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法务部管理制度
目 录
一、 法务部组织架构图……………………………………………2/40
二、 法务部工作步骤图………………………………………… 3/40
三、 法务部在岗人员编制…………………………………………4/40
四、 法务部工作制度………………………………………………5/40
五、 法务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8/40
六、 协议审查管理要求……………………………………………11/40
七、 法务部办案收费要求…………………………………………18/40
八、 法务部工作常见关联法律文书、工作表单…………………22/40
***
法务部组织架构图
法务部
部门经理
法务助理
法务部工作步骤图
法
务
部
企业外部法律事务
企业内部法律事务
重大案件
外聘律师
法律事务
领导部门交办
法律文书起草审核
协议协议起草审核
参与协议谈判会议
参与规章制度补充起草
领导审批经过
领导审批经过
领导审批经过
法 律文 件
存 档
呈报审批
准备仲裁诉讼
手 续
准备诉讼仲裁
材料、证据
领取法律文书
庭前准备
出庭仲裁诉讼
庭后同仲裁员
法官 跟进
领取法律文书
跟进后续推行
返回申请
部门盖章
文 书
归 档
呈报审批
选择适宜
律师事务所
帮助准备
相关材料
帮助准备
证 据
帮助出庭
帮助领取裁判文书
跟进配合
后续推行
外聘律师后续工作沟通
法务
工作总结
外聘律师
送来已盖章审批表、协议书复印件
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授权
法务部在岗人员编制表
职 务
姓 名
直属上司
职 责
法务部经理
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
负责企业法律管理工作、降低法律风险和隐患,确保企业法律交易安全,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对所负担工作尽责,帮助总经理对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促进企业稳步良性发展,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法务助理
法务部经理
帮助法务部经理处理相关事项
法务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法务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防控经营风险,维护企业正当权益,现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企业设置法务部和专职法律工作人员,法务部设经理一名,专职法律工作人员若干名。
法务部在企业总经理授权下负责整个企业及下属企业法律工作,指导、监督企业各部门和下属企业包含法律业务工作。
第三条 法务部和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在企业法和企业章程要求范围内指导、监督企业内外法律事务和相关合资、合作企业中包含法律工作。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四条 依据企业总经理指示和实际工作需要参与制订和法律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 代理企业参与企业和其它单位或个人纠纷调解、经济仲裁、劳动仲裁、复议、诉讼、非诉讼相关法律活动。
第六条 建立适合企业运作法务协议管理制度,审核各部门对外签署经济协议、采购协议、工程协议和其它协议协议,督导企业协议管理工作。
第七条 参与企业关键经营活动;从处理问题角度对管理层工作中碰到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和提议,从规避这类事件反复发生角度提供整改意见和法律意见书。
(1) 依据指示或需要,间接、直接参与重大项目标履约谈判;
(2) 草拟、审查、修改企业相关法律事务文书;
(3) 依据企业发展情况,参与企业相关收购、参股、吞并等资产运作活动。
第八条 帮助相关部门参与处理企业和司法机关(公安、检察、审判)、建设、财政、(市场)工商、物价、税务、劳动、公证等相关机关、部门包含法律事务。
第九条 依据需要或人力资源部计划安排,在企业内部开展法律培训工作,提升和推广法律知识,增强企业职员整体法律观念和素养。
第十条 帮助企业总经理及相关管理和监督部门处理企业、分企业内部、外部多种违法乱纪案件。
第三章 工作标准、方法
第十一条 预防为主标准
防患于未然,预防违法事件发生,发觉问题则立即处理,尽可能降低争议和纠纷。
第十二条 指导为主标准
除需直接自行办理工作外,对其它部门工作以提供法律意见、提议为主,不代办包办。
第十三条 法制标准
严格根据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切实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第十四条 保守秘密标准
对工作中包含企业内外机密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 正当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标准
在正当基础上,针对企业工作中具体情况,采取灵活方法,提升工作效率、质量和工作效果。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法律工作档案
借鉴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标准,实施工作日志制度。法务部职员针对本职员作,一事一记、一日一整理。
将工作分为四个等级:
一、最关键并最紧急事项;
二、关键非紧急事项;
三、紧急非关键事项;
四、非紧急非关键事项。
在实际工作中结合工作等级,重事重办、急事急办,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处理。借鉴企业推行OA办公系统,逐步实施本部门“工作日志”网络化管理,主动将部门规范性做法逐步推广实施。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效力范围包含企业本部,关联部门、下属企业和相关合资、合作企业法律事务。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
法务部岗位工作职责
岗位职责
部 门
法务部
岗位名称
法务部经理
编 号
FW001
直接上级
总经理
编制日期
-04
直接下级
法务助理
工作概要
负责企业法律管理工作、降低法律风险和隐患,确保企业法律交易安全,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对所负担工作尽责,帮助总经理对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促进企业稳步良性发展,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岗位职责/工作清单
