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废钢管理制度
1.目标
明确废钢仓储管理,规范废钢入厂、验收等程序,使废钢管理严格有序,确保生产顺行。
2.适用范围
企业外购及自产废钢。自产废钢包含内部生产作业、设备维修(含设备设施报废)、外委加工、工程建设、技改项目和合作加工钢渣处理等。
3.定义
3.1废钢:指在生产或建设过程中产生钢铁废料(如切边、切头等)和使用后报废设备、构件中钢铁材料统称废钢。
3.2废钢中危险品:指带有放射性物质或受到放射污染废钢、有毒化学制品、未做无险加工解体密闭容器(气瓶、油罐、液压缸、液压杆、减震器、千斤顶等)、不明球状物、雷管、炸药、有药管状物及军用枪支弹药等在炼钢生产过程中可能对人员及设备造成损害物品。
3.3相关方回收废钢: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方自行作业产生,并按企业要求要求送交钢轧事业部废钢。
3.4企业内各单位回收废钢: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各单位作业产生, 并按企业要求要求送交钢轧事业部废钢。
4.职责
4.1企业管理部
4.1.1负责企业范围内相关方回收废钢价格核定;
4.1.2负责对企业内各单位回收废钢送交情况考评兑现;
4.1.3负责参与废钢月盘点工作。
4.2生产技术部
4.2.1制订和下达废钢采购计划;
4.2.2负责废钢验收过程中质量、计量异议处理;
4.2.3参与废钢月盘点工作。
4.3科技发展部负责废钢内控技术标准制订。
4.4安全环境保护部负责废钢中危险品、放射物品监督管理。
4.5矿业企业
4.5.1负责外购废钢回货信息确实定和传输(供货商、车号、产地及起源、料型、协议编号);
4.5.2负责外购废钢装车质量、危险品和运输车辆监督管理;
4.5.3参与质量异议处理。
4.6钢轧事业部
4.6.1负责入库废钢外观质量验收及废钢中辐射源检测;
4.6.2对废钢中大块、危险品等进行检验、堆放、登记、上缴、处理;
4.6.3负责组织入库废钢卸车,堆放、配斗使用;
4.6.4负责对废钢出入库及库存实施管理及数据统计公布工作;
4.6.5负责依据月末财务部出具产品产量单进行ERP系统入出库工作;
4.6.6参与质量异议处理及废钢库存月盘点工作。
4.7计量检验中心负责废钢检斤,参与计量异议和处理工作。
4.8市场调研评价部负责对废钢采购价格及进购步骤进行调研评价。
4.9保卫部
4.9.1负责废钢中危险品(雷管、炸药、有药管状物及军用枪支弹药)收缴、协调处理等工作;
4.9.2负责对废钢拉运车辆检验及其它违规行为处理。
4.10设备管理中心
4.10.1负责固定资产报废认定及拆除废钢回收送交监督管理工作;
4.10.2负责配合各基层单位对外委维修单位产生废钢、废旧设备、材料清理和监督上缴工作;
4.10.3负责施工单位作业过程中产生废钢上缴监督;
4.10.4负责施工协议中废钢回收条款落实工作;
4.10.5负责月末结算过程中ERP系统运行和维护工作。
4.11物流中心负责钢材外委加工产生废钢组织回收。
4.12纪检监查室负责不定时对入库废钢验收工作进行检验监督。
4.13财务部
4.13.1负责废钢月末财务结算工作;
4.13.2负责组织月末废钢盘库工作;
4.13.3负责月末废钢消耗核实,出具产品产量和物料消耗表;
4.13.4负责月末组织和监督各单位按产品产量单及物料消耗表进行ERP系统操作。
4.14各单位负责将本区域废钢送交钢轧事业部。
5. 管理内容
5.1外购成品废钢接收程序
5.1.1外购废钢到厂后由矿业企业出具<物料检斤通知单>(注明等级),废钢车辆凭<物料检斤通知单>到指定磅房计量,计量检验中心出具〈物料检斤传输单〉并注明等级,由送货人员到钢轧事业部指定卸车点办理收料手续并出具随车携带〈废钢安全检验单〉;
5.1.2钢轧事业部进行卸车验收,废钢验收人员依企业验收要求将判定料型、扣杂数量在〈物料检斤传输单〉上填写清楚,并加盖私章、收料专用章;并监督废钢运输车辆到检斤室除皮,由检斤员出具〈物料检斤单〉,并注明料型、扣杂数量等内容交废钢验收人员将〈物料检斤单〉查对;废钢验收人员查对无误后加盖收料公章和私章,于当日将所收废钢票据传输给钢轧事业部技术科统计员处进行统计公布;
