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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执法中的问题刍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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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价格监管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4 年第 3 期5明码标价执法中的问题刍议金建华摘要:有效推进明码标价工作是加快价格监管迈向新高度的关键举措。然而,在具体实践中明码标价执法仍存在诸多问题和难点。本文通过对地方性规章的缺位、明码标价执法中的边界模糊、平台经济领域违法行为的认定、明码标价问题点多面广的困境、执法力量的薄弱等问题深入分析,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补足地方规章的空白、加强包容审慎监管、探索社会共治新模式以及加强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等,旨在提高明码标价执法效率,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关键词:明码标价 地方规章 共治 数字化明码标价作为价格监管

2、工作的重要方面,是推进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保障,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更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托。在开展明码标价执法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本文试图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一、值得关注的变化(一)法理依据的变化2022 年 4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第 56号令公布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取代了原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2000 年原国家计委第8 号令)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2001 年原国家计委第 15 号令)及其配套文件。(1)规定进一步优化了体例结构,细化了明码标价规则,补充完善了新经济

3、业态下网络交易经营者标价行为、价格欺诈认定规则以及责任三分法等内容。同时,取消了过去标价六要素、标价签监制等要求,更加契合新时代价格监管执法的需要。(二)价格环境的变化1978 年,我国开始调整政府统一定价范围,逐步放开了部分副食品和工业消费品的价格,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入市场调节价比重开始提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之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确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了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政府定价和指导价逐步减少,市场调节价成为了主导。(2)同时,随着新兴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数字经济如平台经

4、济、直播经济、分享经济等新业态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价格也从线下实物实体价格向线上虚拟空间发展,线上空间已成为价格监管必须介入的新空间和新维度。二、执法面临的主要问题与难点(一)地方性规章的缺位当前涉及明码标价的法律法规主要明确了一般明码标价的主体、行为、责任等,而对于一些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明码标价,法律授权地方作出规定,规定第五条第三款明确指出:“设区的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交易习惯等特点,结合价格监督管理实际,规定可以不实行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服务、行业、交易场所。”第七条第四款则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特定商品和服务,可以增加规定明码标价应当

5、标示的内容。”(3)这表明立法机关试图通过授权地方相关部门来规范特定领域可能发生的特定价格行为。然而,现实中我们发现鲜有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这一授权对特定商品和服务作出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这导致基层在开展消保投价格监管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4 年第 3 期6诉、案件查办中遇到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问题时缺少法理上的指引。例如,某地市场监管局收到一起涉及宗教的价格消费投诉。当事人在参观游览文庙景区时,出于祈福驱邪的目的为家人在庙里请了个朱砂貔貅,花费上千元。回家后,当事人发觉受骗,遂以价格欺诈为由进行消费投诉。由于投诉涉及到宗教特定领域,而宗教信仰进行的加持信物等活动与一般市场交易不同,不应简

6、单将其归类为经济法规制的范畴。相反,应由相关部门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旅游景区或者非法宗教场所的燃香信物价格进行规范,以整治烧高香等过度商业化行为。当然,该投诉件并非与价格监管完全无关,宗教活动场所仍然应当遵守国家对经销商品、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明码标价。因此,亟需设区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特定商品和服务作出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为基层工作人员查处此类价格行为提供指引。(二)与价格欺诈的界限模糊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的概念,表面上两者似乎有明确的区分,然而在现实中,价格违法行为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征,导致明码标价与价格欺诈之间的界限模糊。以某市西餐厅消费投诉为例,

7、该餐厅未及时更新点餐单和结算系统中销售的甜点价格,致使消费者在结账时发现结算价格超过点餐系统标示的价格。尽管该店承认错误后当即退回了多收的价款,但消费者仍以价格欺诈为由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店进行处罚。该类投诉案件多由于经营者日常管理疏忽未能及时同步更新系统价格,形式上构成利用虚假的价格标示与消费者交易。至于是否构成价格欺诈,则需进一步认定其是否存在“诱骗”的故意。对于“诱骗”的主观故意认定存在一定难度,不能完全排除经营者可能明知系统不同步仍然放任这种行为的间接故意的可能性。因此,此例中,该行为究竟属于违反明码标价行为、价格欺诈行为还是可原谅的经营管理过失行为存在争议。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若当时

8、消费者未能及时发现结账金额不符,该餐厅即从客观上侵害了消费者的法益。(三)平台经济领域的违法行为认定难随着新兴业态的迅猛发展,根据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4)网络虚拟空间中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同样需要明码标价,尽管新规章补充了网络虚拟空间的明码标价内容,但认定网络空间明码标价违法行为仍然面临一系列困难,尤其是在电子取证方面。首先,根据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涉及网络空间的明码标价违法行为的证据必须是直接证据,证据取得的手段必须合法,与案件有实质的必然联系,符合这三要素的电子证据相对较少。

9、其次,电子证据获取方式、收集手段和认证程序等都较为特殊,增加了网络空间中违法行为的认定难度。再次,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即时性,电子证据容易通过技术手段做更改和清除,如果不能在发现违法行为时迅速固定证据,将严重影响所涉违法行为的认定。(四)点多面广的困境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是现代社会文明市场的重要标志之一。根据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这就要求经营者对所有市场中流通的商品和服务做到明码标价,标示的价签必须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此外,根据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交

