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场站站长岗位职责
1、在场站运行部领导下,认真实施其下达生产任务和工作指示。
2、接收调度中心对生产调度,服从调度指令,负责日常操作。
3、负责本站生产,严格督促操作工实施岗位操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4、负责做好站内设备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和无泄露状态。
5、负责站内设备巡回检验工作,做好站内设备检修前准备工作和修理后验收试车工作。
6、对生产过程突发事件,按事故处理预案立即处理和上报。
7、做好班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劳动纪律等工作。
8、负责站内生产任务及经济责任制完成情况考评奖赏工作。
9、负责包干区域环境卫生工作、安保工作和考勤工作。
10.负责搜集站内生产原始统计、交接班统计及生产日报表,并做好生产月报表。
11、负责操作人员生产,严格实施岗位操作制度,确保安全供气。
12、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实施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正确地做好原始统计。
13、落实新职员、转岗职员三级安全教育。
14、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副站长岗位职责
1、帮助站长做好安全生产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负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负责落实考勤、月报、各项统计报表制做和上报工作。
5、负责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6、负责做好生产消耗材料和日常消耗品申报、管理工作。
7、负责做好职员培训学习工作,做好培训统计。
8、监督检验班组劳动纪律,严格督促操作人员认真实施岗位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稳定供气
9、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场站操作员岗位职责
1、在站长领导下,熟悉站内工艺步骤和运行操作,确保站内正常运行,完成生产任务。
2、认真填写运行统计、原始台帐和报表,对所填数据正确性负责。
3、严格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装设备操作和维护技能。
4、定时巡检巡查,发觉隐患立即上报、果断处理,并做好具体统计。
5、严格实施交接班制度,要按时到岗、离岗,了解目前生产情况和关键事项处理经过,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6、当站内发生险情时,服从站长指挥,坚守岗位,推行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7、负责卫生责任区打扫。
8、熟悉掌握场站各类型设备维修维护知识,负责落实场站设备例行维修维护。
9、帮助场站维修人员实施场站设备大、中型维修维护。
10、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场站安全员职责
1、 在场站站长率领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 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检验、巡查工作,主动配合场站对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3、 主动参与站内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参与每个月组织实施应抢救援演练。
4、 发觉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要立即消除和控制,能力范围内无法消除要向直接上级汇报,并采取主动有效方法,预防事故扩大。
5、 督促站内人员认真落实实施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实施岗位操作程序。
6、 督促站内人员认真学习上级相关安全生产指示、要求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7、 确保上岗操作时必需按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多种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
8、 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步骤,督促场站人员认真做好多种统计,不得串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事情,对她人违章操作有责任加以劝阻和阻止。
9、 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燃气场站安全管理要求
1 总则
1.1 编制目标
