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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工程部规章制度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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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企业工程部规章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在建工程项目,依据工程情况,必需制订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计划,开工前七天报企业技术部门审批。 第二条:对工程轴线、标高放线测量,必需经现场相关技术人员换手复核验实,再报业主(监理)人员核查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三条:对进场原材料,必需出具合格证实、质保资料等。对现场抽、复检材料,必需在业主(监理)见证下取样送检,同时建立材料台帐。对不合格材料按“三标”认证管理要求实施。 第四条:严格实施施工进程中“三检制”和“三不交换制”。发觉问题立即纠正处理,把质量事故杜绝在施工过程中( “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三不交换制”:无自检统计不交接、未经专业人员检验验收不交接、施工统计不合检不交接)。 第五条:严格实施《计量法》 第六条:对于通常质量事故,由项目技术责任人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汇报,提出处理方案,取得业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整改处理,作好处理统计,整改完成报业主(监理)工程师消号,同时在 12小时内将处理统计上报企业总工办登记立案。 较大质量事故,在2小时内报企业技术部门,由企业总公办组织相关方面技术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必需时汇同设计、业主、监理共同约定)进行整改处理,做好统计。整改完成报业主(监理)工程师消号,同时将处理统计上报总工办登记立案。 重大质量事故,在最短时间内上(不超出1小时)报企业技术部门,由企业总公办组织相关方面技术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必需时汇同设计、业主、监理共同约定)进行整改处理,做好统计。整改完成报业主(监理)工程师消号,同时将处理统计上报总工办登记立案。不能处理按要求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 第七条:工程资料和进度同歩搜集整理,做到真实有效。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和违章处罚 第一部份、 安全管理: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1、 项目部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罚500-3000元。 2、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责任制实施,处罚项目承包人元。 3、 分包工程中无安全生产指标,处罚分包责任人元。 4、 项目部未按要求在施工现场悬挂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5、 未按要求配置专、兼职安全员,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6、 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不作为,处罚500元。 7、 施工现场未建立13本台帐罚款元;建立不全和填写不立即罚款500元。 以上条文如违反除接收处罚外,并责令项目部立即整改完善。 第二条、目标管理: 1、 项目部未制订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指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处罚元。 2、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或无责任目标考评要求,处罚项目部1000元。 3、 考评措施未落实或抓落实力度不够,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题方案: 1、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预防方法、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法,处罚项目部元。 2、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无人签字或代签字,处罚按对应管理制度文件处理。 3、 按要求就编制专题安全方案而未编制,处罚项目部元。 4、 应编制应急预案,而未编制,处罚项目部1000元。 5、 应急预案未作演练、培训,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四条、安全技术交底: 1、 项目无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处罚元。 2、 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方面、未推行签字手续,处罚500-1000元。 第五条、安全检验: 1、 项目部无安全检验制度,处罚元。 2、 安全检验无统计处罚1000元。 3、 对查出安全隐患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方法,处罚1000元。 4、 对重大危险隐患已书面提出而未准期完成,处罚元。 以上条文如有违反必需实施处罚,并责令现场立即整改。 第六条、安全教育: 1、 无安全教育制度,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处罚元。 2、 无具体教育内容或变换工种时而未进行安全教育,处罚200-1000元。 3、 无班前安全活动统计,处罚200元。 4、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操作证上岗,处罚100元。 5、 工伤档案未建立,处罚200元。 第二部分、安全防护: 第一条、现场防护“三件宝”: 1、项目部购置“三件宝”未取得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准用证,处罚元。 3、 现场每有一人未戴安全帽者,处罚10元。 4、 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网封闭,处罚500-5000元。 