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宿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改革举措和落实情况(一)基本情况截止2010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51个,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922个,合作社成员161187个,占全市农业人口的30 %;带动农户数614286户,占全市农户数的47%。(二)发展特点1、进入了一个数量持续增长、质量逐步提高的发展阶段。从发展数量看,截止2010年底,我市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922家,其总数比2008年、2009年分别增长了73%和50%;农民合作社成员数161187个,比2008年、2009年分别增长50%和35%。截止2011
2、年6月底,我市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408个,总量居全省第2位,仅次于亳州市。从发展质量看,截止2011年6月底,我市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示范社67个,其中省级示范社13个,总数位居全省第6位,市级示范社54个,县级示范社40个。2、已经形成了覆盖主导产业、依托主导产业的发展格局从合作社的产业分布看,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覆盖了粮食、畜牧、果蔬、林业等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农业产业化四大主导产业,占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90%。其中,粮食类合作社284个,占15%。畜牧类合作社660个,占34%。果蔬类合作社783个,占41%(水果610个,占32%;蔬菜163个,占9%)。林业
3、类合作社132个,占7%。3、逐步形成了多主体推动、多元化发展的发展模式。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办主体看,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能人、龙头企业和基层农技部门的推动下,形成了多主体推动、多元化发展的发展模式,共有四种类型:一是农村能人带动型,共计1780个(其中村干部带头创办513个),占总数的93%。主要是指由农村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等主体,利用他们的资金、技术、管理和销售渠道等优势牵头兴办、农户参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实行“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模式。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共计45个,占总数的2%。主要是指由农产品加工或
4、销售企业、批发市场等起龙头作用的企业,利用生产技术和市场销售等优势带头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模式。三是基层农技服务组织带动型,共计26个,占总数的1%。主要是指县和乡(镇)经济技术等部门,利用其技术、资金、服务、组织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广泛吸收农户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实行“部门+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模式。4、初步形成了服务内容广泛、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的内容看,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由过去提供单纯的生产、技术合作,逐转向提供生产、加工、技术、销售、信息、资金
5、服务等综合方向发展,合作层次不断提高。截止2010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从事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1190个,占总数的62%;从事生产服务为主的363个,占19%;从事购买服务为主的149个,占8%;从事运销服务为主的110个,占6%;从事加工服务为主的16个,占1%;从事仓储服务为主的11个,占1%。5、逐渐形成了重视市场、重视质量、重视品牌的发展理念。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越来越认识到只有生产出适应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的优质农产品,才能争取更大的销量和市场份额,越来越重视在质量安全和品牌创建上下功夫。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拥有注册商标权的114个,获得农产品质量认证
6、的50个,拥有地理标志认证的2个。2010年初,在宿州名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上,我市2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数百个名优农产品以全新的形象和包装闪亮登场,“灵果”牌砀山梨、“密恋”牌草莓、“五谷杂粮黄分虫”鸡蛋、“丰发”牌水果萝卜、“天雨”牌老母鸡等生态、有机、绿色的“原字号”得到了上海市民的充分认可。6、开始出现了由专业走向新的联合和合作的发展趋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专业走向联合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进一步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不断探索规模化与合作化的新路子。2010年5月,我市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砀山丰博水果专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砀山注册成立。联合社由砀山县
7、荣立水果专业农民合作社等25家农民合作社发起,按照法定程序筹备成立,注册资金1200万元。它标志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了由单个竞争向抱团竞争发展的新阶段,各合作社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提升了合作层次,拓展了合作范围,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同时,宿州市意利达农业科技专业农民合作社、埇桥区化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也正在积极筹备,组建联社。7、开始涌现了土地流转、资金互助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市已有土地流转农民合作社6个,资金互助合作社1个。如萧县天之润土地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09年3月在工商局正式注册为土地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1
8、00万元,现有社员2000多人,带动农民30000多户。合作社目前主要致力于集中流转农民手中的各类土地,已成功流转土地10000多亩,流转意向储备近10万亩。先后带动了40000多农户与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国国家甘薯中心、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合作,采用订单生产,亩均增收70多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萧县天之润土地流转农民合作社被省农委评为2011年度省产业联合社试点示范社(全省仅有10家)。又如泗县金家园农业服务专业农民合作社,2010年12月在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开展了农民资金互助业务,为农户提供小额贷款近300万元,培育了有一定规模、发展潜力较大、带动能力强