规范企业在燃气场站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燃气场站安全稳定运行。
1.2 适用范围
1.2.1 已投产运行天然气门站、LNG气化站及应急调峰站、调压站、CNG储配站;
1.2.2 已移交场站运行管理单位管理但还未投产运行燃气场站安全管理可参考实施。
1.2.4 不适适用于燃气汽车加气站。
2 编制依据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城市燃气管理措施》
3 定义
4 投产运行条件
4.1 燃气场站移交前必需经建设行政主管单位、消防、防雷所等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书。
4.2 燃气场站投产运行前,建设单位必需向场站运行管理单位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包含实物移交、完工资料、设备资料移交。
4.3 燃气场站投产运行前,场站运行部应确保场站消防设施齐全,已按设计文件要求配置足够灭火器材,场站安全警示标志清楚,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消防系统调试合格。
4.4 燃气场站投产运行前,场站运行部应确定场站上、下游管网连通,待供气管网已含有供气条件。
4.5 燃气场站投产运行前必需进行氮气置换,气密性试验合格,含有储存功效场站,投产前必需确保储罐预冷合格。
4.6 燃气场站投产运行前,场站运行部必需对场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要求熟悉本场站工艺步骤、场站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理,并经考评合格。特种作业人员须考评合格,持证上岗。
4.7 燃气场站投产运行前,场站特种设备必需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使用手续,场站危险源资料应报相关部门立案。
4.8 燃气场站投产运行,场站运行部应制订投产方案,上报企业领导审批,并报投资企业、集团企业审批。作业单位应严格根据审批方案作业。
5 场站日常安全管理
5.1 场站运行部应设置场站防火责任人及安全监督员,负责本场站安全管理,防火责任人及安全监督员应经过专业知识培训。
5.2 场站运行部应明确场站责任人、安全监督员及场站操作人员职责和管理要求,制订管理制度、操作维护规程、应急预案,并将管理制度、操作维护规程及应急步骤图张贴显著位置。
5.3 场站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齐全,配置标准参见集团安全技术标准《危险场所安全标识设置要求》。
5.4 场站生产区内工艺管线应有明确工艺流向标志,阀门状态牌、设备编号牌清楚、正确。
5.5 天然气门站、LNG气化站及应急调峰站、有些人值守调压站应设二十四小时值班;场站值班人员应按定时、定线对场站内设备、工艺管线等进行巡查、巡检,统计场站各运行参数,确保各参数在设定或要求范围内运行,发觉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做好统计。
5.6 场站防雷设施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每十二个月雨季前应对场站接地电阻进行专题检验,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防雷装置每十二个月检测不得少于2次。
5.7 场站内仪器、仪表、安全装置、泄漏报警装置应处于正常状态,并按国家相关要求定时进行校验、标定和更换。
5.8 企业在场站管理中推行创建无泄漏活动,强化对静密封点管理。场站管理单位应对站内设备、工艺管道等静密封点建立静密封点台帐,定时对静密封点进行巡检,确保各静密封点无泄漏,静密封点检验每个月不应少于1次。
5.9 场站应严格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未经同意,外来人员及车辆不能进入燃气场站,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信设备进入场站内生产区,未经审批严禁在场站生产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作业。
5.10 场站消防通道地面上应有显著警示标志,消防通道应保持通畅无阻,严禁停放、堆放其它物品。
5.11 场站操作人员进入封闭式调压撬、压缩机房、检验井前应先检验有没有燃气泄漏,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
5.12 场站设施需外委维护保养时,场站运行部应和维护保养单位签署维护保养协议,明确维保内容、要求及双方职责等,维护作业时,场站管理单位应审核维护保养作业方案、作业人员资格等,并做好安全监护方法,保养完成后,应对保养结果进行验收,并做好维护保养统计;外来维护作业人员必需办理相关进站作业手续。
6 场站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管理
6.1 场站设施运行维护应遵从以下要求:
1)运行、维护人员必需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对应资格证书,执证上岗;
2)运行、维护作业人员应要求着工作服,工作服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维护作业工具、测量仪表、防护用具应符合场站安全管理要求,并性能完好;