5、 外侧封闭不严、不标准、水平不严实、不规范,罚款500-1000元。 6、 工人在高度2米以上作业(临边)未拴安全带或安全带在身上而未挂牢者每人次,罚款50元。 以上条文如有违反除接收处罚外,并责令项目部立即整改。 第二条、洞口临边防护: 1、 楼梯口、电梯井口每有一处未作防护,罚款500元。 2、 防护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处罚200元。 3、 预留洞口及坑井每有一处未作防护,处罚500元。 4、 防护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处罚200元。 5、 通道口无安全防护棚,处罚500元,。 6、 每有一处防护棚不牢靠,材质不符合要求,处罚200元。 7、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每有一处无防护,处罚500-元。 8、 每有一处,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处罚200-1000元。 以上各条如有违反除接收处罚外,责令现场限期整改。 第三条、现场用电: 1、 现场设备、设施和外电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方法,罚款5000元。 2、 现场线路未采取TN-S系统及三相五线制,罚款5000元。 3、 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罚款元。 4、 箱体不符合要求,线路配置混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违反一项,罚款元。 5、 活动箱体安置高度不符合要求(0.6米-1.3米),无防雨、防潮设施,罚款1000元。 6、 现场架设线路,不符合要求,罚款元。 7、 现场施工照明不用低压电路罚款1000元。 第四条、现场施工机具及塔机: 1、 现场所使用搅拌机,平刨机、圆盘、钢筋机械无验收合格统计,每台罚款元。 2、 无防护保护装置罚款1000元。 3、 无安全可靠防护棚或防护棚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 4、 电焊机、打桩机械无验收合格手续,罚款500元。 5、 气瓶无标准色标,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方法,每一处不合格,罚款1000元。 6、 塔机无安装、拆除方案,罚款5000元。 7、 塔机无验收合格手续,罚款5000元。 8、 塔机无运行统计、维修、保养统计,罚款1000元。 以上机具设备必需有操作规程和设备验收合格牌,而且悬挂在设备上方才准使用。 第五条、施工外架及卸料平台: 1、 脚手架、卸料平台搭设必需编制专题方案,经审核认可后,才能进行,不然,罚款元。 2、 脚手架、卸料平台搭设好后必需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未经验收使用,罚款1000元。 7、 文明施工管理: 1、 现场围墙高度关键路段2.2米,通常路段1.8米,围墙外必需按要求进行粉刷、标识、突出本企业特点、形象,要求美观、整齐、坚固,不然,罚款5000元。 2、 现场进出口无大门、无门卫、无制度,门头未设置企业标识,罚款3000元。 3、 工地地面未做硬化处理,无沉沙井,无冲洗场,罚款元。 4、 工地关键通道有积水、道路不通畅,不清洁,罚款1000元。 5、 材料及半成品材料、机械设备入场后,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安装,未挂铬牌、品种、规格等标牌,罚款3000元。 6、 材料堆放不整齐,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罚款1000元。 7、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罚款1000元。 8、 生活区、办公区不能显著分区,罚款1000元。 9、 工人宿舍不卫生、不安全、不使用低压电、生活用具放置不整齐,罚款500元。 10、 宿舍无消防方法、无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罚款500元。 11、 现场防火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罚款1000元。 12、 厕所、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罚款500元。 13、 现场不备防暑降温药品,无保健药箱,无抢救器材,罚款500元。 14、 施工过程中废渣乱倒,不用材料向下抛置等不文明施工,每发觉一次罚款200元。 15、 夜间未经环境保护]部门许可而私自施工,除罚款1000元外由此造成影响及后果自行负责。 16、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发觉一次罚款1000元。 以上各项罚款,凡经企业(业主、监理)检验中发觉通常性问题提出整改和纠正,两次督促没有得到落实;重大问题和违返“强制条文”提出整改和纠正,一次督促没有得到落实,按上述条款实施。 文明施工其它管理要求 1、 大门口和围墙做法,按图一施工。 2、 塔吊上设企业标志性文字,按图二制作。 3、 外安全防护架和其它防护架全部杆件均用黄黑相间油漆涂刷,间距300。 4、 服装统一定制(由企业提供样品)。 5、 统一挂牌施工(按重庆市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实施)。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处罚制度 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要树立高度质量、安全第一责任思想,加强质量,安全生产建设,着实提升管理水平,杜绝较大和重大质量、安全损失事故发生,是为了职员生命健康和集体、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也是为了强化管理人员高度负责责任感而定立处罚制度,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 第一条、 事故划分: 1. 通常损失事故:一次性损失1万元以下; 2. 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性损失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 3. 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性损失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 4. 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性损失100万元或以上。 第二条、损失数额定量:按损失经济费用总和计算。 第三条、发生事故“四不放过标准”: 1. 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 2. 事故责任者和广大施工人员没有受到教育而放过。 