9、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22家,有的已具备省、市级龙头企业考核标准。新型农民合作社的出现,对于有效解决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短缺,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加快农民合作社产业化进程起到重要作用。二、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成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我市农业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一)夯实和完善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了我市农业经营体制的加快转变我市通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探索组织制度创新,统一经营得到了较大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家庭分散经营的制度缺陷,推动了家庭经营向提高集约化水平转变,统一经营向提高组织化程度转变。根据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合作社的服务内容划分,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
10、统一经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社员分户生产管理、合作社统一经营服务的“统分结合型”。入社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继续在原有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农户提供生产投入品购买、农业技术推广、田间管理以及产品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目前,这种形式在我市最为普遍。如埇桥区群富甜叶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采取订单式生产,合作社实行统一育苗栽培、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质量标准、统一销售服务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自2007年该合作社成立以来,共向社员收购甜叶菊干叶2000多吨,累计销售收入2520多万元,亩收入突破3000元,解
11、决了社员在育苗、繁育、移栽、管理、收获、销售等环节的难题,为社员提供统“一条龙”式的统一经营服务。2、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作社“统一生产经营型”。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改变,但由于流转形式的不同,呈现出两种类型:一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作社“统一生产经营型”。农户通过土地出租的形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合作社统一生产经营,农户获得合作社支付的地租收入以及(部分)农户在合作社的务工收入。如宿州市意利达农业科技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08年成立以来,分别在符离镇丁集村和梁套村、大营镇镇西村、西寺坡镇红庙村,以每亩700元至800元的价格,通过租赁的形式,实现土地流转2515亩。
12、二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统一生产经营型”。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合作社,合作社统一规划土地、统一生产经营,社员收益来自合作社支付的地租、土地分红,以及(部分社员)在农民合作社的务工收入。如宿州市意利达农业科技专业农民合作社自2008年以来,在符离镇清水村以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实现土地流转3050亩,农民合作社实行“统一机耕、统一良种、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机收销售”即“五统一”模式的统一生产经营。3、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包经营、 合作社“统一服务型”。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入股的形式流转给合作社,合作社将土地统一规划、基本建设后,再发
13、包给社员承包经营,合作社统一提供服务。如埇桥区八张村富民瓜菜专业农民合作社,通过租赁和入股两种形式,把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到合作社,合作社再发包给部分种植大户和社员承包经营,合作社实行“统一生产资料、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田间检测、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市场销售” 即“五统一”式的一条龙服务,做到100%统防统治、100%测土配方施肥、100%产品订单生产,确保瓜菜质量,每亩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有效增加了种植户收入。(二)农业主导产业初步形成了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促进了我市农业经营方式的加快转变。目前,由于家庭分散经营,农户往往缺少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资源,在农业产业化链条中
14、始终处于原料生产者的不利地位。近年来,我市通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载体,积极探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努力改变农民在产业链条中的弱势地位,在我市粮食、畜牧、果蔬、林业等农业产业化的四大主导产业中初步形成了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农民直接参与创造农产品附加值的生产活动,不仅使农民获得了第一产业生产初级产品的收益,而且获得了第二产业农产品加工的收益,还获得了第三产业农产品运输、农产品贸易、农机服务等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收益,实现了农业经营方式的加快转变。(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载体,推动了我市农业结构的加快转变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
15、向,以效益为核心,促进了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加快了区域化布局和主导产业的形成,优化了农业结构。我市9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分布在粮食、畜牧、果蔬、林业等四大主导产业上,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升。如灵璧县畜牧业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在促进灵璧畜牧业快速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2011年6月底,灵璧县共有1家省级畜牧业示范社,6家市级畜牧业示范社,其中良林家禽专业农民合作社,饲养蛋鸡、种鸡150万只,年产值2亿元,利润2600万元,带动周边农户3万户、10万人走上了养鸡致富的道路;鑫牛牧业科技专业农民合作社,辐射带动周边县市千余农户
16、发展牛羊业生产,其中养羊户年均增收5000余元;申浩养牛专业农民合作社,通过订单收购直接带动项目区内318农户饲养能繁母牛、架子牛和犊牛,每户养5至7头,每年可获利150多万元,户均年获利5000-7000元。截止2011年6月底,灵璧县猪、牛、羊、禽、奶牛存栏量55.4万头、7.95万头、32万只、847万只、0、272万头,全县1-6月份肉蛋奶总产量累计103340万吨,畜牧业产值达17.3亿元。(四)促进了农业服务体系的转变,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合作社已经成为我市现代农业建设中科技推广的重
17、要载体,成为新品种、新技术、新方法使用的先锋队,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示范的试验地,成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以及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三品”认证的主力军。如泗县新联蛋鸡专业农民合作社,是集种鸡饲养、孵化、饲料、青年鸡饲养、禽病诊断服务、“新联”牌鲜鸡蛋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大型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按照产业化规范操作,与养殖场、养殖户签订合同,实行“统一供苗,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回收鸡蛋”,上门服务,上门回收,对特别困难户给予一定扶持,有效解决了单个农户养鸡致富“一缺品种、二缺技术、三缺资金、四缺市场”的问题。(五)推进了农民收入增长方式的转变,农民专业
