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
代建单位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
日 期: 年 月 日
致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依据本招标过程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编制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标准,招标文件内容一清楚反应了工程规模、性质和商务和技术要求等。我们要求投标人必需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青2
邮政编码: 1
联络人:
联络电话:
传 真: 1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1、工程概况
招标单位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
单 位
招标代理
单位资质
甲级
计划文号
计划投资
建筑规模
资金起源
财政
建设期限
12个月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招标文件
工本费
150元
招标范围及
承包内容
自前期手续至工程完工验收后移交全过程
建设管理全部工作
2、招标说明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项目责任人
资质等级
发标时间
地 点
勘察现场
时 间
地 址
送答疑时间
地 点
取答疑时间
地 点
标书送达
时 间
地 点
投标截止
时 间
开标时间
地 点
投标确保金
15000元
二、招标内容
自前期手续至工程完工验收后移交全过程建设管理全部工作。其具体内容以下:
1、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审查报批等工作;
2、按审查同意初步设计,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查工作;
3、组织并帮助建设方完成项目多种审批手续;
4、受建设方委托独立完成或帮助建设方完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和设备采购各阶段各类招标工作;
5、负责该项目授权范围内所包含全部经济协议谈判工作,并以建设方名义和各工程承包单位或货物供给单位签署协议;
6、按同意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投资及建设期限,负责对该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及各类协议实施有效管理,协调参建各单位之间关系;
7、组织该项目标完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完工结算,帮助建设方办理权属登记;
8、负责多种资料搜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和项目完工验收后完整地移交给建设方;
9、负责工程缺点负责期内修复管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商注册在青岛市辖区范围内以下法人单位: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甲级资质企业;
四、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商务标、资格证实材料三部分组成。
投标单位所编标书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投标文件中修改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书一式 肆 份,其中商务标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技术标书不分正副本。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所发出答疑文件及其它招标补充通知等,均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均起约束作用。
本招标文件一份30页,包含以下内容:技术标封面4张;
2、招标文件修改及答疑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补充部分,均以书面方法立即发给投标人,任何口头回复、通知无效。投标单位取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不清楚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两天内向招标单位书面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负。
3、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要求内容。投标单位假如没有根据招标文件中具体要求和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4、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资料正确性进行验证和确定,并对这些资料解释和正确合理使用负责。
5、招标文件和协议关系
本招标文件是此次招标过程中纲领性文件,是各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依据,也是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签署施工协议依据,并作为施工协议组成部分,和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五、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1、不管是招标人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全部应将答疑文件以书面形式回复全部投标人。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及答疑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任何口头回复、通知无效。投标人收到招标人书面答疑时,应办理签收手续。
2、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终发出为准。
六、踏勘现场
1、需踏勘现场投标人由招标人统一组织。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推论、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许可,可为踏勘目标进入招标人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所以使招标人及其人员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
4、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和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发费用和开支负担完全责任,招标人对此概不负责。
5、假如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给予支持,费用自理。
七、合格投标人
1、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企业是此次招标合格投标人。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项目责任人资格见前附表。
2、企业投标时项目责任人和企业报名时提交资料项目责任人标准上应一致。如需更换,需符合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不然取消该投标单位投标资格。
八、投标费用
1、 投标人应负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2、招标文件工本费请以现金方法办理,不管投标人是否中标,概不返还。
九、投标澄清和答疑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或工程投标有疑问,需招标单位解答或澄清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期限,将全部疑问以书面形式一式肆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提交电子版文件一份或发送至escc1@。招标单位进行综合回复,并形成有编号书面答疑资料,报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查经过后,统一发给参与本项目投标全部单位。
2、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接收到招标单位相关澄清、答疑、招标补充通知等相关包含此次招标书面资料后,投标单位必需在要求期限里领取,并向招标人反馈接收情况,不然招标人概不负担由此而产生任何责任。
3、未提出投标疑问投标人,不作为否定其取得招标答疑理由。
十、投标文件编制
1、编制标准
投标单位所编投标文件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而且对招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资格证实材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全部资格证实材料必需是原件且真实可靠,如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要求追究其责任并处罚。
2、投标文件语言、度量衡单位及投标货币
2.1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之间和投标相关全部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采取汉字语言或文字。
2.2除技术规范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实用度量衡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2.3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币种为人民币,单位:元。
3、技术标书制作要求以下:
