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 概 述14.1.1 定义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对在特约经销商处购置汽车借款人发放人民币担保贷款。汽车指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所确定汽车生产厂家生产轿车、客车、货车等,具体品牌由各地一级分行依据市场需求及银企关系向总行推荐确定。汽车特约经销商由二级分行依据经销商资金实力、市场拥有率和信誉进行初选,经一级分行确定后和经办行签定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附件2-14-1)。14.1.2 对象 汽车消费贷款对象是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中国自然人及企业、事业法人单位。14.1.3 条件 借款人必需同时含有下列条件: 1自然人 (1)年满十八周岁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国自然人; (2)含有稳定职业和经济收入
2、或易于变现资产,足以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易于变现资产指有价证券等; (3)在申请贷款期间有不低于建设银行要求购车首期款存入建设银行; (4)提供建设银行认可担保。其中应要求其提供正当财产设定质押或抵押,或由银行、保险企业提供连带责任确保,我行不接收非当地户口自然人以其贷款所购车辆设定抵押。 (5)愿意接收建设银行认为必需其它条件。 2. 法人 (1)含有偿还贷款能力; (2)在申请贷款期间有不低于建设银行要求购车首期款存入建设银行; (3)提供建设银行认可担保; (4)愿意接收建设银行认为必需其它条件。14.1.4 额度 1. 借款人以能够质押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关键建设债券、本行出具个人存单
3、质押,或银行、保险企业提供连带责任确保,存入建设银行首期款不得少于2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80%。保险企业提供分期还款确保保险可视同为提供连带责任确保,但保险协议具体条款应该由当地一级分行事先审定。 2. 借款人以所购车辆、房屋、其它地上定着物或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存入建设银行首期款不得少于3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70%。 3. 借款人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确保方法(银行、保险企业除外),存入建设银行首期款不得少于4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60%。14.1.5 期限汽车消费贷款期限通常为1-3年,最长不超出5年。 法人借款期限最长不超出3年(含3年),自然人最长不超出5年
4、(含5年)。所购车辆用于出租营运、汽车租赁、客货运输等经营用途,最长久限不得超出两年(含两年)。不一样品牌车辆其最长贷款期限不一样,具体期限由总行在下达经营车辆品牌通知中要求。14.1.6 利率贷款利率根据人民银行要求同期贷款利率实施,遇利率调整,在每十二个月1月1日调整为新贷款利率。单位汽车消费贷款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实施一样利率标准。对中小企业单位汽车消费贷款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可按中小企业利率浮动标准上浮。14.2 操作程序 操作程序根据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础操作步骤要求,通常包含受理、调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五个阶段。14.2.1 受理14.2.1.1 受理部门和人员 各经办行信
5、贷经营部门为汽车消费贷款申请受理部门,信贷经营部门指定经办人员进行受理。14.2.1.2 受理程序 1. 提供咨询。经办人员应热情主动接待申请贷款借款人,向借款人介绍汽车消费贷款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保险(包含分期还款确保保险)、还款方法、违约处理、办理程序及借款人所需负担各项费用等,解释汽车消费贷款相关要求,明确通知借款人和确保人应该在进行资信调查时给帮助。 2. 资格、条件初审。经办人员在初步受理借款意向后,对借款人进行初审,若借款人符合贷款范围和贷款条件,可就借款金额、期限和借款方法进行磋商。协商一致后应要求借款人将购车首期款足额存入本行。对不符合贷款范围或贷款条件,拒绝提供贷款
6、,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 接收申请。借款人填写消费贷款申请书,向经办行正式提出借款申请,经办人应要求借款人提供以下材料: (1)自然人: 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个人)(附件2-14-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证实或派出所证实、婚姻情况证实,已婚者应该提供配偶上述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相关收入证实,包含工资收入证实、出租车营运证等;和建设银行特约经销商签署购车协议或协议;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实,抵押物还须提交全部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还须提供权利凭证,确保人同意确保文件。以家庭共同财产提供担保,应由配偶出
7、具同意担保书面材料。对于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不需提供上述材料;购车首期存款证实;其它材料。(2)法人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法人)(附件2-14-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实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贷款证(卡);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一个年度财务汇报及上1个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和建设银行特约经销商签署购车协议或协议;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实,抵押物还须提交全部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还须提供权利凭证,确保人同意确保文件。对于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不需提供上述材料;购车首期存款证实;其它材料。 从借
