5.同仁有下列情行之一,给予记小过,罚款50元:
(1)工作疏忽¸造成工作质量低劣不良或错误,情节较重者。
(2)对交待任务,无正当理由而未能准期完成,或处理不妥者。
(3) 因疏忽致机械设备、物料遭受损害或伤及她人者。
(4) 工作时间内饮酒或酒后进工场。
(5)工作时间内睡觉。
(6)进入异性宿舍。(实施公务除外)
(7)浪费水电,不关水龙头。
(8)偏护同事或部属舞弊而不报者。
(9)在非吸烟区吸烟。
(10)对主管不满,不按要求陈说己见,而用她法任意谩骂攻击者。
(12)威协欺侮同事、诽谤她人或妨害她人工作者。
(13)违反公共秩序,插队。
(14)未办理相关用车手续,擅动企业车辆。
(15)其它损害企业利益,情节较严重者。
6.同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罚款100元
(1)怠忽职责致使企业蒙受损害或财物资源浪费,情节严重者。
(2)违反作业程序或安全要求,造成企业损失严重者。
(3)泄漏事务上机密,或遗失经营之关键文件、机具对象者。
(4)有意损毁公物或浪费公物者。
(5)扰乱工作秩序,或妨害她人工作,情节较严重者。
(6)在工作场所制造私物有具体物证者。
(7)品行不良,行为失检屡劝不改者。
(8)匿名诬告她人,经查属实者。
(9)散播谣言、拨弄是非致影响同仁士气,破坏团结者。
(10)态度傲慢、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或工作不力,情节严重者。
(11)虚报、伪造、更改统计者。
(12)在工作时间内,未善尽职责或擅离职守者。
(13)其它损害企业利益,情节较严重者。
7.同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给予开除处分:
(1)年度内记大过二次,而功过未能抵销者。
(2)虚伪意思表示,使企业受损害者。
(3)对于雇主、雇主家眷、雇主代理人或其它共同工作之劳工实施暴行或有重大欺侮之行为者。
(4)受有期徒刑以上处罚之确定者。
(5)违反工作规则,情节较重者。
(6)打人或打架者。
(7)喝酒闹事、赌博、恐吓她人,情节严重者。
(8)未经许可,私自销毁公文或有意损坏公文者。
(9)无故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或30天旷工三次或以上者。
(10)有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雇主全部物品,或有意泄漏雇主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者(且由企业作价赔偿)。
(11)对企业调派之工作,无故拒绝接收者。
(12)私自在外参与和企业业务无关之事业者。
(13)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品行不良,影响企业声誉重大者。
(14)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造成企业重大损害者。
(15)偷窃盗用同仁或企业财物,经查属实者。
(16)私藏凶器、违禁品者。
(17)煽动怠工、罢工有具体事实者。
(18)代人刷(打)卡,或委托她人代为刷(打)卡,经查属实者
(19)有危及企业之管理方针者。
(20)转借厂证她人使用。
(21)未经许可,私自带厂外人员进入企业厂区或宿舍。
(22)其它损害企业利益或国家法律规范,情节重大者。
8.开除留厂察看并处罚款100元。
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符合奖惩条例应开除者,若因其工作特殊或考虑其日常表现很好可参考本条例实施!
第四节 奖惩提报和核定
1.奖惩提报以核定权限为标准,不得跨部门或越级提报。但行政部可依实际情况提报,不受以下限制。
2.奖惩提报应填写“职员奖惩申请单”(如附件6.1),经单位内部签核后,转送行政部审核意见后¸再依核定权限呈核。
3.核定权限:
拟 核
种 类
拟 定
(填写《职员奖惩申请单》)
审 核
核 定
嘉奖\警告
组长(含)↑主管
小功\小过
管
班长(含)↑主管
行政部
总经理
大功\大过
理
主任
经理
晋升、降职 免职、开除
部
部门经理
第五节 奖金发放及罚款扣除
1.奖惩标准
记嘉奖一次
奖金20元
奖 励
记小功一次
奖金60元
记大功一次
奖金180元
记书面警告一次
罚金20元
惩 处
记小过一次
罚金50元
记大过一次
罚金100元
2.奖金发放,由行政部提供给财务部直接汇入当月薪资中。
3.罚金实施,由行政部提供给财务部由当月薪资中扣除。
4.各类奖惩之公告由行政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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