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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化镇中心小学工作规则及工作制度汇编修订版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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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化镇中心小学工作规则及工作制度 目 录 一、纯化镇中心小学工作规则 1.总则…………………………………………………3 2.校领导职责和工作规则……………………………3 二、纯化镇中心小学工作制度 1.公务接待制度………………………………………4 2.教师考勤制度………………………………………5 3.学校问责制度………………………………………6 4.校产管理制度………………………………………8 5.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1 6.学校用水、用电管理规定…………………………13 7.电教设备管理制度…………………………………14 8.学校网络管理制度…………………………………14 9.师生着装规范………………………………………15 10.学校工作安全管理体系……………………………15 11.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7 12.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19 13.课堂安全工作制度……………………………… 21 14.安全教育活动工作制度………………………… 23 15.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24 16.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24 17.教学常规评估办法………………………………25 18.特长超市课程评价办法…………………………38 19.纯化镇中心小学教师外出培训制度……………39 20.骨干教师业务考核办法…………………………40 21.校本教研制度……………………………………42 22.纯化镇中心小学文印制度………………………46 纯化镇中心小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学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谐发展,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履行教育行政职能,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学校各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努力做好工作,分工协作,团结互助,不争权,不推诿;坚持依法规范行政,确保政令畅通。 第三条 学校工作人员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学校服务,为师生服务,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二章 校领导职责和工作规则 第四条 校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做好分管工作,对校长负责。校委会成员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纪律、顾大局、多奉献;要深入师生搞好调查研究,倾听师生意见,为科学决策掌握第一手材料。 第五条 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及时向校长请示汇报,重大问题应提请校长办公会或教职工大会研究议决;日常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创造性地做好分管的工作。 第六条 校长外出离开本校1天以上,应委托1名领导主持工作。分管干部外出离开本校1天以上,应将出发时间、地点及主要任务向校长报告,安排好自己工作,并保持联系畅通。 第七条 校领导的日常工作应侧重抓大事、议大事,尽量减少事务性、应酬性活动。 纯化镇中心小学工作制度 公务接待制度 为了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按照上级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接待工作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突出特色、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范围 1、上级教育部门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人员; 2、兄弟教育部门到我校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3、有关会议的接待; 4、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程序 1、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由各职能科室对口接待。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带队领导、停留时间、来校目的及活动内容,提出初步安排意见,经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安排。 2、接待工作原则上为对口接待、对应陪同,陪同人员要轻车简从。 四、接待要求 1、公务接待必须有来人公函,方能安排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2、公务接待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但必须严格执行就餐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3、在指定的饭店安排工作餐,工作餐应当注意节俭,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4、接待人员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 五、报销及入账 接待工作结束后,接待承办人原则上现场结算,不在饭店记帐,不能现场结算的,一周内及时结算,逾期年内不予结算。餐费需持“公函”、饭店就餐清单、正式发票报销入账,缺一不可。 六、汇报材料准备及参会人员确定 1、上级领导来我校视察、检查、指导工作,涉及单项工作的,汇报材料由对口职能科室负责,综合性材料由校委会统一安排拟定。 2、重要接待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并留存影像资料。 教师考勤制度 为规范学校常规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对上下班、值日、上课、教职工例会,升旗仪式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误课,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考勤时间及办法 1、上班:上班实行考勤机点名制,每天4次考勤.