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文件
15万吨/年丁二烯项目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WDHG-DEX-1028
山东万达化工
二0一二年十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第三章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第四章 协议条件
尊敬投标人:
欢迎参与本项目标投标。为了确保投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投标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我企业15万吨/年丁二烯工程项目设备安装进行招标。特邀请贵企业前来参与投标。欢迎贵企业参与投标。
1、 招标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2、 完工时间:4月30日
3、施工地点:东营市垦利县胜坨镇山东万达化工丁二烯项目现场 4、招标文件发放时间:10月31日至11月6日止
5、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山东万达化工
6、投标截止时间:11月11日7时
7、开标时间:11月11日9时
8、开标地点:山东万达化工一楼会议室
9、联络单位:山东万达化工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永莘路68号
电话: 0546--7732099
传真: 0546--7732099
10、联络人:
李维海()
注:项目投标确保金人民币50000元(中标后转为履约确保金),采取银行汇票形式,在投标前交纳。
11、开户信息:
名称:山东万达化工
税号:370521 7326 24468
地址、电话: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永莘路68号 0546—7732099
开户行及账号: 农行垦利县支行 153 1510 104000 1014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A 投标方
1. 合格投标方范围
(1)凡含有法人资格,有设备及配套设施安装资质能力中国企机关均可参与投标。
(2)许可在中国注册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其在中国境内安装单位参与投标。
(3)投标方应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 投标委托
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 投标费用
不管投标过程中作法和结果怎样,投标人自行负担全部和参与投标相关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
(1) 投标方应具体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造成投标被拒绝。
5. 招标文件澄清
(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需和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方。
6. 招标文件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不管出于自己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方提问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方法进行修改。
(2)对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已购置招标文件每一投标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全部投标方有约束力。
(3) 为使投标方有足够时间按招标文件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方。
C 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取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组成
8.1 投标书(统一格式,详见附件),包含:
(1)投标书编制统一用A4纸
(2)投标函(附件一)
(3)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4)投标书附件(投标方视需要自行编写)。
8.2 资格证实文件包含:
(1)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资质原件;
(4)压力管道安装资格证书(GC类)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
(6) 质量监督部门颁发质量证书原件;
(7) 施工装备(起重运输设备;机械加工设备;焊接设备;检测检验设备;电气、仪表检验设备;检修专用设备等)明细;
(8)化工企业业绩证实(协议原件);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10. 投标书附件编制及编目
(1)投标书附件由投标方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和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以后,和正文页码统一编码装订。
(2) 投标书附件能够包含以下内容:
A、对招标文件条款了解和确定;
B、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承诺;
C、 投标工程范围及报价、取费资质(包含税前优惠让利幅度),具体内容见协议关键条款。
D、投标方提出合理化提议;
11 投标确保金
(1) 投标方应提供确保金每标段人民币50000元(中标后转为履约确保金);
(2)投标确保金采取银行汇票形式;
(3)未按14(1)和第14(2)条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4)中标方投标确保金在和招标方签署协议后转为履约确保金,工程完工验收完成后无息退还;
(5)落标投标方投标确保金将在确定中标方后无息退还;
(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确保金将被没收。
A、开标后在投标使用期间,投标方撤回其投标书。
B、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16条要求签约。
12.投标文件使用期
投标单位自招标单位决定开标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效。
13 投标文件签署及要求
(1)组成投标文件各项资料(符合第11条要求)均应遵守本条。
(2) 投标方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3)投标文件必需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4)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一式9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8份。资格证实文件提供1份。其它文件仅提供复印件。假如正本和副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在开标后不退还。
