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提案改善制度作业细则
1.目标:
为激励全体职员提出有利于企业营运改善之意见,激发职员潜能,提升生产力、质量、安全、效率和士气,降低成本和费用,达成合理化和制度化,进而改善经营体质,特订定本细则。
2.范围:
适适用于全企业。
3.权责:
3.1初审:单位主管。
3.2受理:提案改善委员会干事。
3.3实施:相关部门。
3.4提案审查及效益审查:提案改善委员会委员(以下称评审小组)。
3.5奖励金发放:人资单位。
4.组织架构:
提案改善委员会组织以下:
主任委员:总经理
召集人:暂由特助担任,待制度实施例行化后转管理单位主管担任
委员:由企业内各领域具专长人员4~6名所组成,由总经理遴选之。
实施干事:管理单位专责人
以此组成评审小组进行事务之推展
5.说明:
5.1凡包含本企业营运,含有开源节流之具体及提议性、可实施性改善方法,均可作为提案,概括以下:
5.1.1相关总务、人事、财会、业务、生产、物流、服务、生管、品管、采购..等管理方法或管理制度之改善或步骤简化。
5.1.2生产技术、生产过程、生产质量、QC检测、操作方法、提升收率及作业程序改善。
5.1.3改善产品质量、符适用户要求并能降低成本包装方法或包材改善。
5.1.4改善生产设备、能源节省、降低废水废弃物和促进生产效率等方法。
5.1.5改善工厂部署、管路、搬运作业、物流步骤、仓库储存等对效率提升或成本降低有帮助之方法。
5.1.6直接原料、间接物料或五金物料节省之方法。
5.1.7降低原料之报废率及呆滞原料、废料之再利用方法提议。
5.1.8相关机器设备维护保养或制程合理化改善事项。
5.1.9对管理效率、质量提升有帮助相关ISO标准书、步骤、内控、制度等方面之改善提议。
5.1.10对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帐款管理和风险降低、经营绩效提升有帮助之提议。
5.1.11工厂安全之加强、工作安全、工作环境、职业健康之改善。
5.1.12节省各项制造费用、营销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之提议。
5.1.13其它提升工作效率、降低成本、节省费用、提升士气之提议。
5.2提案内容含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予受理审核:
5.2.1仅提出缺点或问题,而欠缺具体改善内容及方法者。
5.2.2公知之事项及正在改善者。
5.2.3已被采取过或前已经有之提案(但其有更佳方法或更大效果者不在此限)。
5.2.4业务上已经被指示改善者或主管交办研究改善之事项。
5.2.5属职责范围内应做之事项或课长级(含)以上主管之提案,但如有特殊贡献者由总经理酌予奖励。
5.2.6相关人事异动及任免、调薪或类似之情事。
5.2.7非建设性之批评、埋怨、诉苦、对她人个人私生活之攻击或类似事项者。
5.2.8政治性之问题。
5.2.9其它对企业没有利益,或无实现可能之提案。
6.作业内容:
6.1提案受理步骤:
6.1提案需以书面提出,须填写《提案改善提议书》(窗体编号:4-GA-010-01),并记载下列事项:
提案名称、现实状况分析及问题点(最好能将改善前和改善后之现实状况、方法、数据、步骤..等差异作比较说明)、具体提案内容、预期之效益(以具体数据加以分析),必需时可附具图面、模型或样品,方便了解。
6.2提案人课长或部门主管应对《提案改善提议书》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其可行性并加注意见后,才可提交至评审小组实施干事(管理单位专责人)。
6.3实施干事接到提案后,应先了解提案内容,并依据5.1和5.2之要求,决定受理或不受理,然后整理及编号登录于《提案改善案件汇总表》(窗体编号:4-GA-011-01)。
6.4同一内容之提案采先提出先受理,后提出者不受理为标准。但后提出者能具体证实其方案显著优于先提出者,则可一并受理并交评审小组裁决。
6.5提案之方法可个人或小组(部门)共同提出,但小组(部门)提案得推派一人代表署名,若经采取其奖金依人数平分之。
6.2提案审查和提案奖金:
6.2.1提案审核及处理步骤:
提案人拟案à《提案改善提议书》à主管加注意见à送评审小组实施干事(管理单位专责人)登记编号立案à召开月提案审查会议à依《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评定提案等级à审查结果统计于《提案改善提议书》à复印一份分发提案单位(人)à交相关单位实施à提案案件及评核等级公告à实施干事计算提案奖金并制表呈准à提案单人领取提案奖金。