3)场站设施运行、维护应严格根据多种设备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规程要求周期、保养内容、作业程序进行,并做好运行、维护保养统计;进行维护作业时,必需有专员监护;
4)场站设施维护作业需要停止向管网供气或对管网系统降压作业,须提前办理许可审批手续;
6)场站设施维护保养包含到场站局部能源泄放作业,应对作业段作好能源隔离方法和监测监护,并提前通知相关单位;
6.2 储罐及储存区
6.2.1 储罐最高工作压力严禁超出设计压力。当达成最高工作压力时,应采取降压方法。
6.2.2 指示仪表应有明晰限位标志,如液位计高、低限位线,压力限位线、温度限位线等。
6.2.3 安全阀和储罐之间设置阀门应处于全开状态。
6.2.4 罐区不准架接电线。
6.2.5 罐区严禁任意排放燃气,排空管线状态良好。
6.2.6 罐区不得堆放钢瓶或其它杂物,立即清理垃圾杂草。
6.2.7 每2小时应巡回检验一次运行状态,统计检验时间、液位、压力。并做好以下检验,做好统计。
检验确定各阀门开关位置符合工艺要求,阀门状态和标志牌应一致。
检验确定安全阀无异常。
检验高压注水系统情况,确定连通点无泄漏。
检验空气系统和紧急切断阀系统,确定压力正常,阀门状态应符合要求;紧急切断系统应保持气动常开状态,严禁处于手动常开状态。
检验储罐及管线防腐保温情况,确定有没有鼓泡、油漆脱落、结冰、结霜等情况。
检验确定储罐区有没有地基下沉等情况。
检验确定储罐区防火堤应完好。
检验确定储罐区排水口设置水封井性能完好。
6.3 场站调压装置
6.3.1 调压装置巡检内容应包含主调压器、监控调压器、过滤器、阀门、安全设施、仪器、仪表等设备运行工况,不得有泄漏等异常情况;
6.3.2 冬季应检验调压装置加热保温情况;
6.3.4 对新投入使用和保养修理后重新启用调压器,必需经过调试,达成技术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6.3.5 对停气后重新启用调压器,应检验进出口压力及相关参数;
6.3.6 应定时检验过滤器前后压差,并应立即排污和清洗;
6.3.7 应定时对高压或次高压调压装置主调压器、监控调压器、紧急切断阀、安全阀及其它辅助设备进行可靠性检验,并使其在设定数值内运行;
6.3.8 高压或次高压调压装置及相关设备经过16个月运行,须进行检修;检修后系统必需经过不得少于72小时或不超出1个月正常运行,才可转为备用状态;
6.3.9 应定时对高压或次高压调压站进出口压力、过滤器压差现场检验,每七天不得少于1次;
6.3.10 应立即清除调压装置各部位油污、锈斑,不得有腐蚀和损伤。
6.4 加臭装置
6.4.1 应定时检验储液罐内加臭剂储量;
6.4.2 控制系统及各项参数应正常,出站加臭剂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8要求,并应定时抽样检测;
6.4.3 加臭装置不得泄漏;
6.4.4 加臭装置应定时进行校验;
6.4.5 加臭剂应妥善保管,加臭剂储存应符合相关要求要求。
6.5 场站阀门
6.5.1 定时对场站阀门进行检验,不得有燃气泄漏、阀门内漏、损坏、阀门动力系统切断等现象;
6.5.2 定时对阀门进行启闭操作、排污、注脂等维护保养;
6.5.3 对无法启闭或关闭不严阀门,应立即维修或更换;
6.5.4 阀门电动、气动及其它动力系统每六个月检验一次。当气动系统由高压氮气供给时,应将检验次数增加到每七天一次。
6.6 场站低温储罐及低温管道
6.6.1 场站储罐及低温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应首优异行预冷,预冷时储罐及管道不应含水分及杂质;
6.6.2 储罐充装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充装系数要求。储存液位宜控制在 20%~90%范围内;
6.6.3 不一样起源、不一样组分液化气应存放在不一样储罐中,并应亲密监测气化速率;
6.6.4 对储存液化气较长时间且不向外输气储罐,宜定时倒罐处理;
6.6.5 储罐检修前后应采取惰性气体进行置换,严禁采取充水置换方法。
6.6.6 储罐进出液时,应观察液位和压力改变情况,检验并统计储罐液位、压力和温度等参数;
6.6.7 应每十二个月对真空绝热储罐蒸发率进行检验;每2年应对其检测1次真空度;
6.6.8 应定时对储罐进行外观检验,外壁漆膜无脱落,外壁无凹陷,储罐基础牢靠,立式储罐应定时检验其垂直度;
6.6.9 低温管道保冷层及管托应完好;
6.6.10 储罐及低温管道各连接部位,应无泄漏情况;
6.7 压缩机、烃泵、LNG烃泵等动力设备
6.7.1 定时检验压力、温度、密封、润滑、冷却和通风系统。
6.7.2 阀门开关应灵活,连接部件应紧固,运动部件应平稳,无异响、过热、泄漏及异常振动等。
6.7.3 指示仪表应正常、运行参数应在要求范围内。
6.7.4 各项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6.7.5 当有下列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失灵;
润滑、冷却、通风系统出现异常;
压缩机运行压力高于要求压力;
压缩机、烃泵、LNG烃泵、电动机、发电机等有异声、异常振动、过热、泄漏等现象。
6.7.6 压缩机、烃泵检修完成重新开启前应对设备进行置换,置换合格后方可开机,LNG烃泵置换合格后,投入运行前还应进行预冷。
6.8 消防系统
6.8.1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检验、维修和保养等应设专员负责;
