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同意 小区物业大修
和专项维修、更新、改造使用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决议
编号:
业主(全体/门牌幢):
业主共用的 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据测算约需费用人民币 元。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维修和更新的实施”的约定,经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意实施维修,并根据有关规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具体组织实施。
现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关于“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规定,予以公告。
附:维修工程实施方案公示
上海市 区 业主委员会(公章)
业委会主任(盖章):
副主任(盖章):
年 月 日
业主委员会决议(编号为: )的附件
维修工程实施方案公示
工程名称: 预算总金额: 元
项目名称
分摊类型
预算资金金额
分摊范围
分摊面积(㎡)
施工单位选择方式
施工管理单位
工程验收单位
资金决算方式
实施时间
维修原因
上海市 区 业主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表式一
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更新、改造实施方案
征询意见表
工程名称
维修设施设备名称
实施范围
预算资金金额
分摊范围及面积
施工单位选择方式
施工管理单位
工程验收单位
资金决算方式
实施时间
维修原因
门牌幢地址
业主意见
同意( ) 不同意( ) 弃权( )
业主签名
日期
提示:在“业主意见”栏内打“√”表示意见,并在“业主签名”栏签署姓名。
上海市 区 业主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表式二
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更新、改造实施方案
征询意见表
工程名称
维修设施设备名称
实施范围
预算资金金额
分摊范围及面积
施工单位选择方式
施工管理单位
工程验收单位
资金决算方式
实施时间
维修原因
门牌幢地址
室号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业主签名
日期
提示:在“业主意见”栏内打“√”表示意见,并在“业主签名”栏签署姓名。
上海市 区 业主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关于同意 小区物业大修
和专项维修、更新、改造使用维修资金的决议
编号:
业主(全体/门牌幢):
本小区下列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名称为: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发送《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征询意见表》。经汇总统计结果如下:
同意实施该项目的业主为 人,占总人数的 %,该部分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 %。同意实施该项目的业主人数和建筑面积数符合法定要求。
为此,本小区业主大会决定实施该项目,并根据有关规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具体组织实施。
附:1、维修工程实施方案
2、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汇总表
上海市 区 业主大会
业委会主任(盖章):
副主任(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不同意 小区物业大修
和专项维修、更新、改造使用维修资金的决议
编号:
业主(全体/门牌幢):
本小区下列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名称为: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发送《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征询意见表》。经汇总统计结果如下:
同意实施该项目的业主为 人,占总人数的 %,该部分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 %。同意实施该项目的业主人数/建筑面积数不符合法定要求。
为此,本业主大会决定不实施该项目。
附: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汇总表
上海市 区 业主大会
业委会主任(盖章):
副主任(盖章):
年 月 日
业主大会决议(编号为: )的附件
维修工程实施方案
工程名称: 预算总金额: 元
项目名称
分摊类型
预算资金金额
分摊范围
分摊面积(㎡)
施工单位选择方式
施工管理单位
工程验收单位
资金决算方式
实施时间
维修原因
上海市 区 业主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业主大会决议(编号为: )的附件
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征询意见汇总表
工程名称:
维修对象名称
工程所涉及的具体幢号
征询时间
征询情况
是否通过
合计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人数
面积
人数
面积
人数
面积
人数
面积
上海市 区 业主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房屋维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业主大会)
(物业企业)
承包人 (全称): (施工单位)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主要内容: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见附件一。
业主大会决议:
二、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为: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由发包人在开工前 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采用以下第______种计价方式确定。
(1)定额计价。由承包人按□《上海市房屋修缮预算定额(2000年)》编制工程预算,综合费用取 (7%~15%间,由双方商定),人工单价取 (可附清单,可按工种分别取),材料、机械价格按施工期间信息价计算。
□《上海市房屋修缮预算定额(1993年)》编制工程预算,工料机价格按照施工期间信息价计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造价由发包人选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根据沪房地资(2004)562号文的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审价费用,由承包人直接支付造价咨询单位。)
(2)固定总价。工程造价按:□中标价/□发包人聘用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定的造价为准。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为:工程量调整、工料机价格调整、设计变更、签证。
(3)固定单价。工程结算造价由发包人选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根据沪房地资(2004)562号文的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审价费用,由承包人直接支付造价咨询单位),单价按照已确定的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调整。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包括营业税税金);
大写: 元。
2、合同开工前 天内,发包人预付___________元(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并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抵扣。
工程进度款按下表的约定支付:
付款时间或条件
达到合同结算总额的比例(%)
付款金额(元)
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预留 %作为质量保证金(不低于5%),预留资金不计利息。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书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 )查勘设计要求
( )工程量清单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中标通知书
( )施工组织设计 ( )
各方就本工程签订的补充、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合同生效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
本合同自 生效。
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发包人:
(业主大会公章) (物业企业公章)
住所: 住所:
业委会主任: 法定代表人:
业委会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承包人 (公章)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1条 双方的基本职责
1.1 发包人的职责
本合同项下工程的组织实施及管理,由 业主大会委托 物业企业负责,委托合同另定。
除另有约定外,发包人的权利、义务由 物业企业行使和履行。
1.1.1在开工前,收集、整理并向承包人移交包括查勘设计要求在内的各种实施工程所需的资料。
1.1.2按照约定配合承包人的施工工作;定期听取承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情况的报告;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工程质量和进度、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其他有关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和验收,并可要求承包人做出解释和整改。
1.1.3对承包人的工作予以确认;审核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和付款申请,并按约支付工程款;对因承包人过错造成的损害,依法索赔。
