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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参与和安全健康权益保障管理核心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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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职员参与和安全健康权益保障管理制度1目标确保职员关心问题得到主动响应,确保职员在安全情况异常情况下拒绝工作而不会受四处罚,确保职员参与安全生产活动。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员。3 职责3.1 总经理严格实施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企业职员安全和健康负责。3.2 安全环境保护部3.2.1 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实施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3.2.2 监督检验新、改、扩建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情况;对影响职员安全、健康作业场所,督促相关单位或单位采取治理方法。3.2.3 对职员和单位报送相关安全、健康信息和提议进行汇总,逐项处理。3.2.4 负责对职员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

2、亡事故和职业病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统计、汇报和处理。3.2.5 负责制订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督促职员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具。3.3 生产技术部3.3.1 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进行危害原因评价,并提出整改方案。3.3.2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影响职员安全、健康作业场所从工艺、技术上加以改善。3.3.3 对确保职员健康,改善劳动条件工程项目优先考虑安排。3.4 工会3.4.1 监督、检验各单位落实实施中国劳动法情况,依法维护职员享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3.4.2 督促并帮助各单位、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提议,代表职员对职业病防治存在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处

3、理。3.4.3 参与职员因工伤亡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害职员健康问题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3.5 劳培部3.5.1 根据工作强度、工作性质合理安排人员。3.5.2 组织职职员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分级判定。3.5.3 帮助做好新职员就业前体检,对体检确诊不适合原工种,应立即调离。3.5.4 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要求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3.5.6 做好职员上岗前及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工作。3.6各车间责任人3.6.1 严格实施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本单位职员安全和健康负责。3.6.2 依据年度职业性健康体检计划,组织职员到本单位职员医院进行健康检验。3.6.3 精心组织生产,降低

4、生产过程中泄漏;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原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时,应立即采取对应治理方法,使其达成卫生标准。3.6.4 在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立即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预防危害深入扩大。3.7职员代表职责3.7.1 负责搜集、反馈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相关安全问题。3.7.2 代表职员提出在安全生产中反应相关安全问题。3.7.3 确保职员关心问题得到主动响应。3.7.4 确保职员在安全情况异常情况下拒绝工作而不会受四处罚。3.8职员3.8.1 学习和掌握相关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3.8.2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具。4 工作程序4.1 职员

5、信息搜集和反馈4.1.1 以车间为单位,做好职员相关安全、健康信息搜集和反馈工作。4.1.2 搜集方法以下:a) 班组级:班前会、班组安全学习、职员汇报、民主生活会、班组长汇报、班组交班统计;b) 车间级:车间汇报、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汇报、每七天安全活动;c) 工会:职员提出合理化提议,职代会职员代表提议。4.1.3 搜集频率:a) 班组长应将职员提出意见和提议、写入交班统计本,每班班后报送车间;b) 车间每七天一次将相关安全、健康信息和提议汇总后书面报送车间安全员;c) 车间每个月汇总后报送安全环境保护部;d) 工会应立即将职员提出合理化提议和职代会职员代表提议递送安全环境保护部。4.1.4

6、职员所提出安全生产事项,班组能处理不推给车间,车间能处理不推给企业里。4.1.5 安全环境保护部应对报送相关安全、健康信息和提议应进行统计、分析,会同相关领导和单位制订出整改和处理方案,并立即反馈给车间。4.1.6 对一时无法处理问题,相关单位应采取对应防范方法,并列入整改计划。4.1.7 重大安全问题,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若企业无法处理,应上报金钼股份矿冶分企业。4.2 职员权利和义务4.2.1 职员权利:a) 有休息休假权利;b) 有取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c) 有接收职业技能培训权利;d) 有危险有害原因知情权;e) 批评、检举、控告和提议权;f) 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紧急避

7、险权利;g) 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h) 法律要求其它劳动权利。4.2.2 职员义务:a)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义务,职员在作业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b) 接收安全生产方面教育和培训义务;c) 汇报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原因义务。4.3 拒绝制度4.3.1 以下活动职员有权拒绝操作:a) 新职员入厂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调换工种时未经同一等级安全教育工人,有权拒绝上岗作业;b) 特殊性作业或危险作业前,未采取安全方法或未设安全监护人员或作业人员不清楚作业程序、预防事故方法和方法,无操作证等,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c) 在

