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长沙县黄兴大道北延线高白线、苍马线供水支管网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NZT-CSX003
招 标 人:长沙县洁源水业
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
二○一五年二月
目 录
第 一 卷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1.总则 11
2.招标文件 13
3.投标文件 13
4.投标 16
5.开标 16
6.评标 17
7.协议授予 18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8
9.纪律和监督 19
10.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9
第三章 评标措施 20
1.评标方法 23
2.评审标准 23
3.评标程序 23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36
第二卷 67
第五章 合理价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67
第三卷 68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8
第四卷 7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1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沙县黄兴大道北延线高白线、苍马线供水支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黄兴大道北延线高白线、苍马线供水支管网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408号立项批复、长县发改投【】470号可研批复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县级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百分比为100%。招标人为长沙县洁源水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县黄兴大道北延线高白线、苍马线供水支管网工程
2.2 建设地点:路口、福临、高桥、白沙等乡镇
2.3 工程规模:项目铺设支线34.92KM及其对应辅助设施,输水主管、支管均采取单管部署,黄兴大道北沿线段支管采取PE管及PP-R管,局部架空、穿越采取施工方便钢管,总投资约6907.52万元,此次招标约为700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成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要求实施
2.7 招标范围:长沙县黄兴大道北延线高白线、苍马线供水支管网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协议价工程量清单包含施工范围)
2.8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计起点从高桥镇转盘沿苍马线铺设7.7Km长De315PE供水管,至苍马线和黄兴大道北延线交叉路口止;高桥镇桥里沿高白线铺设5.9Km长De200PE供水管,至凤山村止;
第二标段:设计起点从苍马线和黄兴大道北延线交叉路口铺设9.4Km长De400PE供水管,至青山铺加压泵站止;苍马线至福临镇金坑桥村村部铺设1.6Km长De200PE供水管。两个标段管线均需新建支管阀门井、放空阀门井、排气阀门井、检修阀门井、地上消火栓等。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协议价工程量清单包含范围,以长沙县投评中心审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使用期;省外投标企业需含有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使用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含有对应施工能力;
3.3 项目责任人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它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1 项要求。
3.4 根据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湘建建[]109号文件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5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或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情况良好,且没有被相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评标措施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措施采取合理定价混合评审抽取法。
5.招标文件获取
5.1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施工企业可于 年2月1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如经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3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星沙街道凉塘路和107国道交汇处)。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湖南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项目责任人)须亲自到场参与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与开标会议,不然其投标将不被接收。
7. 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公布。
8. 行政监督
此次招标项目接收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
9. 联络方法:
招 标 人:长沙县洁源水业
地 址:长沙县星沙水务局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络电话:
招标代理:湖南中投项目管理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469号华雅财富大厦9楼906室10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罗小姐 王小姐
联络电话:
邮 箱:
温馨提醒:1、长沙县住建局建筑系统诚信管理平台已启用,其诚信评价结果以后将纳入我县招投标管理,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2、为确保开标期间会场纪律,开标当日将严格实施投标人身份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发放身份牌,投标单位代表执身份牌出入开标会场,其它人员不得出入开标会场,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长沙县洁源水业
地 址: 长沙县星沙水务局
联络人:蒋先生
联络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湖南中投项目管理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469号华雅财富大厦9楼906室10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罗小姐 王小姐
联络电话:,
邮 箱:
1.1.4
项目名称
长沙县黄兴大道北延线高白线、苍马线供水支管网工程
1.1.5
建设地点
路口、福临、高桥、白沙等乡镇
1.2.1
资金起源
上级、县级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1.2.2
出资百分比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长沙县黄兴大道北延线高白线、苍马线供水支管网工程(具体详见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协议价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以招标人下达开工日期为准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相关质量要求具体说明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4
保修承诺
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79号令要求实施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3.1 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使用期;省外投标企业需含有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使用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含有对应施工能力;
3.3 项目责任人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它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1 项要求。
3.4 根据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湘建建[]109号文件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5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或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情况良好,且没有被相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4.1
类似项目(如作为资格条件
则设置此项)
无
1.4.2
是否接收
联合体投标
■不接收
□接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召开地点:
1.11
分包
■不许可
□许可,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收分包第三人资质要求:
当分包工程量达成法律法规要求招标限额时,应该经过招标确定分包单位。招标投标应依法接收对应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监督。
1.12
偏离
■不许可
□许可,可偏离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许可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2.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提出问题
截止时间和提问方法
截止时间: 年3月10日 17 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提问方法:以□现场提问方法提交招标人
■书面提问方法提交招标人
联 系 人:张先生 罗小姐 王小姐
联络电话:
邮 箱:
2.2.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和公布方法
澄清公布方法:■网络通知方法公布(网址: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书面通知方法公布给投标单位
招标人能够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即:3 月5日)前将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即:3月17日)前将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2.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时间
■网络通知方法公布(不需确定,投标单位自行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下载)
□书面通知方法公布(收到通知后1日内)
3.1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包含封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书必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同时加盖单位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必需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双方亲笔署名并同时加盖单位章(若有);
(4)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包含工程量清单封面及编制说明)每页必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同时加盖单位章;
注: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正本签字必需为亲笔签字、盖章必需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未按要求要求签章即为不合格投标人。
3.3.1
投标使用期
40 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3.4
投标确保金和(预交)施工
履约确保金
确保金金额:捌拾万元(其中投标确保金壹拾万元,预交施工履约确保金柒拾万元)。
递交方法:确保金只能由投标人本单位基础账户直接转汇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指定账户,不能以现金缴款方法缴入或其它单位(或个人)账户转汇入;以现金方法或其它账户转汇入确保金无效。
投标确保金托管账户:
