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西移动客户呼喊中心生产楼和南宁移动综合生产楼联合体工程电气与智能建筑工程监理细则编制人: 审核人: 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0五年 月一、工程项目概况:1. 工程名称:广西移动呼喊中心生产楼和南宁移动综合生产楼联合体 2. 工程地点:南宁市桂春路与金州路交界处 3. 建设单位:广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4. 设计单位:5. 监理单位: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 施工单位:7. 建筑规模:面积约:17158,高度: m,跨度: m8. 构造类型层数:砼框架构造主楼 层9. 工程类别及级别:普通房屋建筑工程, 二等10. 工程造价:4200.00万元11. 施工工期:615天12.
2、 工程质量级别:合格工程二、监理工作内容1 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监控部位1. 1 动力系统:涉及低压配电箱(柜)、电动机、动力配管线等工程;1. 2 照明系统:涉及照明配电箱、照明配管线、灯具、开关、插座面板等安装工程;1. 3 消防报警系统:涉及消防控制柜、消防配管线、消防广播、模块、探测器、报警器、显示、手报等安装;1. 4 弱电系统:涉及电视、电话、网络布线等工程;1. 5 防雷接地保护系统:涉及防雷装置系统和接地装置系统。2 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项目2. 1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及穿管和线槽敷设工程合用于普通工业与民用建筑动力及照明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质量规定符合建筑电气工程
3、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规定。项 目质 量 要 求主 控 项 目1金属导管、金属线槽接地或接零第14.1.1条2金属导管连接第14.1.2条3防爆导管连接第14.1.3条4绝缘导管在砌体剔槽埋设第14.1.4条5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中第15.1.1条6电线穿管第15.1.2条7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电线、电缆选用和穿管第15.1.3条一般 项 目1电缆导管弯曲半径第14.2.3条2金属导管防腐第14.2.4条3柜、台、箱、盘内导管管口高度第14.2.5条4暗配导管埋设深度,明配导管固定第14.2.6条5线槽固定及外观检查第14.2.7条6防爆导管连接、接地、固定和防腐第14.
4、2.8条7绝缘导管连接和保护第14.2.9条8柔性导管长度、连接和接地第14.2.10条9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处解决第14.2.11条10电线、电缆管内清扫和管口解决第15.1.3条11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电线绝缘层颜色选取第15.2.2条12线槽敷线第15.2.3条2. 2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工程合用于10KV如下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普通形式控制器、主令控制器、磁力接触器、磁力启动器(涉及按钮)、自动开关、刀开关、熔断器、变阻器及电磁铁等安装工程,质量规定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规定。项 目质 量 要 求主控项目1
5、金属框架接地或接零第6.1.1条2手车抽出式柜推拉和动、静触头检查第6.1.3条3成套配电柜交接实验第6.1.4条4柜间线路绝缘电阻测试第6.1.6条5二次回路耐压实验第6.1.7条6电击保护和保护导体截面积第6.1.2条7直流屏实验第6.1.8条8箱(盘)内结线及开关动作等第6.1.9条普通项目1柜间或与基本型钢连接第6.2.2条2柜间安装互相间接缝、成列盘面偏差检查第6.2.3条3柜内部检查实验第6.2.4条4柜间配线第6.2.6条5柜与其面板间可动部位配线第6.2.7条6低压电器组合第6.2.5条7基本型钢安装容许偏差不直度(mm/m)1水平度(mm/全长)5不平行度(mm/全长)58柜
6、、盘等垂直度容许偏差1.52. 3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合用于机械设备配套直流电动机、感应电动机及其同期电动机电气检查和接线工程,质量规定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规定。项 目质 量 要 求 主控项目1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或接零第7.1.1条2绝缘电阻值测试第7.1.2条3100KW以上电动机直流电阻测试第7.1.3条普通项目1设备安装及防水防潮解决检查状况第7.2.1条2电动机抽芯检查前条件确认第7.2.2条3电动机抽芯检查第7.2.3条4接线盒内裸露导线距离,绝缘防护办法第7.2.4条2. 4 不间断电源安装工程现行国标不间断电源设备GB7260
7、中明确,其功能单元由整流装置、逆变装置、静态开关和蓄电池组四个功能单元构成,由制造厂以柜式出厂供货,有组合在一起,容量大分柜供应,安装时基本与柜盘安装规定相似,质量规定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规定。项 目质 量 要 求主控项目1核对规格、型号和接线检查第9.1.1条2电气交接检实验及调节第9.1.2条3装置间连线绝缘电阻值测试第9.1.3条4输出端中性线重复接地第9.1.4条普通项目1主回路和控制电线、电缆敷设及连接第9.2.2条2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或接零第9.2.3条3运营时噪声检查第9.2.4条4机架组装紧固及水平度、垂直度偏差1.52. 5 电器照明器具及开关、
