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器采购合同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1、甲乙双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有效成立并存续的法人实体;2、乙方拥有供应本合同项下的产品的经营范围及经营资格并具有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现甲乙双方就甲方采购服务器项目达成如下合作合同:一、 定义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以下术语在本合同中的含义是:1、“产品”是指服务器设备。具体产品的部件号、配置描述、数量等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购单上的描述为准。2、“询价”是指甲方根据自身需求向乙方做出的,要求乙方对相关产品做出相应报价的行为。询价可能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作出。3、“询价函”是指
2、甲方向乙方询价时发送给乙方的函件,询价函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做出。询价函上有甲方对自己需求产品的具体描述。4、“报价”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询价函反馈的价格信息。5、“订购单”是指甲方向乙方发送的订购相应产品的表格或单据。6、“接口人”是指代表甲乙双方参与相应行为人员。 二、合同的标的本合同的标的为服务器设备(以下称“产品”)。具体产品的部件号、配置描述、数量等以每一批次订货单上的描述为准。三、合作方式1、本合同之签订,仅表明乙方为甲方的潜在询价对象,但是甲方不保证每次的采购需求都会向乙方询价,此询价仅是甲方对乙方的要约邀请。2、当甲方向乙方询价时,乙方应在一小时内处理完成并
3、向甲方报价。如果因无货或其他原因无法在一小时内处理完成,应立即向甲方接口人反馈并协商报价时间。乙方向甲方报价后,视为对甲方发出要约。3、甲方的每次需求都会向不同的合作商询价。4、甲方收到乙方报价,并向乙方发送订货单时,视为甲乙双方之买卖合同成立。产品价格、数量、规格、部件号、配置描述等信息以甲方订货单为准,其他条款以本合同为准。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订货单及本合同向甲方交付产品,不得提高价格,不得因货源不足等任何理由迟延交货。四、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共计 天。五、质量瑕疵担保乙方按照甲方所下订货单的要求和通知,交付产品。乙方明知甲方购买
4、产品的目的,并明知甲方的实际生产工艺要求,乙方保证对所交付的产品,符合如下质量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符合相关产品的行业标准。2、是订货单中约定的厂家(以下称“厂家”)生产的全新、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规合格产品,非翻新产品或处理产品。铭牌标识应当规范、清楚、正确。(1)“翻新产品”是指从厂家生产出来以后,经过使用存在磨损后又经过特殊的加工,在性能和外表方面接近刚刚出厂时的标准的产品。(2)“处理产品”是指被厂家认定为“大单货”而不承担保修义务的产品或者是生产日期不是最新时间的产品。大单货是指乙方不单独根据本合同的订单向厂家采
5、购产品,而是将该订单夹杂到乙方其他客户的订单中一并向厂家采购的产品。3、经安装调试后能满足甲方生产经营之需求,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4、各项指标与甲方所下订单相符。六、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其向甲方交付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1、乙方保证对其向甲方交付的产品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第三人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该产品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2、乙方保证其向甲方交付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1)若任何性质的第三方针对甲方提出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使用的产品侵犯了其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6、乙方须派人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纠纷并赔偿甲方由此承担的所有费用。乙方向甲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处理相关纠纷而支出的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取证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裁判中确定的赔偿金额。(2)若在前述侵权指控过程中,有关法院或行政机关发出司法裁判或行政命令,使甲方无法继续使用涉案产品的全部或部分,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使甲方重新获得使用相关产品的权利,或更换、改造相应的产品,或向甲方重新交付相同性能、型号、品牌的产品,以保证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甲方认为必要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货款并支付违约金。(3)前述之侵权指控包括但不限第三方提起的诉讼、仲裁、行政投诉
7、等。第三方虽然不是针对甲方提起的侵权指控,但是相关指控中涉及到乙方须向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视为针对甲方提出的侵权指控。3、若甲方有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产品主张权利的,甲方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七、标的物的交付及运费承担1、乙方交付产品,应采取相应措施对产品进行包装,确保产品在正常运输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包装物不计价、不返还。包装箱上应明确标明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详细信息。包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下单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本次下单的产品。不能按时交付的,需在下单当日与甲方接口人沟通。对于特殊的须向厂家直接订货的
8、产品,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交付时间可以延长。3、乙方交付产品,需在送货时提前一个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采取必要的准备措施。乙方交付采取送货上门方式,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运费、保险费、税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应将产品的合格证、保修单、说明书、操作手册等相关单证、材料一并交付甲方。5、产品的风险自甲方验收完毕起转移。八、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价格均为(1)含税价格,(2)含三年原厂质保、一年乙方除主板外配件延保价格,(3)含异地运输费用价格(交付地点为 地区以内);具体合同金额以甲方相应批次的订货单为准。2、甲方在每批次产品到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向乙方出具验收单