(5)投标文件正本必需用不退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能够用复印件。
(6)投标文件不应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需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示不清所引发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D 投标文件递交
14.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识
封口处应用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并注明“开标时起封”字样。
(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A、 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投标书正副本共一式9份
B、 资格证实文件袋内装资格证实文件1份。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方名称,并注明资格证实文件字样。
(2) 将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密封袋、资格证实文件袋及投标方认为有必需提交其它资料)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投标方名称、地址、投标人。
(3)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放一个密封袋,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投标方名称、地址、投标人。
(4)假如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识,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5. 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成指定投标地点。
(2)投标方投标确保金,用银行汇票形式。
投标确保金按以下信息提交:
户名:山东万达化工
开户银行:农行垦利支行
账号:15315 1010 4000 1014
(3)招标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全部投标方。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方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截止期 约束。
(4)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
16.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不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E 招标及评标
17. 开标
(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方主持,评标小组组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与。
(2)投标方派代表(最多三人)参与开标仪式。
18 .对投标文件初审
(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和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是指工程安装 质量、及完工期显著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这些偏离不许可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方将许可修改投标中不组成重大偏离微小,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
(3) 招标方对投标文件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任何外来证实。
19.评标
(1) 招标方成立招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依据评标措施等相关文件评标。
(3) 中标标准:
A、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B、有实施协议能力。
C、已交纳投标确保金。
D、取费合理。
E、满足技术要求,确保质量,确保施工期。
F、提供最好服务承诺。
20.评标过程保密
(1) 开标以后,直到授予投标协议止,通常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相关资料和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方或其它无关人员透露。
(2)在评标期间,投标方企图影响招标方任何活动,将造成投标被拒绝,并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21. 招标方有接收和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权力,并对所采取行为不说明原因。
22. 中标通知
(1)在投标使用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中标方。通知也能够电报、传真形式,但需要随以书面确定。
(2)当中标方和招标方签署协议后,招标方将向其它投标方发出落标通知,并退还投标确保金。招标方对落标投标方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23.签署协议
(1)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要求时间、地点和招标方签署书面协议。
(2)如中标方拒绝签署协议,则按违约处理,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
第三章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1、工作范围:
1.1 界区内钢结构(包含爬梯、平台及护栏、劳动保护、管架)制作安装。
1.2 界区内设备进厂后卸车及验收;
1.3 界区内静止设备安装就位(由设备制造厂家现场安装设备除外)、转动设备安装和调试、阀门压力试验(依据要求要求);
1.4 工艺安装
工艺安装包含装置工艺管线预制及安装,仪表一次元件安装,一次阀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及安装不锈钢管道酸洗、钝化,装置水压、吹扫、气密试验、开工保运等;
1.5 一切钢材除锈及刷漆由承包方负责,包含焊口部位除锈和刷漆;
1.6 装置安装用主材包含钢结构材料、管道材料、、法兰、阀门、管件由招标方提供;
1.7 工程特种设备报检及完工资料,办理监检汇报。
1.8装置区电气仪表设备安装和调试、桥架安装、线路铺设:
1.8.1电气包含:配电室内变压器和配电柜安装、低压配电盘接线及布线等;现场桥架敷设、支撑焊接;穿线管安装敷设;操作柱安装、照明系统安装;电缆敷设、接线及相关部件制作;部分避雷接地安装;单机调试等,全部配电室到DCS机柜电缆和桥架敷设,配合DCS施工队完成机柜侧接线。
1.8.2 仪表包含:操作室内DCS安装、线路部署;现场变送器、压力表、热电偶、流量计、调整阀等仪表安装及调试;就地仪表安装定位;桥架、穿线管等敷设、支撑焊接;仪表伴热线安装;仪表缆敷设、接线、相关部件制作;单回路调试、连锁报警测试等;牵涉埋地负责挖沟及回填;全部工艺管道上仪表安装、测温、测压等凸台开工和焊接;仪表根部阀安装(塔器保温除外);调整阀及切断阀等仪表风管路敷设(敷设至阀门进气口700mm以内);仪表伴热线安装和支撑焊接等。
