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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公司工会新版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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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正中商贸责任工会章程  元 月 2 日讨论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经过 工会主席:向彪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充足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员正当权益、建立协调稳定劳动关系、提升职员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作用,依据《中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劳动法》、《中国企业法》及其它相关法规,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是恩施正中商贸责任工会会员自愿结合一级工会组织,实施代表制,代表会员和职员权益。  第三条 企业工会在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推行工会义务;坚持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员群众服务,为推进工运事业服务。 第四条 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关键思想为指导, 深入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彻实施党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基础理论、基础路线、基础纲领,全方面推行工会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局总体利益同时,愈加好地表示和维护职员利益,团结和动员职员自强不息、艰苦创业,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第五条 工会支持企业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员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和企业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员正当权益,调动职员主动性,促进企业发展。 第六条 坚持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亲密联络,依靠会员职员开展工会工作,全心全意为职员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模范职员之家。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企业职员,认可工会章程,由本人自愿申请,全部能够加入工会为会员,经本会同意并发给会员证,会籍从同意之日算起。 第八条 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企业工会委员会同意,从退会之日起停止交纳会费,收回会员证,会员记录表上给予注销。 第九条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会费、不能参与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更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 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会员,经由企业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第十一条 会员调离本企业,会员关系随同本人人事关系一起转到新单位,调入本企业会员其会员关系亦一样处理。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休,可保留会籍,由会员所在工会小组书面上报企业工会委员会核准,在工会会员记录表备注栏内注明该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时间,工会小组负责通知保留会籍会员从核准之下30天起停止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已经办理退会手续职员,又提出申请入会,许可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第十四条 会员享受以下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要求撤换或免职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提议,要求工会组织向相关方面如实反应; 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保护;、享受工会举行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多种奖励;参与相关工会工作和职员关心问题讨论。 第十五条 会员推行下列义务: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础知识;主动参与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行为作斗争;遵守工会章程,实施工会决议,参与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三 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 工会经过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实现职员对企业有效监督,形成企业内部团结合作、相互约束机制。 第十七条 依法建立和完善以职员代表大会为基础形式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企业工会是职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 第十八条 职员代表大会职权包含:   1.听取和讨论相关企业发展、经营重大决议方案汇报,提出意见和提议;    2.审议相关职员工资、奖金分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法方案及关键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评议、监督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向相关方面提出奖惩提议;       4.  依法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          5.听取须经职员代表大会审议或决定事项。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九条 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汇报工作,接收会员监督。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免职其所选举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二十条 工会委员会实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组员依据集体决定和分工推行自己职责。 第二十一条 工会委员会要常常向各工会小组通报情况,听取各工会小组和会员意见,研究和处理她们提出问题,向上级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产生,要充足表现选举人意见,选举工作按《选举行法》要求和程序进行。本会实施替补制。 第二十三条 本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经法纪落实实施和工会经费使用,向本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大会闭幕期间,向本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级工会建立女职员委员会,表示和维护女职员正当权益,女职员委员会由本级工会委员会提出,协商基础上组成,在本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章 组织设置 第二十五条 工会委员会设工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委员8人,主持工会工作。 第二十六条 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廉洁勤政,年富力强,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领导能力会员担任。 第二十七条 企业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协议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应事先取得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第二十八条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常每十二个月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施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 第二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职权是:审议和同意工会工作汇报;审议和同意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汇报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汇报;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三十条 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第三十一条 工会委员会委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中充足酝酿协商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能够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能够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同意。 第六章 关键职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会关键职责:      1、工会委员会是职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员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检验、督促职员代表大会决议实施。 2、组织职员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确保职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议及监督,在包含职员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职员提出意见和提议;   3、支持企业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帮助企业教育和组织职员完成经营和工作任务,提升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实施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帮助企业党政组织抓好职员思想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   5、配合企业行政组织职员开展劳动竞赛、总结推广优异经验,做好优异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6、听取、反应职员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员生活,帮助职员处理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员服务。  7、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协商处理包含职员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员和企业签署劳动协议,工资协商协议等。  8、维护女职员特殊利益,保护女职员不受歧视、虐待、摧残、迫害。 9、建立和发展工会主动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接收、教育工作。 10、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三十三条 工会主席负责工会全方面工作;代表职员参与企业各层次决议和监督;督促企业依法建立职员代表大会制度或其它民主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工会组织、宣传委员负责企业职员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和会务工作;审查发展新会员,建立会员档案及会员关系管理;做好工会多种会议统计和工会统计工作;国家法规和相关劳动政策宣传;开展优质服务创佳活动;开展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开展企业业余文化、体育、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第三十五条 工会生活、女工委员搞好职员生活困难补助和送温暖工作,组织女工业务等方面培训,尽力为女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除她们后顾之忧。 第三十六条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认真接待相关劳动争议来信、来访工作,做好统计,整理存档。认真仔细调查了解,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第三十七条 工会小组坚持“五必访”,“五必谈”和“四互助”活动制度。  五必访:是指工会小组对本组职员有困难比访、有伤病必访,有生育必访、有婚丧嫁娶必访、有家庭纠纷必访;五必谈:即对旷工、缺勤职员必谈、对工作效率下降和发生工作事故职员必谈、对有思想波动职员必谈、对闹不团结职员必谈、对刚入会职员必谈;四互助:思想互助、生活互助、工作互助、技术互助。            第七章 企业工会财务管理 第三十八条 资产管理,指工会单位占有或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经济资源,包含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债权等。     第三十九条 建立健全往来款清理制度,对不一样性质负债分别管理,立即清理并根据要求办理结算。 第四十条 工会会费:企业按职员月工资总额2%拨付工会经费;会员会费按本人工资收入0.5%交纳,每个月一次,工资收入按基础工资计缴,奖金、多种津贴、补助等不计在内。 第四十一条 预算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标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由工会主席召集相关人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和金额,编制预算草案。   第四十二条 经费使用和报销,工会经费使用坚持独立管理标准,建立银行账户,实施单独核实;使用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标准;使用工会经费者,必需经工会主席同意,方可使用。在报销时,必需有正式单据,单据要有经手人和工会主席、主管财务工作主席签章方可报销。 第四十三条 财务公开,定时公布账目,接收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第八条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 元 月 2 日讨论经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恩施正中商贸责任工会委员会。 恩施正中商贸责任工会委员会                                                       元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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