8、插座、电扇安装工程合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普通形式灯具、开关、插座、电扇等安装工程,质量规定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规定。项 目质量规定主控项目1灯具固定第19.1.1条2花灯吊钩选用、固定及悬吊装置过载实验第19.1.2条3钢管吊灯灯杆检查第19.1.3条4灯具绝缘材料耐火检查第19.1.4条5灯具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级别第19.1.5条6距地高度不大于2.4m灯具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或接零第19.1.6条7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级别在同一场合插座应有区别第22.1.1条8插座接线第22.1.2条9特殊状况下插座安装第22.1.3条10照明开关选用、开关位置第22.1.4条1
9、1吊扇安装高度、挂钩选用和吊扇组装及试运转第22.1.5条12壁扇、底座和防护罩固定及试运转第22.1.6条普通项目1引向每个灯具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第19.2.1条2灯具外形、灯头及其接线检查第19.2.2条3变电所内灯具安装位置第19.2.3条4装有白炽灯泡吸顶灯具隔热检查第19.2.4条5在重要场合大型灯具玻璃罩安全办法第19.2.5条6投光灯固定检查第19.2.6条7室外壁灯防水检查第19.2.7条8插座安装和外观检查第22.2.1条9照明开关安装位置、控制顺序和外观检查第22.2.2条10吊扇吊杆、开关和表面检查第22.2.3条11壁扇和高度及表面检查第22.2.4条2. 6 综合布线
10、系统工程合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行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规定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规定。项 目质 量 要 求主控项目1线缆敷设和终接检测第9.2.1条2电、光缆架空管道直埋敷设检测第9.2.2条3机柜、机架、配线架安装检测第9.2.3条4信息插座安装第9.2.4条5系统监测第9.3.4条普通项目1缆线终接第9.2.5条2跳线终接第9.2.6条3机柜、机架、配线架安装第9.2.7条4信息插座安装第9.2.8条5光缆芯线终端标志第9.2.9条6综合布线系记录算机管理和维护第9.3.5条2. 7 通信网络系统工程合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安装通信网络系统
11、及其与公用通信网之间接口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涉及通信系统、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系统等系统及有关设施,质量规定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规定。项 目质 量 要 求主控项目1通信系统检测规定第4.2.6条2通信系统接入第4.2.7条3通信系统工程实行、质量控制及系统检测第4.2.8条4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系统检测第4.2.9条5公共广播与紧急广播系统检测第4.2.10条2. 8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合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规定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规定。项 目质 量 要
12、求主控项目1系统检测第7.2.1条2系统独立性第7.2.2条,第7.2.12条3系统与其她系统联动第7.2.3条4电磁兼容性防护功能第7.2.4条5火灾报警控制器中文显示第7.2.5条6火灾报警信息传播、显示及设备响应和运营第7.2.6条7与子系统接口和通信功能第7.2.7条8火灾探测器设立第7.2.8条9新型消防设施设立及功能检测第7.2.9条10安全防范系统对火灾报警响应及运营等功能检测第7.2.11条2. 9 电源与接地合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智能化系统电源、防雷及接地系统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规定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规定。项 目质 量 要 求主控项目1智能化系统
13、电源引接第11.2.1条2稳流稳压、不间断电源装置配备与检测第11.2.2条3应急发电机组配备与检测第11.2.3条4蓄电池组及充电设备配备与检测第11.2.4条5主机房及各楼层电源设立与检测第11.2.5条6主机房电源线路安装质量检测第11.2.6条7防雷接地系统引接第11.3.1条续表项 目质 量 要 求主控项目8单独接地装置检测第11.3.2条9防过流、过压原件、防电磁干扰屏蔽、防静电接地装置设立检测第11.3.3条10与等电位联结检测第11.3.4条普通项目1稳流稳压、不间断电源装置配备与检测第11.2.7条2应急发电机组配备与检测第11.2.8条3主机房及各楼层电源设立与检测第11.