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8008 1050 0093 0932
或
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星沙支行
银行帐号:7319 0401 9910 301
1、确保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提交,并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JS15A1301项目”投标确保金及预交履约确保金,未按时间提交或未注明项目编号且由此造成确保金无法查实或无法到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确保金以足额到帐时间为准;
3、投标人未中标其确保金在本项目法定中标公告期(3天)满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退还确保金一律采取转帐方法汇至投标人基础帐户;中标人投标确保金于签署协议之日起五日内退还,中标人预交施工履约确保金即转为履约确保金,由长沙县招标采购局账户采取转帐方法转汇至招标人帐户;投标人开标后撤出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署协议,所交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署协议,应该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确保金。
4、请各投标人充足考虑银行办理确保金到账及清退操作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及开标后不接收确保金到账及清退查询。
3.6.4
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共 肆 份,壹正本 叁 副本,每本采取 胶装 方法装订,装订应牢靠、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取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地址: 长沙县黄兴大道北延线高白线、苍马线供水支管网工程投标文件在 年3月20日9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
4.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地点及方法
递交截止时间: 年 3月 20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递交方法:■ 当面递交,不接收邮寄。
□ 接收邮寄。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年3月20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组成投标文件
其它资料及证实原件
开标时要求提交证书及证实原件以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省外投标企业需含有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
(5)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及第二代身份证(限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提供)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责任人持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限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提供)(第二代身份证不能用临时身份证和其它证件替换);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书:项目责任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技术责任人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证书;土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评合格c证;
(7)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社确保明资料(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查询单必需盖社保部门公章,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即11月至1月);
(8)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网址或由省级住房和城镇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书真实性证实;
(9)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实(该证实出具时间段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凡出具证实时间为上述时间段之外均为无效证实);
(10)中国人民银行基础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出具基础存款帐户立案回执单原件;
(11)其它和评标相关材料(如有)。
注:
1、以上证件或证实材料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齐,请投标人必需提供原件备查,以上证件缺乏1个(或1个以上)或经查验1个(或1个以上)无效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有权以资质证件不齐无法核实,判定该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
2、假如以上要求证件或证实材料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者,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县级及以上建管部门或年检、年审等办理部门正式证实(原件),正式证实必需有出示证实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列具体清单,开标时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5.3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验
(2)开标次序:
1宣告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3根据要求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4宣告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姓名;
5点名确定投标人代表是否到场;
6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后次序同时抽取投标单位所投标段及所对应号码球,并统计存档。
7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确保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内容;
6.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 5 人;
评标教授确定方法:湖南省综合评标教授库内随机抽取
6.5.1
资格审查方法
开标后资格审查
6.5.2
评标措施
合理定价混合评审抽取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3个。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109号文要求最低配置标准,即本项目最少配置项目责任人1人、技术责任人1人、土建施工员1人、安全员1 人、质量员1 人。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在投标文件内);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需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查询单必需盖社保部门公章,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即11月至1月);
(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关证书:项目责任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技术责任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土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评合格c证;
(5)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按湘建建函[]373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网址或由省级住房和城镇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书真实性证实。
(6)省外企业须出具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实(该证实出具时间段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凡出具证实时间为上述时间段之外均为无效证实。
(7)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10.2招标合理价
合理价工程量清单将在 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招标项目范围、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和具体清单、工程量增减计价标准等对合理价工程量清单给予签章确定,投标人不确定不得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按废标处理。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本项目要求提供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为载体,标后均不退还),电子版应涵盖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其中工程量清单采取excel格式,其它部分word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法:单独放入一个密封信封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识“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10.5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施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措施”。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身份验证
根据本须知第5.1款要求,招标人邀请全部投标人(湖南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项目责任人)须亲自到场参与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与开标会议,不然其投标将不被接收。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应向招标人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实其出席,不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7中标公告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公布同一媒介给予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天(日历日)。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给予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天(日历日)。
10.8知识产权
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私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其它目标。招标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结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取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私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重新招标其它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要求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使用期内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
10.10同义词语
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通用协议条款”、“专用协议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该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了解。
10.11监督
本项目标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该接收有管辖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
10.12解释权
