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称量统一标准操作作业规程.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691391 上传时间:2024-06-04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8.0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称量统一标准操作作业规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称量统一标准操作作业规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文献审批 (Document Approval): 部门/职位 Department/position 姓名 Name 签字 Signature 日期 Date 起草人 Complied by 审核人 Check by 审核人 Check by 审核人 Check by 批准人 Approved by 文献分发 (Department of Document Distributed & Copies): 部门名称 Department 代码 Code 份数 Copies 部门名称 Department 代码 Code 份数 Copies 050 1 质量保证部 080 1 060 1 文献变更历史 (History of document changing): 版本号 Version Code 生效日期 Valid from 变更内容 Description of Change 变更理由及变更根据 Reasons for revision V00 建立文献 Initial Release 建立文献 Initial Release 文献目录 (Index): 序号 No. 内容 Document Contents 页码 Page 1 目 Purpose 3 2 范畴 Scope 3 3 职责 Responsibility 3 4 参照文献 References 3 5 术语和定义 Terms and Definitions 3 6 规程Procedure 3 7 注意事项Precaution 5 8 有关文献Reference documents 7 9 有关记录Reference records 7 10 附件Appendix 8 1 目 Purpose 建立实验室分析天平检查管理规程,保证天平对的称量。 2 范畴 Scope 合用于我司分析实验室分析天平。 3 职责 Responsibility 本部门及进入本部门人员均应遵守该规程。 4 参照文献 References 4.1 USP<41>“WEIGHTS AND BALANCES” 4.2 USP<1251>“WEIGHING ON AN ANALYTICAL BALANCE”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凡例 “四十一、本版药典规定取样量精确度和实验精密度”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物检查便准操作规范 “分析天平使用与称量” 5 术语和定义 Terms and Definitions 5.1 称量概念 称量是一种过程,称量精确与否直接关系测定成果精确。 5.1.1 偏离规定称样量可容许范畴 实验中供试品(对照品)与试药等“称重”或“量取”量,均以阿拉伯数字 表达,其精准度可依照数值有效数字来拟定,如称取“2g”系指称取量可为1.5~2.5g;称取“2.0g”系指称取量可为1.95~2.05g;称取“2.00g”系指称取量可为1.995~2.005g。 5.1.2 精密称定:指称取重量应精确至所取重量千分之一。 5.1.3 称定:指称取重量应精确至所取重量百分之一。 5.1.4 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持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重差别在0.3mg 如下质量,干燥至恒重第二次及后来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第二次称量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 5.2 感量:感量是指指针从平衡位置偏转到标尺1分度所需最大质量。简朴说就是可以称出来最小质量。 5.3 最小称样量:称量过程中,当样品称样量减少时,称量相对不拟定度会变大,对于非常小样品称样量,相对不拟定度会变得非常高,称量数据不再可信。最小称样量描述是天平可以用于称量低限,如果样品量低于该限度,则不能满足规定允差。天平最小称样量拟定见《电子天平校验原则操作规程》。 5.4 称量办法:指依照不同供试品采用不同称量办法。 