1.1.4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小区或居民财产损失和投诉事项时,可要求临时停工、调整施工方案或赔偿损失等。
1.1.5有权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工程监理和造价审核。
1.1.6
1.2 承包人的职责
1.2.1 按约定时间参加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发包人审核同意;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查勘设计要求、标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和环保规定组织施工;做好质量验收记录;参加竣工验收并向发包人移交相关工程资料;编制工程结算。
1.2.2 妥善保护周围建筑物、设备及管线、古树名木及施工场地内的家具、设备、陈设。处理好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1.2.3分包工程项目时,应事前报告发包人,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2.4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须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质量、数量经发包人验收认可后,方可使用。
1.2.5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设备、陈设和成品的保护。
1.2.6 违反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给小区、小区业主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时,依法承担责任。
1.2.7 制定安全措施、预案和奖惩规定,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另订,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8配合发包人聘请的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
1.2.9
第2条 工程控制
2.1各方均指派专人负责本合同项下工程事宜的联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发包人联系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承包人联系人姓名: 职务:_________ 联系电话:
2.2施工进度慢于计划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做出解释,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延期,承包人不负责任,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4)不可抗力;(5)其他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情况。
2.3工程质量部分或全部达不到规定或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直至符合标准,并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4除另有规定或约定外,各方的检查、检验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2.5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危险或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组织排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因承包人未及时排险,造成损失扩大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6其他控制措施 。
第3条 工程变更
3.1 因发包人原因,需对查勘设计要求、工程量进行变更的,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按通知和要求相应变更。合同价款相应增减。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3.2 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查勘设计要求、工程方案。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设计、材料、设备和作法变更,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承包人擅自变更的,发包人有权制止并要求整改,发生的费用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3 工程发生变更,各方均应积极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并按变更洽商结论履行合同。变更确认后,由承包人提出合同价款变更报告,报发包人确认。
第4条 工程的验收和结算
4.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由承包人自行组织验收后,再按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资料。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 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责任造成的整改费用。
发包人未按前款约定组织验收或验收后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整改意见的,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损失。
4.2竣工验收日期,为验收通过或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后验收通过的日期。
4.3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包人将工程交付发包人,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双方按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进行竣工结算。
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从第 天起按日利率 ‰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利息。
4.4隐蔽工程先由承包人自行检验,并于自检完成之后 小时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 小时内验收。
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由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承包人继续施工。发包人有特殊原因不能验收,应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承包人,延期不超过24小时。发包人未提出延期要求又不按时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
第5条 保修条款
5.1为保证工程在合理期限内正常使用,双方关于保修范围、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一。
5.2保修期限内,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未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如漏水、气、电或电梯故障等急修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派人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承包人可将抢修责任委托发包人履行,就责任和报酬支付约定如下:
_ 。
5.3保修期满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后,将预留的质量保证金支付承包人。
5.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5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第6条 不可抗力
6.1以下情况为不可抗力:
6.2因不可抗力发生的损失,按以下方法承担:
(1)对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双方的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按要求在施工场地保留必要的管理和保卫人员,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承担 %。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承担 %。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其他事项
第7条 违约责任和索赔
7.1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竣工交付使用的,按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的,按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7.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予赔偿。
7.3不可抗力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按第6条的约定处理。
7.4其他违约情形
7.5涉及索赔的,应在违约情形发生后 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未约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8条 合同的解除
8.1 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
8.2 未经发包人同意 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8.3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停工超过 天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
8.5 一方按本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9条处理。