封面必需使用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制作统一封面。目录及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A4复印纸打印,每页28行,每行28字,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5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端中间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目录不编制页码,目录每页28行。全部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按封面装订孔纵向用白细线绳三点一线装订。
3.1技术标关键内容
3.2组织管理方法;
包含实施方案、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协议管理等。
3.3认知程度概述;
3.4组织机构。
4、商务标关键内容
(1)投标致函;
(2)投标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基础情况表;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汇总表;
(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简历表,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及其项目责任人及各专业责任人业绩证实材料(包含协议、中标通知书等)。
(8)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关键责任人职称证书、注册资质证书、投标人业绩证实材料(包含合相同)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带至评标现场,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验核。
4.2项目责任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情况表,要求项目班子人员配置齐全,能够满足本工程施工管理需要,且中标后,项目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替换。
4.3项目责任人及项目班子关键管理人员身份证、资质证书、职称证等复印件;
4.4资格业绩证实材料:
资格业绩证实材料应和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以下第a、c须提供原件,不然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项目责任人必需携本人身份证按时亲自参与开标会,投标人必需提供项目责任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项目责任人身份证、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参与开标会。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参与开
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b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
c项目责任人(和报名或立案为同一人)资质证书副本。
5、投标文件密封
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分别给予标明并单独密封在两个密封袋内,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技术标书(或商务标书)、投标人名称”等字样。随其它投标资料一并在指定时间送至开标会现场。未密封投标文件或未按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资格业绩证实材料原件单独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可不密封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和资格业绩证实文件”字样。
6、投标报价
6.1中标人在协议要求服务范围和期限内推行工程建设管理职责和义务,根据青财基[]78号文收费标准实施;计划投资5809万元
1000*1.5%=15万元
15+(5000-1000)*1.2%=63万元
63+(5809-5000)*1%=71.09万元
最高上限值为71.09万元。
6.2本工程其它投标报价格式及内容参考本工程招标文件。报价书内容应规范、齐全。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报价显著不合理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十一、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无效: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鉴章;
2、投标文件未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议未提供法人代表证实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未提供其法人委托书;
5、投标人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
6、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责任人证书副本原件或提供项目责任人副本原件和报名时项目责任人不一致(按青建管字[]10号文件要求推行变更手续除外);
7、报名项目责任人或按相关要求更换项目责任人未按时参与开标会;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明确哪一个有效;
9、投标报价高于最高上限值;
10、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十二、投标确保金
1.投标确保金缴纳:
此次招标项目投标确保金金额为15000元,从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缴纳投标确保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年4月29日,投标确保金需按以下帐号缴纳:
开户名: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咨询服务部
开户行:招商银行青岛东海路支行
帐 号:111
投标确保金必需以支票,电汇等方法提交。交付时间以确保金到帐时间为准.所交确保金手续不得反复使用,一项目一收退。
2.投标确保金退还:
2.1《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5天后,窗口即可退还该项目未中标单位确保金及其利息。未中标单位可凭本单位收款收据,到窗口办理确保金退还手续。
2.2中标单位须凭该项目标中标通知书,协议副本原件,本单位收款收据和招标人书面退款意见,办理确保金退款手续。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退还投标确保金:
3.1投标人无故不参与开标会议;
3.2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要求时间内不予招标人签署协议;
3.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情况。
4.投标人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标投标确保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要求处理。
5.投标人缴纳和退还投标确保金单位名称,必需和投标入围单位名称一致。
十三、中标通知书
1、未中标单位在开标后退回资料, 7 天内返还全部押金。
2、定标后,招标单在 15 日内签发中标通知书,报青岛市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立案。
3、招标人和中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署代建协议。中标人如因本身原因不按中标通知书约定时间和招标人签署协议,则招标人应有充足理由废除授标,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4、中标人签署代理协议后,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键人员不得变更,若要变更,必需事先取得项目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并得到书面同意,且变更后人员不得低于原提供人员条件,不然,视为违约,业主有权终止协议。
十四、开标、评标
1、开标
投标人必需派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带上要求投标资料参与开标会议,代表应该署名报到。
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有在教授库中随机抽取教授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组员名单开标前不予公开。
3、评标措施
依据国家招投标法及相关文件,结合本工程建设管理具体情况,采取合理范围低价中标评标,具体分值详见附表及评标措施。
十五、评标措施:
合理范围低价中标评标程序根据投标文件初审、技术标书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等步骤进行。
1、投标文件初审: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评标委员会对法人授权委托、资质资格证书和提交投标确保金等情况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技术标书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各投标单位技术标书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每一投标人技术标书得分为:全部评委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二位小数位;得分在9分及以上为合格,9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于技术标书合格标书进入下一阶段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不合格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汇报。对于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技术根据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判定不合格。