1、帮助企业领导正确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议活动提供法律意见。依据《企业法》和工商行政法规,必需时依据领导安排参与企业组织机构(关键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过程、议题和决议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起草、制订、修改和实施企业关键规章制度,对企业交付审核修正规章制度及其条款正当性负责。帮助管理企业行政、人力资源、协议、技术档案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档案。
3、在所审核工程类协议、拟订法律文书和出具法律意见书、协议/协议盖章审批表签字,对上述业务和办理其它法律事务正当性负责。参与企业协议(不管是自营还是联营协议)谈判,制订谈判策略和方案,对协议进行法律调查和论证。依据领导安排参与企业业务工程项目谈判、招投标活动,在谈判和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提供法律意见。审核企业多种工程协议、技术、经济、服务协议,参与重大协议起草、审核、谈判工作,帮助经营部、财务部、合约预算部、档案室管理协议,监督协议履约。
4、为企业经营和决议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如:企业有重大对外投资决议,依据领导安排参与投资项目标选择、谈判,设计投资方案,帮助寻求投资机会和投资伙伴,进行投资项目标法律调查和论证等。必需时参与企业招标、投标、吞并、反吞并、收购、分立、投资、租赁、资产转让及等关键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跟进处理相关法律性事务。
5.依据需要和领导安排参与企业在建项目工程现场管理,为项目经理和项目工程师提供法律意见,加强和完善项目工程文件和现场规范化管理文件审核,以降低和杜绝纠纷产生。
6.如有需要,开展和企业运行相关业务法律咨询,整理汇编企业业务需要多种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提升企业职员法律意识,规范职员行为。
7.帮助行政、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变更、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技术发明发明、技术贸易等相关法律事务,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法律提议。
岗位职责
部 门
法务部
岗位名称
法务部经理
编 号
FW001
直接上级
总经理
编制日期
-04
直接下级
法务助理
工作概要
负责企业法律管理工作、降低法律风险和隐患,确保企业法律交易安全,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对所负担工作尽责,帮助总经理对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促进企业稳步良性发展,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岗位职责/工作清单
8.负责和企业外聘律师(或律师事务所)选择、联络及相关工作。
9.参与或列席企业召开一些会议,就所议内容提供法律意见;负责审查内部各项指示、决定、决议、计划规范性和正当性;为劳动争议、民事调解提供法律援助。
10.接收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表企业参与诉讼(起诉、上诉、反诉、调查取证、出庭、代理、辩护)和非诉讼活动(仲裁、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活动帮助企业运使用方法律手段处理经济纠纷,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11.参与和配合和企业相关税收、环境保护、劳动用工、安全生产、协议管理等执法检验,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事故和危机处理活动,帮助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
12.配合企业相关部门对职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在企业内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职员法制观念。
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其它企业事务。
岗位职责
部 门
法务部
岗位名称
法务助理
编 号
FW002
直接上级
法务经理
编制日期
-06
直接下级
无
工作概要
帮助法务经理处理相关法务工作。
岗位职责/工作清单
1、帮助起草、制订、修改和实施企业关键规章制度,对企业交付审核修正规章制度及其条款正当性负责。帮助管理企业行政、人力资源、协议、技术档案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档案。
2、在所审核工程类协议、拟订法律文书和出具法律意见书、协议/协议盖章审批表签字,对上述业务和办理其它法律事务正当性负责。参与企业协议(不管是自营还是联营协议)谈判,制订谈判策略和方案,对协议进行法律调查和论证。依据领导安排参与企业业务工程项目谈判、招投标活动,在谈判和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提供法律意见。审核企业多种工程协议、技术、经济、服务协议,参与重大协议起草、审核、谈判工作,帮助经营部、财务部、合约预算部、档案室管理协议,监督协议履约。
3.依据需要和领导安排参与企业在建项目工程现场管理,为项目经理和项目工程师提供法律意见,加强和完善项目工程文件和现场规范化管理文件审核,以降低和杜绝纠纷产生。
4.如有需要,开展和企业运行相关业务法律咨询,整理汇编企业业务需要多种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提升企业职员法律意识,规范职员行为。
5.帮助行政、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变更、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技术发明发明、技术贸易等相关法律事务,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法律提议。
6、参与和配合和企业相关税收、环境保护、劳动用工、安全生产、协议管理等执法检验,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事故和危机处理活动,帮助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