9、(或验收合格证书),乙方根据验收结果,向甲方开具对应本批次产品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在收到前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该批次产品价款的95%支付给乙方,余下5%的货款,在该批次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稳定运行1年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3、合同所有款项由甲方财务按乙方提供的公司名称和银行账号进行汇款支付。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九、产品的安装及验收1、签收:乙方按照甲方订单要求,将该批次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按照订单及发货清单对产品外观、数量进行检查,该检查不能视为是对产品质量的验收确认。经过检查,若有异议,甲方在货到后7个工作日内以邮件、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通知
10、后的1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或派人到甲方住所地处理该异议。乙方没有书面回复也没有派人到甲方住所地处理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检查结果。2、安装调试:甲方收到产品后,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委派有专业认证的工程师进行安装调试;甲方成立安装调试项目组,由项目经理负责,与乙方协调在安装调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中途更换实施工程师。3、验收:产品安装调试后,甲方组织验收,乙方应当及时派人参加和协助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签发产品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地无条件地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修复或更换,甲方重新组织验收。乙方未及时派人参加验收,视为同意甲方的验收结论。4、验收合格并不视为免
11、除乙方产品责任,产品在约定的保质期或国家强制的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仍需承担相应的更换、修理、赔偿等责任。5、乙方人员参加安装调试及验收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十、质保期及维护服务1、产品的质保期为四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年的质保期包含产品原厂质保三年和乙方除主板外其他配件延保一年。乙方配件延保按照原厂质保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执行。2、质保期内,北京地区,乙方提供不限时间的7x24小时的维修服务,在收到甲方产品报修信息后4小时内上门。北京以外地区,乙方提供远程、电话等方式技术服务,质保期内设备故障,乙方负责快递更换故障配件,并支付更换故障配件所发生的快递费用。3、质保期内乙方的保修方式
12、包括但不限于:硬件免费更换,通过远程、电话、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疑难排查及配合、操作系统重装等工作。4、乙方应甲方的要求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培训老师必须由专业认证的工程师担任。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甲乙双方另行商议确定。5、巡检:乙方每半年对甲方北京地区设备进行一次上门巡检,巡检范围覆盖所有销售产品。该巡检时间不受四年质保期的限制。6、质保期内乙方承担所有的保修、培训、巡检费用,包括硬件的免费更换。质保期过后,对于硬件及相关配件的更换,按照成本价收取费用,上门维修的人工费、交通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十一、现场服务现场服务是指在产品交付、或产品安装调试及验收、或产品保修、或乙方巡检时,乙方须指派相应的
13、人员到甲方所在地进行相关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参与现场服务。1、乙方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产品指导安装、调试工作,并对安装情况予以确认。产品在安装、调试期间,甲方视调试期间的具体情况可要求乙方派专家到现场服务,乙方应予配合。2、乙方指派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使用相关的礼貌用语,不应与甲方员工发生矛盾和口角。就产生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接口人反馈。如因乙方人员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规章制度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3、乙方现场人员在产品的安装、调试、维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所有责任,乙方拒不承担的,甲方有
14、权从应付的合同价款中代扣、代交。十二、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的,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产品的,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产品价款的双倍数额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如因设备验收不合格或乙方提供发票不及时导致付款延后,甲方将不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未能按照投标文件中所列的实施团队、维护服务、实施服务等条款执行的,每违约一项乙方应付给
15、甲方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5、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及权利标准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实际损失。甲方可酌情选择是否解除合同。6、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除按照本条支付违约金外,还要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十三、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送达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
16、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四、争议解决方式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五、联系方式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邮寄地址: 联系人
17、: 电话: 电子邮箱: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十六、其他1、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形成书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订时间: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