6.8.2 消防水池储水量应保持在要求水位范围之内,并保持池水清洁,消防水泵吸水口应保持通畅;
6.8.3 应定时检验并开启消防水泵、消火栓及喷淋装置;
6.8.4 站内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应定时进行检验和补充;
6.8.5 消防通道地面上应有显著警示标志,消防通道应保持通畅无阻,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6.9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
6.9.1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现场设备应保持外观完好,螺栓和密封件齐全,显示表读数清楚,实施机构不得卡阻,二次仪表、动力箱、弱电箱应有良好防爆性能,机箱、机柜应有良好接地。
6.9.2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控制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多种功效运行正常;
2)操作键接触良好,显示器幕显示清楚、亮度适中,系统状态指示灯指示正常,状态画面显示系统运行正常;
3)统计曲线清楚、天断线,打印机打字清楚、字符完整;
4)机房和控制室环境符合规范要求。
6.9.3 采集点和传输系统仪器仪表应按相关标准定时进行检定和校准。
6.9.4 运行维护人员应定时对系统及设备进行巡检,发觉现场仪表和远传仪表显示值、同管段上下游仪表显示值和远传仪表和计算机控制台显示值不一致,应立即处理。
6.9.5 调度中心,应定时经过监控系统对场站运行参数情况进行监视,并统计,维护人员应定时到现场检验仪器、仪表及设备。
6.9.6 拆装带压管线和防爆区域内仪器仪表设备时,应取得场站运行部同意和现场配合后方可进行。
6.9.7 在防爆场所进行操作时,不得带电进行仪器、仪表及设备维护和检修。
7 场站生产作业安全
7.1 燃气场站设施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设施维修或其它可能影响正常运行作业,应按作业内容制订作业方案,逐层申报,分级推行方案审批手续。作业点应有明确警示和隔离方法,包含燃气设施作业应进行能源隔断,作业应有监督许可。紧急事故应在抢修完成后补办手续。
7.2 燃气场站设施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和设施维修等生产作业,必需配置对应通信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
7.3 场站设施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等生产作业必需设专员负责现场指挥,并应设安全员。需要放散时,应在放散点周围进行监护,并通知到相关单位和人员。
7.4 场站停气、降压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7.4.1 场站停气、降压作业时间宜避开用气高峰和恶劣天气。
7.4.2 除紧急事故外,影响上、下游用户供气、用气停气和降压作业应提前二十四小时以上通知用户。
7.4.3 场站设施停气作业时应能可靠地切断气源,需要对停气管段或设备进行作业时,应将管段、设备内燃气安全地排放或置换合格。
7.5 场站通气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7.5.1 新建场站通气作业应严格根据审批后作业方案实施。
7.5.2 场站设施维护、检修或抢修作业完成后,恢复通气前,应进行全方面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置换或通气作业。
8 场站应急管理
8.1 场站运行部应制订场站应急预案,并依据具体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调整和修订。应急预案应报安全技术部等相关部门立案,并定时进行演练。
8.2 场站应急步骤图应张帖于场站显著位置,场站作业人员应掌握常见应急处理方法,熟悉应急步骤。
8.3 应建立应急设备档案,设置应急工具房,配置必需应急设备、器材、通信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应急设备应定时检验维护,保持备用状态。
8.4 场站应建立应急义务消防队,定时演练,掌握应急设备及器材使用和应急基础方法。
8.5 场站运行部应和周围单位建立联防机制,定时开展应急联防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理。
场站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要求
1 总则
1.1目标
要求了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燃气场站管理要求。
1.2适用范围
适适用于安徽深燃天然气各燃气场站。
2 内容和要求
2.1 外来人员及车辆准入
2.1.1 未经同意,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燃气场站。
2.1.2因工作需要,外来人员进站必需得到同意,对于持有已审批进站审批单人员,由场站门卫和值班人员核准、登记后方可进入场站。
2.1.3场站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需对外来人员进行核查,严禁携带火种或可能对场站组成威胁物品进入。
