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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事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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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XNY-07-29
制度管理控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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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学
邵金云
聂永祥
府迅雷
-3-31
-3-31
本次修订
因素
ZDXNY初版
修订重要
内容
无
制度制定、完善负责人
安环部经理
制度实行、完善执行人
安环部安全管理岗
解释部门
安环部
环保事件管理制度
1 目
按照风险预控规定,规范环保事件(也称突发环境事件,如下简称“环境事件”)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防止、预警和解决机制,减少环境事件带来不良影响。
2 合用范畴
中电大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如下简称“公司”)。
3 规定和程序
3.1 环境事件分类
3.1.1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令第17号),环境事件分为四类:普通环保事件(如下简称普通环境事件)、较大环保事件(如下简称“较大环境事件”)、重大环保事件(如下简称“重大环境事件”)和特别重大环保事件(如下简称“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3.1.2 其他环境事件
被政府环保管理部门通报、惩罚;污染物排放长时段、大幅度超标;环保设备设施、在线监测系统等长时间停运等。
3.2 各单位应明确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环境事件防止、预警及解决,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3 环保事件风险控制
3.3.1 各单位应建立环保设备设施清单,如:渗漏液解决、有毒有害气体防治、污水解决、除尘、脱硫、脱硝、噪声防治、氨区、固废解决、灰渣输送及综合运用、灰(渣)/石膏场贮存等设备设施。
3.3.2 所有环保设备设施应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制定并严格执行运营维护管理制度、运营规程、检修规程,及时发现、消除缺陷和隐患,保证环保设备设施完好率和投运率。
3.3.3 环保监督人员应按照规定规定,定期监督、检查、监测、实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3.3.4 对于有也许产生环境事件风险环保设施缺陷,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采用有效办法消除缺陷或防止缺陷发展。
3.3.5 非环保设备、设施或系统应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对于有也许产生环境事件风险,应建立和完善防护办法。
3.3.6 固废须经解决,满足环保规定后方可外送填埋。业主单位要加强对运送单位监管,固废运送单位须经本地环保局备案,有关责任和规定须在合同中明确。
3.4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4.1 各单位应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关于部门和岗位应急处置规定。
3.4.2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符合《应急管理制度》(ZDXNY-07-05)、中电新能源《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以及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规定规定。
3.4.2.1 明确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指挥协调、现场处置等组织机构、人员联系方式。
3.4.2.2 明确资金保障、装备保障、通讯保障、人员保障和技术保障详细规定。
3.4.2.3 明确应急状况下环保设施操作内容和环节以及其她导致环境事件发生设备设施操作内容和环节。
3.4.2.4 明确环境事件信息报送与解决程序。
3.4.2.5 明确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终结程序。
3.4.3 定期进行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习,验证其有效性。每年应分别针对箱变渗漏油、齿轮箱渗漏油等环境事件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习。
3.4.4 及时修订完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履行审批程序后,报送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中电新能源备案。
3.5 环境事件解决
3.5.1 环境事件解决原则:防止为主,平战结合;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常备不懈,全力抢险;迅速反映,协调应对;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托科技,提高能力。迅速拟定环境事件发生因素和类别,执行相应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5.2 环境事件解决过程
3.5.2.1 环境事件发生后,当班值长应及时报告本单位应急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并及时组织运营人员迅速查找和拟定因素,采用有效控制办法。
3.5.2.2 主管领导和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在接到当班值长告知后,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解决工作。
3.5.2.3 当判断并确以为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后,事发单位主管领导应及时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中电新能源报告。发生普通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向政府主管部门和中电新能源报告。
3.5.2.4 事发单位未经中电新能源允许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环境事件信息,并应协调地方政府控制信息传播渠道。环境事件信息由中电新能源按照规定规定进行披露。
3.5.3 环境事件调查
3.5.3.1 环境事件内部调查由中电新能源安全生产部组织。由地方政府组织环境事件调查,中电新能源和事发单位予以积极配合。
3.5.3.2 事发单位应针对环境事件调查报告提出解决意见和整治建议,制定整治筹划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解决成果报告中电新能源安全生产部。
3.6 中电新能源安全生产部适时向各单位通报环境事件,进行经验反馈。
3.7 中电新能源安全生产部、工程建设部,依照环境事件严重限度,对事发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3.8 中电新能源依照环境事件严重限度,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ZDXNY-07-11),对事发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责任追究。事发单位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将成果报告中电新能源安全生产部。
4 职责
4.1 制度负责人:中电新能源安全生产部安全管理岗。
4.1.1 制定和完善本制度,并保证有效性。
4.1.2 协调、指引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解决,跟踪整治办法贯彻状况。
4.1.3 负责环境事件记录、分析和信息报送。
4.2 制度执行人:各单位主管环保工作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
4.2.1 贯彻执行本制度,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定期反馈。
4.2.2 建立本单位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评审、备案。
4.2.3 组织环保风险评估,建立或完善防护办法。
4.2.4 及时组织解决环境事件,按照规定规定报告。
4.3 中电新能源安全生产部:建立中电新能源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组织中电新能源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调查解决、记录分析、信息报送和经验反馈。参加、协助各单位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调查解决。
4.4 中电新能源工程部:参加、协助中电新能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调查解决。