18、合作社为我市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稳定增长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通过统一购销,提供新品种、新技术等服务,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和市场交易费用,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相比与普通农户,合作社具有更大的生产规模和更加稳定的销售渠道,增强了农户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为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建立了一种长效机制。2010年,全市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的合作社460个,其中按交易量60%以上返还成员的371个。可分配盈余2937万元,其中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1435万元,按股份红677万元。如灵璧县杨疃供销社双亚小麦农民专业合作社,2008成立后,正逢小麦生长后期,蚜虫锈病危害十分严重,急
19、需要一喷三防。合作社统一批发购买1050瓶氧化乐果,仅此一项就为社员节约了2900元钱;组织社员统一收获、统一耕作,每亩地为社员节省10元的耕播费用;提前统一购买秋季所需化肥,与徐州市生产资料公司进行洽谈,以每吨低于市场价80元的价格购进160吨尿素,600吨磷肥,为农民节约3万多元。三、发展经验(一)依托优势产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依托主导产业是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基础。我市9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布在我市农业产业化的四大主导产业上。如,砀山是我国水果生产加工第一大县,水果产业发达,水果农民合作社占全市同行业的90
20、%以上。又如,我市由于地处淮北平原中部,地势平坦,土地流转近50万亩,粮食产业是农业产业化的主导产业,因此,我市农机服务专业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截止目前共发展了75家农机专业农民合作社,其中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7家,“国家级示范社”1家。 4(二)能人领导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关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农村乡土精英,如社会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经纪人等农村能人领导、推动的结果,因此,能人领导是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关键。截止2010年底,我市农村能人牵头创办的农民合作社1780个,占总数的93%。这些农村能人,凭借自己的头脑、资金、技术、管理和社会关系等资源,在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壮
21、大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如宿州市意利达农业科技专业农民合作社理事长韩素兰,凭借自己多年的商业经营和农产品购销的工作能力和经验,领导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成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信息化建设示范社”,2010年,实现营销总产值2601万元,盈余26万元。宿州市埇桥区化东农机服务专业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王化东,凭借自己多年村干部的管理能力和公司经营经验,创办、带领农民合作社发展成为拥有小型拖拉机93台、农用三轮车37辆、850型拖拉机2台、联合收割机3台、农用车3辆、手扶拖拉机3台规模较大的农机服务农民合作社。2009年9月至2010年6月底,实现总收入150万元,
22、利润39万元。(三)利益机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根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是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政府部门等多个利益主体博弈的结果。农户加入合作社,是希望能够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廉价生产资料、技术培训、销售服务,增加收入;农村能人(乡土精英)创办合作社,是希望通过合作社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资本,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龙头企业创办或者与合作社合作,是希望获得稳定的原料供应和质量保证;政府农业、财政、工商、民政、供销、农技、林业、金融等部门支持服务合作社的发展,是希望通过合作社获得一定的政绩加分。因此,正确处理合作社与农户、合作社与乡土精英、合作社与企业、合作社与政府部门的利益关系,建
23、立动态的共赢的利益机制,是合作社发展壮大的根本因素。(四)建章立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是一个建章立制,由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由不规范到比较规范、长期发展的过程。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之初,为了能够登记注册,往往把农业部颁布的示范章程生搬硬套过来当做自己的章程,能人领导下的合作社往往存在社长一人主导农民合作社走向的现象。但是,随着合作社规模的不断壮大、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利益关系的日趋复杂和国家政策的引导,合作最终必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目前,我市大部分合作社,已经走上或正在逐步走上规范化的发展道路,特别是被省、市农业部门认定的67个示范社,社员代表大
24、会制度、理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等日趋规范,充分发挥了典型带路、示范带动的作用。(五)经营机制创新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是不断创新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的结果。因此,我市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核心因素在于创新经营机制,提升对外盈利和对内服务的能力。一是打造合作社品牌,实行品牌化经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权的114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45个。二是延长产业链条,获取加工销售领域利润。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自办加工流通实体、与龙头企业合作等形式,参与加工和销售领域利润的分配,提升了农民合作社的
25、盈利水平。三是拓展服务功能,提高农民合作社的吸引力。我市为农户提供产加销一体化综合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共计1190个。一些合作社开展资金、技术、信息服务,提升了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如泗县龙湖养猪专业合作社,2009年6月,因龙卷风导致部分社员的猪场倒塌,合作社及时给社员做灾后技术指导,帮助社员修复猪舍,并对困难户给予资金支持。对卖给合作社的商品猪,合作社按高出市场价每公斤0.2元的价格进行收购,社员比非社员农户多收入8000多元。(六)党委和政府支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特别在发展初期,是政府涉农部门支持、引导和帮助的结果。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得到了各级党委和