8、款人提出申请到经办行正式受理时间,通常应控制在两个工作日之内。14.2.2 调查 贷前调查是对借款人提供全部文件、材料真实性、正当性、完整性、可行性和对借款人品行、信誉、偿债能力、担保手段落实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定。14.2.2.1 调查部门和人员 各经办行信贷经营部门为汽车消费贷款关键调查部门,由信贷经营部门指定信贷员进行调查。14.2.2.2 调查内容 贷款采取实地调查方法,内容包含: 1. 自然人: (1)核实借款人提供资料是否齐全; (2)核实借款人提供材料原件是否真实有效,原件和复印件是否吻合,材料之间是否一致;(3)核实借款人资信及收入情况,是否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确保人是否有确保
9、能力; (4)核实抵押物或质物全部权是否属于抵押人或出质人,是否已设定抵押及其它情况; (5)申请书所列其它事项是否真实。2. 法人:参考流动资金贷款操作管理措施。 14.2.2.3 形成贷款意见或调查审批汇报1. 经办人员调查后,对拟提供贷款,依据借款人收入水平、偿债能力、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担保方法等事项。在确定担保方法时,应注意:(1)应尽可能选择有利担保方法。在有多个担保方法情况下,应对每种方法安全性、可实现性、实现成本、充足性等做出综合评价,首先应选择存单、凭证式国债等易于变现有价证券质押,其次考虑银行确保或保险企业分期付款确保保险,最终考虑其它担保方法。(2)在同时采取
10、确保担保和物担保情况下,因为担保法要求确保担保只对物担保以外部分负担担保责任,所以为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应在确保协议或分期付款确保保险条款中约定确保人对全部贷款负担确保责任。(3)对能够转让且有一定经济价值出租汽车营运权(出租汽车营运指标)能够设定质押担保。但出租汽车营运权经济价值较低或不可转让或出租汽车运行管理部门不予登记,经办行不得接收以出租汽车营运权设定质押担保。2. 对于借款人为自然人,直接在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审批表(个人)(附件2-14-4)上提出贷款意见;对于借款人为法人,撰写调查审批汇报(法人),具体要求参见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础操作步骤。 3. 经办人员提出贷款意
11、见或撰写好调查审批汇报后,连同借款人申请材料送交信贷经营部门主管复核,对拟同意贷款,信贷经营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信贷审批部门。 经办人员对上述材料、数据真实性、正当性、有效性和正确性负责。 对不一样意提供贷款,经办人员立即通知借款人,并做好解释工作。贷前调查通常应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 14.2.2.4 保险审查 对于拟投保保险企业分期还款确保保险,经办人员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后应该向借款人提供保险企业办理汽车消费贷款分期还款确保保险所需材料清单,并要求借款人将清单所列资料提供给保险企业审查,方便保险企业确定是否接收其投保。 14.2.3 审批 1. 合规性审查。经审查发觉信贷经营部门送交多种材料
12、如不正确、不完整或不合要求,信贷审批部门有权要求其修改和补充,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贷款审查后,对拟发放贷款,信贷审查部门结合信贷规模、资金情况,在审查汇报中提出包含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担保方法等要素倾向性意见,签署姓名、日期后,将贷款调查审批表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一起送交经办行有权审批人。对不符合贷款条件,信贷审批部门将材料返还经办人员,由其退还借款申请人。 2. 审批。审批材料关键包含: (1) 汽车消费贷款审批表或调查审批汇报; (2) 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资料清单所列材料。 经审批同意贷款,审批表或审批汇报及相关材料返回信贷管理部门。 经审批不一样意贷款,将申请材料立即退还借款申请人,
13、并做好解释工作。 审查和审批时间通常控制在3个工作日之内。 14.2.4 发放 经办人员依据贷款最终审批意见,和借款人协商贷款条件,经借款人同意后,办理签署汽车消费借款协议(附件2-14-5)和担保协议、抵(质)押登记、保险、贷款支用等手续。 14.2.4.1 签署协议及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1. 签署协议。借款和担保协议填写、签章及其它具体要求请参见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4.2相关要求。借款人为出租汽车企业并以所购车辆作抵押,应该限制其在借款期间将所购车辆转让或变相转让给个人,以防产生纠纷。 经办行在同借款人签定借款和抵押协议时,应该要求借款人预填汽车消费贷款转存凭证,法人借款人预填转
14、帐支票,用于贷款支用。同时应该要求借款人将购车首期款转入经销商帐户。 借款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后,信贷部门向经销商出具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附件2-14-6),经办行应该督促经销商帮助借款人到相关部门办理领取牌照等手续,并在要求时限内将购车发票、行车证复印件及多种缴费凭证交给经办行。2. 登记。对于以所购车辆设定抵押,经办行在收到购车发票后,和借款人共同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如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未创办车辆抵押登记业务,经办行不得接收借款人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对于以可转让出租汽车营运权设定,应立即向出租汽车营运管理部门登记。以其它财产设定抵押或质押,登记措施参考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相
15、关抵押、质押登记内容。3. 保险。对于以所购车辆设定抵押,经办行应该要求借款人在建设银行指定保险企业办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并在保单中明确第一受益人为建设银行。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为保障保险期限不中止,经办行可要求保险企业收取一定金额续保押金。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间,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经办行能够要求保险企业开立专门赔款帐户,抵押车辆出险后,保险企业赔付全部款项进入该帐户,由经办行依据借款人还款实际情况决定赔付款项用途(偿还贷款本息或支付给借款人)。如保险企业同意投保分期还款确保保险,经办行应要求