14、2.9条4主机房电源线路安装质量检测第11.2.10条5单独接地装置、防过流、过压原件、防电磁干扰屏蔽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第11.3.5条6与建筑物等电位联结检测第11.3.6条3 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监理预控办法决定电气安装工程质量三大因素为设计、施工及材料和设备制造。智能建筑工程重要在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方面提出要点规定。3. 1 电气工程3. 1. 1 设计文献复核及优化: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应当熟悉电气安装工程设计图纸及阐明书,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全面理解设计规定和使用规定。(1)设计文献构成内容与否符合原则、规范;(2)设计阐明、工程数量、设备和重要材料与否与施工图相
15、符,施工图互相间与否符合一致,设计文献与否有错误和漏掉;(3)室内外设备布置和线路路线,与否符合规范规定和现场实际;(4)采用新产品与否指明产品来源,加工非定型产品与否有足够份数工厂生产用图纸和其她必要资料;(5)文献中与否附有充分而完整合同,如电源合同、外委配合工程合同,城建部门批准线路途径关于文献等;(6)结合供电方案,熟悉、理解、掌握供配电系统构成及切换系统,重要负荷逻辑关系,理解有关专业系统功能及负载状况,重要数据应复核。3. 1. 2 电气安装施工公司资格审查:(1)从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公司,必要持有本地供电局颁发供用电工程施工允许证,其资格和能力,应与承包工程规模和技术规定相适应。
16、(2)电气安装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分包项目,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按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评估所承担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级别。并将评估成果及资料交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按合同规定执行。境外公司承包电气安装工程要核查其单位资质、业绩材料真实有效,具备承担分项工程施工资质和能力。(3)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公司,必要有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并对安装质量负责,施工现场必要具备下列条件:现场必要明确电气工程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负责施工现场暂时用电技术安全,制定施工组织、管理办法、安全办法。施工现场设电气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熟悉电气安装施工工艺和技术指标
17、,对电气安装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施工现场设有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坚持三检制度,如实填写记录,资料齐全有效。理解施工公司业绩、信誉、人员素质及构成状况,进场后仍需进一步观测理解。3. 1. 3 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器材认定: (1)采用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原则规定,审核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设备应有铭牌及安全认证。进口设备需经国家商检部门检查合格。(2)贯彻设备、器材订货时间、交货条件及附加技术条件。理解、掌握对重要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安装工艺,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3)设备、器材运送、保管应符合规范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规定期,并应符合产品规定。其保管期限为1年及如下