上午考勤时间为7:00—7:50(周一升旗7:00—7:40),中午放学为11:30—12:00,下午13:00—13:50,傍晚放学为5:00—5:30。(随作息时间调整) 2、坐班:坐班实行查岗制,坐班时间不得随意外出,串岗,有事外出实行请假登记制。 3、上课:上课实行候堂制,须提前3—5分钟到堂,下课以铃声为准。 4、值日:值日时间与要求以校规定为准。上午考勤时间为7:00—7:20,下午13:00—13:20,其余时间不变。 四、考勤奖励与扣发 1、学校每月设全勤奖,全勤奖每人月全勤奖5分  2、每月事、病假不超过7节不扣分。请假者事先写好请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有效,并事先调好班,填写好调课记录,所调课程一周内必须补上,否则按误班处理。 请假半天:请假者事先写好请假条,由值班领导和教务处签字方可有效,并事先调好班,填写好调课记录,所调课程一周内必须补上,否则按误班处理。 请假1—2天:请假者事先写好请假条,由值班领导和校长签字方可有效,并事先调好班,填写好调课记录,所调课程一周内必须补上,否则按误班处理。 请假每月累计超过3天,必须提前一天到教务处备案,向校长办公会申诉通过,否则,视为旷工;校长办公会不能裁决的由全体教职工大会申诉,通过,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学年累计超过20天,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并取消下一年所有评优、参赛、晋职等资格(婚假、产假、丧假、大病住院除外)。每学期旷工累计超过7天,学校在下学期将与其解除聘任关系. 3、婚假、产假按国家、地方规定弹性执行;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假期3天,外地直系亲属去世,需本人料理,据路程远近另给路假。婚假、产假包括周末和节假日,丧假不包括周末和节假日。 (1) 婚假3天; (2)产假按国家、地方规定弹性执行。产假时间计算以出生证明时间为产假开始时间至产假结束,因身体原因提前请假,产前、产后合并计算产假时间。 (3)学期开始30天内,如果产假满98天,则到校上班。产假98天到校上班教师,除享受国家规定哺乳时间外,学校给予一定奖励政策。在评优选模、参赛等方面优先。 4.未尽事宜,由全体教职工讨论决定。 纯化镇中心小学问责制度 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工作职责,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问责制度。 一、问责对象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中心小学负责人及全体教职工。 二、问责原则 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问责内容 (1) 教育、教学质量下降或发生教育教学事故; (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 (3)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不办理或拖延办理的; (4)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交办工作的; (5)无正当理由,对家长和学生推诿拒不接待或态度生硬的; (6)学生出现伤害事故,或造成学校财产重大损失的。 四、问责方式 (1)诫勉谈话; (2)考核受影响; (3)取消当年评优选模资格; (4)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5)责令公开道歉; (6)通报批评; (7)调整工作岗位; 五、问责办法 1.通讯问责。全体教职工(以下同)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上课时间除外)。若不能保证及时联系的,应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2安全责任问责。各安全责任人、班主任,应随时掌握本班或校园安全情况。若有违反安全责任制度的,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瞒报安全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直至免职。 3.教学质量问责。教师应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工作。教务处应制定相应提高教学质量措施,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努力完成教学目标。对在各级各类抽测中,排名在后3名的教师进行问责。 4.工作作风、行为问责。教师在职期间应恪尽职守,积极、大胆地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若工作平庸,无所作为,引起教职工或群众不满的,对教师进行问责。管理干部问责:情节轻微,在民主测评中教职工或群众不满意率在50%——60%之间者(不包括60%),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教职工或群众满意率低于50%(包括50%)者,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直至免职。 5.违规收费问责。各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费,若违规收费则对责任人进行问责:自下文之日起,出现违规收费者,立即解除聘用合同。违规收取的费用必须在一周内全部清退。 6.未完成任务问责。对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学校交办工作的部门或责任人进行问责:第一次由分管领导诫勉谈话;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纳入个人考核。 7.班主任要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工作的,第一次由德育处诫勉谈话;第二次取消当月月考核,第三次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调整工作岗位,有重大失责的停职检查。 8.班主任和教师在管理学生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由部门负责人协助处理,没有按程序,出现重大失误由班主任和教师承担责任。 9.班主任要认真管理好本班的校产,每学期由总务处清理交给教务处,学期结束由总务处清点,人为损坏数则由各班承担负责维修费。并纳入班级考核。 10各班应认真负责本班所属的卫生管理,不认真清理的由学校值班教师通知班主任,连续一周出现差的情况,第一次由德育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取消当月月考核。 