5.1.3钢轧事业部技术科统计员依据统计结果及财务结算信息办理ERP系统入库。
5.2回收废钢接收、验收程序
5.2.1企业内各单位回收废钢由本单位开具〈物料检斤通知单〉检斤后直接送交钢轧事业部,经废钢收料人员确定后办理相关票据手续;
5.2.2固定资产拆除、由整体拆除项目管理单位或设备管理中心开具检斤证实,参考5.1相关条款办理入库手续,并交设备管理中心备份;
5.2.3工程项目建设产生废钢,由设备管理中心开具检斤证实并注明废钢全部权为财务结算提供依据,参考5.1相关条款办理入库手续;
5.2.4各外委轧线回收废钢由产品管理中心出具〈检斤通知单〉,参考5.1条款办理入库。
5.3.异常情况处理程序
5.3.1单车料型中含有本制度5.7.2条中禁收物料且其含量超出10%,由生产技术部、钢轧事业部、矿业企业现场认定处理,如确需做退货处理,共同在〈陕钢集团汉钢企业废钢退货证实〉上签字办理退货手续;
5.3.2单车料型中含有流铁、渣铁、氧化渣、铁屑,视其含量参考5.6.3. a条实施;
5.3.3扣杂超出1吨、难以认定物料或出现等级评定异议时,钢轧事业部、生产技术部、矿业企业协商处理,生产技术部裁定,共同在〈废钢验收记录表〉上签字。
5.4废钢中大块、危险品处理程序
5.4.1大块废钢由钢轧事业部拣出堆放,立即通知矿业企业、生产技术部确定,难以处理办理退货手续给予退货,可处理由钢轧事业部登记(分车号、分厂家)解体;
5.4.2废钢中危险品由钢轧事业部拣出堆放,并立即通知矿业企业、安全环境保护部确定,在〈危险品记录表〉进行登记;密闭容器、密闭管类物品等由钢轧事业部进行解体,安全环境保护部监督检验;对废钢中查出爆炸品由钢轧事业部集中上缴保卫部;月末钢轧事业部将相关信息统计汇总后反馈安全环境保护部;
5.4.3如验收中发觉辐射检测值超标,钢轧事业部将相关信息反馈矿业企业、安全环境保护部、保卫部,并做退货处理,共同在〈陕钢集团汉钢企业废钢退货证实〉上签字办理退货手续。
5.5相关考评上报程序
5.5.1月末钢轧事业部将各单位(含相关方)送交废钢量汇总后,报企业管理部、财务部;
5.5.2月末钢轧事业部将危险品统计数量报安全环境保护部,按专业管理考评措施实施;
5.6验收管理
5.6.1废钢分类及判定标准
依据企业原燃料技术标准要求及废钢验收实际情况,废钢验收人员应按下列分类和判定标准实施。
a. 废钢分类
废钢分类
类别
分类标准
优质废钢
厚度或直径≥8㎜,外形尺寸≤1000×800㎜单重:10kg~400kg报废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切尾、铸钢件、轧线废钢等
重型废钢
厚度≥5mm,外形尺寸≤1000mm×800mm,单重:8kg-300kg钢件或直径≥6mm,长度≤1000mm直条钢筋、机铁
统料废钢
厚度≥3mm,外形尺寸≤1000mm×800mm,单重:0.5kg~300kg钢件、机铁
轻料废钢
厚度<3mm,外形尺寸≤1000mm×800mm,单重:0.5kg~200kg钢件及直径<6mm,长度≤1000mm钢筋
b.废钢判定标准
废钢判定标准
类别
判定标准
优质废钢
单车废钢中优质废钢含量大于90%,机铁含量小于20%,低等级含量小于10%判定为优质废钢,
重型废钢
单车废钢中重型废钢含量大于90%,机铁含量小于50%;单车优质废钢中重型含量超出10%或机铁含量大于20%小于50%,判定为重型废钢
统料废钢
单车优质废钢、重型废钢中统料含量大于20%,或机铁含量大于50%及整车统废判定为统料废钢
成品废钢
单车废钢中80%废钢外型尺寸达成入炉标准
非成品废钢
单车废钢中外型尺寸达成入炉标准数量低于80%
回收废钢全部按统料废钢判定,特殊情况按实际判定为准。
5.6.2废钢中危险品分类及密封容器判定标准
a.废钢危险品分类
类别
分类标准
带有辐射类
放射源、被辐射污染废钢
爆炸类
未做无险加工解体密闭容器(气瓶、油罐、液压缸、液压杆、减震器、千斤顶等)、不明球状物、雷管、炸药、有药管状物及军用枪支弹药等。
有毒类
塑料橡胶制品、各类电池、油脂等各类化工化学制品
b.密封容器判定标准
名称
判定标准
密封容器
1、未做横向切割成两半各类气瓶、油罐、液压缸、液压杆、减震器、千斤顶等内部呈空腔状态物体。
2、未做根本解体拆除内部零部件各类机器,如:发动机、减速机等。