2.1.4非场站生产车辆一律不得进站。
2.2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
2.2.1 凡进入场站内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需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
2.2.2 进入场站车辆必需佩带阻火器,车辆停定后,必需熄火。
2.2.3 场站值班人员必需对外来人员进行进站安全教育,并要求其在《外来人员进入场站安全教育统计表》上署名确定。
2.2.4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需穿戴防静电参观服、安全帽,配戴临时参观牌,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应在场站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参观。
2.2.5 外来维护维修作业人员必需有场站管理部门签发维修作业工作单。
场站设备档案管理规程
1 总则
1.1编制目标
本标准要求了场站设备档案管理内容和要求。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适用于安徽深燃天然气企业各场站设备管理。
2 编写依据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组成通常要求》
3 分类
场站设备可按系统分为:
特种设备(储罐、压力管道等)、装卸系统、气化系统、调压系统、计量系统、加臭系统、自控系统、电力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等。
4 管理要求
4.1 设备档案应有分类帐、总台帐、分户帐,定时汇总设备统计报表及汇总表。
4.2 设备档案管理关键包含以下工作:资料起源组织;资料归集统计;资料分类分析;资料归档审定和资料使用过程管理工作。
4.3 设备档案是指从设备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改造、更新、备用、闲置、报废等全过程中形成并经整理应归档保留资料,如:图纸、图表、文字说明、计算资料、统计、照片、录像、录音等。
4.4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档案建立,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检验和监督。
4.5 设备使用部门应将档案资料分类、注册登记、编制索引、建立借阅制度,不得遗失和混装。
4.6 设备档案资料如有遗失,应立即汇报,并妥善处理;如遗失关键资料,则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5 设备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5.1 原厂随机资料:包含各项技术文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等。
5.2 设备开箱验收统计及移交统计。
5.3 设备、设备附件、配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5.4 安装调试、试运行统计、总结、完工图纸、检测统计、验收汇报、移交书等。
5.5 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关键配件图纸。
5.6 技术、质量上异议和处理结果材料。
5.7 设备缺点统计及重大事故分析处理汇报。
5.8 维修、检修、更新和改造计划。
5.9 维修统计和关键设备大、中修统计。
5.10 设备拆除、迁移和改造工程图档资料。
5.11 报废判定书、申请报废汇报、批复和处理结果。
5.12 检验汇报、使用证。
5.13 计量器具校验检验统计。
5.14 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关键技术条件、操作程序、维护保养项目等)。
5.15 设备检修规程(检修周期、工期、项目、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等)。
6 设备档案资料搜集
6.1 设备使用管理部门负责资料搜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将设计通用标准、检验标准、设备说明书和多种型号设备制造图、装配图,关键易损零件图配置齐全。
6.2 设备检修和维修期间,由设备使用部门组织对设备易损件、传动件等进行分析,将结果和处理方法汇总存档管理。
6.3 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审核校对随机图纸资料,发觉图纸和实物不符,必需做好统计,并立即联络供给商。
7 借阅管理要求
7.1 资料管理员认真按《资料借阅记录表》填写名称、图号、张数、借阅时间、借阅期限等项。
7.2 借阅人在《资料借阅记录表》签字栏签字。
7.3 原图原件或无备件档案资料一律不得外借,只能在档案室查阅。
值班管理要求
1 总则
1.1 编制目标
规范企业各类值班制度,确保应急处理立即到位和各项生产活动正常进行。
1.2 适用范围
适适用于企业各部门及各全资企业。
2 岗位值班