1.9 防腐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管道和按设计及施工规范需要防腐设施。防腐要求按设计图要求。(不包含设备及管道保温工程)
1.10 单机试车和联动试车是投标人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动设备单机试车,静设备清洁,管道吹扫试漏和试压,装置冷态联动试车等。并做好对应统计,由双方人员确定存档,施工完后交给招标单位。
1.11电器安装检验、验收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图纸实施要求。
1.12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含有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投标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含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投标方准备试车统计,招标方依据投标方要求为试车提供必需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统计上签字。
1.13 本标段全部阀门由投标方依据招标方要求进行试压后方可现场安装。
1.14保温不在安装范围以内(塔器保温除外)。
2、承包方法:
2.1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辅材方法,发包方负责整个设计范围内主材、螺栓、垫片;其它:乙方供给;
2.2 容器及管道监督检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报检及完工检检资料、手续由承包方负责提供。
2.3 探伤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负责抽检。
2.4 安装用吊车、电焊、气割等机具由承包方负责。
3、材料设备供给
3.1招标方供给材料设备
招标方负责供给材料设备,安装主材由招标方提供,所供给材料必需提供出厂证实级合格证实书,负担对应检验费用。工程所需主材、设备均由招标方供货。工程主材由投标方开据领料单,由投标方领取使用,仓储部转账。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项目部、计财部、仓储部做代帐处理。
3.2投标方采购材料设备
投标方采购材料设备约定:投标方采购安装中所需辅助材料,所供给材料必需提供出厂证实及合格证实书,负担对应检验费用。
3.3招标方负责提供整个设计范围内主材、螺栓、垫片,中标方负责提供辅材、人工、机具,设备一、二次灌浆由招标方负责。
4、质量及验收:
本招标书中工程按现行国家标准、部标或专业标准安装 ;质量由招标方在交工前按协议和现行国家标准、部标或专业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进行验收;投标人在制造、安装、检验、验收及试运行过程中应实施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HGJ-201-83 《化工工程建设起重施工规范》
GB5082-87 SHJ505-87 《炼油、化工施工安全规范》
GB5082-8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HGJ203-83 《化工机械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BJ29-96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机验收规范》
HGJ209-83 《中低压化工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HGJ208-83 《高压化工设备及验收规范》
GB50235-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HGJ233-87 《炼油、化工施工安全规程》
HG20237-94 《建设安装工人安装技术操作要求》
JB4708-92 《焊接工艺评定》
JBJ23-96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05-95 《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21-95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252-94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50184-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检验评定标准》
HGJ203-83 《化工机械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2-94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96 《电气装置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96 《电气装置工程1KV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电气装置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HGJ229-91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GB/T5032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HGJ20235-92 《化工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标准》
JGJ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HG20237-94 《化学工程建筑交工技术文件要求》
5、付款方法:
5.1双方约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法和时间:每个月25日前,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招标方审核后于次月5日前按进度报表审批额70%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安装完成,完工结算完支付至结算价款90%,余款10%作为工程质量确保金,保质期满无质量问题30天内付清。
5.2付款方法:银行承兑
6、安装标段划分(此次招标会只对3标段投标):
1、地下管网、钢架厂房及全部钢结构房顶,现场制作常压设备。
2、罐区、装卸区、污水处理、循环水及消防水区、软化水区。
3、氧化脱氢单元、后乙腈单元、前乙腈单元、醚化单元、空压机、生压机及配套汽轮机、界区内全部塔器保温。
4、C6、甲醇、乙腈、碱罐、供风房、催化剂、后处理、火警系统。
5、全部管线及设备保温工程(塔器除外)。
7、工期:
该工程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4月30日完成。
8、施工组织及方案:必需有具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含吊装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仅做为施工指导文件,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安装检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9、工程量结算:
(1) 最终止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完工图纸或签证)为准。投标方应按协议要求计量措施,对已完成质量合格工程量进行正确计量并向招标方及工地代表提交完成工程量报表和相关计量资料
(2) 招标方应依据协议要求计量措施,依据施工图纸和签证对已完成质量合格工程量进行核实,已确定完成工程价值。同时招标方要确定此价值,并按付款计划要求支付给投标方。当招标方认为有疑问时可要求对工程某一部分或几部分进行重新核实时,投标方委派代表人应:
(a)立即参与或派出合格代表前往帮助招标方从事上述计量工作。
(b)提供招标方所需一切具体资料。
如投标方不参与,或因为疏忽遗忘而未派上述代理人前往,则认为由招标方工地代表或由她同意代表计量是对这一部分工程正确计量。
10、报价方法:
10.1、50米以下塔器安装,包含吊装就位、防腐保温、试压、沉降试验、单机试车,实施打包报价;
10.2、50米以上塔器,设备制造厂家负责基础交货,其它防腐保温、试压、沉降试验、单机试车等,由设备安装单位负责;
10.3、钢结构工作平台及管廊架按吨单价计费;
10.4、工艺管线、电气仪表安装按定额取费让利;中标方以《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及配套费用定额和相关调整文件,按Ⅲ类取费;工程人工单价53元/工日,税前优惠下浮 %(不含主材)报价。
11.违约责任
(1)、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方要求时间交工和提供服务。
(2)、在推行协议过程中,假如中标单位碰到不能按时交工和提供服务情况,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工理由、延误时间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在收到中标单位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假如同意,可经过修改协议,酌情延长交工时间。
(3)、 如承包方不能按发包方计划工期完成安装工作,每延后一天,承包方向发包方赔偿10000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4)、 因发包方主材或设备等未按时供货和不可抗拒天气原因造成,工期对应顺延。
(5)、中标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程序、技术要求造成施工质量低劣及损失,影响工程进度,招标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若中标方对招标方人员提出质量不合格项有异议,中标方必需出具相关标准、规范,并取得招标方认同,不然必需按招标方要求进行整改,所以发生费用由中标方负担,并每次支付给招标方1000元违约金。整改后以书面形式申请招标方再次检验验收并签署相关证实资料。若整改后仍不能达成约定条件,则中标方负担赔偿责任。
(6)、投标方应将属于招标方提供多种材料提前30天将材料计划提报给招标方,提报材料计划要依据图纸和工程现场情况,确保不多报,不错报,避免造成浪费,不早报不迟报;因为工程材料供给不立即造成工程延期将不予同意;投标方错报、多报造成材料剩下量(抛出正常损耗)浪费,由招标方作价,投标方给招标方两倍及以上经济赔偿。中标方如超计划领用材料时,在工程完工后须立即退回招标方,不然,从中标方结算款中双倍扣回。
(7)、在施工及生活所用水、电由中标方负担,必需严格实施《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并安装水、电表,所产生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8)、设备及材料抵达现场后,中标方负责无偿卸车及现场保管并不再计取采保费、卸车费,验收由建设方、中标方及监理三方进行验收。
(9)、本工程不许可转包或分包。
(10)、下列文件应作为协议组成部分:
(a) 协议书;
(b) 中标意向书;
(c) 投标文件及议标澄清文件;
(d) 协议条件及附录;
(e) 招标文件;
(f) 技术规范组成文件;
i. 包含在协议文件中书面技术规范;
ii. 参考资料中包含技术规范;
(g)工程施工图纸合成资料;
i. 标明尺寸;
ii. 文字注释;
iii. 图解显示.
(H)工程进行中各和之相关会议纪要。
第四章 合 同 条 件
1技术文件、图纸保管和提供
招标方应按约定时间无偿向投标方提供本工程部分施工图纸4份,投标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协议目标,投标方不能在未得到招标方同意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无偿提供3套全部由投标方提交工程完工资料、一套图纸应保留在工地。
2图纸使用
上述提供给投标方图纸,投标方应最少保留一套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招标方其书面授权任何其它人员检验和使用,另一套由投标方自行使用。
3施工进度改变
当图纸提供进度不能满足工程进度或计划需要时,投标方应提前15天通知招标方。并努力争取挽回延误损失。没有招标方同意,图纸及材料供给将不作为进度计划延期理由。
4由投标方提供完工资料及施工统计
工程完工移交前,投标方应提交工程完工资料及施工统计给招标方同意。在这类完工资料及施工统计未被项目法人同意之前,本工程不能被认为已移交。投标方须提供完工资料及施工统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1工程完工资料:
(a) 工程开、完工汇报;
(b) 施工图会审纪要;
(c)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级统计;
(d) 设计变更通知;
(e) 材料代用清单及签证;
(f) 原材料、加工件出厂质量合格证实、试验汇报、质确保书;
(g) 工程试验汇报及试验统计;
(h) 未按设计施工明细表及附图;
(i) 施工缺点处理明细表及附图;
(j) 工程遗留问题统计;
(k) 隐蔽工程检验验收统计及签证、中间验收检验统计及签证;
(l) 招标方或招标方代表和投标方往来文件;
(m) 编制工程完工资料3套,完工图1套;
(n) 本工程人工、机械台班、材料实际消耗量统计表。
4.2工程施工统计:
(A)基础工程施工检验统计表及签证单;
(B)工程施工检验统计表及签证单;
5、通常义务
5.1投标方责任
投标方应依据协议各项要求,细心而勤勉地完成协议中要求承包工作内容,并自行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外交涉和纠纷。如确须招标方协调时,处理问题所需费用仍由投标方负担。投标方应依据协议要求,提供为施工、调试配合、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全部(不管是临时性或常常性)监督、劳务、材料、设备、机具、投标方设备及全部其它物品。投标方承包工作内容以下:
5.1.1投标方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完工、保修。
5.1.2投标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除由招标方提供外)所需全部材料采购、运输及全部材料保管。
5.1.3投标方应按协议要求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计划和由投标方负责施工图纸,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1.4招标方提供本工程所需设备、材料运至现场后,投标方负责卸车、验收、现场保管并不再计取采保费、卸车费。
5.1.5施工期间对招标方提供设备、材料,投标方需编写设备维护、保养方法,经招标方或代表同意后实施。