3、两端封闭管状物。
5.6.3杂质扣减标准
a 含杂质(非金属)在以下范围,扣杂标准为杂质含量1—―2倍。
Ⅰ杂质含量在500千克以下,按实际含量扣杂;
Ⅱ杂质含量超出500千克—1吨以内,超出部分按2倍扣杂;
III杂质含量超出1吨视为弄虚做假。
b单车废钢中含有低等级料型因无法达成该等级要求,以杂质形式按以下标准进行扣减。
Ⅰ含量在1%—5%,按其含量5%扣减;
Ⅱ含量在5%—10%,按其含量10%扣减;
III含量在10%—20%,按其含量20%扣减。
c单车料型中含有本制度5.7.2条中禁收物料,其含量在10%以内,按其含量20%扣减;其含量在10%—20%,按其含量30%扣减。
d卸车过程中含有磁化絮状物,视情况加扣0.5%—1%;
e回收废钢扣杂比照以上条款实施;
5.6.4对废钢中大块、危险品处理标准
a 废钢中大块每块按200kg杂质作为钢轧事业部解体费给予扣除;
b废钢中密闭容器每个按200kg杂质作为钢轧事业部解体费给予扣除;
c放射性物质5000—10000元/车、爆炸物品10000元/个;钢轧事业部月未汇总其数量后,交安全环境保护部落实考评。
5.7其它要求
5.7.1成品废钢按等级及类别分类装车,不得混装;
5.7.2企业不收轻薄料及铸铁下水管、锅铁、暖气片、钢丝绳、压块(非指定)、面包铁及变相铸铁块等;
5.7.3废钢中不得含有流铁、渣铁、氧化渣、铁屑、非金属物(土、渣、橡胶、木块等)及其它杂质;
5.7.4外购废钢不得含有各类油污、油脂及有色金属;
5.7.5在验收外购废钢时,对于轻薄料≥10%和超大尺寸无法解体废钢给予退货;
5.5.6外购废钢供货商必需提供〈废钢安全检验单〉以备查询;
5.7.7废钢运输车辆必需是有固定车牌号平板车,严禁用翻斗车,并按企业相关出入库、检斤要求路线行驶;
5.7.8汉中地域外购汽运废钢车辆在天天18:00停止进厂检斤;
5.7.9外购废钢车辆进入指定区域排队,由钢轧事业部验收人员优异行辐射源检测、登记,再到指定地点卸车,除汽运司机外其它人员不得进入卸车区域;
5.7.10废钢卸车验收过程中应平铺直取,层层检验,钢轧事业部验收人员监督卸车全过程,行车司机必需服从钢轧事业部验收人员指挥,确保验收质量;
5.7.11废钢验收由钢轧事业部依据〈成品废钢内控技术标准〉及本制度要求进行验收,确定废钢料型和杂质扣除量,并如实填写〈废钢验收记录表〉、〈危险品记录表〉以备查询;
5.7.12废钢出现计量异议时实施〈计量异议处理措施〉;
5.7.13外购废钢供货人员到现场察看物料时,须由矿业企业采购人员陪同;
5.7.14汉钢企业厂区内不分施工单位或内部单位,产生全部废钢,按废钢送交程序于当月送交汉钢企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名义将废钢拉运出厂;
5.7.15如在卸车验收过程中发觉存在弄虚做假、违反企业相关要求、不服从管理、寻衅滋事干扰正常验收工作行为交由保卫部门处理。
5.8票据信息传输、ERP系统入出库、月末盘点管理
5.8.1票据填写及办理标准
a 回收废钢供货商统一为企业二级单位,即送交单位所属部门、分厂或中心名称;物料名称统一为“废钢”;起点填写送交废钢单位名称;终点为钢轧事业部;如有其它情况需注明应填写在备注栏;退货信息应按“部分退货”、“整车退货”两种格式及退货原因在备注栏填写清楚;
b票据办理:票据填写清楚,不得涂改(如发生填写错误,需双线划掉并加盖私章);检斤传输单上填写扣杂时必需先大写后小写并签上验收人员姓名;收料公章应盖在票据正上方,私章盖在右下方,不得遮盖票据上关键信息(协议号、毛重、皮重、净重、扣杂数量、料型等);如票据数据或信息显示不清楚时,不得在原位置上进行涂改,应在原位置上方或下方补写清楚;
c计量检斤时检斤室应对票据填写信息进行查对,如填写不规范或不全时,应要求其对相关信息补充全或规范填写后方可计量检斤。
5.8.2票据、信息传输
a 矿业企业签署采购协议后应于当日将采购数量、协议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传输给钢轧事业部,便于钢轧事业部对现场进行整理,做好卸车准备工作;
