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经费预决算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会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本制度适用于xx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本单位工会),本单位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第三条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本单位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第四条
2、 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五条 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记账本位币。第二章 预算收支范围第六条 工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预算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2、拨缴经费收入;3、上级补助收入;4、政府补助收入;5、行政补助收入;6、事业收入;7、投资收益;8、其他收入。预算支出包括:1、职工活动支出;2、维权支出;3、业务支出;4、行政支出;5、资本性支出;6、补助下级支出;7、事业支出;8、其他支出。第三章预算编制与审批第七条 工会预算编制的原则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第八条 工会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上级工会要求、预算编制原
3、则和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编制。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第九条 预算收入的编制,要按照收入来源,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第十条 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第十一条 本单位工会的预算草案,由本单位工会财务牵头,工会专员编制,工会财务汇总综合平衡,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本单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经工会主席批准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上一级工会有权提出修订预算的意见和要求,本单位工会根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调整预算
4、。第十二条本单位工会的预算,应按上级工会的规定时间报送上级工会审批。第四章预算的执行与调整第十三条 本单位工会预算由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工会财务负责。第十四条 本单位工会应按照预算确定的任务积极组织收入,按上级工会的规定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第十五条本单位工会预算在批准之前只能开支必要的基本费用及帮扶、送温暖等支出。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开支的,经工会委员会同意,工会主席批准,可控制在年度预算的25%以内执行。第十六条 本单位工会要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严格控制行政支
5、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第十七条 本单位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改变或追加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工会委员会委员会同意,经工会主席批准后,在预算内调整。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预算收支总额需要增减变动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第五章 决算第十八条 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本单位工会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编制年度决算。决算未经批准前,称为决算草案。第十九条 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第二十条决算草案的审批程序与预算草案审批程序相同。第二十一条本单位工会的决算,应按上级工会的规
6、定时间报送上级工会审批。第六章监督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工会财务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工会预算的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工会的预算、决算要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计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要接受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督。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工会对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要逐步实行绩效考评制度。第二十五条 有违反本规定,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的性质和使用范围,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隐瞒收入,虚列支出,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擅自决定重大开支项目等行为的,上级工会应责令其做出检查,并要求纠正。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第七章附则 第二
7、十六条 本规定由xx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财务进行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本单位所属公司工会可参照执行。xx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财务费用审批规定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规定,依据工会增收节支的要求和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根据上级工会批准的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项目,实施工会各项工作计划,本单位工会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内的经费数额开展各项活动,各项费用支出经工会委员会会签,工会财务审核,工会主席批准后,方可支付。二、年度预算报经上级工会批准后,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突破。如在年度内发生重大事项未列入预算的开支,应
8、书面报告追加预算,经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主席核准后,报上级工会批准,方可使用。三、各项费用支付凭证必须有工会经办人经办、工会财务负责人审核,工会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四、费用较大的各项工会活动,必须按规定办理书面签报手续,说明费用性质、用途、预算计划,发放奖励费和价值较大的物品应编制明细清册签收和发放清单。特大费用应报同级经审委审核后,经工会主席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五、因工作需要事先领用支票或现金时,应填写借款单或支票领用单,经工会财务审核,工会主席审批后方可办理。现金数额较大的应提前三天预约,以便财务及时准备,保证使用,使用完毕后连同原始凭证及时到财务销账,使用时限一般不超过五天。六、本规定由xx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财务进行修改和解释。七、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