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宿迁市干线公路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专用本
招标人
: 宿 迁 市 公 路 管 理 处
二○一六年十一月
说 明
一、宿迁市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由中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中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 和项目专用本三部分组成。本册为项目专用本,项目专用本在原范本基础上增加了双信封内容。
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依据,考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而成。《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要求通用部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补充公路工程。
行业内容,二者结合使用,其中《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不加修改地引 用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部分只标注相关条款号,其内容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文件》。
三、项目专用本是依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 进行补充、完善和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 修改和说明,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投标文件应根据项目专用本和《公路工程标准文件》 要求编制,应该完整反应项目专用本及《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要求和内容,不然,招标人将拒绝此投标文件。
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由投标人自备。
目 录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措施 10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1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27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另册) 27
第 三 卷
第七章 技术规范 29
第 四 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0
招标文件附件 81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宿迁市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BZ--4、BZ--5、BZ--6标段)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拨资金,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324省道宿迁段为连接连云港、宿迁及徐州一条东西向交通要道,路线东起宿迁沭阳县和连云港市灌云县分界处(K81+030),向西经吴集镇、韩山镇、管墩乡,随即和G205共线向南至S326后折向西北和S326共线,在沭阳南互通和326省道分叉后路线折向西,经陇集镇、保安乡、新庄镇后进入宿迁城区,城区路线和环城北路、通湖大道共线,在通湖大道和250省道平交口折向西,和S250共线,在蔡集镇再和S250分开,路线向南至淮徐高速宿迁西互通,在互通前平交口折向西至终点宿迁市宿城区和徐州市睢宁县交界处,路线全长约125.43km。此次实施:K81+030~K104+750、K124+100~通湖大道和S250平交口,总实施里程长约96.06km。
(2)G235宿迁段为宿迁境内一条南北向通道,南起泗洪盱眙交界,向北路径双沟、瑶沟、泗洪城区、重岗、梅花、归仁、埠子,和325交叉向东和S325共线,经运河七号桥西红绿灯折向北,经过运河三号桥沿宿迁东环折向北和新沂交界处,路线全长约116.562公里。此次实施: K27+156-K83+212,总实施里程长度约56.06km。
(3)250省道宿迁段总体呈西北—东南走向,路线起点在宿迁市和邳州市分界处,沿线经过黄墩镇、皂河镇、王官集镇、蔡集镇、支口乡、南蔡乡、洋北镇、洋河镇等多个乡镇,终点在洋河新城。此次实施: K71+366~K101+040、通湖大道共线段(K98+000~K105+633)、325省道(K89+700~K94+800),总实施里程长度约42.407km。
此次招标为宿迁市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即BZ--4标段(324省道宿迁段),协议估算约600万元;即BZ--5标段(G235宿迁段),协议估算约400万元;BZ--6标段(250省道宿迁段),协议估算约400万元。具体招标范围以下:
上述标段范围内交通标志、立面标志、路面标线、防撞护栏、轮廓标、道口标柱、土建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计划工期: 12月20日-1月18日,30日历天。
缺点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此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必需是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含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依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要求,投标人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大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10月1日起完成过1个及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经历。
(4)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标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A级暂定)及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须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综合信用评定汇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须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立案,具体机构名称和联络方法请在“诚信宿迁”首页“宿迁市信用机构立案管理专栏”中查询),汇报分值不得低于65分,不然视为资格审查不经过,原件在投标开标时递交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置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13号文《相关印发<江苏省交通厅相关限制违反廉政协议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若干要求>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严禁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投标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自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通知函”证实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时对全部投标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统计查询,若投标人未递交上述证实材料或查询发觉自10月1日至今存在行贿犯罪,不予经过资格审查。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标项目经理应含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含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责任人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B 证),自10月1日起担任过1个及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拟投入本项目标项目总工含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含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责任人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B 证)。自10月1日起担任过1个及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需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员,其近三个月(8月至10月)社保缴纳证实原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证实视为原件)和单位用人协议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6)其它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C 证)。
3.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3、含有投资参股关系关联企业,或含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母子企业,或同一母企业子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要求“母企业”,其一级子企业可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企业二级子企业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母企业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不然,相关单位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
3.4、符合条件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宿迁市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BZ--4、BZ--5、 BZ--6三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推荐时根据先BZ--4标段、其次BZ--5标段、 最终BZ--6标段次序实施,若在前一标段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其它标段不再推荐。
4.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此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4.1 报名时间:11月22日17:30至11月29日17:3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此次招标采取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拒绝投标人来人联络,也不接收投标人登门报名。
4.3 报名程序