26、政府涉农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一是制定出台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文件。2005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宿发2005)17号),200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的决定(宿发20078号),2010年市农委与人民银行宿州中心支行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宿州银发201012号),2010年市农委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意见(宿农2010)100号),制定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同时,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部、省级示范项目,争取上级资金的帮扶。二是培育典型,规范发展。市
27、农委2006年、2009年、2010年分别评选出十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优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并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市农委2011年,评出54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并支持13家农民合作社评选为省级示范社。三是资金支持。2008年,市农委对埇桥区群富甜叶菊专业农民合作社等7个市级重点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财政资金扶持。砀山县委、县政府2009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砀发200937号)和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砀发200936号),规定县财政每年列支200万元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和对规模土地流转的奖励。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自从
28、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颁布以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突出,成效较为显著,在加快我市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宝贵的发展经验,呈现了较好的发展态势。但是从全国来看, “至少在未来5-10年内,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将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5,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质量、规范化水平、发展环境和管理体制等方面不可避免地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一)合作社发展的整体质量有待提高1、规模不大。我市合作社的数量居全省第2位,但是入社农户约占全市农户总数的比例不高,仅为12.3%,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低于全省6.6个百分点,低于江苏省19.2个百
29、分点。2、规范化程度不高。我市大部分合作社虽然都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等机构,但是有的仅流于形式,组织活动不多;有的“只搭台、不唱戏”,没有任何经济业务和服务内容;有的没有严格执行“一人一票、按交易量返还”等合作社的基本原则,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意识不强。截止2011年6月底,我市合作社总数虽居全省第2位,但是省级示范社却只有13家,省级示范社总数居全省第6位,与我市合作社的总量不相匹配。另外,我市省级示范社、市级示范社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比例仅为1%和3%,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3、经济实力不强。合作社对外盈利和对内服务的能力不强,2010年全市合作社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及风
30、险金的145个,占8%;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的460个,占24%;创办加工实体的合作社78个,仅占4%;2010年全市合作社上缴国家税金仅为10.2万元。4、发展不平衡。截止2011年6月底,全市合作社共计2408家,其中砀山县1395家,约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58%,开发区和其他四个县区仅占42%,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现象突出;在四大主导产业中,果蔬专业合作社占41%,畜牧专业合作社占34%,粮食专业合作社占15%,林业专业合作社占9%,粮食和林业专业合作社所占比重较低,产业之间发展不平衡现象突出。5、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缺乏。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合作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市场主体,要在市
31、场中生存和发展,必须要有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目前,我市合作社成员95%以上都是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知识结构和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缺乏长远的发展眼光,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有些合作社虽然也从研究机构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但是业务仅限于技术指导,真正懂技术、会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非常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二)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待优化1、部分领导和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提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和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是国家大力发展的三大规模经营主体之一,但是由于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发展初期阶段
32、,部分领导和基层干部不能“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观念”,认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打基础的工作,不能在短期见效,阻碍了扶持政策的落实,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2、新闻媒体对合作社发展的宣传力度不够。我市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不大,存在着只重视宣传创办人而忽视宣传合作社的倾向,没有在全市形成支持、引导合作社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3、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不大。我市虽然在合作社法颁布以前就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但是由于受财政实力的影响和部分领导观念的制约,财政资金扶持的力度不大。2010年,全市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合作社1
33、05个,占合作社总数的5%,其中获得农业部门扶持的合作社37个,占2%。4、发展资金短缺、融资难问题突出。我市大部分合作社尚处发展初期,经济实力不强,共同积累较少,可用资金主要来自成员出资。同时,由于合作社的资产无法评估作价,以合作社名义贷到的资金很少,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合作社业务的做强做大。(三)合作社的服务管理体制有待完善1、没有形成高效协调的管理体制。目前,政府各部门如农业、财政、工商、民政、供销、农技、林业、税收等部门,在指导、扶持和服务合作社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政府各部门之间由于界限分明,职能不同,在政策的落实和管理上往往不够统一与协调,存在信息不能共享、管理合