11、在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管理漏洞的(脱岗,校园脏、乱、差,食品卫生不合格,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等),对责任人进行问责:第一次德育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取消当月月考核,第三次取消年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1)一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 (2)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 (3)打击、报复、陷害有关人员的;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问责: (1)因下级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难以作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 (2)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具体、详细、明确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 (3)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 六、问责程序 1、经初步核实,反映的情况存在,向学校提出书面建议,由学校决定启动问责程序。重大问题的由学校及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被调查的责任人应当配合调查。阻挠或干预调查工作的,调查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学校暂停其工作。 2、调查组应当听取被调查的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核实,如其成立,应当采纳。不得因被调查人申辩而从重问责。调查组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学校提交书面调查报告。情况复杂的,经过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调查报告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事实、基本结论和问责建议。 3、调查终结后,由学校作出行政问责决定。问责决定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出,并告知被问责人享有的权利,对不服学校问责的人员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执行。 纯化镇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的资产管理,贯彻勤俭办校,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进一步管理好校产,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损坏,杜绝事故,美化环境.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校产管理的原则: 全校校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分层负责。 2、校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1)固定资产的范围 ①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固定的辅助设施) ②专用设备:价值(单价,下同)在500元以上 ③一般设备:价值在2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 ④大宗同类物品.同类物品在10件以上.总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 ⑤其他,由学校规定的统一管理的资产 (2)低值易耗品,指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3、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设备)等由总务处直接管理,专人(校产员)负责。 4、专用设备、仪器、工具、物品、专项设施等采用分层管理、专人负责。 (1)实验室仪器、设备、家具用具由实验员负责管理。 (2)体育设施及器材由体育器材管理员负责管理。 (3)图书室、电教及其他专门部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学校设施,家具用具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5)教室设备、用具由班主任管理。 5、管理网络。总务处根据分工,由主任负责管理全校校产,并配备校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实验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电教中心等部门指定兼职校产员负责管理。 6、校产在全面搪清盘点的基础上,重新登记造册,定位编号,按标准统一编码,全部输入计算机专项管理、专人管理、责任到人。达到“一册、两帐、三相符”,即:校产登记册;校产总帐(会计、总务按规定要求设总帐),校产分类帐;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7、健全和完善校产定期盘点清理制度,一股利用暑假清理复查一次,各部门每学期填《资产增减表》,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分别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总务处审核,一份留存。 二、校舍房产及其他建筑物管理。 1、总务处建立完整的校舍档案资料,每年暑假复查清理—次。 2、基建管理: (1)专项工程需严格预决算审计,责任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勤查细看,逐项验收,做好施工记录,关键时刻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如因管理人虽失职造成延误施工或工程质量有严重问题,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2)基建期间的建筑材料,专人负责,专项建帐,保管,基建竣工验收后的多余材料,移交校产员统一管理。 3、维修管理 (1)每年根据教学和生活需要、房屋使用情况及学校财务,由总务处作出房屋维修计划,由校长核定,纳入年度财务计划,安排维修。需申请上级拨款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安排维修。  (2)零星维修由总务处作出房屋维修计划,由校长核定,凭单核算工时、用料、费用、无派工单的维修或改制,视为擅自改制,一般不予报销费用。 4、所有校舍公有房屋的使用,均由校长室研究统—调配,非经校长同意不得随意调整。 5、校产管理员坚持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查明损坏原因,落实赔偿措施,及时汇报,安排维修。 6、加强对险房的经常检查,必要时请有关部门检查,作出技术鉴定并提出修理意见。经常注意全校道路、围墙及下水道的修理和疏通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校舍、房产以外的资产) 1、资产登记。在全面清理盘点的基础上,按统一规范编号登已人册,记好两本帐,资产总帐(由会计、总务分别记)、资产分类保管帐(使用、保管部门记),并按期核对。 