8、各项作业中,凡发觉作业指挥者不按安全要求或违反相关要求错误指挥、错误指令,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d) 凡登高作业(超出地面2米以上),未采取安全防护方法或安全用具不全,工人有权拒绝作业;e) 凡多种运转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过载装置等不健全或有缺点,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f) 凡岗位人员有直接伤害人身安全或近期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隐患,经本岗位工人提出,未立即(二十四小时以内)处理又未采取安全防护方法,岗位工人有权拒绝作业;g) 凡大中修作业,原有安全设施受到破坏,施工后未能恢复,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作业;h) 作业现场无照明或有障碍物堵塞安全通道,对作业人员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作业人员有权提

9、出改善意见,如当班内不能立即处理或不采取防范方法及未改善现场条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i) 对于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任何人全部有权越级上报直至厂领导;j) 对于班组长以上干部当班喝酒或酒后上岗,或私自开车,工人有权拒绝其指挥,并有权向上级领导反应情况,有权要求对其进行违纪批评处理;k) 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职员有权拒绝操作。4.3.2 当职员做出拒绝操作时,车间领导要立即重视此项作业,发觉作业危险性,并立即指派相关人员处理,假如单位不能处理,应上报安全环境保护部。4.3.3 出现拒绝操作,各部室、车间要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原因,给合理解释。安全环境保护部和工会监督

10、此项解释公正性,填写拒绝操作调查表。4.4 职员参与职员应主动参与下列安全生产活动:a) 任务分析;b) 定时安全学习和培训活动;c) 安全操作规程修订;d) 安全操作训练;e) 和相关单位沟通安全生产事项;f) 风险评价;g) 安全合理化提议活动;h) 改变管理讨论;i) 安全认可和奖励活动;j) 参与安全问题调查。4.5 保障方法4.5.1 安全环境保护部、车间等相关单位对搜集相关安全、健康信息和提议应立即制订出整改和处理方案,并跟踪落实。4.5.2 各单位应依据本单位存在多种危险和有害原因,对应制订切实可行防范方法及事故应急方法,并让职员了解、掌握其相关知识。4.5.3 职员因工伤亡事故

11、和其它严重危害职员健康问题调查处理,必需有工会和职员代表参与。工会应该向相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和安全环境保护单位对工会提出意见,应该立即研究,给回复。4.5.4 工会应代表职员向单位或相关方反应职员意见和要求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于职员合理要求,单位应该给予处理。4.5.5 各车间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劳动卫生制度,严格实施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事故,降低伤害事故。4.5.6 有女职员单位应认真实施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确保女职员劳动保护正当权益。4.5.7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需符合国家要求标准。新建、

12、改建、扩建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需和专题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5.8 各单位应为职员提供符合国家要求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按企业劳动保护用具发放标准为职员发放必需劳动防护用具。4.5.9 厂职员医院应按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职员健康监护档案,对职员定时进行健康检验。4.5.10 各单位应确保职员下列权益:a) 确保职员或职员代表参与安全活动,并建立搜集、反馈职员关注安全事项渠道;b) 确保职员取得参与安全、健康活动机会;c) 确保职员有权拒绝存在安全、健康问题工作制度;d) 确保职员关心问题得到主动响应,尤其是确保职员在安全情况异常情况下拒绝工作而不会受四处罚。4.5.

13、11 生产单位应该严格实施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4.5.12 车间应对新职员安全情况进行关键跟踪。当工艺步骤发生改变时,职员应对工作现场特定要求进行回顾。当职员脱离工作岗位超出要求时间返岗时,应进行工作现场特定要求回顾。4.5.13 对检验出职业病患者,应按国家要求立即给诊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4.6 培训教育4.6.1 安全环境保护部应照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新职员入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内容应包含职业卫生。4.6.2 劳培部应做好新职员上岗前及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如实通知职员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情况,和劳动者要求了解其它情况。4.6.3 培训需求识别应针对全部职员和全部作业过程,并充足考虑:a)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b) 职员和管理层意见和提议;c) 技术发展需要;d) 改变管理要求;e) 风险评价结果;f) 相关方要求。4.6.4 劳培部应定时对职员代表进行对应培训。5 相关制度5.1 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5.2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3 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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