10、易习惯等特点,结合价格监督管理实际,规定可以不实行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服务、行业、交易场所。”然而,在实践中,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很少作出例外规定,导致需要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过于广泛,使得有限的行政监管力量捉襟见肘。(五)执法力量的薄弱首先,价格监管地位有所弱化。在新一轮机构改革后,价格监管的职能职责被划转至市场监管部门。基层价格监管机构的设置也发生变化,从过去的发展改革委合并到市场监管部门,价格监管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导致价格监管地位存在一定程度的弱化。其次,执法人员紧缺。原发展改革委的执法人员被分散并入市场监管部门不同的科室,专职从事价格监管工作的人员较少。再次,专业素养有待提升。价格监管工

11、作具有政策性、专业性、实践性强的特点,许多执法人员对价格领域的政策文件不熟悉,对价格监管的方式、手段不够熟练。最后,监管理念须转变。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繁多,相比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的安全,价格监管工作不涉及人身安全问题,基层领导对其重视不够,明码标价工作并非价格监管的工作重点,更容易被忽略。三、对策和建议(一)补足地方规章的空白根据规定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部分地方价格监管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4 年第 3 期7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增加明码标价应当标示的内容,但对于一些敏感的特定行业,比如上文所述的宗教领域,目前尚无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作出明码标价的补充规定。本文认为正因为其相对敏感,才更

12、应补充明码标价相关内容,例如,可以明确宗教香烛、法物、艺术品等价格或费用的标示内容,以符合特定行业习惯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示,既保障公民知情权,又可整治宗教领域过于商业化的问题。另外,要求商品和服务在任何情况下都进行统一格式的明码标价,既不科学,也无必要。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特定行业、特定区域作出可以不实行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服务、行业、交易场所的例外规定。例如,农村集市上一些农户销售自家种植的蔬菜瓜果,种类不多、数目较少,也不能简单地按照规定相关要求进行规制,应该保留当面询价的方式。总之,地方规章应当结合实际,细化特定领域明码标价的内容,或作出可以不实行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服务、行业、交易场所的例外

13、规定。(二)加强包容审慎监管明码标价是价格秩序规范的前提。首先,要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到明码标价是价格监管工作的基础,要认真落实相关规定,铲除价格违法行为的滋生土壤。其次,要严格依法监管。除了日常检查外,要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商超、农贸市场、景区、电商平台等关键领域,强化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经营者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履行价格承诺。价格如有变化的,须提前公示。再次,坚持柔性执法。坚持严管重处与包容审慎监管结合,可以适用提醒告诫、行政约谈等方式,提高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对于符合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案件,可以按照“首违不罚”清单,依法免予处罚。最后,加强宣传引

14、导。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及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规定精神、内容及实质内涵。(三)探索社会共治新模式首先,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独特资源和组织优势,针对行业特点制定价格行为监督评价体系,细化行业内明码标价的自律准则,定期组织自查整改,规范价格行为。其次,探索第三方评价式监督。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市场上流通的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情况监督评价,公示、运用评价结果,提高监管的客观性、公正性。再次,强化价格志愿服务。依托“微网实格”体系大力发动社区网格员,招募大学生等志愿者,组成专业的价格志愿队伍。通过点对点形式加强信息的精准对接,强化志愿服务与行政执法衔接

15、,对提供有价值信息的志愿者予以一定补贴,激励志愿者积极参与,防止志愿服务单向化。(四)加强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以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为抓手,提高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监管效率和质量。具体而言,首先,完善数字化监管平台。构建全面的数字化监管平台,整合监管数据和信息,分析明码标价问题突出的行业、商品和服务类型,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其次,强化数字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要求线上平台商城等应用区块链技术,建立商品价格溯源系统,使每一次价格标示都被记录在区块链上,确保商家价格信息的透明性和不可篡改性。最后,组建数字化执法队伍。市场监管部门定期组织数字技术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应用数字工具和技术的能力,尤其是学会使用数据分

16、析工具、电子取证软件、网络安全技术等。此外,探索建立数字执法人员的认证体系,提升执法人员数字化技术监管水平。注释(1)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2(19):29-32.(2)参见陕西省市场价监与反不正当竞争局陕西省价格协会课题组.新时代价格监管科学化法治化研究 J.价格理论与实践,2023(01):41-44.DOI:10.19851/11-1010/f.2023.01.007.(3)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2(19):29-32.(4)石谢新.市场监管总局解读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J.中国食品工业,2022(

17、11):18-20.参考文献1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2(19):29-32.2 刘凯.价格行为规制的法理逻辑基于整体价格法秩序的视角 J.法学研究,2023,45(04):152-168.3 陕西省市场价监与反不正当竞争局陕西省价格协会课题组.新时代价格监管科学化法治化研究 J.价格理论与实践,2023(01):41-44.4 赵天书.政府市场价格监管权边界的法经济学重构 J.政法论坛,2016,34(04):61-74.5 健全监管规则 维护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J.中国质量监管,2022(06):8.6 余凌云.论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J.法治现代化研究,2022,6(02):1-16.7 刘品新.电子取证的法律规制 J.法学家,2010,(03):73-82+178.8 石谢新.市场监管总局解读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J.中国食品工业,2022(11):18-20.(作者单位:四川省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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