8.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已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
因合同解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没有责任的,协商承担。
8.7 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9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
9.2 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部分 ,
由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 日,提出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提出施工工艺,经认可后执行。
9.3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 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条 其他条款及条款补充:
10.1该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保存 份,承包人保存 份。
10.2 经各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房屋维修工程委托管理协议
甲方(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乙方(全称): (物业企业)
为保证小区房屋维修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具体约定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与编号为 的《房屋维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二、双方的职责
1、甲方的职责
1.1保证委托乙方组织实施的工程,已按规定程序,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小组或业主大会通过,或者属《业主公约》中约定由乙方直接组织实施的项目。
1.2除声明保留的权利外,授予乙方组织实施该工程必需的权利,并根据需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1.3定期听取乙方对工程实施管理情况和本协议履行情况的报告,并对乙方履行本协议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4有权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工程监理和造价审核工作,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单位的具体职责,以甲方与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职责,如与工程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的职责发生重叠,相应职责的责任主体,由甲方决定,并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
1.5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项。
1.6对因自身过错给乙方、施工单位或其他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7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按本工程决算总造价的 %向乙方支付报酬。
2、乙方的职责
2.1确认甲方委托组织实施的工程,已按规定程序,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小组或业主大会通过,或者属《业主公约》中约定可由乙方直接组织实施的项目。
2.2按照甲方的委托,负责本合同项下工程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有关前期准备;工程实施过程管理;组织竣工验收等。
2.3在开工前,收集、整理并向施工单位移交包括查勘设计要求在内的各种实施工程所需的资料。
2.4配合施工承包单位,协调处理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和周围邻里关系,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
2.5定期听取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情况的报告,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工程质量和进度、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其他有关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验收,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做出解释和整改。
2.6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实施及管理情况,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2.7确认施工单位的工作,复查、审核完成的工程量和付款申请,并根据有关规定和施工承包合同约定,按时将甲方拨付的工程款,支付给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管理不当或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的损失,依法要求赔偿。
2.8代表甲方对施工单位违反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索赔;处理因施工单位施工不当,造成小区或居民财产损失和投诉事项的行为:包括要求施工单位临时停工、调整施工方案或赔偿损失等。
2.9对因自身过错给甲方、施工单位或其他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0如甲方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三、其他事项
1、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通过以下第 种方法解决:
(1)提请 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全部工作完成。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房屋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与编号为: 的《房屋维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二、协议内容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发现有疑点及时向甲方提出。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4、乙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督促、检查,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每个工作人员必须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9、特种作业必须按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考核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指派专人值班。
11、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2、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他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
13、乙方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整齐;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14、乙方应充分考虑噪声和照明控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避免扰民。
15、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随意大小便;不得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他人发生冲突。
1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问题,应予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 住所: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审价业务联系书编号:
物业维修工程委托审价合同/审价业务联系书
委托方: (甲方)
受托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预计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预计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面积: 平方米
结构类别: □多层 □高层
预(结)算造价: 元
2、物业管理企业: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其他:
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识“×”)
(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结算);
( )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
( )4、其他。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乙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业务联系书第二条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
五、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
按 为取费基础,计 元。
3、差额费:
按 为取费基础,计 元。
4、甲乙双方商定:
按 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最大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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