3、投标报价评审:
确定投标报价有效范围。计算各有效标书最终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算术平均值(以下称报价均值)。若有效标书少于四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90%至110%(含90%和110%)。超出报价有效范围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在此有效报价范围内,根据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单位进行排序。
4、确定中标候选人:依据投标报价评审得出排序,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汇报中推选前两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5、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选择排序第一投标人中标。当两家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排序并列第一时,招标人可任选其一做为中标单位。
当排名第一投标人放弃中标时,排名次之投标人递补。
第二章—项目代建协议
委托代建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措施》(青岛市人民政府政府令第186号)和政府对建设项目代建相关要求,为确保代建项目标顺利实施,充足发挥政府投资效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署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 (万元)
工程质量标准:
代建管理期限: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五、本协议由以下文件组成:
1、双方认可相关工程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协议书
3、专用协议条款
4、通用协议条款
5、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6、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组成本协议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中相关词语含义和本协议[第二部分 通用协议条款]中给予它们定义相同。
七、甲方承诺,遵守本协议中各项约定,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必需条件,帮助乙方完成代建工作。
八、乙方承诺,遵守本协议中各项约定,根据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负担代建任务。
九、本协议一式 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本协议签于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通用协议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含有本条所给予定义:
(1)“项目”是指甲方委托实施代建项目。
(2)“甲方”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效,负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帮助乙方完成项目代建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标一方。
(3)“乙方”是指根据代建协议约定负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一方。
(4)“项目责任人部”是指由乙方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机构。
(5)“项目责任人”是指由乙方任命全方面推行本协议责任人。
(6)“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甲方委托代建工作。
(7)“附加工作”是指:①甲方委托代建范围以外,经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工作内容;②因为非乙方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连续时间增加工作。
(8)“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甲方原所以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时间段。
(10)“月”是指依据公历从30天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30天对应日期前一天时间段。
(11)“专业工作单位”是指负担本项目拆迁、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给及安装等工作、含有对应资质单位。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协议适用法律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专用协议条款中约定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协议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协议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 双方权利
甲方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管理进行监督,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给予纠正。
第五条 甲方有权对设计变更提出要求,并对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私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升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损失。
第七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项目部工作人员。
乙方权利
第八条 乙方依据甲方授权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享受以下项目建设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及相关要求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和其签署协议。
(2)管理各类承包协议,并按要求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进行管理。
(4)和相关单位约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协调工作。
第九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本协议约定之外要求。
第十条 乙方有权取得代建酬劳,并有权按专用协议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第三章 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应负责协调和代建项目相关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关系。
第十二条 甲方应参与项目设计审查工作,提出项目适用需求或功效要求,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标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标完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专用协议条款约定向乙方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四条 甲方应在专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一切事宜给书面回复。
第十五条 甲方应授权一名联络人负责本项目标联络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应对代建项目标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和专业工作单位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 甲方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需条件,帮助乙方办理和代建项目相关多种审批手续,按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必需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乙方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在推行本协议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正当权益。
第十九条 乙方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项目管理部,根据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汇报代建工作进展。
