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私募借贷融资方案初步思绪
一、总体结构设计
1.融资对象
(1)特定富有个人。
(2)通常企业法人。
(3)含有贷款业务资质信托、贷款、财务企业等企业法人。
2、融资形式
(1)民间借贷——适适用于融资对象为特定富有个人。
(2)银行委托贷款——适适用于通常企业法人。
(3)信托融资——适适用于通常企业法人和特定富有个人。
(4)直接借贷——适适用于含有金融业务资质信托、财务企业等企业法人。
3.融资主体(融资入口)和融入资金流动管道
3.1典当企业股东
(1)此融资入口适合于融资额度较大,融资对象对融资资金安全保障要求较高、需进行资金流向监督,且应尽可能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情况。
(2)融入资金流动管道:
融资对象→典当企业股东→典当企业→用户
3.2北京鑫利大通投资
(1)此融资入口适合于融资额度较小,融资对象对融资资金安全保障要求通常、仅提供担保即可,且可规避行业监管要求情况。
(2)融入资金流动管道:
融资对象→北京鑫利大通投资(→项目操作地域企业)→用户
4.保障方法
4.1担保方法
依据融资对象对融资资金安全保障要求,单一或组合提供下述担保方法:
(1)鑫利大通实际控制人及财产共有些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确保。
(2)鑫利大通旗下投资企业、实业企业、典当企业、担保企业(不可对其股东)提供连带责任确保。
(3)鑫利大通旗下企业股东以其所持有企业股权提供质押。
(4)鑫利大通旗下典当企业以典当业务所形成债权提供质押(质押债权因还款消失前,需提供额度合适新债权进行置换,或偿还对应额度资金进行冲减,以赎回拟还款债权质押)。
4.2监督方法
融资额度较大时,依据融资对象对融资资金安全保障要求选择下述监督方法:
(1)专门账户监督
融入资金途经各个节点在银行(可由融资对象指定)开立专门账户并封闭,融入资金均需经过专门账户进出,并提供对应手段和条件以保障融资对象可立即获知专门账户资金进出和余额情况。
(2)具体项目监督
若动用专门账户资金,须先行向融资对象提交已获同意项目材料要件,包含:鑫利大通集团总部项目批件;融资主体(典当企业股东)和典当企业间资金拆借协议;典当企业和用户间借款协议、抵押或质押担保协议。
若单笔动用资金额度小于融入资金总额10%时,项目材料要件提交后即可动用该额度资金;若单笔动用资金额度大于融入资金总额10%时,项目材料要件提交并由融资对象同意后,方可动用该额度资金。
动用专门账户资金专款用于已提交项目材料要件上述项目,项目结束收回本金仍存入专门账户。
4.3尤其约定
为取信于特大额度融资对象,强化对其本金和收益安全保障,可选择下述尤其约定承诺条款纳入借款协议:
(1)专门账户资金补充
对于融资主体开立融入资金专门账户,若从专门账户中动用资金项目出现逾期或呆滞情况,融资主体承诺立即以对应金额自有资金转入专门账户,补足该项目所动用资金。
(2)专门账户资金配比
对于融资主体开立融入资金专门账户,融资主体承诺按融入资金1:1百分比,以自有资金同时存入专门账户,作为配比资金并首先负担出现专门账户资金损失。
担保方
融资对象
融资主体
提供担保
银行或信托
典当企业
用户
实施监督
实施监督
承诺条款
尤其约定
二、特定个人担保融资
1.模式描述
以民间借贷方法,从特定个人处借入资金,签署借款协议并提供担保;借入资金由我方全权利用,按约付息,到期还本。
2.适用条件
(1)特定个人,融资额度较少(500万元以下)或不要求对资金运转情况监督、掌握。
(2)单笔融资额度不低于100万元,期限六个月及以上。
(3)年化利率不超出 %,利息下打租,按季支付。
3.保障方法
(1)鑫利大通实际控制人及财产共有些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确保。
(2)鑫利大通旗下投资企业、实业企业、典当企业、担保企业(不可对其股东)提供连带责任确保。
4.操作步骤
担保方
特定个人
融资主体
提供担保
(1)
(2)
(3)
(1)融资主体、担保方和特定个人就借款事宜达成协议,签署借款协议、担保协议、个人连带责任确保书等法律要件。
(2)特定个人将资金拨入融资主体账户。
(3)根据约定时间支付利息,协议到期偿付全部本息。
三、特定个人担保并监督融资
1.模式描述
以民间借贷方法,签署借款协议并提供担保,从特定个人处借入资金;借入资金进入在我方开设专门账户,在特定个人监督下动用资金。按约付息,到期还本。
2.适用条件
(1)特定个人,融资额度较大(1000万元以上)并要求对资金运转情况监督、掌握。
(2)单笔融资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期限十二个月及以上。
(3)年化利率不超出 %,利息下打租,按季支付。
3.保障方法
3.1担保
(1)鑫利大通实际控制人及财产共有些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确保。
(2)鑫利大通旗下投资企业、实业企业、典当企业、担保企业(不可对其股东)提供连带责任确保。
3.2监督
(1)专门账户监督。
(2)具体项目监督。
4.操作步骤
担保方
特定个人
融资主体
提供担保
(1)
(2)
(3)
用款方
专门账户
(b)
(c)
(a)
(d)
实施监督
4.1融资运作步骤
(1)融资主体、担保方和特定个人就借款事宜达成协议,签署借款协议、担保协议、个人连带责任确保书等法律要件。
(2)特定个人将资金拨入融资主体账户。
(3)根据约定时间支付利息,协议到期偿付全部本息。
4.2项目操作步骤
(a)融资主体和用款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协议,签署借款协议、抵押质押等担保协议、个人连带责任确保书等法律要件。
(b)特定个人查验已获同意项目材料要件(包含:借款协议、担保协议、项目审批件)。
(c)从专门账户向用款方支付项目资金。
(d)根据约定时间收取利息,协议到期收回全部本息,进入专门账户。
四、企业法人委托贷款融资
1.模式描述
以银行委托贷款方法,经过银行正规手续从企业法人处借入资金;借入资金由我方全权利用,按约付息,到期还本。
2.适用条件
(1)通常企业法人。
(2)单笔融资额度不低于300万元,期限十二个月及以上。
(3)年化利率不超出 %,利息下打租,按季支付。
3.保障方法
(1)鑫利大通实际控制人及财产共有些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确保。
(2)鑫利大通旗下投资企业、实业企业、典当企业、担保企业(不可对其股东)提供连带责任确保。
(3)鑫利大通旗下企业股东以其所持有企业股权提供质押。
4.操作步骤
(1)企业和受托银行签署委托协议。
(2)受托银行依据企业指示,汇同委托人,和融资主体、担保方签署借款协议、担保协议、个人连带责任确保书等法律要件。
(3)企业将资金转入在受托银行开立委托贷款账户。
(4)受托银行依据企业指示,将资金拨入融资主体账户。
(5)根据约定时间支付利息,协议到期偿付全部本息。
(6)企业将资金转回通常账户。
企业法人
受托银行
提供担保
融资主体
担保方
企业委托贷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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