18、,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专门规定。(4)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做好设备及器材进场后检查,内容涉及:包装及密封良好,无缺损;开箱清点并做记录,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附件、备件应齐全;按规范规定做外观检查,需做实验,应由关于部门进行实验;产品技术文献应齐全。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有合格实验报告及关于部门技术鉴定文献。引进设备及拆、改建工程中使用经关于部门批准旧设备、旧器材应一方面满足或符合国内现行原则中规定。3. 1. 4 技术准备环节及土建施工条件: (1)贯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状况、联系方式、联系渠道、明确分工和权限,必要时在建设单位安排下与供电部门建立联系。(2)参加施工组织设
19、计及施工方案审查,重点审查电气安装工程及施工现场暂时用电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除了进行文字审查以外,还应与承包单位技术人员交谈,理解方案真实性及可行性。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理办法。掌握详细施工方案、质量保证办法。审查有关专业工序安排及衔接、交叉关系和预留部位、预埋件保障手段和质量办法,及成品保护手段。(3)参加审核工程项目实行总进度筹划,重要审查电气安装工程与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的需要,与否合理安排了电气安装施工期,以及施工方案协调性及合理性。理解工程进度安排,劳动力及机具状况。(4)施工现场暂时用电组织设计是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先决条件。施工用电规定保证安全可靠,精确计算施工用电负荷;合理分派负载;
20、对的选用导线截面及开关整定值,用电器具经检查合格后准许使用。(5)监理工程师组织土建与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中间验收,电气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漏掉;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所设计规定,预埋件牢固;混凝土基本及构支架达到容许强度和刚度,其坐标位置、标高、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和施工规范关于规定。设备支架焊接质量符合规定;模板、施工设备及杂物清除干净,并有足够安装场地,施工道路畅通;基坑已回填夯实;土建构造验收时电气施工人员应按内墙水平线、墙面线、按图核对核算预留施工孔洞及预埋管路、箱盒。符合规定后将箱盒稳定好。所有暗装电气工程
21、管路安装完毕并将管路扫通,核对位置和管路与否符合设计规定。3. 2 智能建筑工程3. 2. 1 检查工程设计文献及施工图纸完整性,智能建筑工程必要按已审批施工图设计文献实行。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浮现设计变更时按规范规定填写设计变更审核表。3. 2. 2 检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制度和施工技术办法。3. 2. 3 必要按照合格技术文献和工程设计文献规定,对设备、材料和软件进行进场验收。工程中采用新材料、新产品是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关于规定。3. 2. 4 产品质量检查应涉及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或实行生产允许证和上网允许证管理产品,未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或未实行生产允许证
22、和上网允许证管理产品应按规定程序通过产品检测后方可使用。3. 2. 5 硬件设备及材料质量检查重点应涉及安全性、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可靠性检测可参照生产厂家出具可靠性检测报告。3. 2. 6 软件产品质量应按如下内容检查: (1)商业化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系统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网管软件等应做好使用允许证及使用范畴检查;(2)由系统承包商编制顾客应用软件、顾客组态软件及接口软件等应用软件,除进行功能测试和系统测试之外,还应依照需要进行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等多项功能测试,并保证软件可维护性;(3)所有自编软件均应提供完整文档(涉及软件资料、程序构造