4.5 中电新能源政研与新闻文化中心、投资者关系部和董办与法律事务部:依照各自职责,统筹做好中电新能源环境事件信息披露、信息管理等工作。
4.7 各单位环保监督管理部门
4.7.1 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制度、原则,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7.2 组织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4.8.3 组织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解决,记录分析、信息报送和经验反馈。
4.8 各单位生产技术、工程项目管理部门
4.8.1 做好环保管理工作,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营,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环境事件发生。
4.8.2 参加、协助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解决。
4.8.3 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办法。
5 持续改进
5.1 检查与评价
安全生产部每年组织一次本制度执行状况检查和评价,填写《制度执行状况检查评价表》,放在本部门保存。
5.2 反馈
制度负责人应做到制度反馈闭环,及时收集制度执行过程中反馈信息。
5.3 修正
制度负责人依照反馈意见,适时对制度修订、升版。
6 定义和缩略语
6.1 环境事件:由于违背环保法律法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影响或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
6.2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导致或者也许导致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事件。
6.3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也称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6.3.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
6.3.2 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
6.3.3 因环境污染导致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
6.3.4 因环境污染导致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
6.3.5 因环境污染导致地市级以上都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
6.3.6 1、2类放射源失控导致大范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也许影响邻省和境外,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原则”属于3级以上核事件;台湾核设施中发生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原则”属于4级以上核事故;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原则”属于4级以上核事故。
6.3.7 跨国界突发环境事件。
6.4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也称重大环境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6.4.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如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如下中毒。
6.4.2 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如下。
6.4.3 因环境污染导致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万元以上1亿元如下。
6.4.4 因环境污染导致区域生态功能某些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
6.4.5 因环境污染导致县级都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
6.4.6 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汇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
6.4.7 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导致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原则,或进口货品严重辐射超标事件。
6.4.8 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6.5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也称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6.5.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如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如下中毒。
6.5.2 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如下。
6.5.3因环境污染导致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万元如下。
6.5.4 因环境污染导致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
6.5.5 因环境污染导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
6.5.6 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导致环境影响。
6.5.7 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6.6 普通突发环境事件,,也称普通环境事件(Ⅳ级),除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突发环境事件。
7 引用、参照原则及有关文献
7.1《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令第17号)
7.2 中电新能源《安全事件管理制度》(ZDXNY-07-11)
7.3 中电新能源《应急管理制度》(ZDXNY-07-05)
7.4 中电国际《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ZGDL-YJYA-ZH-01)
7.5 中电新能源《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7.6 中电国际《外部网站及信息发布管理制度》(ZGDL-03-01-03/G)
8 附件
附件1 环境事件管理流程图
附件2 制度执行状况检查评价表
附件3 环境事件报告单
附件1
环境事件管理流程图
附件2 制度执行状况检查评价表
环保事件管理制度
版次:01
页码:10/11
ZDXNY-07-29
制度执行状况检查评价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
1
环保设施清单与否制定
是
否;因素:
2
环境风险评估与否进行
是
否;因素:
3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否制定
是
否;因素:
4
应急预案演习与否按规定进行
是
否;因素:
5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否经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是
否;因素:
6
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与否及时,办法与否得当
是
否;因素:
7
环境事件与否及时报告
是
否;因素:
8
环境事件调查分析与否符合规定
是
否;因素:
9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否及时修订
是
否;因素:
10
环境事件负责人与否受到惩罚
是
否;因素:
存
在
问
题
及
建
议
存在问题:
1、
2、
3、
改进建议:
修订建议:
部门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检查人:
部门审核人:
分管领导: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环境事件报告单
报告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
1事件名称
2发生时间
3事件描述
3.1事件发生前状态
3.2事件过程
3.3因素分析
4预控性分析
5不符合项及纠正办法
5.1不符合项
5.2纠正办法
6责任分析与贯彻
资料来源:
分析整顿:
专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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