b钢轧事业部天天早晨七点三十分前应立即将前一天数据报表,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输给生产技术部及企业管理部,天天早晨十点以前在企业OA上进行公布;每个月28前将盘库表、月报表及各单位送交废钢数量统计表送交各相关单位;
c 钢轧事业部天天早晨九点前将前一天外购废钢入库票据财务联送交财务部,每个月26日将上月全部废钢票据送交财务进行结算。
5.8.3入库
a 外购废钢每旬协议结束后,由财务部结算完成通知钢轧事业部进行ERP系统入库;
b 回收废钢每个月结算日由钢轧事业部统计票据数据和财务部出具产品产量单上数据进行查对无误方可进行ERP系统入库。
5.8.4出库
a标准上回收废钢当月入库数量即为出库数量不保留库存;
b除炼铁事业部外其它单位送交废钢,统一冲减钢轧事业部生产成本;
c月末盘库完成后由财务部出具产品产量单,钢轧事业部经过查对无误后方可进行ERP系统出库。
5.8.5库存盘点
每个月26日钢轧事业部负责召集各单位对废钢库存数量依据〈物资盘点管理制度〉进行盘点,出具月末盘点表并送交各相关单位。
6.引用文件
原燃料内控技术标准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
计量异议处理措施
7.附件
废钢管理步骤图
8.相关统计
废钢验收记录表
危险品登记
陕钢集团汉钢企业钢轧事业部废钢退货证实
单位: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企业
步骤名称:废钢管理步骤图
编制人:邓锐
业务参与单位:企业各单位
业务主管部门:钢轧事业部
废钢管理步骤
钢轧事业部
计量检验中心
矿业企业
各单位
物料检斤废钢入库台账
10.入库
无危险品和禁收物料
05.是否有危险品或禁收物料
物料检斤传输单
04.办理收料(验收,危险品检验。扣杂)
物料检斤单
09.检斤除皮
有禁收物料
物料检斤传输单,物料检斤单
03.检斤
有危险品
到货信息物料检斤通知单
02.初验,通知检斤
到货信息
01.废钢到货信息传输
物料检斤单
11..数量确定
退货证实
08.生产技术部、钢轧事业部、矿业企业确定办理退货手续
06.安环部、保卫部处理
物料检斤通知单
02.通知检斤
到货信息
01.生产工程项目产生废钢
废钢验收记录表
年月日 GZ/R050
序号
入库信息
验收信息
备注
到货时间
供货
单位
车号
毛重(t)
辐射检测值(μSv)
料型
危险品
检斤单号
协议号
扣杂(t)
净重(t)
验料员
卸车前
卸车中途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危险品记录表
GZ/R051
序号
日期
供货单位
车号
危险品名称
数量
钢轧事业部
矿业企业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陕钢集团汉钢企业废钢退货证实
GZ/R052
陕钢集团汉钢企业废钢退货证实
GZ/R052
汉字第( )号 NO.00000000
汉
字
第
号
( )
汉字第( )号 NO.00000000
保卫部:
保卫部:
兹有供给商为:车号:送交废钢因,经生产技术部(安全环境保护部)、钢轧事业部、矿业企业共同协商决定给予退货。
请给放行。
兹有供给商为:车号:送交废钢因,经生产技术部(安全环境保护部)、钢轧事业部、矿业企业共同协商决定给予退货。
请给放行。
生产技术部(安全环境保护部):
生产技术部(安全环境保护部):
钢轧事业部: 矿业企业:
钢轧事业部: 矿业企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文件会签、审批表
编制单位:钢轧事业部 QG/R001
文件名称
废钢管理制度
编号
SGHG/GZ30-
编写人
日期
会
签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生产技术部
财务部
企业管理部
计量检验中心
设备管理中心
科技发展部
物流中心
保卫部
纪检监察室
会签日期
审核人
日期
日期
同意人
日期
公布日期
实施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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