23、阐明、安装调试阐明、使用和维护阐明书等)。3. 2. 7 设备及材料进场验收详细规定如下:(1)保证外观完好、产品无损伤、无瑕疵,品种、数量、产地符合规定;(2)设备和软件产品质量检查应执行本章第3.2节规定;(3)依规定程序获得批准使用新材料和新产品除符合本条规定外,尚应提供主管部门规定有关证明文献;(4)进口产品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配套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阐明书等文献资料应为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译文)。3. 2. 8 工程实行前应做好与建筑构造、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和电梯等分部工程接口确认,应做好隐蔽工
24、程检查验收和过程检查验收。3. 2. 9 采用现场观测、核对施工图、抽查测试等办法对工程设备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观感质量验收。3. 2. 10 系统检测时应具备如下条件; (1)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已进行了规定期间试运营;(2)已提供了相应技术文献和工程实行及质量控制记录。根据合同技术文献和设计文献,以及规范规定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检测办法,制定系统检测方案并经检测机构批准实行。3. 2. 11 其她办法可参照本章电气工程某些。4 电气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施工过程中监理控制是把好质量最后一关。监理工程师要坚持每道工序不验收承认,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原则。必要熟读设计图纸,默记供
25、电方案及核心数据,对关于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施工图上。4. 1 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电气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有相应技术职称和有效合格岗位操作证,并登记备案。监理工程师要掌握理解技术素质及流动状况,做到心中有数。4. 2 贯彻电气工程施工条件,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方报来各项工程及隐蔽工程报验单,以施工图纸和规范及施工工艺原则规定认真审查。问题、疑点、缺陷应及时解决,交代清晰,不得遗留到下道工序。4. 3 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各项规范、原则规章,做好工程洽商。发生设计、工艺、材料、设备变动都应先办理工程洽商再施工。各项手续以文字为凭,及时填写日记,掌握施工动态。4. 4 监
26、理工程师要检查监督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与否健全,贯彻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原则)制度执行状况。4. 5 对供电系统、切换系统重要设备安装调试,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掌握详细技术资料及真实状况。检查与否满足设计规定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并做好记录。4. 6 对施工中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办法及代用器材,施工中必要修改工艺及方案,监理工程师必要对照原设计规定,进行审核,并获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及关于业务部门承认。4. 7 监理工程师要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依照需要组织召开专业性协调会议,如加工订货洽商会、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协商、协