7.配合企业相关部门对职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在企业内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职员法制观念。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其它企业事务。
协议审查管理要求
1.目标
为规范企业协议审查和管理,防范和控制协议风险,有效维护企业正当权益,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及所属各下属联营单位、投资企业以企业名义对外签署、推行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各类协议、协议等,包含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协议、分包协议、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协议、固定总价协议、工程量清单协议、买卖协议(含销售协议、采购协议)、租赁协议、服务协议、中介合相同。
3.职责分工
3.1企业总经理负责企业协议最终审批;
3.2 企业行政档案室负责企业各类协议档案管理工作;
3.3法务部负责帮助总经理各类协议审核工作;还包含:
3.3.1依据需要负责制订协议统一文本;
3.3.2负责各部门提交各类协议正当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3.3负责法务协议文件档案建立及管理;
3. 3. 4负责经济协议纠纷处理,遇重大纠纷确需外聘律师,协同外聘律师处理纠纷;
4.协议签署
4.1协议主体
签订协议主体必需是企业及所属各企业中含有法人资格,能独立负担民事责任组织或个人,未经审批不得私自签署协议。
签订协议前,应该对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和不能独立负担民事责任组织签署协议,也不得和法人单位签署和该单位履约能力显著不相符协议。
企业如确有必需和自然人签署协议,应经企业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
4.2协议形式
签订协议,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该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协议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含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企业通常要求采取正式协议书形式。
4.3协议内容
4.3.1当事人名称、住所:协议抬头、落款、公章和对方当事人提供资信情况载明当事人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协议标:协议标应含有唯一性、正确性,建设施工类协议应具体约定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款催收、工程交工、完工、工程保修、违约责任、争议处理方法等内容;对协议标无法以文字描述应将图纸等相关资料作为协议附件。审查协议附件是审查协议组成部分。
4.3.3数量:协议应采取国家标准计量单位,通常应约定标物金额、数量。
4.3.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应约定所采取标准代号、参考依据。
4.3.5价款或酬劳:价款或酬劳应在协议中明确,采取折扣形式应约定协议实际价款;价款支付方法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给予明确;价款或酬劳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后多少日内支付。
4.3.6推行期限、地点和方法
推行期限应具体明确,无法约定具体时间,在协议中应有对推行期间约定;协议主办人员在协议推行地点、推行方法上应努力争取作对本方有利约定。
4.3.7协议担保
协议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应结合具体情况依据《中国担保法》和司法解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8协议解释
协议文本中全部文字应含有排它性解释,对可能引发歧义文字和一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协议中进行解释。
4.3.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协议和其它包含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等包含商业秘密协议应约定保密承诺和违反保密承诺时违约责任。
4.3.10协议联络制度
推行期限长重大协议应该约定协议双方联络制度。
4.3.11违约责任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等建设部门工程管理法规作合适约定,注意协议公平性,对于甲方出具不公平协议条款应指出更正,注意协议风险提醒和防范。
4.3.12处理争议方法
处理争议方法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选择仲裁或起诉方法争取选择在***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以降低和降低仲裁或诉讼成本。
4.4签署协议工作程序
4.4.1签署协议前,业务人员或企业指定其它谈判人员应根据本制度4.1条对对方当事人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4.4.2协议由主办业务人员和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协议条款,持附有《协议协议盖章审批表》协议逐层报部门领导、法务部、总经理、总裁或董事长审批。
标额500万以上协议须法务经理参与签署意见;1000万以上协议须协议会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万以上协议须总裁同意;3000万以上协议须董事长审批。协议由总经理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盖章。协议盖章后,除经过word文档、扫描件等电子版形式送审协议文本外。送审人员应将盖章后协议复印抄送法务部存档。
协议会审由协议关联部门,所在中心、院责任人,法务部,财务管理中心和企业领导签署意见。
甲方单方出具固定格式协议办理步骤同4.4.2要求,对于相关条款经办部门好和法务部应严格细致审查。
4.4.3 外来关键协议或标额较大协议,协议书除附有《协议协议盖章审批表 》外,依据具体情况需要,法务部还应在审查后出具《法律意见书》列明协议是否存在风险,报企业总经理签字同意。
4.4.4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应该办理同意登记手续协议,协议成立后行政档案室依法立即办理。
