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经济协议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经济协议管理,降低失误,提升经济效益,依据经济协议法及其它相关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 企业各部门及下属企业、企业对外签署各类经济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 经济协议管理是企业管理一项关键内容,搞好经济协议管理,对于企业经济活动开展和经济利益取得,全部有主动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和其它相关人员,全部必需严格遵守、切实实施本制度。各相关部门必需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搞好企业以“重协议、守信誉”为关键经济协议管理工作。第二节 经济协议签署 第4条 签署经济协议,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及相关要求。 第5条 对外签署经济协
2、议,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需是持有法人委托书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需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员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尤其授权并发给委托证实收例外。 第6条 签约人在签署经济协议之前,必需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情况。包含:对方单位是否含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条件和实际能力,预防受骗受骗,预防签署无效经济协议,确保所签协议有效、有利。 第7条 签署经济协议,必需落实“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标准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标准。 第8
3、条 签署经济协议,如包含企业内部其它单位,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 经济协议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取书面格式,并必需采取统一经济协议文本。 第10条 协议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要求必需明确、具体、文字表示要清楚、正确。 协议内容应注意关键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法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需实
4、施现行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整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按要求写明,法律没要求或要求不具体,应具体写明约定违约金数额、百分比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全部必需使用合格印章-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协议使用期限。 第11条 签署经济协议,除协议推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努力争取协议协议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12条 签署购货协议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标准;付款尽可能采取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要求办理。 签署购货协议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由下属企业、企业经理审批,20万
5、元至5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13条 任何人对外签署协议,全部必需以维护本企业正当权益和提升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许可在签署经济协议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第三节 经济协议审查同意 第14条 经济协议正式签署前,必需按要求上报领导审查同意后,方能正式签署。 第15条 经济协议审批权限以下: 1.下属企业、企业对外签署经济协议,除按要求须上报企业审查同意者外,由企业、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协议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超出100万元;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出10万元; 联营、合资、合作协议; 重大涉外协议。 3.下列
6、协议由董事长审批: 标超出500万元; 投资100万元以上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协议。 4.标超出企业资产1/3以上协议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协议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协议;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协议。法律顾问室关键负责审查协议条款、内容正当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议部门参考。 第16条 经济协议审查关键点是: 1.协议正当性。包含:当事人有没有签署、推行该协议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协议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要求;当事人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正当律要求。 2.协议严密性。包含:协议应含有条款是
7、否齐全;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协议可行性。包含:当事人双方尤其是对方是否含有推行协议能力、条件;估计取得经济效益和可能负担风险;协议非正常推行时可能受到经济损失。 第17条 依据法律要求或实际需要,经济协议还应该或能够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同意,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18条 经济协议审批程序以下: 1.申报。各企业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署协议,应事先填写“经济协议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领导审查同意。(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协议初稿及相关资
8、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经济协议,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要求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相关人认真审阅,必需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终作出:同意、不一样意;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深入谈判。(应提出谈判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协议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它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接人按同意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通常为12天。特殊情况,经同意或授权可不受审批程序约束。第四节 经济协议推行 第19条 经济协议依法成立,即含有法律约束力。一切和协议相关部门、人员全部必需本着“重协议、守信誉”标准,严格实施协议所要求义务,确保协议实际推行或
9、全方面推行。 第20条 协议推行完成标准,应经协议条款或法律要求为准。没有协议条款或法律要求,通常应以物资交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21条 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协议推行情况,发觉问题立即处理汇报。不然,造成经济协议不能推行、不能完全推行,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五节 经济协议变更、解除 第22条 在经济协议推行过程中碰到困难,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协议推行。 如实际推行或合适推行确有不可克服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协议时,应在法律要求或合理期限内和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23条 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协议,应从维护本企业正当权益
10、出发,从严控制。 第24条 变列、解除经济协议,必需符合经济协议法要求,并应在企业内办理相关手续。 第25条 变理、解除协议手续,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及第二百二十条要求审批权限和程序实施。 经上报主管机关同意协议,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同意。 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协议,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立案。 经公证机关公证协议,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需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含有法律效力。 第26条 变更、解除经济协议,一律必需采取书面形式(包含当事人双方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27条 变更、解除经济协议协议在未达成或未同意之前,原协
11、议仍有效,仍应推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例外。 第28条 因变更、解除协议而使当事人利益遭受损失,除法律许可免负责任以外,均应负担对应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协议协议书中明确要求。 第29条 以 变更、解除协议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一经发觉,从严惩处。第六节 经济协议纠份处理 第30条 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如和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应按经济协议法等相关法规和本制度要求妥善处理。 第31条 协议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包含内部多个企业,能够协商或由企业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处理必需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32条 处理协议纠纷标准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12、法律没要求,以国家政策或协议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处理为基础措施。纠纷发生后,应立即和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正当权益,又不侵犯对方正当权益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处理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发纠纷,应坚持标准,保障我方正当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发纠纷,应尊重对方正当权益,主动负担责任,并尽可能采取补救方法,降低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发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了处理。 第33条 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络,立即通气,主动主动地做好应做工作,不相互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34条 法律顾问室处理协议纠纷范围是: 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
