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财务部职责
企业财务部是从事企业财经事务及资金活动管理和实施机构,负责企业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关键有:
一、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包含:编制企业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进行企业筹资、融资工作;处理、协调和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关系,依法纳税。
二、负责企业会计核实工作。具体包含:遵守国家颁布财经法规和会计准则,根据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实;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根据会计制度要求设置会计核实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立即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三、负责企业成本核实和成本管理。包含: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实帐表,做好成本核实,控制成本支出,搜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立即、正确地为成本估计、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协议、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项目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结算及完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四、建立经济核实制度,利用会计核实资料,统计资料及其它相关资料,定时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定、评价企业生产经营结果和财务情况,为企业领导决议提供依据。
五、进行企业内部审计。
第二章 项目资金管理
一、总则
1、企业实施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任何款项支付均需总经理最终审批方能报销。
2、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章及支票必需分开保管。企业法人章由总经理指定专员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企业业务往来中需要用印时,应由用印申请人在《用印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同意后方能进行。外单位用本企业印章时,均需经总经理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各部门对外支付时,需写明完整收款人名称并附协议、清单及其它同意文件。标准上收款人应是发票开具单位。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企业给予配合,将款项支付给第三者,必需附有收款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上需加盖收款人公章、法人章并经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工程企业总经理同意意见方能进行。
4、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企业总经理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严禁先办后补手续。
5、用以支付多种款项原始凭证必需保留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企业总经理书面同意方能进行。
6、为规范企业费用报销行为,正确核实企业当期费用发生额,对当月发生费用,必需在次月10日前报销完成;超出10日未超出30日,应书面说明理由并一事一报一批;超出30日未报销,视为本人放弃报销。
7、费用报销标准为:谁经办,谁报销,绝对严禁以她人名义报销或代为报销。
8、企业全部工作人员在对外经济往来中,均应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绝对严禁坐支坐用或挪款她用。
二、工程费用审批制度
(一)经费起源:
1、垫资项现在期经费实施总额控制,由企业拨付或由其它项目垫付,只能进行必需性支出;收到甲方进度款后,已支付全部费用从进度款中扣回。
2、按月进度收取工程款项目,各项支出均从所收取进度款中进行,支付费用总额不得超出已收取进度款总额。
3、垫资项目不进行必需用途支付或进度款工程项目支付累计金额超出收取进度款总额,财务部门不得支付。
(二) 支付程序
项目费用支付应按月填报支付计划。
1、人工费、机械费(含租赁费)支付计划:由工长上报项目经理,经审批后按最终同意额支付。支付程序为:工长统计→项目经理提出支付计划→预算部责任人审核结算单→财务部责任人审核→企业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同意→财务部按同意额度支付。
人工费实施借款,可只填制付款凭证或结算表,结算表需单独填制,不可多个工序或和完工工序混合或合并填制。预付人工费,须填明工序名称、完工程度、第几次预付、累计已预付金额。
单项工程预借款时,须经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员、施工工长、项目经理签注意见;机械费预借款时,须经安全员、施工工长、项目经理签注意见。
2、材料费不实施借款,相关材料费用支付采取支付计划制度。材料方面支付计划,由材料责任人按单个项目上报项目经理。各项目经理汇总后,填报统一格式“工程款支付计划申请表”,由财务部审核后交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后由财务部安排支付。支付程序为:材料进仓验收→仓库记账→项目经理汇总提出支付计划→财务部责任人审核→企业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同意→财务部按同意额度支付。
材料供给方须按“工程款支付计划申请表”批复金额开具发票(附项目部收料单),发票上须有材料责任人、项目材料员、技术员、施工工长、项目经理签字。
3、借款单要求:预借款时,须填写统一格式借款单,一式两联,第一联借款时交财务部作为付款和挂账依据;第二联留项目经理处,作完工结算时冲销借款或查对依据。填写借款单时须字迹清楚、可辩。
4、周转金制度
工程项目标零星支付实施周转金制度。周转金仅限于以下人员领用并实施定额管理。周转金应按要求使用范围和开支权限使用,不得转借她人或挪作她用。企业定时、不定时对周转金进行清查盘点,实施月末对账。
(1)项目经理周转金2万元,用于支付日常开支;
(2)材料责任人周转金3万元,用于0.5—1.0万元以内零星材料支出;
(3)项目部材料员周转金1万元,用于0.5万元以下零星材料支出。
周围金范围内支付按本章要求报销时限及程序,由企业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5、分包项目:分包单项工程完工后,由各项目部技术员负责结算,施工员、质量员进行现场验收复核,项目副经理复核后,交项目经理,待整体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统一整理,按支付计划程序支付。分包单项工程,分包人须在“单项工程结算单”领款人处签字确定工程价款,并出具总价款票据。
第三章 成本管理
一、材料采购
1、企业材料采购由材料供给部门全方面负责。
2、材料供给部门在采购材料时,应首先依据生产需要填制采购预算单,注明采购材料名称、数量、用途、申请金额,经部门主管(项目经理)同意、总经理同意,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3、采购人员要依据采购内容填制采购明细表,属农副产品收购要同时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村委会证实信一并交回采购内勤保管,没有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财务部不予报销。
4、采购必需签署书面材料买卖协议,无协议,不予报销,严禁采取优异材料后补协议形式采购,如有发觉,将对相关人员及部门主管重罚。
二、材料入库