2.1 值班岗位应提前制订值班表,并张贴公布,临时换班应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岗位值班人员值岗时必需认真推行职责,严禁擅离岗位。
2.2 企业下列岗位应设置专员值班:
2.2.1 企业总部及各部门集中办公场所应设置保卫值班;
2.2.2 关键工作部位(如:储配站、门站等)操作岗位及需要现场操作应设置操作值班;
2.3 抢修、咨询服务接听电话岗位应设置电话值班;
2.4 抢修调度部门(中心)和抢修点应设置抢险调度值班。
2.5保卫值班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进出人员登记查对,出入车辆管理和定时对管辖范围进行巡视检验,防范偷窃、破坏、抢劫事件发生。
2.6 操作值班由操作工负责,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操作工按要求对设备工况和运行情况进行定时检验和统计,发觉设备故障或隐患立即处理或上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7 领导值班由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负责,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制。负责对值班场站生产安全、人身安全、场站安全进行监管。
2.8 电话值班由电话接听员负责,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制。电话接听员必需立即接听,正确传输相关信息。
2.9 抢修值班由抢修人员负责,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抢修人员必需立即处理抢险事件。
3 领导值班
3.1 企业实施月度领导轮番值班制。企业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标准上不离开企业所在地,确因工作需要离开,须由其它领导接替。
3.2 实施二十四小时领导值班制。值班领导必需是本企业责任人或负责安全或生产中层干部。
3.3 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标准上不得离开企业所在地,确因工作需要离开,必需经企业分管领导同意并安排其它人员接替,并将接替人员名单立即报企业安技部及通告企业相关部门。
3.4 值班领导应掌握值班期间企业生产情况、重大安全事件情况,对关键单位、关键场所、关键部位进行抽查,立即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对重大事件立即通报或汇报并做好统计。
3.5 领导值班期间,必需确保个人通讯工具通畅。
4 节假日及特殊情况值班
4.1 在国家、省、市重大活动期间或发生重大事件等特殊情况下,和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等公众节假日期间,企业应安排值班,负责处理和通报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
4.2 值班期间,企业领导应确保个人通讯工具通畅,作好值班统计,碰到突发事件向上级企业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并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处理。
4.3综合管理部安排节假日值班,并立即上报投资企业、集团企业,同时在企业办公系统进行公告。
4.4 值班领导应立即了解所负责区域生产和安全情况,向投资企业、集团企业值班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4.5 在国家、省、市重大活动或公众假期结束后当日将企业在重大活动或公众假期期间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至投资企业安技部、集团企业安技部。
场站值班及交接班管理要求
1 总则
1.1 编制目标
要求已供气场站值班及交接班管理内容、要求。
1.2 适用范围
适适用于企业各已供气场站值班及交接班管理。
2 值班管理
2.1 场站应将企业领导值班表张帖公布,值班人员应熟知本班值班领导及联络方法。
2.2 场站应制订每个月值班安排表,并张贴于显著位置,值班人员必需严格根据值班表进行值班,不得私自轮班、调班。
2.3 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单独编制值班表并张贴上墙,同时报上级部门立案,值班人员严格按排班表进行值班。
2.4 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统计。
2.5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需严格推行各自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定时、定线进行巡查,发觉问题应立即上报和处理。
2.6 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离岗、睡岗。
2.7 场站值班室必需保持通信通畅。
3 交接班管理
3.1 交班人员在下班前应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在上班十五分钟前抵达岗位,交接班人员按要求认真交接班。