4.4.5协议正式签署后,协议文本除经办人(部门)自行保管外,应该交行政档案室存档立案。
5、协议变更、解除
5.1在协议推行期间因为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协议仍然有效。
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通知书后,应该在要求期限内作出书面回复。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本方能够单方解除协议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标;
5.2.2在推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推行关键债务;
5.2.3对方拖延推行关键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推行;
5.2.4对方拖延推行债务或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标;
5.2.5法律要求其它情形。
5.3变更或解除经济,应该采取书面形式(包含传真、电子邮件、函件);
5.4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应根据协议签署程序报原审批人员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变更协议应该办理同意登记等手续,应依法立即办理;
6.协议推行
6.1企业及所属企业应该根据协议约定全方面推行自己义务,协议业务人员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立即推行其义务。
6.2在协议推行过程中,协议业务人员对本企业推行情况应立即做好统计并经对方确定。协议业务人员应将签约后协议推行进度报知部门和相关领导。
6.3在推行协议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觉并有确切证据证实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中止推行,并立即书面报企业法务部、行政档案管理办公室处理,并上报总经理。
6.3.1经营情况严重恶化;
6.3.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3.3丧失商业信誉;
6.3.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推行债务能力其它情形;
6.3.5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6.4债权债务定时确定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确实定;
6.4.1在常年协议尤其是常年工程、销售、采购协议推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时协同财务部对帐,确定双方债权债务,管理费、税费、诉讼费、确保金等缴纳和退还情况;
6.4.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注销或其它重大事项和本企业或对方当事人协议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立即对帐,确定协议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7.经济协议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
7.1协议双方在推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根据实事求是标准,平等协商处理;
7.2协议双方在一定时限(通常为30天)内无法就纠纷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处理,经办人员应立即书面汇报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确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协议诈骗,经办人员知悉后应立即汇报企业法务部和总经理。
7.3企业决定采取诉讼或仲裁处理协议纠纷,和对方当事人起诉,协议相关部门应立即将协议签署、推行、纠纷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相关证据报企业法务部。
8.协议日常管理
8.1本企业实施企业业务人员、部门及行政档案室全方面负责企业协议管理。
8.2企业印章专员管理,企业空白协议、授权委托书也由专员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协议专用章或已盖章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协议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同意。
协议专用章、盖章空白协议、授权委托书、(已签署协议)遗失,必需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申明。
8.3已签署协议,推行中若协议推行发生争议或纠纷,经办业务人员应会同法务部汇报企业领导共同负责采取应对方案方法。
8.4协议经办人员和本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相关材料及空白协议、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成,经企业人事、行政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确定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协议经办人员和本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它原因发生变更,企业人事、行政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通知各相关单位。
8.5协议借阅和使用
已签署并已推行归档协议若需借阅,必需经总经理书面审批。
9.考评和奖惩
9.1企业、所属各分司、相关单位罚责任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签订、推行协议,切实维护企业整体利益。
9.2对在协议签署、推行过程中发觉重大问题,主动采取补救方法,使本企业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和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依据企业行政规章,报企业领导给予奖励。
9.3协议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同意或超越职权签署协议;
9.3.2为她人提供协议专用章或盖章空白协议,授权委托书;