第二十条 乙方应按同意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乙方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补签其它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需进行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乙方报甲方核准。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按甲方授权和相关要求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收甲方监督。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依据项目进度需要,向甲方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在项目建成后,帮助甲方组织完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在项目移交前,签署保修服务协议。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建立完整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向相关部门移交。未取得相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和本工程相关保密资料。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全方面实际推行本协议约定各项协议义务,任何未按协议约定推行或未合适推行行为,应视为违约,并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有权就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提出索赔,假如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应赔偿由该索赔给乙方造成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二十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推行,甲方同乙方协商处理。不可抗力包含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协议三方责任造成爆炸、火灾,一定等级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难。
乙方责任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全方面实际推行本协议约定各项协议义务,任何未按协议约定推行或未合适推行行为,应视为违约,并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因乙方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改变,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乙方应按专用协议条款约定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有权就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提出索赔,假如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应赔偿由该索赔给甲方造成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推行,乙方同甲方协商处理。不可抗力包含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协议三方责任造成爆炸、火灾,一定等级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难。
第五章 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因为非乙方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乙方应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影响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采取对应方法。因为甲方未采取对应方法,乙方可继续暂停实施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协议。甲方负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当乙方未推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甲方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协议,乙方负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协议使对方遭受损失,除依法能够免去责任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六条 乙方和甲方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甲方审核经过工程决算,乙方收到代建酬劳尾款后,本协议即终止。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 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引发争议,应该协商处理,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专用协议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协议条款
第二条 协议适用法律及代建依据:
第十条 代建管理费计算方法:
附加工作酬劳计算方法:
额外工作酬劳计算方法:
乙方节省建设资金时,向甲方提出代建奖励汇报,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记取:
节省资金奖励:
节省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 %)
注:“工程费用节省额”:指乙方全方面推行协议约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建设资金合理节省额。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法、时间、金额向乙方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管理费:
第十四条 甲方应在 天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事宜给和书面回复。
第十五条 甲方联络人:
第十九条 乙方项目责任人:
乙方向甲方汇报代建工作进展方法和时间:
第二十一条 选择专业工作单位监督管理方法: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责任期内假如渎职,同意按以下措施负担责任,赔偿损失:
(1)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出协议约定投资控制金额,按 赔偿。
(2)工程质量有问题,按 赔偿。
(3)未按约定时限完成代建工作,对超出日期按
进行赔偿。
(4)赔偿款从项目代建管理费中扣除,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甲方可继续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
第三十七条 争议处理方法:
附加协议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书格式
一、投标致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依据已收到贵方招标编号为 代建单位招标文件,遵照《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要求,我单位仔细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
协议条款,和全部补遗文件和澄清文件。我们完全了解了招标文件要求协议范围,并考虑到了潜在全部风险。据此,我们郑重承诺:在协议要求服务范围和期限内推行工程建设管理职责和义务,应收取代建管理费,按 实施,并严格根据招标文件及代建协议要求完成 工程代建管理工作。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确保在投标人须知要求期限内开始本工程代建工作,并按协议条款要求投资,质量、工期控制要求全方面推行协议。
3、我们同意所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使用期内遵守本投标书。在该日以前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们含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收中标。
4、在制订和签署一份正式协议书之前,本投标致函连同你方书面中标通知将组成约束贵我双方协议。
5、我方同意你们并不一定必需接收收到最低报价投标或任何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系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企业唯一代理人,以本企业名义参与 工程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协议谈判过程中所签署一切文件和处理和之相关一切事务,我均给予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纪: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单位概况表
单位名称
成立日期
经营地址
单位性质
注册资金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总经理
电话
资质等级
信用等级
经营范围
单位职员情况
累计
(人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技师
人
人
人
人
企业介绍:
四、完工交用后保修维护服务承诺
我方 (代建单位)同意在 项目完工交用后,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在施工单位承诺提供保修期限内,负担项目标维修服务支持。
投标单位(代建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署名或盖章)
日期:
五、代建费用报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1
代建费
2
优惠
3
4
5
最终报价:¥ 元
大写金额: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六、投标单位相关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项目工期
投资
规模
备注
七、拟派管理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纪
学历
专业
职称
责任或分工
项目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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