1、各材料库房必需建立、健全材料账务,严格实施材料出入库制度,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2、采购人员凭采购明细表办理材料入库手续,由企业仓库管理员和材料会计共同验收后(关键材料要经过企业质检员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3、对于所购材料,库房管理人员须认真清点、验收所购材料,查对品名、数量、规格、型号无误后,填制四联式入库单,入库单须有两人签字(库管、项目材料员)并加盖验收章。入库单第一联存根仓库留存登记台帐,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结算联给对方作为在财务支款依据(要有总经理签字),第四联验收联作为材料会计入帐凭证。
三、材料领用
全部材料领用,必需填“材料计划领用表”,“材料计划领用表”须经技术员、项目副经理或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库管员方可发料,领用人在领料单(出库单)上须签字确定。
四、材料管理
1、每个月月末库管员依据收料单(入库单)、领料单(出库单),对当月收、领料数据进行汇总,立即编制一式三联收、领料情况汇总表,一联由库管员留存、一联报企业财务部做账、一联交项目经理立案。给财务部报表必需于次月3号前上报。
2、企业每六个月组织人员对库管员所管理材料进行盘点,对盘亏材料由库管员说明原因,超出要求损耗从库管职员资中补足。
3、企业每十二个月依据各项目库管员盘亏、盘盈和平时报表上报质量情况进行评选,对第一名进行奖励,倒数第一名进行处罚。(注:周转性材料领购比照以上实施)
4、库房管理人员应认真清点收到租赁材料,和机械租赁企业做好交接手续;退还租赁材料时,退还机械租赁企业,和机械租赁企业做好退还手续;退到其它项目部,和其它项目部做好交接手续;退还时未做手续,视作材料在本项目部丢失。
五、成本管理职能分工
1、企业预算部关键负责工程造价估计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编制,工程决算审定或委托外部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招投标文件时外联。
2、材料供给部门负责组织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供给及协议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立即供给;主动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统计材料价格变动历史资料。
3、财务部关键负责工程成本总体控制工作。
参与相关工程经济协议谈判工作,立即正确了解企业各项工程成本组成及用款计划。
负责工程进度款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确实定和最终决算审定工作。
4、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施工单在每个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预算部审核,预算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和其它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个月5日前送财务部会签。
财务部依据相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供给材料数额,和和施工单位其它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企业财务情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企业总经理审批。
5、工程决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和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一样程序报预算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依据多种经济签证,协议和经审定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企业总经理同意。
⑶ 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企业总经理牵头,由工程项目部、预算部、财务部及其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进行专题工程决算。
第四章 协议管理
一、对外经济往来中,包含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供给等,均应签署书面协议书。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协议形式。未签署协议书,财务部不予付款。
二、企业各部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协议管理工作,并应指定专员负责具体工作。
三、签署协议时,洽谈权、审查权、同意权应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经办人、审查人、同意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协议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同意签署。
四、经办人应于协议签署前,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情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真实性和正当性。
五、属投标中标项目,经办人要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企业投标书关键条款。
六、企业对外签署协议,有格式文本,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和建设单位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标准上采取GF-1999-0201版本。不含有上述条件,也必需采取协议书形式,全部协议均应约定以加盖企业协议专用章为协议成立要件。
七、企业全部工程经济协议和包含工程成本一切指标、确保、承诺及其它经济签证均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签署,一事一授权。
八、加盖企业协议专用章时,应首先由企业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持授权书签署意见,然后由协议章管理人再依据签注意见,决定是否在协议文本上加盖协议专用章,盖章时应做好登记。
九、企业和甲方签署施工协议或项目部和分包单位签署单项工程劳务分包协议,或项目部和材料供给单位签署材料供给协议后,应于5日内向财务部提交协议副本1份。(包含电子版)
十、协议依法签署后,即含有法律约束力。各项目部必需认真推行协议,维护企业信誉。对推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违约行为,项目部应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搜集证据,立即、合理、正确向对方提出索赔汇报。
十一、对严重损害企业利益下列行为,企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要求其负担全部损失:
1、协议签署、推行过程中收受贿赂,和她人恶意串通,出卖企业利益;
2、协议签署、推行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企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其它有意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
第六章 联营项目管理制度
一、联营工程签署联营协议、施工协议后,经办人应于5日内将协议副本提交企业财务部副本。
二、联营单位工程款到企业账户后,联营单位须提供此次工程价款50%原材料采购税务发票,并开具工程款收据,并由经营部责任人签字,财务部依据联营协议扣除管理费等款项后,方可支付联营单位工程款。
三、联营管理费必需按要求收取,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人无权少收或不收管理费。
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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