5.1.6投标方应按相关要求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并采取必需方法保护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
5.1.7投标方应在协议要求期限内完成施工现场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下材料。
5.1.8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编制和实施。
5.1.9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施工和人员安全。
投标方应对整个现场多种操作和施工方法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方面负责。不过,除了在以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投标方对永久性工程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投标方制订临时工程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
5.2严格实施协议协议书附件要求,推行义务。
协议协议书附件指在协议谈判时,对协议相关内容修改、补充、删减意见和提议,并经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后形成文件。
5.3严格把好质量关。
投标方应按要求时间将其在审阅协议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觉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点立即通知招标方驻工地代表。
5.4设计修改
投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全部不能自行改变设计。全部设计变更均须有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且须经招标方同意后实施。投标方假如要求对设计进行修改,应向招标方驻工地代表提出,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
5.5履约确保及使用期
投标方应在协议签署前为合适推行协议向招标方提供履约确保,履约确保必需是现金或汇票,数额为:人民币50000元。交纳履约确保金后由招标方财务部门开具收据为准。履约确保使用期限应截止到投标方依据协议推行并完成了工程完工验收。
5.6作业应符合协议要求
除因为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情况外,投标方应严格按协议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达成使招标方满意程度。投标方应严格遵守和招标方就相关该项工作任何事项所发出合理指令,不管这些事项在协议中写明是否。投标方应接收招标方指令。
5.7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
投标方应在工程开工以前向招标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招标方应在投标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后给予审查或提出修改意见。工程进度计划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a. 综合和具体进度计划。该进度计划深度应按关键工序反应出材料设备采购、运输、施工图交付、影响工期关键工序、现场施工进展衔接关系;
b. 拟用于本工程关键施工机具清单;
c. 现场管理组织和关键人员安排;
d. 劳动力和管理人员需求计划;
e. 根据国家标准标准编制本工程《质量确保计划》。
5.8修改善度计划
投标方对制订进度计划要严格实施,不得随意修改,假如工程进展不符合进度计划时,经和招标方协商后决定是否需要修改善度计划。
5.9 投标方应负责任
提交给招标方并得到其同意施工计划,并不能免去投标方依据协议要求所应负任何责任。
5.10项目经理
只要招标方或代表认为是为妥善推行协议要求投标方义务所必需时,投标方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需监督。投标方或其授权、经招标方同意(招标方能够随时撤回同意)称职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投标方接收招标方指令。
假如招标方撤回对投标方代表同意,因为种种原因招标方提出更换投标方代表要求,投标方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程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招标方同意代表。
5.11投标方雇员
投标方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 在本行业中业务熟练,经验丰富技术、管理人员;
(b)按协议要求能立即推行其义务所需要技工。
投标方在本工程投标时推荐项目经理、总工及关键部门责任人、关键技术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需坚持现场工作,不得兼职,且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调换。投标方常驻代表及雇员必需符合协议要求条件,不然招标方有权反对并要求投标方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在招标方看来行为不轨或推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招标方同意不得重新在施工现场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5.12投标方还应负责以下内容:
5.12.1放线
(a)依据招标方书面给定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正确放线。
(b)按上所述,正确部署工程各部分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
(c)和上述责任相关而提供一切必需仪器设备及劳力。
假如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投标方应以自己费用纠正此等误差(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招标方提供施工图纸错误造成外)。
招标方代表对任何放线或标高检验不应以任何方法免去投标方对放线正确所负责任,投标方应仔细保护和保留在放线中应使用基准点。
5.12.2安全、保卫、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投标方在现场应遵守全部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
除非另有协议,自现场开始工作直到工程全部移交为止,投标方应:
(a) 全方面负责在工地上施工人员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还未完成或招标方还未接收)保护良好秩序,以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b) 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它人员安全及方便,在依法建立主管机关所要求时间和地点、投标方应以其自己费用提供并维修全部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c) 采取一切合理方法,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因为其施工方法不妥造成对公共人员财产等危害或干扰。