16、借款人立即投保分期还款确保保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建设银行。以其它财产设定抵押或质押,保险措施参考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3.3.10相关抵押物、质物保险相关内容。 4. 抵押物、质物评定、保险、登记、公证等费用均由借款人负担。 14.2.4.2 提款 1. 前提条件。抵押(质)物已办理登记和保险,质物、权利凭证、购车发票和保单已移交经办行保管。 2. 贷款支用。前提条件落实后,经办人员通知信贷部门签发核定贷款指标通知一式3联,同时通知借款人办理提款手续。核定贷款指标通知一联送会计部门作记帐凭证附件,一联留信贷部门归档,一联送借款人,作为通知放款依据。提款有两种方法:(1)法人采取直接支用方法
17、。依据其预先填制贷转存凭证和协议约定用款计划,将所借款项直接转入其在经办行存款帐户;(2)自然人采取专题支用方法。依据其预先填制贷转存凭证和借款协议约定,委托经办行按约定时间,将借款一次转入特约汽车经销商结算帐户中。 提款时,借款人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转存凭证一式五联交信贷经营部门,信贷经营部门签章后,由借款人交会计部门记帐。 会计部门凭借款协议和核定贷款指标通知为借款人开立贷款户,经过借款人送交贷款转存凭证,直接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存款帐户或特约汽车经销商结算帐户。 贷款转帐凭证记帐后,两联会计部门留存,一联交借款人,一联交汽车代理商作收帐通知,一联交信贷经营部门作台帐登记依据。 3. 台帐登记
18、。贷款出帐后,信贷经营部门立即登记汽车消费贷款台帐。 14.2.5 检验 14.2.5.1 检验时限 贷款发放后,对法人借款人每季最少检验1次;对自然人借款人侧重于还本付息监控,对连续两期未按约定还本付息,应在第三期关键检验。 14.2.5.2 检验内容 1. 借款人是否按借款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2. 借款人资格和偿债能力是否发生重大改变; 3. 贷款抵(质)押物保管及其价值改变情况; 4. 确保人确保资格和确保能力改变情况。 14.2.5.3 检验结果处理 在检验中如发觉下述现象,信贷人员应认定借款人违约: 1. 借款人连续两期未按协议约定分次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2. 未经同意将设定
19、抵押权或质权财产或权利拆迁、出租、转让、赠和或反复抵押、质押; 3. 拒绝或阻挠经办行对贷款使用监督检验; 4. 提供文件、材料不真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 5. 和其它法人或经济组织签署有损经办行权益协议和协议; 6. 确保人违反确保协议或丧失负担连带担保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显著降低影响质权实现,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确保或新抵(质)押; 7. 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推行借款人已签署借款协议。 经办人员发觉上述违约现象时,应向信贷主管汇报,在取得领导同意下,按协议约定,依据违约性质
20、、金额、程度,采取下列一个或数种方法处理: 1. 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收回部分或全部已贷款项; 3. 处以罚息; 4. 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款,偿还贷款本息; 5. 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或以兑现质物所得价款清偿贷款; 6. 追索确保人连带确保责任。对于办理汽车消费贷款分期还款确保险,经办行应该立即向保险企业提出索赔。 14.2.6 回收 14.2.6.1 正常回收 贷款偿还采取按月或按季等额偿还本金,按季支付利息,计算公式为:每个月还本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利息根据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按借款协议约定,经办人员要求借款人在每次还款截止日期前,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还款凭证一式4联,到会计柜
21、台办理还款手续;会计柜台也可依据借款协议约定,从其存款帐户中直接按月(季)扣还贷款本息。还款凭证记帐后,两联会计部门留存,一联交借款人,一联交信贷部门归档。 14.2.6.2 提前回收 1. 借款人主动提前全部还款。经经办行同意,借款人可主动提前全部还款。经办人员要求其应在准备还款1个月前,向经办行送交中国建设银行提前还款申请书,申请提前还款。 2. 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按协议约定,贷款期间,借款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办行应要求用户提前归还贷款: (1)拒绝接收经办行贷后检验; (2)提供文件、材料不真实,拒不更正,情节严重; (3)确保人违反确保协议或丧失负担连带担保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毁损
22、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显著降低影响质权实现,而借款人不按要求落实新确保或新抵(质)押; (4)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推行借款人已签署借款协议。 14.2.6.3 清户撤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会计部门办理贷款销户手续。信贷经营部门立即办理登记台帐。并按要求将执管抵押或质押权利证实退还抵押人或质押人,请其到原抵押物登记处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14.2.7 不良贷款管理 借款人当月未按协议要求日期、金额还款,经办人员在还款截止以后3个工作日内向用户发送中国建设银行催还逾期贷款/欠息通知书,同时抄送贷款担保人,并
23、取得回执。会计部门于还款截止日次日将当月应还款金额转入逾期贷款帐户。催还逾期贷款通知书及回执由信贷部门归档。 借款人连续3期未按协议约定还本付息,该借款人全部未还贷款应认定为不良贷款。 借款人连续两次未按协议要求时间和数额还款,由信贷经营部门牵头,按协议约定,对以抵押或质押方法担保贷款,经过依法处分抵押或质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对以确保方法担保贷款,要求确保人推行确保责任,代偿全部贷款本息。 14.2.8 资料管理 贷款资料包含:借款人申请材料、调查审批表、各类会计凭证、通知书等,贷款资料管理参见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档案管理。附件2-14-1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 行 联络