2、资产使用、保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经领导批准合理安排使用,各使用部门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防止浪费和损失。公共场所的物品设备落实到专人负责,未经领导同意和一定手续不得随便动用。 3、资产购置, (1)资产购置严格执行请购制度。 (2)各处室、部门在每学期末(或期初)根据实际需要向总务处申报购置物品清单,总务处根据学校的财力,编排计划,交校长室审批、核准,并按计划派专人购置,经办人员必须保证购置物品的质量,价格要合理,如质量低劣,保管人员和使用单位有权拒收或退回,并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 (3)急用物品或预算外物品需购置,必须先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专人购置。 (4)对于某些专业、专用设备的购置(如图书资料、电子器材、音像、摄像器材、实验专用仪器、电器设备等),可由总务处另行委托或聘请专人购置。 (5)凡购进、自制、调拔、捐赠的资产,都必须交校产员或使用保管人员,凭申购单逐项验收后填制《固定资产增减表》,一式三联,一联交保管员(或使用部门)登记入帐,一联交总务处入帐,—联随同发票(或其他合法凭证)及申购单报销,未经验收入库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4、资产借用和领用 (1)教师职工借用或领用资产,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借(领)用人和保管人要严格办理借领手续,分清责任,按期核对,到期归还。 (2)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办理借用手续。贵重仪器概不出借。 (3)图书资料出借,按有关规定执行。 (4)携带学校物资出门。凭主管部门签发的出门证或付货凭证,由门卫验收后方可离校。 (5)教职工调离学校.须到各部门结清帐目,归还租借物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学校人事部门签发调离证明。 5、资产使用期满或自然损坏需报损或变更、改制,须具备一定的手续,经办人须填写《固定资产报损表》,经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或变更,严防资产流失。对于人为损坏,应分清责任,落实赔偿,再行注销。各使用部门、校产员对所管理的资产应定期检查。校产管理员对所保管的资产要注意防火、防盗、杜绝人为损失,注意修旧利废,综合利用。如因失职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员赔偿,并追究责任,对校产管理工作做得好的人员,应给予奖励。校产员变动,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主管领导负责监交。 四、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员和总务处单独建帐,定期核对。 2、教育、教学用品和卫生工具等由保管员按标准负责定期发放。 3、纸张、文具等办公用品,各处室、各教研组本着节约原则,按实际需要,填写领物单,经总务主任核定.向保管室领取。 4、配合学校各项活动及接待任务,及时供应所需物品。 5、加强对贮藏室(办公用品仓库)的管理,做到库存物品分类存放。做到整齐、干燥、清洁,避免霉烂损坏,防止积压,杜绝浪费,及时处理废品。 6、保管员凭领物单登记《低值易耗品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月底盘存,按月核销。 五、 评价办法 违反以上规定未造成损失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损失的,责任人除全额赔偿损失外,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学校正常运行,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始凭证的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发的收据。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相符,无涂改刮擦现象。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效期内(一般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市场购买商品的发票,须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签字(发票上注明品名、数量与入库验收的商品相符)。 5、购买商品投资在5000元以上、维修项目投资在5000元以上的支出发票必须附有“采购计划审批表”。 6、差旅费的报销必须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严格按报销标准附有当日当时的正规票据,若有超标部分在原票上注明核减金额和实报金额。去博兴县35元包干,去滨州市50元包干,市内出差采用任何交通方式,费用一律按此标准执行;若去外县市、省按上级文件执行报销。 7、所有入帐票据必须经财务监督小组集体会审,并在“学校财务原始单据会审单”上签章后,再由校长“一支笔”审签后方可入帐。 二、现金结算的要求 1、学校负责监督管理各报帐单位的流动资金,按计划拨付公用经费,按定额拨付备用金,实行逐步代理结算的办法。每学期分两次对学校的备用金进行清点盘库。 2、存放现金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有大量的现金在财务室或报帐员手中存放。 3、所有工程项目专款的预付和结算,均由服务商在学校和学校办理有关手续,到县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办理直接付款达服务商。 三、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教职工到财务室报帐,必须携带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附件;物资采购的需有“物资采购审批单”;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需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外出参加会议的还须有会议通知等。 2、报销差旅费,必须在报帐员的指导下由出差人逐项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的签名“差旅费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必须与封面填写内容完全一致,粘贴整齐,并附“出差通知单”和有关会议通知。 