27、调会、专业性较强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4. 8 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基本上,对承包单位报验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要及时全面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及检查记录。按实际进展及质量状况,按期填写进度表,工程质量应符合关于技术原则、设计文献及合同规定规定。做好中间测试与交接和收尾测试与验收,具备完整技术档案和竣工图资料。4. 9 结合供用电条件,必要时可协助建设单位拟定相应运营规章制度,为初送电试运营创造条件,顺利地转入工程保修阶段。4. 10 电气安装施工与其她专业施工配合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全过程中始终督促、检查、协调电气专业与其她专业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快过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减少消耗。
28、4. 10. 1 基本施工阶段,督促土建专业施工人员按土建图注明穿过基本管线位置预留孔洞,电气专业人员配合土建施工,预留土建图中为注明应预留孔洞及需埋入基本垫层管线、接地装置。4. 10. 2 构造施工阶段,督促电气专业人员与土建专业人员密切配合,对防雷设施及引下线施工,对距地面1.8m处引出断链检查点,每三层设立一种均压带,均应提前备好预埋件,土建施工到位时及时埋入。4. 10. 3 抹灰阶段: (1)督促检查电气工程箱、盒、管卡、套管与否齐全完好,不合格及时补救、修理。 (2)贴壁纸或喷浆前应检查轻体构造上箱、盒、管卡和预留孔位置及尺寸,发现漏掉及时补救。 (3)电气工程管路、配电箱贴墙面
29、等应安装完毕,如与墙面不平或有缺口,应及时补救。 (4)箱、盒口要规矩平整,不容许留大喇叭口,应与墙面一致。 (5)电气施工人员必要将箱、盒封堵(用纸或其她物)保护箱体,防止污染,掉进异物。4. 10. 4 喷浆及其后期阶段: (1)督促喷浆人员保护好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箱、盒。 (2)喷浆后进行照明器具及面板安装,操作时站位对的,保护土建成品,防止墙面弄脏碰坏。4. 10. 5 电气施工与土建配合时应掌握几条线: (1)轴线,通过轴线计算出管、线、箱、盒平面位置及互有关系。 (2)水下线,普通为50线或1m线,电气器具以此位置定位。 (3)墙面线,抹灰前土建冲筋拟定墙面,电气施工应以此原
30、则,调节各种盒及箱位置。 (4)吊顶下皮线,精装修时,吊顶下皮线是调节安装嵌入式灯具及拉线开关,接线盒位置基准。 (5)隔墙线及门中线,以次为据拟定灯具、开关位置。5 电气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常用质量通病5. 1 材质与实验检查方面5. 1. 1 重要设备与材质不符规定:(1)缺产品阐明书及足以证明材质性能出厂合格证;(2)缺设备进场后,使用前产品型号、规格、外观检查及按规范规定项目实验记录;(3)材料、设备未按规范和设计规定合用场合使用;(4)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手续不符合规定。5. 1. 2 设备实验、调试记录、试运转记录缺陷:(1)设备安装后,缺按国家设计规定项目规定进行单位(系统
31、)实验,调试及运转记录;(2)实验、调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承认实验单位提供;(3)动力、照明等分项工程,未按层、段、区系统调试,甚至甩项、无记录;(4)工程交接验收资料和文献不全。5. 1. 3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不符规定:(1)未按系统分主子线、分支线进行层、段、区绝缘电阻测试或阻抗值不符合规定;(2)电气设备和防雷设施接地装置及设计有规定接地电阻测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实验单位提供。5. 1. 4 隐检不及时,缺、漏项,重要问题交代不清,质量问题缺解决成果。5. 2 管路敷设通病5. 2. 1 普通管路敷设通病:(1)敷设于多尘及潮湿场合电线管路,管口及管子连接处未做防潮密封解决;