4.3.1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此次招标项目标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4.3.2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4.3.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立即注册建立信用档案,不然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说明。本省单位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咨询,外省单位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咨询。
4.3.4 网上报名时在联络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方便联络;
4.3.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定。投标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系统,以投标申请人报名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4.3.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立案或更新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立案或更新,招标人不再接收投标人提交相关原件作为替换、补充。
4.3.7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络江苏大润传感科技,联络电话400-0510-216。
5.招标文件获取
请你单位派人于11月24日至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早晨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宿迁市便民方舟九楼大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购置前请电话联络,咨询电话张工:),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置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收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投标文件,售后不退。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备。
6.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投标人若需进行现场考察,请提前和招标人联络,招标人将给必需帮助。
7.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12月15日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9:30 。文件递交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便民方舟大楼)开标二室。
7.2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实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确保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BZ--4标段应提交人民币壹拾万元、BZ--5标段应提交人民币陆万元、BZ--6标段应提交人民币陆万元投标担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投标人必需提供银行进账手续,由招标人统一收缴,开标后统一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验证并开具票据,评标开始前送至评标室,未能立即提供银行进账手续或投标确保金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账,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收。
确保金由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
8.1 投标确保金必需从投标企业法人基础存款账户缴纳。
8.2 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法人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咨询电话:)审核立案单位基础账户。以未经审核立案基础账户提交投标确保金不予接收。
8.3 投标单位必需采取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法(现金除外)将确保金从基础存款账户提交至确保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开标现场将银行转账凭证交至招标人处方便开具投标确保金收款收据。
8.4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投标确保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所以,开标前投标人必需提前缴纳投标确保金,提议投标人应最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时间将投标确保金缴纳到帐。
8.5 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企业、子企业名义或从她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其它账户缴纳投标确保金无效。
8.6 投标确保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法退还:
(1)投标确保金银行进账手续经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监督人员审验经过后,由招标人统一收缴,开标后统一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验证并开具票据,统一将收据原件搜集留存,方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2)不能提交银行进账手续造成确保金无法退付,责任自负,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暂不退款,其确保金所在季度最末月月末统一退付。
(3)集中退付:投标确保金仅经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础存款账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将投标确保金收据报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单位在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将投标确保金收据报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人应立即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进场综合服务费等,方便中标通知书立即下达。
投标确保金缴退查询电话:,84396016。
8.7 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8.7.1 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8.7.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放弃中标;
(2)拒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
(3)不和招标人签署协议,或在签署协议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协议实质性内容要求。
8.7.3 招标文件要求其它情形。
8.8 中标人须根据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交纳应缴进场交易综合服务费后方可退还其投标确保金。
9.履约确保金
9.1 本工程履约担保形式为履约确保金,可采取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递交。
9.2履约担保为签约协议价5%,履约确保金超出10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以上部分可采取保函形式。
9.3 招标人委托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中标人缴纳履约担保进行统一收、退。
9.4 在中标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9.1、9.2款要求金额及形式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提交。履约担保金以从投标人基础存款帐户提交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采取保函形式履约担保,递交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履约确保金退付措施根据宿招管发[]41 号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在工程验收后,将“履约确保金退付申请单”和验收汇报同时提交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规处,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履约确保金退付手续。对于工程完工后因特殊情况不能立即组织完工验收项目,也可凭招标人出具工程完工证实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付手续。一季度之内退还履约确保金50%,工程完工以后,3个月内退还剩下履约确保金。
9.5 招标人在办理中标通知书立案登记时,应一并提交中标人已缴纳履约担保有效凭证。中标人在要求时间内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9.6 中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七十四条等要求,招标人应依法确定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给予公告。同时,能够将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其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并能够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罚款。
10.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和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11.联络方法
招 标 人:宿迁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金桥商务大厦
联 系 人:李工 袁工
电 话:、、
传 真: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公路管理处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金桥商务大厦820室
邮编:223800
联 系 人:李工 袁工
电 话:、、
传 真:
1.1.4
项目名称
宿迁市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1.1.5
建设地点
宿迁市
1.2.1
资金起源
省拨资金
1.2.2
出资百分比
全额拨款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12月20日-1月18日,30日历天。
缺点责任期:24个月。
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完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1.3.4
安全要求
确保本工程无伤亡、无火灾、无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施工设备安全,避免破坏生态环境,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施工现场整齐规范。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