3.2 本班发觉安全隐患,应在本班内消除,因客观原因无法处理时,应立即汇报上级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3.3 接班人员应认真检验核实交接内容,交接班内容包含:
工艺管线设备运行方法和设备情况;
生产报表统计和仪表运行情况;
应急维护工具、用具、备用材料;
生产岗位卫生和消防器材;
存在故障、隐患及上报情况和上级指示。
3.4 在交接班过程中出现下问题,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
工艺管线设备生产情况及设备情况不清;
生产统计报表不清;
生产岗位卫生不良;
应急维护工具、用具、消防器材、备用材料缺失不全;
该处理故障、隐患未处理。
如接班人员未进行拒绝,发生问题由接班人员负担
3.5 交接班双方本着协作、负责精神,相互配合,做到文明交接,安全生产。
3.6 认真填写交接班纪录,值班统计正确、明晰、工整、无涂改。
场站巡查、巡检管理要求
1 总则
1.1 编制目标
要求了已投运燃气场站巡查巡检内容及技术要求。
1.2 适用范围
适适用于已投运燃气场站。
2 编制依据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3 要求
3.1 巡查、巡检人员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评合格后持证上岗。
3.2 掌握本岗位工艺原理、设备操作技能,含有生产数据判定能力。
3.3 熟知安全管理制度,含有一定消防技能和处理本岗位通常事故能力。
3.4 巡查、巡检人员须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4 巡查
4.1 工艺管线及设备巡查
4.1.1 检验工艺管线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及统计各运行参数,并对比一次表和二次表;
4.1.2 检验阀门状态是否符合生产工艺要求,阀门状态和标识牌一致;
4.1.3 检验管道、设备连接部位等静密封点情况;
4.1.4 检验电动设备电动头状态指示灯显示正常;
4.1.5 检验管线及设备防腐情况;
4.1.6 检验水封井水位;
4.1.7 检验防静电接地、防雷设施连接情况;
4.2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巡查
4.2.1 检验数据传输、远控、报警、通讯等系统运行情况;
4.2.2 运行统计清楚、无断线,打印机打字清楚、字符完整;
4.2.3 机房、控制室、色谱分析室环境符合规范要求;
4.3 周围环境巡查
4.3.1 安全间距范围内不存在搭建建(构)筑物、开挖、爆破、钻探等施工作业;
安全间距范围内不存在明火及可能引发明火可燃物;
4.3.2 场站消防通道通畅,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警示、疏导标识清楚、无脱落;
4.3.3 站内清洁卫生,无杂物堆放;
4.3.4 场站无地基下沉、构筑物倾斜等现象;
4.3.5 场站办公及生活设施完好,无滴、漏、跑、冒现象;
5 巡查周期
5.1 储配站、门站、LNG气化站及调峰站巡查周期为2小时;
5.2 场站大修、中修和关键设备维修后,在试运行期间巡查周期1小时;
6 巡检
6.1 每七天对比一次表和二次表,做好比对数据累积,超出许可误差立即上报;
6.2 场站每个月应根据《静密封点管理细则》要求对全部静密封点进行检验一遍;
6.3 每个月对场站消防系统(火焰探测器、消防水泵和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进行试运行或自检,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6.4 每个月对远控设备进行现场手动检验,确保操作灵活;
6.5 每个月检验场站静电接地、防雷设施连接;每三个月对场站静电接地、防雷设施测试一次;
6.6 每六个月对压力表校验一次;
6.7 每十二个月对安全阀、温度表校验一次;
6.8 每六个月对燃气泄漏报警系统校验(标定)一次;
6.9 每个月对紧急切断系统进行动作检验一次。
7 巡查巡检要求
7.1 应按要求时间进行巡查巡检,发觉问题立即上报;
7.2 巡查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巡查路线,认真做好巡查巡检统计,确保巡查内容无遗漏。
7.3 场站责任人应对本站巡查巡检情况进行监督检验,每日对巡查巡检统计进行审核;
8 结果处理
8.1 认真、如实填写巡查、巡检统计,并署名确定;
8.2 巡查、巡检过程中发觉问题立即上报;
8.3 对巡查、巡检中发觉异常情况,本岗位能处理,应立即处理,无法独立处理须立即上报;存在严重危及供气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应急方法,在未处理之前,应加密巡检周期,必需时应现场旁站。
8.4 巡查巡检中发觉问题,在交接班时还未处理,交班人员应到现场向接班人员如实说明;做好交接班统计。
静密封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编制目标
加强企业各类设备和管道静密封管理,消除跑、冒、滴、漏现象,降低静密封泄漏率。
1.2 适用范围
适适用于企业各在用燃气场站(含瓶组站)
2 静密封统计范围
除转动设备连续运转部分属动密封另作统计外,其它全部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管丝、丝堵、活接头、机泵上油标及隶属管线、工艺设备及附件、空气(氮气)管线及附件、水线{包含消防水管}、加热炉外露胀口、变压器、仪表孔板、调整阀、隶属引线及其它设备静密封结合部位,均作静密封点统计。