34、力不强等问题。目前,我市还没有专门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统一指导、扶持、服务合作社的发展。2、指导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大力推进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是一项具有较强政策性、知识性和专业性的工作,但是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推进,我市大部分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相继撤并,作为承担政府指导合作社发展职能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配置弱化,导致指导与服务断层,影响了合作社指导工作的开展和示范社规范化建设的进行。五、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和发展现代农业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面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
35、问题,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题的决定的精神,抓住中央和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的机遇,严格按照宿州“十二五”发展规划关于发展现代农业“4168”工程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要求,增强做好指导、扶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一)努力提高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整体质量。当前,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的要求,以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为主要抓手,努力提升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整体质量。1、要继续加快合作社的发展速度。量变是质变的基础。要看到合作社的发展,数量是基
36、础,只有当合作社的发展数量达到一定水平和规模,入户农户数量覆盖到一定程度,合作社的发展基础才会更加牢固。近年来,我市合作社的数量虽位居全省第2位,但是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和空间仍然很大,完成我市“十二五”规划2500个合作组织的发展目标是可以实现的。一方面,我市合作社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埇桥、灵璧、泗县、萧县和开发区合作社的数量仅占全市合作社总量的42%,这些地区合作社的发展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另一方面,我市合作社主导产业之间发展不平衡。粮食专业合作社仅占15%,林业合作社仅占7%,这与我市四大主导产业的发展实际不相适应,也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各县区和各部门要辩证地看待我市合作社发展的
37、阶段,破除发展速度太快会影响合作社质量和规范化程度的担忧。合作社是否健康发展,问题不在于合作社发展数量的多少,也不在于发展速度的快慢,而在于合作社的发展是否规范。2、要进一步加大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合作社的发展,规范是保障。我市合作社在快速增长的新时期,更要强调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十二五期间,各县(区)要根据当地优势产业或特色产品,每年培育10个以上县级示范社,市里每年择优培育30个以上市级示范社,力争在全市逐步建成一批具有区域特色和产业特色的合作社示范体系。进一步加大我市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关键是要抓好四项重大的制度建设。一是要切实加强合作社章程建设,确保制定的章程切合实际,坚决做到
38、做到依法办社,依章办事。我市不少合作社都建立了自己的章程,也做到了章程上墙,但是实事求是地说,一些章程基本上是照抄照搬农业部颁发的示范章程。这些章程往往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也没有发挥多少作用,充其量是个摆设。另外,章程订好了的事情,社员都必须自觉地维护和遵守,要充分保障成员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合作社决不能成为少数人谋取利益的工具。二是要切实建立健全成员账户。成员账户是明晰成员与合作社产权关系的基本依据,也是合作社法所规定的一项十分重大的产权安排。所有合作社都必须建立健全成员账户,尤其是对公司兴办牵头兴办的的合作社,只有把成员账户建立起来了,把公司与合作社的会计账户分开,把公司与合
39、作社及其成员的资产和出资分清楚了,才能杜绝所谓的“假合作社”现象。成员账户上要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清楚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情况、国家补助形成资产的量化情况、公积金和盈余分配情况、与合作社交易情况等等。三要切实依法搞好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法律明确规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首先要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进行分配,分配的总额不得低于全年可分配盈余总额的60%。盈余分配制度是合作社与公司企业的根本区别,所有合作社都必须遵照执行,尤其是公司企业牵头兴办的合作社。依法搞好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判断合作社真假的重要衡量标准。2010年,我市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60%以上返还成员的合作社共计371个,占全市合作社总
40、数的19%,这一方面与合作社的实力小、盈余很少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合作社发展不规范,盈余分配制度不健全有关。四要切实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重点是财务管理与公开制度,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三会”制度,以及会议记录制度。在财务管理与公开制度方面,要把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在“三会”制度方面,要切实发挥“三会”的功能,不能成为摆设;在会议记录方面,要完整记录好每次会议的内容,什么时间开的什么会、谁参加了会议、谁发表了什么意见、最后形成了什么决议或者没有形成一致意见,都要有比较完整的记录。这是检验合作社是否民主办社的重要依据。总之,我市乃至全国合作社的发展都还初级阶段,规范化建
41、设不可能一下全部到位,但是我们应抓住以上四个重点,努力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努力完成我市“十二五”规划500个示范社的发展目标。3、要逐步提升合作社的发展能力。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目前,江浙地区已经提出合作社发展的重点是“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我们要把加快发展和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提升合作社发展能力加以统筹考虑,逐步提升合作社对外盈利和对内服务的发展能力。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提升我市合作社的发展能力,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产品质量是农业的生命线,也是合作社的生命线。合作社要组织和