其它关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见附录6
1.4.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不接收
□接收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组织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1
分包
本项目许可专业分包。
本项目内土建工程施工假如投标人不含有土建施工资质,中标后必需分包给含有土建施工资质单位进行施工。
1.12
偏离
□不许可
√许可细微偏差。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否决投标处理。
2.1
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无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12月15日9:30
2.2.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收到澄清后二十四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收到修改后二十四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组成投标文件其它材料
报价预算
3.2.1
工程量清单填写方法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网上下载地址: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2、投标人不许可修改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指定价格或指定单价、编号、细目、数量、运算定义等,不然对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在填报工程量清单单价过程中,若发觉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有数量、运算定义等错误时,请立即向招标人提出,在招标人未修改之前,切勿自行修改。
4、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投标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假如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子目标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2
投标报价修改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八章“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对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相关要求。
3.2.3
清单和图纸数量不一致
假如发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中数量和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法给予更正,不然,应以工程量固化清单中列出数量为准。
3.2.5
是否接收调价函
□是
√否
3.3.1
投标使用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3.4.1
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金额: 见招标公告。
投标确保金形式: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需从投标人法人基础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法一律无效。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
帐号:049808。
3.4.4
投标确保金
在第3.4.4项中补充(5):
(5)投标人有串标、围标、“挂靠”其它单位参与投标,贿赂评标教授或招标人工作人员,和其它违反国家招投标管理相关要求行为。
3.5.2
多年财务情况年份要求
近三年
3.5.3
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标年份要求
~至今
3.5.5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至今
3.6
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许可
□许可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及授权委托书、承诺函、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分别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中投标报价递交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它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内容)内容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除外)。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投标人应按标段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一份其投标文件文字录入部分电子文档,文件用WORD软件制作,报价用EXCEL软件制作,并分别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内容拷入不一样U盘,分别装入对应标段文件正本中;文件均不得设置密码,投标人应确保其提交电子文件无病毒。光盘或优盘上需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投标标段号,电子文件必需和正本文件一致。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版编制在一个WORD文档中。
中标人在中标后,需要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一定数量投标文件副本。
3.7.5
装订要求
1、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分第一信封、第二信封编制。
2、投标人应按标段编写投标文件,每个标段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取活页夹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标注页码,不然,招标人对因为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丢失或其它后果不负担任何责任。
4.1
密封和标识
此次招标采取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封为一包;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 封为一包;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并加盖密封章(只需要包一层)。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封套: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便民方舟大楼)开标四厅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5.2.1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验:由招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开标次序:随机;
未密封投标文件、未按密封要求密封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现场退还给投标人。
5.2.2
开标检验
开标关键检验:
经过开标关键检验条件为:
(1)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了密封,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
(2)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足额投标确保金。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
(1)投标报价递交函和工程量清单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并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递交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3)投标报价不超出招标人公布投标控制价上限。
(4)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应不低于投标控制价上限1.5%。
(5)投标报价递交函中大写金额无误且能清楚辩认其最终报价。
(6)投标报价递交函中大写、小写、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汇总价应一致。
评标时对未经过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投标人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拆封,其报价清单文件现场退还投标人,若投标人没有参与现场开标,则应立即和招标代理联络,取回报价清单文件,招标代理将报价清单文件保留至中标公告结束,若公告结束后,投标人仍未取回,则作销毁处理。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教授人数不少于组员总数三分之二;
评标教授确定方法:从省交通评标教授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为3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协议价。
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保函
√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
具体见招标公告
8.1
重新招标
本款末增加:
(5)全部投标人报价均高于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评标委员会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并提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6)经评审,造成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该认真审查有效投标是否含有竞争性,如认定投标含有竞争性,能够进行评标,并在评标汇报中载明;如认定投标显著缺乏竞争,决定否定全部投标,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
9.5
监督部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电 话:(025)52853036
传 真:(025)52853028
邮政编码:210001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市“便民方舟”大楼
电 话: (0527)84396060 84396061(传真)
邮政编码:223800
宿迁市交通局招标办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大厦
电 话:(0527)84355089
传 真:(0527)84355089
邮政编码:223800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纪委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金桥商务大厦