3 静密封点及泄漏率计算方法
每一静密封点结合处,作为一个密封点,其密封点算法为:
3.1 一对法兰,不管其规格大小,均作一个密封点。
3.2 一个阀门通常算四个密封点,如阀体或大盖上另有丝堵或阀后边接放空,则应多算一个或多个密封点。
3.3 一个以焊接方法连接阀门,其密封点数目比通常阀门静密封点数少两个。
3.4 一个异类阀门(如三通阀、四通阀等),其密封点数目依据其静密封面多少计算,一个静密封面算一个密封点。
3.5 一个丝扣活接头算三个密封点。
3.6 一个丝堵管算一个密封点,其它有一处密封结合处算一个密封点。
3.7 一处泄漏就算一个泄漏点。不管是密封点或焊缝裂纹、砂眼、腐蚀和其它原因造成泄漏,均作泄漏点统计。泄漏率计算公式:泄漏率=泄漏点总数/静密封点总数×1000‰ 。
4 静密封泄漏检验标准
4.1 设备及管道:用肉眼观察时,不结焦,无渗迹、无漏痕。
4.2 仪表设备及风线系统:用肥皂水检漏,关键部位无气泡,通常部位许可每分钟不超出五个鼓泡。
4.3 接或连续部位:用肥皂水检漏,无气泡。
4.4 气设备:变压器、接合部位,用肉眼观察无渗漏。
4.5 燃气、氧气、氯气等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系统:用肥皂水或试纸检验无气泡或不变色。
4.6 氮气、空气系统:均用10毫米宽、100毫米长薄纸条活试漏无吹动现象。
4.7 蒸气系统:用肉眼观察不漏气,无冷凝水垢。
5 无泄漏区{站}检验标准
5.1 密封点统计正确无误。
5.2 职员管理完善,操作规范,见漏就堵,常查常改不间断。
5.3 泄漏率常常保持在集团企业要求2‰以下、考评标准是0.5‰以下,并无显著泄漏。
5.4 静密封技术档案做到资料统计齐全。
6 创建“无泄漏站”划分,依据性质分为以下五类
6.1 各储配站各划为一站。
6.2 各气化站各划为一站。
6.3 各瓶组站各划为一站。
6.4 低温LPG基地划为一站。
6.5 各LNG调峰气化站、高中压门站、调压站各划为一站。
7 各单位管理职能
7.1 各单位按上述所划分站进行设备、管道静密封点具体清查;认真统计,建立各站静密封点登记台账(填报表格见附表一),并报集团安全技术部。
7.2 各单位做好各类静密封管理台账报表及相关资料,集团企业安全技术部负责审核、复查,不定时组织人员检验各使用单位静密封管理工作。
7.3 各单位要把所辖区域静密封点管理落实到岗位,做到各尽其责,分工明确,并作为巡回检验和交接班一项内容,发觉泄漏要立即采取方法,做到管、用、修相结合,组织开展创“无泄漏”活动,确保静密封管理达标。
7.4 各单位对新增加密封点要立即登记。对报废、外调、停用设备及管道静密封点要要立即清档,并报集团企业安全技术部。
7.5 各单位每个月要对其所辖站进行一次泄漏率大检验,对其下降和上升原因以书面形式报集团企业安全技术部,由集团企业安全技术部汇总上报主管设备副总经理和安委会。
8 检验和考评
8.1 各单位必需对全部在用场站制订创建“无泄漏站”计划和实施方案,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集团企业安全技术部,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8.2 各单位应对场站静密封情况进行统计(填报表格见附表二、三),凡连续三个月泄漏率均在0.5‰以下站,连续十二个月泄漏率均在0.5‰以下新建场站,方有资格提出申请,上报集团企业安全技术部审核。
8.3 经集团企业安全技术部检验及审核后,连续三个季度检验达标,再由安委会组织复审,符合上述标准站,由集团企业正式发文授予“无泄漏站”称号,“无泄漏站”牌匾挂在进站显著位置。
8.4 对已取得“无泄漏站”称号场站,经集团企业安委会及安全技术部审核和复查发觉不符合“无泄漏站”标准,应依据安全技术部及安委会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到位,集团企业将取消“无泄漏站”称号,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8.5 被取消“无泄漏站”场站必需重新申请“无泄漏站”,符合创建“无泄漏站”条件后,按程序进行申报。
8.6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原《静密封管理实施细则》(深燃安字[1997]05号)同时废止。
8.7 本细则由集团企业安全技术部负责解释。
安全帽使用管理要求
1 总则
1.1 编制目标
保护职员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规范企业劳动防护用具合理配置。
1.2 适用范围
适适用于企业全部单位。
2 佩戴场所和颜色要求
2.1 安全帽是职员关键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以下情况必需配戴安全帽:
2.1.1 施工现场和室外进行管道作业时。
2.1.2 在作业现场10米范围内休息时。
2.1.3 任何进入生产作业场所人员。
2.2 配置颜色要求:
2.2.1 管理人员为红色。
2.2.2 施工作业人员及检修人员为黄色。
2.2.3 参观人员为白色。
2.3 配置安全帽,其基础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 安全帽使用要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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