3. 没有具体防范方法不放过。 4. 对生成事故领导和责任人不调查处理不放过。 第四条、 事故调查组成立和责任: 1、 项目经理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 2、 通常损失事故:以项目经理为首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12小时内书面上报企业总工办及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和立案。 3、 较大事故:由项目部在2小时内书面(或电话、口头)上报企业总工办(安全处)和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特殊情况由企业向上级相关部门上报。 4、 重特大事故:由项目部在最短时间(不超出1小时)内通知企业相关部门,企业依据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立即上报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条、 罚款处罚: 1. 通常损失事故:罚款1000~3000元 2. 较大损失事故:罚款3000~100000元 3. 重特大事故:罚款10000~300000元。 4. 出现了质量、安全事故不按要求时间上报处罚项目经理(承包人) 1000-3000元;隐瞒不报罚款5000-10000元。 以上罚款不分任何情节。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题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制度 第一条:拟建工程项目必需依据设计施工图,会审记要,协议内容,现行规范,标准,对应法律法规、企业《三标整合管理手册》,《三标整合作业文件》,编制含有科学性,优异性,全方面性,针对性,合理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题方案)。 第二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题方案)编制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施工、质检,安全责任人自审,签属意见后报总办,由总共办组织企业相关部门进行全方面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各相关责任人签字,再由项目部报业主(监理)审定后生效,一经审定,必需严格根据审定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题方案)组织施工运行,严禁随意改变。 第三条:假如要修改其中相关内容和包含新工艺、方法、新材料使用,或要求重新编制内容,按“第二条”审核审批程序进行。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专题方案)审批时间: 1、 程正式开工前七天报送企业总工办审核审批,时间为2~4天。 2、 报业主(监理)审定时间为3天。审定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专方案)由项目部在两天内送一套回企业技术部门,备查运行实施情况。 第五条:罚款制度: 1. 不编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题方案),对项目责任人处以~5000元罚金。 2. 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题方案),不按第二条重新审批,对项目责任人处以1000~3000罚金。 3. 在施工过程中随意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题方案),对责任人处以1000~3000元罚金。 4. 审定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题方案),不按要求时间返回企业技术部门, 对项目经理(承包人)处以1000元罚款;有意不返回处以3000元罚款。 注:有意不返回:在监理(业主)审定签字生效后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工程资料签字制度 第一条:签字是一个责任,谁签字谁负责。 第二条:任何工程资料,责任人在签字前要对事实确定,在相关位置上签字,严禁代签、冒签, 第三条:在建工程项目所渉及企业技术、质检、安全部门签字,通常性资料由工程片区管理责任人签字,“施组”、专题方案、工程开停工令、工程完工资料由对应责任人签字。 第四条:签字程序:分其责任前后次序,逐层签字。先前责任人未签字认可,后面有权拒签。 第五条:任何工程资料,所包含签字部门和责任人,全部签字完后生效,不然为无效资料。 第六条:罚款制度: 冒、代签字,一经查实,对代签人、冒签人和渉及单位分别处以元罚款。包含重大问题冒签,罚款1万元。造成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向国家法律机关起诉处理。 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程资料归档内容(全部提供原件) 1、 招投标文件。 2、 工程中标通知书。 3、 工程承包协议(包含内部承包协议)。 4、 施工许可证。 5、 工程完工技术资料(按国家和地方要求实施)。 6、 工程完工结算资料。 7、 工程获奖奖杯、牌、文件资料等。 8、 完工验收意见书 第二条、 多种资料上交时间 1、 招投标文件、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协议由企业经营处(分企业、项目部)随事件发生时搜集规档。 2、 施工许可证、工程完工技术资料、完工验收意见书由施工项目部(分企业)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上交企业质检处或档案室。 3、 工程取得奖杯、牌、文件资料在取得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取得单位和个人上交企业档案室(个人荣誉除外)。 4、 工程完工结算资料,在办清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项目部(分企业)上交企业经营部门。 第三条、 档案资料借阅 1、 借阅资料应向档案室申请,由质检处责任人同意后方能借阅,限期归还。 2、 关键档案资料借阅需交押金500元,归还资料时退还。 3、 借阅资料不能有损坏和遗失,假如有损坏和遗失,视其程度不一样有 不一样罚款。 第四条、 罚款制度 1、 凡未按资料上交时间和内容上交企业档案室,缺一项罚款1000元。 2、 有意不交有一项罚款5000元。 3、 损坏有一项罚款500元。 4、 遗失有一项罚款5000元。 5、 谁借阅谁负责。 以上罚款不分任何情节。 激 励 制 度 第一条:凡取得县、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优异个人奖,企业在年底按上级文件奖励措施实施。十二个月内取得多个奖,一同并发(假如是同一奖项,只有一次奖)。 