6.2.2每个月10日左右由评审小组干事通知提案改善委员会召集人及评审小组组员开会,由召集人组织评审小组组员对上月受理提案依《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窗体编号:4-GA-013-01)逐件进行评核。若上月受理提案件数不超出3件(不含),则会议改到隔月一并审查。
6.2.3评核分数以评审小组每位组员给分扣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加总平均分数为准(若有两位评委同时给最高分或最低分时则不须扣除),并以此分数评定提案等级或效益等级,及核定奖金金额。
6.2.4提案是否实施之裁定:
6.2.4.1采取:经采取提案,实施干事应于《提案改善提议书》上勾选”采取并付诸实施”。由召集人授命,按行政系统责成相关单位实施。
6.2.4.2不采取:提案未被采取,实施干事应于《提案改善提议书》上勾选”不采取”。
6.2.4.3保留:提案须经试做,试验始能得悉结果或需长时间考虑者,实施干事应于《提案改善提议书》上勾选”保留”(通常保留期限以三个月为限,必需做决议以回复提案人,但尤其问题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可延至六个月)。
6.2.5提案审查结束后,实施干事应将审查结果统计于《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和《提案改善提议书》上,并复印《提案改善提议书》一份给提案单位(人)。
6.2.6经审查评定为不采取之提案,在以后被发觉甚有价值而应实施者,或经审查而由企业径行实施者,均应对原提案人或部门追发奖金。
6.2.7实施干事须统计所审查提案决议、提案等级、提案奖金金额、效益等级、效益奖金金额,制表呈核后公布于公布栏,并请领奖金通知相关人员前来领取。
6.3.提案实施和效益奖金:
6.3.1提案实施及处理步骤
于《提案改善提议书》填写提案实施情况à送主管签核à送评审小组实施干事à提案审查会议à效益等级评核à实施干事计算提案奖金并制表呈准à提案单人领取效益奖金。
6.3.2提案经评审委员会决定采取后,即交由相关部门实施之,提案之实施由相关部门之课长负责。
6.3.3提案经实施后,提案人可至审查小组实施干事处调出该案之《提案改善提议书》(或以复印版本填写),填写实施效果追踪,具体说明节省或提升效益金额后,交主管确定并加注意见后,提交至评审小组干事实施干事。
6.3.4评审小组依据前次提案审查会议时所统计《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窗体编号:4-GA-013-01)之估计效益金额,采取多退少补方法计算效益等级金额,并依据效益等级金额核定效益等级及效益奖金。
效益等级金额=实际效益金额+(实际效益金额-估计效益金额)
举例:若前次提案案查时所评核估计效益金额是8000元,而提案经实施后实际效益为10000元,则评定效益等级金额应以10000+(10000-8000)=1元作为评核基准,以填补前次提案审核时所多给或少给提案等级奖金。
6.4提案等级、得分、得点和提案奖金:
提案等级
优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四等奖
五等奖
六等奖
受理奖
得分
91-100
81-90
71-80
61-70
51-60
41-50
31-40
30以下
提案奖金
800
400
300
200
150
100
50
30
6.5效益等级、得分、得点和效益奖金:
效益等级
卓越奖
A等奖
B等奖
C等奖
D等奖
E等奖
F等奖
效果奖
效益
(RMB/年)
10以上
50000
至
100000
30000
至
50000
10000
至
30000
5000
至
10000
至
5000
1000
至
1000
以下
效益奖金
1600
800
500
400
300
200
150
50
7.附则:
若提案内容包含国家专利法者,由企业代为申请,其权益概属企业全部。
8.管理关键:
8.1《提案改善提议书》预期之效益,有否以具体数据加以分析,计算公式是否合理。
8.2主管有没有在《提案改善提议书》上加注意见。
8.3提案审查时有否依《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标准给分,计算平均分时有否最高分和最低分。
8.4估计效益金额计算是否合理,核定效益等级金额时有没有依据第6.3.4条确实实施。
9.参考文件:无
10.使用窗体:
10.1《提案改善提议书》(窗体编号:4-GA-010-01)
10.2《提案改善案件汇总表》(窗体编号:4-GA-011-01)
10.3《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窗体编号:4-GA-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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