电 话:(0527)84355015
传 真:(0527)84355037
邮政编码:22380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0.1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出席并递交投标文件或由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出席并递交投标文件。
10.2
1、“资格审查资料”表1—表13中填报内容,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数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关键人员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相关业绩,已完类似项目、正在施工和新承接项目等均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立案。未建立信用档案或未立即立案投标人应立即至江苏省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立案。
2、依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措施》及相关文件要求,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统计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础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依据,而且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系统中立案企业代表业绩或项目经理业绩中应能够看出相关技术指标(如:公路等级、协议额等)。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标项目经理现在若有在建项目,则必需在投标评审前在江苏省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可撤离立案手续或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可撤离证实原件,不然视为投标人未投入该人员。除此之外,未统计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等方面信息,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
4、依据“相关公布《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通知”和《相关江苏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投标企业信息立案相关要求公告》要求,请各投标人立即进入信息系统自己帐户查看,将信息系统中企业财务信息数据库空缺内容立即填报立案,假如因为投标人财务数据提供不完整,造成无法计算出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且该投标人财务得分为0分。
10.3
投标和施工阶段相关关键人员变更要求:
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更换情况,发包人将按《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措施》相关要求上报江苏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10.4
相关本投标人须知3.2,补充投标报价其它说明以下:
(1)中国政府(江苏省)依据现行税法和相关部门现行要求就本协议项目向承包人征收全部税金及其它应交纳全部费用均由承包人摊入各工程细目标单价中。
本项目标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员(人身)事故险均由承包人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负担并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单独列项。一旦发生上述保险范围内事件,全部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2)依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第1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措施》《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江苏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措施》(苏交规[]7号)”等要求,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应不低于投标控制价上限1.5%,列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安全生产费应由业主依据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在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实际投入,并依据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进行计量签字确定进行支付。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用于安全生产费用超出了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时,超出部分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业主不另行计量和支付。
(3)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含了实施和完成协议工程所需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点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方法等一切费用,和协议明示或暗示全部责任、义务和通常风险。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它相关子目标单价或价格之中,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标价款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细目或单价、总额价中。
工程量清单100章,除已列在工程量清单中子目外,其它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充足考虑,费用包含在子目单价和(或)总额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4)投标人应依据施工组织计划确定本工程施工所必需临时用地数量,并负担对应费用,此费用不单独计量,应含在其投标总报价中。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临时用地计划表。
(5)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提议书时,应仔细研究所投标段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了解施工地点地质、气象等情况,制订周密安全、质量确保方法(包含人员、设备、材料、后勤保障及紧急处理方法等)及施工计划,以确保本协议工程顺利施工,所需费用均应含入所报单价或总额价内,招标人不再单独计列。
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文件中施工方案仅是设计单位提供参考意见,并非发包人要求投标人必需采纳。所以,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充足调查,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依据自己技术水平、施工经验、设备配置等选择适宜方案。
考虑到降低项目施工对地方干扰和影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在施工前期完成本标段施工范围内改路、改河、改渠(沟)工程,承包人应严格实施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阶段性工期要求,依据要求合理编制施工方案和工期计划。
(6)投标人应在监理人指示下,为本项目其它工程提供必需便利条件。投标人所以发生一切费用均应含入所报单价或总额价内,招标人不再单独计列。
(7)本招标项目工程投标报价将视为优质工程报价。投标人中标后应精心组织施工,充足考虑各项确保方法。若投标人未达成质量目标要求,应无条件采取方法补救,直至工程达成优良等级,所需费用含入工程量清单中各工程细目标单价及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另计列。
(8)通常标段内和已建铁路、公路、航道、管线等有交叉、干扰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航道、管线正常运行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络,采取有效方法确保施工工期和安全,并在必需时疏导现有交通流;通常标段内和其它在建工程有互扰地段,承包人应做好和其它施工单位协调工作;通常标段内地形复杂、路基需深挖高填、场地狭窄地段,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要求制订完善施工组织计划;通常标段内含有跨河桥梁工程,承包人应合理安排工期以尽可能避开汛期进行水中施工,确保汛期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通常标段内含有跨铁路地段,承包人应作好和铁路部门协调工作和采取方法,负担因为铁路而影响施工风险;承包人应对上述全部工作负责,发包人将依据承包人要求给合适帮助。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方法而可能发生施工路段交通管理等一切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方法不力,造成河道阻塞或影响铁路、公路正常安全运行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拖延或施工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对于本标段中和现有道路有交叉、干扰地段,立即办理施工许可,施工时应确保施工和交通安全。承包人应在关键交叉点实施道路两侧围档施工,在人员密度大、流动大地段和其它需要地段也必需采取围挡施工,以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所以发生一切费用不单独计量和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9)本招标项目工程施工所需供电、供水由投标人自行调查处理并负担全部费用。
(10)此次交易中心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负担,相关费用请投标人自行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查询。
10.5
含有投资参股关系关联企业,或含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母子企业,或同一母企业子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要求“母企业”,其一级子企业可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企业二级子企业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母企业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不然,相关单位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
10.6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应和发包人签署协议协议书,在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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