9.3.3应该签署书面协议而未签署书面协议。
9.4协议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酌情向相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企业被诈骗;
9.4.2企业推行协议未经对方当事人确定;
9.4.3遗失关键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汇报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
9.4.5协议专用章、盖章空白协议、授权委托书遗失未立即报案和汇报;
9.4.6其它违反企业相关规章制度。
9.5企业职员在签署、推行协议过程中触犯刑法,组成犯罪,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 附则
10.1本要求解释权归***;
10.2以前文件若和本要求内容相抵触,以本要求为准。
法务部办案收费要求
为提升项目责任人、分企业责任人风险意识,提升法务部办案效率,参摄影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收费要求。
一、计时收费
(一)适用范围:外出处理非自营项目、非直管分企业涉案事项;
(二)收费标准:1500元/天。若案件包含非自营项目、非直管分企业,需在市内或出差异地司法机关办案,依据此标准向非自营项目责任人(承包人)或非直管分企业责任人收取费用。
二、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非自营项目、非直管分企业各类诉讼、仲裁、劳动仲裁、案件实施、公证等能够按件数处理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1、刑事:
(1)立案侦查阶段:指在前期报案和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立案侦查阶段,5000-10000元每件;
(2)审查起诉阶段:指在中期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审查证据起诉阶段,10000-15000元每件;
(3)审判阶段:指在后期审判机关办理案件开庭审判和证据质证阶段,15000-30000元每件;
若以上三阶段一起授权委托办理,依据0-50000元标准收费;
案件时间或地域跨度大、案情重大复杂,能够在不高于上列标准1.5倍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
依法经过授权,办理非法银行账号、虚假经济工程协议、虚假支票、发票、私刻印章或刑事自诉案件,担任被害人代理人,按上列标准实施。
2、民事、行政诉讼、仲裁:
(1)不包含财产:3000-0元每件(视复杂程度);
(2)包含财产:在收取基础费用5000元每件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额分段按百分比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元(含10万元):8%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三)结合实际情况,能够上下浮动幅度:20%
3、尤其说明:
(1)上列各项收费标准和百分比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收费标准。未办一审而办二审,按一个审级标准收费;曾办一审再办二审或曾办一审或二审,再办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按一个审级标准减半收费;包含仲裁案件,曾代理仲裁,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实施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个审级标准减半收取。
(2)办理包含财产关系民事案件亦可采取风险收费,风险收费最高收费标准或总额,不得高于涉案标额30%。采取风险收费具体百分比及基础费用金额由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
三、协商收费要求
(一)适用范围:非自营项目、非直管分企业除诉讼、仲裁、实施案件外其它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以双方协商为准,协商依据为计时收费标准。
(三)起草法律文书、函件,依据其复杂和规范要求程度,依据不低于500元/件收费;(含处理对外不规范函件修正、规范)
四、其它办案费用
(一)法务部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交通费、诉讼费、仲裁费、判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通讯费、教授论证费及法务部代委托人支付其它必需公关费用(简称“办案费”),不属于法务服务收费范围,需由委托人据实另行支付。具体金额及支付方法由法务部于办案前后或办案期间和委托人协商报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二)上款所述费用由总企业预垫付,待分企业责任人或项目责任人工程款项来企业后,由财务部扣除;
五、办案保障费用
企业应为法务部提供日常工作中所需资源,如预借款、证照文件、印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为法务部提供办理案件提供所能提供必需指导及帮助;
六、企业案件收费
1、法务部处理企业案件收费以企业给予法务部奖励形式处理;
2、奖励标准为:(同年底奖不冲突);
(一)标在20万元以下,依据5%奖励;
(二)标在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依据4%奖励;
(三)标在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依据3%奖励;
(四)标在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以下,依据2%奖励;
(五)标在500万元以上,依据1%奖励;
七、费用支付审批和步骤
(一)本要求中收费、奖励实施一案一计费,在案件开始着手前,由法务部以汇报审批和支付申请方法呈报总经理审批;若有遗漏最迟应在年底前汇总呈报;
(二)办案相关费用支付申请额度应遵照客观、不反复收取标准,采取一案一结措施立即处理。出差案件结案之前,法务部制作汇报审批表,呈报总经理和企业相关领导审批后报销。办案相关费用直接在涉案人后续项目款项中扣除。
(三)本要求中法务部办理涉案案件,包含调查取证、撰写代理词、答辩状、上诉状、控告状、复议书、辩护词等法律文书,不管案件最终以开庭、和解、调解、撤诉、裁判、中止、终止、实施等方法结案,均需要支付费用;
(四)企业总经理和董事会对涉案案件当事人办案经费付费、扣费含有审批权,经企业领导审批由当事责任人付费,从涉案当事责任人项目款中扣除费用;涉案项目完工结算完成,从当事人其它工程项目中或从确保金中扣除费用;涉案责任人离职或不再同企业合作,由企业支付或垫付相关费用后依法追诉。