42、带领成员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指导合作社建立和实施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标准体系,用标准化的手段规范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和可追溯。加强对合作社成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相关技术培训,统一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统一投入品采购供应,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统一商标,同一品牌、包装和销售,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合作社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示范区建设项目,带动农户实施标准化生产,培育标准化农产品品牌。二是加强品牌化建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品牌化
43、建设是合作社应对市场挑战、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提高自身效益的重要途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树立现代农产品品牌战略意识,实施品牌化经营战略。立足我市农业产业化的四大主导产业,以培育特色产品为重点,培植品牌产品。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和申请注册产品商标,提升产品价值,以信誉和品牌赢得市场。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与国内外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立销售网络,参加有关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展示展销会,通过订单形式建立契约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诚实守信,切实履行契约赋予的权利和义
44、务,树立自身的市场信誉。对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出口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商务部门要优先赋予其进出口经营权,鼓励其拓展境外市场。通过加强品牌化建设,努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能力。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与市场对接的能力。信息化建设是示范社建设的重要内容。在65家省级信息化建设示范社的基础上,通过引导和工作推动,促进全市信息化建设上新台阶。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信息员队伍,加强培训,使信息员较熟练地掌握电脑基本操作技能和电子商务知识;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个性化专业网站,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和发布本社产品信息,增强服务功能;采取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政府支持、部门
45、协助等方式,组织开展网上招商引资和产品展示展销活动;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网上信息交流、发布和营销平台,提高与市场对接的能力。四是积极推进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严格按照安徽省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指导意见(皖农合号)的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优、信用记录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循成员自愿、股份合作、有偿使用、服务生产、民主管理的原则开展信用合作。成立试点工作组织,制订工作方案,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具体业务的指导,帮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推
46、广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力争十二五期间开展信用合作的合作社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5%。(二)大力优化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目前,要大力优化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1、提高思想认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安徽省十二五规划强调,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力争2015年达到3万个”,“示范社发展到4000个,其中省级示范社500个”。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提高认识,正视我市合作社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
47、观念”, 努力实现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2、扩大宣传力度。全市电视台、拂晓报社、政府网站要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合作社的作用、运行机制和优势,宣传中央、省、市扶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宣传示范社的发展经验,让各级领导干部和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合作社,积极支持和参与合作社的发展,为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3、扩大财政、税收、信贷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都应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建立合作社发展资金,用以支持符合我市产业政策的合作社的生产发展、技术进步、贷款贴息、教育培训等,增强合作社经营服务能力。合作社销售社员生产和初加工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
48、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经营家禽、畜牧、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严格落实宿州银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各级农业银行或信用社要把扶持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重点,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增加设施投资等给予相应支持;规定国有金融机构每年给合作社及成员提供一定额度的优惠低吸贷款,并允许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融通和农业保险事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降低贷款条件,实行信用联合共保机制,简化信贷手续,切实解决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资金。4、大力推进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工程。以阳光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为依托,对县级以上示范社合作社的理事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营销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4天的培训,提升合作社理事长的组织管理、创业经营、市场谈判、产品营销、风险控制、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提升合作社财会人员的理财能力以及合作社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规范发展的水平,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三)积极完善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服务管理体制1、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扶持、服务合作社的发展。目前,成立一个高效统一协调的领导小组,是目前我市合作社发展的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