32、(2)电线管路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或通过建筑物基本时,未做补偿,未加保护;(3)管路弯曲处有折皱、凹穴及裂缝等现象;弯曲度不不大于管外径10%;弯曲半径不不大于规定值;(4)管线、路超过规定长度上限值时未加接线盒及补偿装置;(5)进入箱、盒排管长短不一,排列不齐或不到位;(6)明配管路不平不直,排列不齐,固定点不符合规定,油漆污染;(7)管路与煤气、热力、蒸汽等管路平行或交叉敷设间距不符合规定期,未采用相应隔离办法;(8)暗敷设位置不当,不能保证足够保护层,或保护未用高标号水泥砂浆;5. 2. 2 钢管敷设通病:(1)管内有铁屑毛刺,管口不齐、不平不光滑;(2)未按规定进行除锈防腐;(3)管连
33、接办法不符合规定;(4)管与设备连接使用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未用接头、未做保护地线等;(5)配管与箱盒连接不焊跨接地线,或焊接长度不够。5. 2. 3 吊顶内敷设时通病:(1)管材不符合规定;(2)管路不顺直,不牢固,在能进人吊顶内有拦腰管,绊脚管;(3)对不能进人吊顶内灯头盒或接线盒进一步顶棚太远或盒口反向;(4)吊顶内有明露导线,接线盒缺盖;(5)钢管敷设不符合规定。5. 3 配线工程通病5. 3. 1 管内穿线不符合规定:(1)导线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设计规定或规范规定;(2)先穿线后配管,或边敷设边穿线;(3)穿线前未扫管、或扫除不净、管内有杂物;(4)先穿线后装护口;(5)湿作业未完
34、毕提前穿线,而无防水防潮办法;(6)垂直向上管口,穿线后未做封堵解决;(7)管内导线总截面积(涉及外护层)超过管内总截面积40%;(8)垂直导线超长时,未加固定卡子;(9)同一路导线未穿入同一管内,导线在管内有接头。5. 3. 2 导线连接通病:(1)铜线连接未刷锡;(2)连接管、接线端子压膜规格不符,连接不牢固、松动、脱落、顶丝压接前有断股、伤芯现象;(3)包缠绝缘带不匀,不严密,未达到原有绝缘强度;(4)机螺丝压接头时未用弹簧垫圈;(5)剥皮损伤线芯,削线过长露线芯;(6)导线接头不在接线盒上(分线盒)内;(7)导线穿配电箱金属孔无保护。5. 4 配电箱、盘质量通病5. 4. 1 箱体加工
35、不符合规定:(1)不是经承认专业厂生产产品;(2)加工粗糙、质量不符合规定;(3)金属箱盒不先做防锈防腐解决;(4)用电焊、气焊开孔,不是一管一孔;(5)木箱、盘劈裂,不按规定防腐,无通气孔,容量30A以上木制盘面未加装镀锌铁皮;(6)油漆未两面油漆,不美观。5. 4. 2 箱盒装置不符合设计规定:(1)位置、标高不符合设计规定或规范规定;(2)固定不牢,受力不均,箱盒与墙面不平正;(3)箱、盒口抹灰甩槎,不规整、不修抹,盖板盖不严;(4)箱后墙面抹灰无办法,空裂、脱落;(5)预埋箱盒稳装不牢不正、不平墙、偏移、深凹入墙;(6)消火栓箱内信号线无接线盒或在箱后,不便检修;(7)壁柜内配电盘无防
36、火隔热办法,箱盘及金属支架无接地或无专用接地点;对装有电器可启动箱门,未做跨地线;(8)箱内配线有接头,盘内二次线用铝线;盘后配线未绑扎或不整洁;(9)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未设零线端子板,且线径不符合规定;(10)盘内闸具未标明回路名称。5.5 灯具安装通病5.5.1 灯具位置不符合规定:(1)楼板预埋灯位不在室中心;(2)有条格分块吊顶,灯具,吊扇未按格块分均匀;(3)多组灯具不成行、不成列,横不平、竖不直;(4)吊灯,吊扇不垂直,不平正;双链吊不垂直、不平行;(5)灯具触碰其她建筑物,对地距离不符合规定。5.5.2 木台、塑料台安装不符合规定:(1)安装不牢、不平整、等不居中;(2)木
37、台粗糙,刷油质量不好;(3)塑料台强度不够。5.5.3 灯具安装不符合规定:(1)灯具超过3kg未预埋构件;(2)超过3kg或非定型大型灯具,埋件无构造验算,软线吊灯限于1kg,无防玻璃罩下落伤人办法;(3)普通灯具使用木楔或粘接法固定,不可靠;(4)吊顶、固定灯具,无专设框架或未与主龙骨连接;(5)未使用镀锌螺丝,导线穿过金属孔无保护,灯头相线反接。5.5.4 保护线安装不符合规定:(1)灯具离地面低于2.4m时,金属外壳未做接地(接零);(2)进入吊顶内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未做接地(接零)。5.5.5 软线吊灯安装不符合规定:(1)吊线两端不打保险扣,或有扣不起作用,吊线长度不符合规定;(2
38、)自在器吊灯未套塑料管,其灯头形式和距地高度不符合规定;(3)软线端头不盘卷,不刷锡砸扁,电源线连接办法不当,有编织层导线未做绝缘台。5.5.6 露天及潮湿场合未用防水灯具;5.5.7 吸顶灯及关于防火规定场合灯具,未按规定防火,隔热;5.5.8 带罩或双管无罩日光灯未采用铁链吊挂。导线未编织在链内,导致导线受力。5.6 开关安装不符合规定5.6.1 开关不控制相线,搬把开关上下与启动方向不一;5.6.2 安装位置不当,在门后或距门较远,影响使用;5.6.3 安装位置与水源、煤气距离未达到规定规定;5.6.4 标高不一致,超容许偏差;5.6.5 露天或潮湿场合未用防水型开关。5.7 插座安装通