办法1:将称量容器放置在天平称盘中央,按下天平回零键或去皮键。待读数稳定为零后,向称量容器中加入被称物,记录称定质量,将称重物质转移到分析容器中,将该称量容器放还天平本来位置进行称量(注:这两次称量间不得改动设定回零)。第二次称定质量为未转移质量,总量减去该某些质量,即得转移质量。 办法2:将称量容器放置在天平称盘中央,按下天平回零键或去皮键。待读数稳定为零后,向称量容器中加入被称物,记录称定质量,将称重物质所有定量转移到分析容器中(如用溶剂)。 6 规程 Procedure 6.1 称量前准备 6.1.1 天平室环境确认 天平室温度应相对稳定,普通应控制在10〜30℃,相对湿度普通在70%如下。 6.1.2 分析天平选取 依照称取物质量和称量精度规定,选取适当精度天平。当取样量不不大于100mg,选用感量为0.1mg天平,在100~10mg选用感量为0.01mg天平,不大于10mg选用感量为0.001mg天平。 在此基本上还应满足天平最小称样量规定,如称取量不大于该天平最小称样量,则应更换为相似感量且最小称样量不不大于实际称样量天平,或者更换为感量更小天平。 例如:需精密称定某样品12mg,实验室感量为0.01mg天平最小称样量均为15mg,则应选用感量0.001mg天平完毕本次称量。 6.1.3 天平检查 天平检查是非常重要,每次称量前应检查天平,否则容易浮现误差,导致错误分析数据。选取好适当天平后,在使用天平前,应确认天平校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同步检查该天平使用登记记录,理解天平前一次使用状况以及天平与否处在正常可用状态。并检査水准器内气泡与否位于水准器圆中心位置,否则应予调节使天平处在水平状态。 6.2 称量操作 6.2.1 接通电源,打开电源开关和天平开关,预热至少30 min以上。也可于上班预热至下班关断电源,使长期处在预热状态。 6.2.2 调节零点。天平预热后,检查天平载物盘内与否已清洁,必要时可用软毛刷等将天平载物盘上轻刷干净。按使用阐明书调节零点,普通电子天平均装有自动调零钮,轻轻按动即可自动调零。 6.2.3 天平校验。天平寻常使用前应进行寻常校验,详细参见《电子天平校验原则操作规程》。如当天已进行校验且校验通过,可跳过次环节,开始称量。 6.2.4 将被称物质预先放置,使其与天平室温度一致,过热、过冷物均不能直接放在天平内称量。 6.2.5 称量人员按规程规定顺序称量,按称量量选取称量器具和称量办法。 6.2.6 称量人员将干净容器或称量纸置于称量器具上,去皮归零后,开始称量。 6.2.7 将被称物置于天平载物盘正中央,放入被称物时应戴手套或用带橡皮套镊子镊取,不应直接用手接触。待天平稳定后开始读数。 6.2.8 称量操作每一环节必要由称量人员称量和复核人员进行复核。称量人员每称一种物料,复核人员现场实时对该物料名称、批号、数量进行复核;称量完毕后,称量人员将称量记录详细填入检查记录中,复核人员对该某些内容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记录上签字。 6.2.9 每称完一种物料,需对称量台、称量器具做清洁,确认无上次称量物料后,方可称量下一物料。 6.2.10 对天平、天平台、称量器具等进行清洁工作。 6.2.11 称量完毕,填写检查记录,仪器使用记录相应台账。 7 注意事项 Precautions 7.1 天平初次开机保证预热半个小时以上,天平不用时处在待机状态。 7.2 称量物温度应和天平内温度一致。采用办法是将待称量物在天平室中放置至室温,保证与天平温度一致。 7.3 对于易吸潮、挥发和暴露空气会反映物质无法保持恒量,会由于接触环境引起质量变化,推荐将物质放置在容器中,保持仪器始终密封。若不合用,可采用代替办法减少风险,例如对于易潮解样品,应保证操作环境在规定湿度内,并迅速操作,避免吸潮。 7.4 避免热辐射。采用办法使用日光灯,人员要穿长袖,戴上手套,不能直接用裸手接触称量容器。 7.5 气流及气压波动。避免过多空调或电扇气流波动;如也许,用小容器代替大容器。 7.6 称量过程中,保持水准器内气泡始终位于水准器圆中心位置。 7.7 操作过程中注意与否有振动,天平台有无物品干扰,称量盘与否清洁干燥。 7.8 防止静电产生。采用办法:尽量不要使用塑料容器,如塑料袋称量;抱负环境湿度(40%-70%RH)。 7.9 防止磁场产生。采用办法:避免使用铁、钢、磁力搅拌子等可磁性穿透物质;始终在同一位置将物体朝同一方向放置;使用防静电垫盘。 7.10 天平搬动要评估环境合用性且重新校正。 7.11 在分析天平上称取样品时,固体应盛放在称量瓶内或称量纸上,液体样品用小滴瓶,易氧化或易和二氧化碳作用物质,可以装在带盖称量瓶中。 8 有关文献 Reference documents 无 9 有关记录 Reference records 7 无 10 附件 Appendix 无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行业标准/行业规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