24、电话: 地址: 乙方: 联络电话: 地址: 为促进汽车消费需求,推进汽车工业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标准,依据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实施细则,经友好协商,就汽车消费贷款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特约经销商,主动配合乙方开展汽车销售工作,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二、乙方在甲方开立基础结算帐户,营销资金经过甲方结算。三、对同意发放汽车消费贷款借款人,甲方应该向乙方出具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四、乙方收到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后,应该协同借款人办理缴纳车辆购置附加费、领取牌照等手续,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汽车发票、缴费凭证、行车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对于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甲方有
25、权取消对借款人贷款承诺,后果由乙方负担。五、乙方应该确保提供给甲方上述资料真实无误,不然,由此造成甲方不能追偿贷款而产生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影响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材料后,应该在5个工作日内将对应购车款划转给乙方。 七、甲方贷款条件若发生改变应该立即通知乙方,并可应乙方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相关信息。乙方应该定时向甲方反馈汽车销售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处理,协商无效时应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26、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使用期1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作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附件2-14-2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自然人)申请人姓名出生年月 年 月工作单位身份证号性 别联络电话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婚姻情况现家庭住址工作单位配偶姓名家庭电话单位电话身份证号家庭邮政编码拟购汽车情况售车单位名称品 牌车牌号码汽车型号底 盘 号购车总金额 万元汽车颜色发动机号存款情况存款帐号存款金额存款日期贷款期限及金额申请贷款金额 元 申请贷款期限贷款占购车价款百分比 %还款资金及
27、还款计划家庭月平均经济收入 元每个月还款额占收入百分比 %易变现资产 元每个月可归还借款 元抵押方法抵押物品名称抵押物价值 元有没有估价文件质押方法质物名称质物价值第三方确保确保单位名称确保金额 元借款申请人申明: 申请人申明:以上信息完全属实。不管银行是否贷款,银行全部将保留此贷款申请书,本人同意:银行能够审查本人收入、财产情况及就业经历。 署名: 年 月 日借款人配偶意见: 配偶意见:本人是借款人 配偶,同意借款人向你行申请贷款。本人同意用本申请书所列抵押物(质物)抵押(质押)。 借款人配偶署名: 年 月 日注:1。易变现资产指有价证券、金银制品等。 2售车单位指从事汽车买卖经销商。 3车
28、牌号码、底盘号、发动机号由经办行填写。附件2-14-3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法人)企业基础情况单位性质联络电话主管部门邮政编码注册资金资产负债率法定地址信用等级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拟购车情况品 牌型 号购车总金额 元售车单位名称在本行存款帐号贷款金额、期限申请贷款金额 元申请贷款期限 月贷款占购车价款百分比担保方法抵(质)押物名称抵(质)押物价值 元确保人名称确保人地址确保人通讯地址确保人联络电话借款申请人申明: 以上情况完全属实。银行不管是否贷款,全部能够保留此申请书。本单位同意,银行能够为贷款之目标审查本单位资信及其它情况。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署名(章) 年 月 日附件2
29、-14-4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审批表(个人)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情况身份证号码存款帐号家庭月收入联络电话售车单位品牌型号保险企业贷款金额利率期限每期还款担保方法抵押:汽车 房产 土地使用权 其它(注明 )质押:存单或国债 出租汽车营运指标 其它(注明 )确保:银行 保险企业还款确保险 其它(注明 )确保方法调查评价意见:经办人意见: 信贷经营部门责任人意见:审批人意见:附件2-14-5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_企业: 购车用户 欲利用我行汽车消费贷款购置 牌 型汽车 辆。 经审查,符合我行贷款条件,同意向其发放汽车消费贷款 元(大写),请贵企业协同购车用户办理汽车牌照等手续,并在本通知书发
30、出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该用户购车发票、缴费单据(原件)及行驶证(复印件)等移交我行,逾期后本通知自动失效。 特此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行 一九九 年 月 日附件2-14-6 汽 车 消 费 借 款 合 同 协议编号: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行地 址:信贷业务电话:会计业务电话:传 真:借款人(全称):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住址(地址):电 话:传 真:开立基础存款帐户银行:帐 号:借款人(以下称甲方):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本借款协议由当事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措施和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实施细则经协商一致签署,双方承诺恪守信誉,严格推行。 第一条