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组成协议文件组成内容,以协议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协议条款约定协议文件优先次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尤其要求外,仅适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要求,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措施、投标文件格式前后次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要求或约定不一致,以编排次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一样版本之间有不一致,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要求仍不能形成结论,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向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57号文件要求收费标准收取,由 中标人 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人民币。
(3)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方法向湖南中投项目管理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0.14招标人补充其它要求
10.14.1
(1)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项目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等情况发生改变,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情况、文件、证实等资料行为,或有所提供相关情况、文件、证实等资料和经查实事实不符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根据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
(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招投标相关要求为准;
(4)中标候选人公告将会对中标单位进行关键岗位人员公告。
10.14.3
付款方法:
1、 预付款
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措施:预付款额度为协议价款10%,承包人按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经监理人或发包人确定,同时会同监理、发包人完成了进场测量及清单查对,且关键施工设备进场、进场材料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项目标需要时,支付全部工程预付款。预付款共分三期在进度款支付时扣回。
2、工程进度付款
1)工程完工进度款按月支付,每个月支付经发包人、监理人和县投资评审中心共同确定合格上月已完工程价款者 50%;工程经过完工验收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之日起30天内累计付款至协议价款 50% (含预付款)。
2)工程完工进度款起付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当应付上月完工进度款额不足人民币20万元时,累计至下月一并支付。
3)工程完工进度款支付申报时间为每个月25日至次月5日,财政、发包人、监理人代表必需在一周内给予审查确定。发包人应在三方代表审查确定后28天内按审核数量进行支付。
3、质量确保金
本工程支付进度款后,不扣留质量确保金。
4 完工(完工)结算
工程结算款:
1)、工程经完工验收合格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后第二年,且工程结算经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按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汇报,付至评审工程结算款80%;
2)、工程缺点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终止证书签发后,且工程结算经审计部门复审,或有充足理由证实本工程结算不再接收审计,在协议工程完工验收后第三年付清剩下工程余款。
5、民工工资支付
中标人必需按长沙县相关要求,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如因欠薪造成民工上访等不良影响,发包人有权直接支付民工工资,数额以发包人查证为准,同时停止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并上报相关部门对该承包人记入不良行为统计。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依据《 中国招标投标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己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标出资百分比: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保修承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标段施工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责任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标段监理人;
(4)为本标段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9)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
(10)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1)被责令停业;
(1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4.3本项目 不接收 联合体投标。
1.5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应采取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周围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问题送达招标人,方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方法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标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应符合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要求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收分包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许可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一些要求,偏离应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含: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措施;
(4)协议条款及格式;
(5)合理价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
依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方法,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方法公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定。
2.3 招标文件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能够修改招标文件,全部招标修改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方法公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定,投标人如未立即查看,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对应责任。
2.3.2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发出后直到开标时间前全部有权以补充通知方法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澄清(答疑)文件、补充修改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终公布文件和通知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封面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签字,附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基础情况表(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
(5)投标人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础账户立案回执单和本项目投标确保金和(预交)施工履约确保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情况: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情况简历表;附项目责任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责任人职称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土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其中安全员还需提供C证复印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需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省外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实;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持有外省岗位证书真实性证实或证书查询网址(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两个标段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每页(包含封面、编制说明)必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同时加盖单位章);
(8)拟投入本工程施工机械设备表;
(9)承诺函;
•3.2投标报价
3.2.1 工程造价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金额以“元”为单位。
3.2.2本工程计价措施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具体详见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本项目预算评审汇报。
3.2.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招标人提供合理价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价格包含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要求及协议包含全部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2.4招标人不接收有任何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中只许可有一个投标报价,应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承诺协议单价和协议总价进行报价,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修改了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数量、工程内容及子目单价、合价,不然,按废标处理。
3.2.5 在协议工期范围内,关键材料价格碰到政策性调整时,根据长县政发【】113号文要求实施。材料价格以施工同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公布预算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为依据。
3.2.6 招标人不接收有任何选择报价,投标文件中只许可有一个投标报价。
3.2.7 除非协议另有要求,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协议工程所需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点修复等费用,和协议明示或暗示全部责任、义务和通常风险。
3.3 投标使用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3.4 投标确保金及(预交)施工履约确保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递交投标确保金和(预交)履约确保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和(预交)履约确保金,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投标确保金和(预交)施工履约确保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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