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卫生院标准章程.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492309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3.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卫生院标准章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卫生院标准章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卫生院标准章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卫生院标准章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卫生院标准章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XX镇卫生院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依据机关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XX镇卫生院。第三条 本单位类型是社会公益类机关。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XX镇XX街XX号。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起源是财政补助。第六条 本单位创办资金为人民币XX万元。第七条 本单位举行单位是XX区卫生局。第八条 本单位机关监督管理机构是:XX区机关监督管理局。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九条 本单位宗旨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和护理保健服务。第十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包含: 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护理,预防保健、恢复期病人康复诊治、实施卫生

2、监督管理。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本单位决议机构是:XX镇卫生院院长办公会。决议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全方面落实实施中国共产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制订单位章程、中长久发展计划;制订单位规章制度;对单位人事、财务实施管理。第十二条 本单位关键行政责任人产生方法为XX区卫生局竞聘或任命;其它关键管理人员产生方法为XX区卫生局竞聘或任命。关键行政责任人经机关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机关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推行民事义务第一责任人。其关键行使下列职权:在上级领导下,认真落实实施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领导制订各项工作计划,组织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

3、健、公共卫生服务及院内全方面工作;关心职员生活,做好职员思想工作,加强对职员医德医风教育;采取主动有效方法,不停提升服务质量;审查预算、财务支出和药品、物资供给计划,搞好经营管理;立即研究处理群众对卫生院工作意见。第十三条 依据XX镇卫生院相关科室及岗位设置通知【】12号文件要求,本单位设置院长办公室、院办公室、财务、公共卫生管理、中心药库、预防接种门诊、妇幼保健门诊、综合门诊、口腔、中医、药房、护理、检验等13个内设机构,其关键职责分别是:组织制订卫生院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遵守单位管理规章制度,实施单位操作、诊疗规程;负责全院秘书、行政管理工作,从事各项财务、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负

4、责门诊病人接待和诊治、临床辅助检验,药品调剂、保管、申领、分发、登记、统计工作;负担国家计划免疫预防接种、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第十四条 本单位正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第十五条 本单位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十六条 本单位实施国家统一机关会计制度,依法接收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监督。第十七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要求配置、管理。第十八条 本单位人职员资、社保、福利待遇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实施。第十九条 本单位接收捐赠、资助,应该符合机关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需依据和捐赠人、资助人约定期限、方法和正当用途使用。

5、第二十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法定代表人前应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第五章 信息公开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根据山东省机关登记管理信息公创措施(鲁政办发73号)要求,真实、完整、立即地公开以下信息:1、依法设置登记信息;2、依法变更登记信息;3、依法年度汇报公开信息。第六章 章程修改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修改章程:(一)章程要求事项和修改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不符;(二)章程内容和实际情况不符;(三)单位关键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四)决议机构认为应该修改章程其它情形。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章程修订,由决议机构提出意见,经举行单位审查后,报机关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包含机关法人登记

6、事项,须向机关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该终止:(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二)合并、分立、解散;(三)因其它原因依法应该终止。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该在举行单位和相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活动。第二十六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汇报,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向机关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后剩下资产,在举行单位和相关部门监督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处理。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 4月 29日XX镇卫生院院长办公会表决经过。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内容如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要求为准。包含机关法人登记事项,以机关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机关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XX镇卫生院院长办公会。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机关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举行单位(章):XX市XX区卫生局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