5.13招标方责任
5.13.1根据招标方负责制标准,负责工程项目标资金筹集、组织建设和建成后管理;
5.13.2招标方应在开工前,取得工程开工所需省厅、局级及以上管理机构同意文件。
5.13.3招标方应提供投标方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
5.13.4招标方应组织设计单位、投标方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5.13.5招标方应负责建设场地划拨及清理。
5.13.6帮助投标方处理临时占地问题。
5.13.7提供施工电源、水源,施工用水、电费挂表计量,由承包方负责,电费为0.85元/度。水费为4.55元/立方米。
5.13.8统一管理工程文明施工、工程验收、公布开工通知及同意开工汇报。
5.14工程照管
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移交期间,投标方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材料、设备及工程本身照管。在招标方接收全部工程后,招标方将负责这些事宜。
招标方和投标方还应推行以下其它义务
5.15遵遵法律、规章
投标方应在全部方面,包含发出全部通知、支付多种费用方面,遵守:
(a)全部和工程施工、完工及保修相关由国家、行业或山东省颁布法律、法规或其它规章。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法影响公共团体和企业规章制度。
(c)投标方应使招标方免于受到相关破坏这些要求全部处罚及负担相关这方面责任。但招标方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需计划或其它类似同意。
(d)严禁对本协议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贿赂和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5.16许可及道路通行权
投标方应按时取得全部工程需要,包含许可工作、道路通行及确定许可。
5.17对交通和毗邻财产干扰
在协议要求许可范围内,在施工、完工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便利。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和通往属于招标方或她人财产人行道等取得使用权以外道路,产生无须要及不合适干扰。
投标方应保护并保障招标方免于负担应由投标方负责上述事项所造成一切索赔。
5.18避免对道路损坏
投标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手段,预防和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道路、桥梁受到投标方或其任何分包商造成损坏。尤其应该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投标方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这类运输得到尽可能限制,不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造成无须要损坏或损伤。
5.19投标方设备或临时工程运输
投标方应对其通往施工现场或在通往施工现场路线上为运输投标方设备、材料或临时工程任何桥梁加固、更换、改善其任何道路支付对应费用。投标方应免去招标方对因为这种运输引发任何这类道路桥梁损坏赔偿责任,包含直接向招标方提出索赔要求。投标方应经过谈判处理这类索赔,并支付全部由这类损坏引发索赔。
5.20材料或工程设备运输
假如在运输由投标方负责供给或负责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施工现场或在通往施工现场路线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投标方得悉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方提出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招标方或代表及招标方,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运输者对道路主管部门给损坏赔偿,招标方不负责支付全部相关费用。
5.21工程施工交通
投标方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施工交通许可,并负担相关费用。
5.22投标方保持现场整齐
在工程施工期间,投标方应保持现场不出现无须要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投标方设备和多出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临时工程。
5.23完工时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投标方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那部分工地上将全部相关投标方机具、设备、砂子、石子、砖、灰、垃圾及多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成品及半成品材料由工程主管部门组织投标方同仓库管理部门办理退库手续;剩下材料由工程主管部门运至指定地点。
5.24职员和劳务雇佣
投标方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雇佣、工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安排。投标方不应从为招标方服务人员中招募劳务或职员,投标方应安排好将要送回但还未返回人员生活,直到她们离开工地。
5.25工地规则
招标方和投标方将制订工地规则,并签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规章制度。这类工地规则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安全防卫;
(b) 工程安全;
(c) 工地出入管理制度
(d) 环境卫生;
(e) 防火方法;
(f) 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附加规则。
5.26预防不法行为
投标方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预防方法,以预防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性或妨害治安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周围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破坏。
5.27酒精饮料或毒品
投标方除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外,不得进口、出售、给、易货或以其它方法转让任何酒精饮料或毒品,也不得许可或容忍其分包商、代理商或雇员从事任何这类进口、出售、给、易货或转让。
5.28劳力及投标方设备报表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送交具体劳力及投标方设备、机具书面报表,其格式和时间间隔由招标方预先要求,报表中开列投标方在工地随时雇用人员和各类工人人数,还应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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