39、病5.7.1 住宅及小朋友活动场合插座低于1.8m时未采用安全型插座;5.7.2 相、零、地线颠倒,压接位置不符合规定;5.7.3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用,插座标高不一致,超容许偏差;5.7.4 室内外及距水源较近插座未用防水防溅插座;5.7.5 浆活污染,螺丝脱扣。5.8 防雷与接地通病5.8.1 接地体安装:(1)埋设深度不大于0.6m,位置、组数不符合设计规定;(2)接地体、接地线焊接倍数不够,焊接质量不好,未做防腐,材质不符合规定。5.8.2 防雷设施安装不符合规定:(1)避雷网(针)保护角不够,安装位置不当;接闪电器与撑杆采用焊接、未用卡子固定;(2)避雷线支点间距不当,遇沉降、变形
40、缝未做补偿解决,未用镀锌钢材;(3)避雷线连接时焊接质量不好,焊接倍数不够,只焊单面,防锈防腐解决办法不当;(4)避雷线弯曲半径不符合规定,直线段不顺直,引下埋线不做端接卡子或位置不当,保护办法不当;(5)与屋面突出金属构筑物未连接,或金属构造自身非焊接,未单独引避雷线或跨焊连接头解决;(6)运用构造主筋作引下线时,只用单筋或非对角双根筋,且半途位置变换,焊接质量不好或不焊,构造上露出引上线截面不符合规定;(7)节日灯、彩灯沿避雷线平行敷设,不符合安全规定;(8)地面以上人触及部位避雷线防护办法不当;(9)在已有避雷装置保护角范畴外建筑物,未设避雷系统;(10)高层建筑、缺防雷击及防侧击办法,
41、或不按规定施工。5.8.3 接地(零线)安装不符合规定;(1)接地(零)螺丝未加弹簧垫圈;(2)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接;(3)由于绝缘损坏而也许带电电气装置,其非常带电金属某些未做接地保护;(4)金属灯具距地2.4m如下时为接地;(5)地(零)线采用串连接法(特别是电器装置不单独接地时);(6)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工作零线兼做保护零线时,其零线不大于规定值。5.9 与其她专业不协调通病5.9.1 现浇构造中,暗敷管未能在钢筋绑扎后及时敷设,影响了土建进度或土建只考虑进度,不恰当安排电气施工时间导致漏敷或少敷;5.9.2 砖混构造中,应预埋电线盒、管漏埋或少埋;构造施工后剔凿打洞断筋使构造
42、受损;5.9.3 暗埋预埋及位置不当,给土建带来麻烦,土建不注意成品保护,影响了电气施工质量,互相影响,互相牵制;5.9.4 喷浆时,电器不加遮挡保护,导致污染,电工穿线时污染墙面;5.9.5 设计不周,各专业联系不够,导致同一位置,电气管道与其她专业管道发生冲突。6 电器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提交资料文献6.1 电动机6.1.1 变更设计某些实际施工图纸;6.1.2 变更设计证明文献;6.1.3 制造厂家提供产品阐明书、实验记录、合格证明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献;6.1.4 安装技术记录(涉及电机抽芯检查记录、电机干燥记录等);6.1.5 调节实验记录。6.2 配电盘、成套柜及二次回路结
43、线6.2.1 变更设计某些实际施工图纸;6.2.2 变更设计证明文献;6.2.3 制造厂家提供产品阐明书、实验记录、合格证明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献;6.2.4 安装技术记录;6.2.5 调节实验记录。6.3 蓄电池6.3.1 制造厂家提供产品阐明书、合格证明及关于技术文献;6.3.2 安装技术记录(充、放电记录及曲线等);6.3.3 材质检查报告。6.4 低压电器6.4.1 变更设计某些实际施工图纸;6.4.2 变更设计证明文献;6.4.3 制造厂家提供产品阐明书、实验记录、合格证明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献;6.4.4 绝缘电阻和耐压实验记录;6.4.5 经调节、整定低压电器调节记录。6.5 配线工程6.5.1 变更设计证明文献;6.5.2 变更设计某些实际施工图纸;6.5.3 安装技术记录(涉及隐蔽工程记录);6.5.4 实验记录(涉及绝缘电阻测试记录)。6.6 电气照明6.6.1 变更设计证明文献;6.6.2 制造厂家提供产品阐明书、实验记录、合格证明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献;6.6.3 变更设计某些实际施工图纸;6.6.4 安装技术记录(涉及隐蔽工程记录);6.6.5 实验记录(涉及大型灯具过载起吊实验记录)。6.7 接地装置6.7.1 变更设计某些实际施工图纸;6.7.2 变更设计证明文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