31、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用于向 (经销商)购置牌汽车。 第四条 贷款支用 贷款支用是指将贷款从贷款帐户划到甲方指定存款帐户。 本协议项下借款有效支用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在有效支用期内,甲方帮助乙方落实担保手续后,应该一次性支用借款。甲方支用借款采取(直接支用/专题支用)方法,乙方将借款直接转入(甲方/经销商)在乙方处开立存款户内。若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在有效支用期内未落实担保手续,则乙方有权取消甲方未支用借款。 第五条 借款利率 月利率,借款期长于十二个月,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则于下1年年初,依据
32、当初人民银行确定对应档次贷款利率确定下1年借款利率。借款期不超出十二个月,实施本协议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调整影响。 第六条 还本付息甲方采取月均还款法。经计算,甲方从支用借款次月开始按月等额归还借款本金_ 元,还款日为每个月_日至_日,最终一期还款不能迟于本协议期限届满日。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施按月付息,甲方应在每一付息日(每个月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还款计划按时偿还贷款部分视为逾期贷款。 甲方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应该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甲方已计收利息不随期限、利率改变而调整。 第七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
33、 (一)本协议生效后,借贷双方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和解除。 (二)甲方如将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署借款协议后生效。 (三)甲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要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四)本协议项下当事人变更住址(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应该事先通知其它当事人。 (五)甲方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甲方财产代管人或正当继承人应该继续推行借款协议约定还款义务。 第八条 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协议项下借款本息,甲方应该选择下述一个或两种方法提供担保。1. 第三方确保方法担保;2. 抵押方法担保;3. 质押方法担保
34、。并另行签署确保协议或(和)抵押协议或(和)质押协议作为本协议从协议。 (二)甲方以抵押方法提供担保,需办理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该在保险协议中明确乙方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或撤消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毁损,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止,乙方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该按协议约定还款计划按时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三)甲方应该按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她用; (四)甲方应该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
35、责; (五)乙方有权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验; (六)乙方有权对甲方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乙方应该根据协议约定立即足额发放贷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借款,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计收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任何帐户直接扣收。假如帐户中款项货币和贷款货币不一样,乙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本息。 (四)甲方同意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用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依法处理抵押物或质物:
36、1.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一)、(二)、(三)、(四)款约定; 2.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二)、(三)、(四)款约定; 3.甲方收入或经营情况显著恶化,卷入或立即卷入重大诉讼(仲裁)程序,或发生其它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行为; 4.设有抵押、质押或第三方确保借款协议,抵押人或出质人违反抵押协议或质押协议,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确保人违反确保协议或丧失负担连带责任能力,甲方又无法落实符合贷款人要求新担保时; 5.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约定。 (五)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协议要求使用借款,乙方应该按日息万分之_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_ 2、_ 3、_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处理方法 甲、乙双方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能够经过协商处理,也能够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包含争议部分条款双方仍须推行。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_份,正本_份,副本_份,副本和正本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协议附件 甲方借款申请书、贷转存凭证和其它乙方认为应该成为协议附件文件均作为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