13、; 2.经各企业处了处理不了; 3.其它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 第35条 提请处理协议纠纷程序是: 1.承接人填写“对外经济协议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条要求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3.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处理或认为有必需协议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36条 协议纠纷提出,加上由我方和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时间,应在法律要求时效内进行,并必需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足够时间。 第37条 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经济协议纠纷,相关企业必需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14、): 1.经济协议文本(包含变更、解除协议协议),和和协议相关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相关凭证; 3.货款承付、托收凭证,相关财务财目; 4.产品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判定汇报; 5.相关违约证据材料; 6.其它和处理纠纷相关材料。 第38条 对于经济协议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应签署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协议专用章。 第39条 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处理协议纠纷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和该纠纷处理及推行相关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员负责该文书实施了解或推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要
15、求定时限届满时没有实施上述文书中相关要求,承接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40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推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实施。 第41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实施书之前,相关单位应认真检验对方实施情况,预防差错。 实施中若达成和解协议,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要求办理。 第42条 协议纠纷处理或实施完成,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并将相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第七节 经济协议管理 第43条 本企业对经济协议实施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协议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44条 本企业经济协议二级管理具体是: 企业
16、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 下属企业一级由经理、副总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协议签署、推行工作。 第45条 企业主管内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内贸协议。 企业主管外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外贸协议。 企业主管工业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工业方面引进、合资、合作协议。 企业主管房地产业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房地产、建设协议。 第46条 法律顾问室关键职责是: 1.负责管理企业各类协议; 2.负责检验各类协议正当性,实施法律监督;对企业审批或签署协议负责把关,对下属企业
17、审批协议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 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升法人委托人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各企业协议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升协议管理水平; 5.配合各企业办理协议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各企业处理协议纠纷; 7.参与相关协议谈判、签约、推行等工作。 第47条 下属企业、企业协议管理 关键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企业签署协议; 2.负责审查本企业签署协议正当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企业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协议,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日常管理及年底审查初审; 4.依据法律及本制度要求,制订本
18、企业协议管理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方法,搞好协议管理工作; 5.负责修理本企业协议纠纷;对难度较大单位经济协议资料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协议台帐设置、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48条 法人委托人关键职责是: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署协议,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署协议正当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协议,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协议全方面推行具体负责,推行中发觉问题应立即上报、并主动想措施处理,对发生协议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帮助相关部门处理好;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协议一切资料;协议推行完成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19、 第49条 凡含有下列条件,能够发给法人委托证书: 1.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政策,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污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2.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员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业务工作,并以企业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省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 3.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协议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习,初步掌握并能利用相关法规。 第50条 企业依据各部门和下属企业、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法人委托人设置及数额,具体人选由各单位确定,经培训考评合格后,发给法人委托书。 第51条 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十二个月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关键内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工作、
20、学习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没有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依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 第52条 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预防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她人或用作其它证实,不然,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对应责任。 第53条 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企业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 第54条 签署协议专用章制度。企业及下属保企业对外签署协议所加盖印章,除各企业公章外,一律使用协议专用章,其它印章一律不准替换使用。不然,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发责任由相关人员负担,还能够给予处罚。 第55条 协议专用章
21、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56条 协议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57条 协议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申明作废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58条 企业各企业全部必需认真做好经济协议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以下: 1.建立协议档案。每一份协议全部必需有一个编号,不得反复或遗漏。每一份协议包含协议正本、副本及附件,协议文本签收统计,协议分批推行情况统计,变更、解除协议协议(包含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协议管理台帐。各企业应依据协议不一样种类,建立经济协议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需设一个总台帐。其关键内容包含:序号、协议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协议标、价金、对方单位、推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正确、立即、完整。 3.填写“经济协议情况月报表”。各企业应在每个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法律顾部室。查看更多管理制度相关资料敬请登录:.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