八、法务费用领取、兑现和存留
(一)本要求中所涉奖励、收费等费用能够选择即时支付、年中支付、年底支付等定时兑现方法或以企业法务创收基金方法存留财务部;
(二)选择以企业法务创收基金存留财务部法务基金,法务部有权支取用来购置法务工作用具,用于创办和优化专职法务服务工作室等;
(三)选择定时兑现方法,由办案人员提供有效发票报账;
(四)办案中由企业提前垫付或办案人员提前以借支方法支付费用,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后申请报批领取该费用前,财务部依据报销单据对借款或垫付款做冲抵销帐。
法务费用领取、兑现采取何种方法,由法务部提出书面申请,报企业总经理和相关领导审批。
九、附则
1、本要求最终解释权归***;
2、本要求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
法务部工作表单
u 工程类协议审批表<TB-FW-01>
u 非工程类协议审批表<TB-FW-02>
u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TB-FW-03>
u 行政复议申请书 <TB-FW-04>
u 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法院用) <TB-FW-05>
u 授权委托书(法院用) <TB-FW-06>
u 民事起诉状 <TB-FW-07>
u 民事答辩状 <TB-FW-08>
u 民事上诉状(格式一) <TB-FW-09>
u 民事上诉状(格式二) <TB-FW-10>
u 授权委托书(仲裁用) <TB-FW-11>
u 仲裁申请书 <TB-FW-12>
u 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TB-FW-13>
u 协议/协议审查意见书<TB-FW-14>
u 民事反诉状< TB-FW—15 >
u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TB-FW—16 >
u 劳动争议答辩状< TB-FW—17 >
u 协议法务审核记录表< TB-FW—18>
工程类协议审批表< TB-FW—01 >
申请人
申请部门
办理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类别
□施工 □设计 □采购 □行政 □其它
责 任 人
工程情况
建设单位
协议造价
万元
工程名称
施工面积
㎡
工程地址
联络电话
工期天数
日历天
保修期
年
保 修 金
结算价 %
经济情况
建设单位
□私人 □国有 □外资 □企业 □上市企业
资金到位情况
%
付款方法
□预付款 %,其它按月进度付款 %;
□无预付款,按月进度付款 %;
□无预付款,垫资 %,其它按月进度付款 %;
□无预付款,垫资 %,完工结算一次性支付。
付款形式
□银行转账 □转账支票 □现金支票 □现金结算 □银行汇票
管理费用
总造价 %
税金额度
总造价 %
其它费用
违约责任
□合理 □不合理
原因:
□同意 □不一样意
部门经理: 年 月 日
□同意 □不一样意
法务部: 年 月 日
□同意 □不一样意
所在中心责任人:
□ 同意 □不一样意
市场营销中心总经理:
非工程类协议审批表(TB-FW-02)
协议名称
协议关键内容
协议主体
协议价款
违约责任
推行期限
协议编号
协议份数
审批意见
送审人: 送审时间:
年 月 日
部门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法务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中心/院责任人/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行政管理中心责任人意见:
年 月 日
董事长/总裁意见:
年 月 日
备 注
1、标额500万以上协议须法务经理参与签署意见;1000万以上协议须协议会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万以上协议须总裁同意;3000万以上协议须董事长审批。
2、协议由总经理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盖章。
3、协议盖章后,除经过word文档、扫描件等电子版形式送审协议文本外。送审人员应将盖章后协议复印抄送法务部存档。
4、协议会审由协议关联部门,所在中心、院责任人,法务部,财务管理中心和企业领导签署意见。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TB-FW—03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机关_____________ X听告字[20 ]第 号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收悉。依据《中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 XXX省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要求》第 条要求,我(单位)特申请举行听证,方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
此 致
申请人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 TB-FW—04 >
申请人: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纪: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案由:因对_______(单位)____年__月__日__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___份。
原处理决定书___份。
其它证实文件___件。
注:申请复议理由关键陈说原处理决定中事实不符,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处罚处理不妥,程序违法等问题。
法定代表人证实书< TB-FW—05 >
□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实。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印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文件
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授权委托书(法院用)< TB-FW—06>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和
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署名或盖章)
二O 年 月 日
民事起诉状< TB-FW—07 >
原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