第二条、凡取得县、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优质结构工程奖(不分市内外),企业在年底按工程协议奖励措施实施。 第三条、凡取得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优质工程(如长寿杯、巴渝杯、四面山杯等)奖(不分市内外),企业在年底按工程协议奖励措施实施。 第四条、凡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最高优质工程(如鲁班奖等)奖,企业在年底按工程协议奖励措施实施。 第五条、凡取得企业优异个人奖,年底按讨论奖励措施实施。 第六条、取得国家颁发其它奖(工程上发明、创新、改善落后工艺等)奖,企业在年底按讨论奖励措施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题方案)审批工作步骤 报监理(业主)审定 审定后返回项目部 报监理(业主审定) 假如有修改 所包含施工技术、造价、施工工艺、选择材料不妥,返回项目部,上报片区工程管理责任人组织项目部修改完成,再由项目部报监理(业主)审定。 项目部 通常性项目:由实施该项目标项目部组织编写。大型综合性项目或难度较大项目由企业总工办组织编写,该项目部参与编制。 审 一 修 次 ( 重新 批 上 审核) 改 报 后 片区工程管理责任人 依据工程情况,由片区工程管理责任人组织土建、水电安装等专业进行审核修正。 返 项 目 部 一次上报 (重新 审核) 总 工 办 由片区工程管理责任人报企业技术责任人(专题方案对应责任人)审批、盖章。 假如提出意见修改,返回项目部修编后重报审批。 工程各阶段验收步骤和组织 1、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程序和组织 项目部 填报报验单报验,同时提供含有验收相关资料 监理部(业主) 资料、实物检验 监理工程师组织 建设方项目技术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责任人参与验收 参建各方资料签字 上报 资料返回项目部 2、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工程完工验收预备会验收和组织 参建各方资料签字 工程项目部 填报验收报验单,同时提供含有验收相关资料 总监工程师组织 业主、设计、质监、施工企业和项目技术、质量责任人参与验收 监理(业主) 进行实物、 资料检验 上报 资料返回项目部 3、工程完工验收和组织 完工验收 由建设单位报建设行政部门立案,参建各方配合。 建设单位项目责任人 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施工等单位责任人、(质监单位监督员)参与验收 施工单位 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完工验收汇报和相关工程资料。 资料返回 4、通常分部工程验收和组织 总监工程师(业主责任人)组织 建设单位技术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责任人、技术、质量责任人参与验收 监理(业主) 相关人员进行实物资料检验 施工单位项目部 填报验收报验单,同时提供含有验收相关资料 资料返回 5、相关验收通知总工办时间: 凡渉及企业相关部门该参与验收各项验收,由项目经理在验收前一天(最少不超出5小时)通知工程片区管理责任人(总工办相关人员)界时参与。 6、罚款制度: 凡未按验收步骤和组织通知企业相关部门参与,每一项(次)处罚项目经理(承包人)1000元罚款。 工程立案和工程管理人员审批工作步骤 项目经理部 按企业“工程项目立案和管理人员审批表”全部内容,在工程正式开工前三日内填报企业总工办 总工办 将上报管理人员进行资历审查和考评审批,工程立案。 两个工作日内返回 工程资料、文件办理(审签)工作步骤图 返 回 各工程项目部 接收文件 登记,按文件要求实施。 资料、文件 起源地 企业接待室 接收文件 登记,按不一样文件类型分类,分发各处室、部门。 相关部门 接收文件 登记,按文件所包含区域(部门)下发各管理层实施 上级实施性文件 相关部门 接收文件 登记,按资料、文件要求各级处理、审签,转回办公室盖章,返回起源地。 内部处理性 资料、文件 返 回 重庆渝发建设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专题方案)内审表 内审表编号:0718-***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高度/层数 建设单位 结构形式 方案名称 项目部名称 编制单位 编制人 项目部意见 审稿人 审批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技术部门意见 审核人 审批人 审批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注:1、审批意见:填写讨论关键结论,包含应修改部分内容。 2、本表一式6份,项目部将对应内容填写好后,交工程片区管理责任人审核,报总工办签章(报批时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一同上报)。 重庆渝发建设总工办(章) 质量、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不合格处理 (整改)统计 表号:QB/YF [QMS-EMS-OHSMS]03—不合格控制—01 编号: 存在不合格部门(单位) ++++++工程项目部 不合格事实描述: 上述整改内容必需按对不合格事实处理(整改)方法/或方案,于 月 日纠正、处理完成,通知工程片区责任人(企业其它工程技术人员)复查消号。 发觉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对不合格事实处理(整改)方法/或方案: 制订人: 日期: (整改)处理方法/或方案实施统计: 实施责任人: 日期: (整改)处理方法/或方案实施有效性复查验证统计: 复查验证人: 日期: 注:1、本表格中不够填写栏目,可另附页;包含到企业外部单位进行处理方法有效性验证时,各责任部门(单位)按本表格进行企业内部验证外,还应书面报外部相关单位验证,其验证统计应附后保留。 2、发觉人:工程片区管理者\或企业其它管理者;制订人:工程片区管理者\或企业其它管理者\监理工程师\工程设计者\业主代表;实施责任人:工程项目经理\承包者;复查验证人:工程片区管理者\或企业其它管理者。 3、本表一式两份,企业和项目部各一份留查。 工程违章罚款通知单 工程项目部( 分企业、 项目经理):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违反了“渝发建司发() 8 号”文 制度第 条,依据管理制度要求,该项目部( 分企业、 项目经理),被处以 元罚款,接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企业财务处交清罚款,逾期不交每五天按罚款金额20%递增。 特此通知 工程管理责任人签字: 重庆渝发建设总工办(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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