3、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4、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等,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5、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小额教学用品或专用材料,统一由各处室填写“购物报告审批单”,由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理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 6、一次性购买投资在5000元以上、维修项目投资50000元以上的支出(含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年度部门预算的安排执行,一律由学校办理好政府采购手续,凭“政府采购审批单”和“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办理结算手续;凡部门预算没有安排的没有按规定报批的,原则上一律不予以支付。 7、教职员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长根据预算情况安排,凭会议通知或其他填制出差通知单,出差人凭此单到财务室办理借款或报销手续。 8、出差人差旅费报销标准一律按文件标准执行。 9、学校原则上实行零接待,若因对口支援等特殊情况,但必须控制接待限额和标准,每人每餐不得超过20元,并附有详细的附件说明(包括事因、人员、用膳菜单),不准用名烟名酒,午间实行禁酒。 10、学校发生的零星修缮都必须由总务处负责,1000元以上的要报教委审批后实施。工程结算时,由乙方出具地税局或建筑公司开出的正式建筑发票,超过5000元的必须附有正式合同和学校审计意见。 11、财务报销的时限:原则上不允许跨学期、跨年度支出,有特殊情况的需附书面说明报教委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跨季超过三个月期限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学校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1、用水、用电原则:保证使用,厉行节约。每个人都要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的意识。 2、只要是光线充足的晴天,白天教室可不开灯。夜间,阴天或下午室内光线不足,可根据在教室学生人数情况局部或全部开灯。 3、学生离开教室,如做课间操、上体育课、音乐课,或到实验室上课等,即将灯、计算机、风扇、投影机等全部关闭,做到人走电停。 4、在专用教室上课,均按照2、3条规定执行。 5、不得出现教室内空无一人但电灯、电风扇全部大开的浪费现象. 6、白天走廊内的灯、洗手间的灯一般不开。晚上可根据需要局部开启。 7、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灯、关闭计算机等,做到人走电停。各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 8、节约用水。涮洗拖把、抹布不要过量用水,用水后要拧紧水龙头,以免遗漏。发现水管滴水,要主动拧紧。若水龙头不能拧紧,即刻向总务处报修。 9、学生不得私自带各种用电器(如应急灯、充电电筒、充电器)在学校、教室内插座上充电,如发现给予没收并写书面检查。 10.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从本班班级考核中扣除10分并取消参加学校优秀学生的评选资格;教师从当月师德考核中扣除10分。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是学校开展电化教育的专用设备,不得移作它用。由学校电教中心专(兼)职人员统一妥善管理。 二、学校须建立电教仪器室,各种电教器材、教材要统一粘贴标签,专室、专柜、定位存放,并做好防尘、防潮、防盗和环境的净化、美化工作。 三、要单独建立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明细账,统一分类编号,造册登记。新添器材及时验收入账、入室,做到账物相符。 四、添置器材、教材须经电教管理员签字后方可报销;出借要办理借还手续;外借须经学校领导同意,若有损坏,酌情赔偿;每学期末,对所有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进行一次集中清查维护。 五、管理人员变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六、学校领导对电教设备管理工作应定期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学校网络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是为了方便教师更好地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如查阅资料、电子办公、学生管理、家校联系及了解国内外时事动态等。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备,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办公室电脑由学校统一安装下发至办公室,使用人即为日常直接管理与维护人,有保持办公电脑正常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2.办公室电脑的主要用途为查阅资料、电子办公、学生管理、家校联系等,工作时间不得利用办公电脑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如网络游戏、网上聊天、上网购物等)。 3.禁止在电脑运行时非法插拔电源,下班后应拔掉电源插座。长时间不用时应开启屏幕保护或关闭显示器电源(统一预设)。 4.办公电脑软件为统一预装,使用人不得擅自安装、卸载,不得擅自修改相关设置(如ip地址等)。 5.违反以上规定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在当月师德考核中扣10-20分。 纯化镇中心小学师生着装规范 教师规范着装,既能体现教师职业的尊严和崇高,也能让学生感到亲近,得到学生的尊重和爱戴。而学生统一着装,对加强学生集体荣誉感、规范其日常行为、优化育人环境、促进身心健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师生仪容仪表的规范管理,有利于提高师生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守纪律的自觉意识,对促进中小学校形成团结奋进的良好校风具有积极作用,因此非常有必要。为此,我校特制定如下规范: 教师着装规范: 1.教师无论是在教育教学活动,还是公共场合,着装都要体现职业特点:美观大方,有时代感,受学生欢迎,符合教师身份。 2.教师仪容要端正、庄重、斯文、雅气。不浓妆艳抹;不佩戴款式夸张的耳环、项链等,;不染彩色指甲;不将头发染成怪异颜色,女教师裙子过膝。 3.坐姿须端庄、站姿应挺拔、行姿宜稳健。 4、教师在校迎接上级检查以及参加重大节庆、升旗仪式、大型集会等集体活动时,应按要求统一着装,统一工作服,佩戴校徽;着装应规范、整洁;着装应配套穿着,不得与其他衣服混搭。 5、学校在重大节庆、升旗仪式、大型集会等集体活动、上级检查时,不再集中告知,将对教师着装情况进行抽查,每人次在当月职业道德中扣1分。连续发现3次及其以上取消当月该项考核分数。 学生着装规范: 1、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学生穿戴要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整齐、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 2、学校规定,每周一、二、四、五和学校检查和大型活动时必须穿校服。每天佩戴红领巾,红领巾干净、整洁,不破损,及时清洗、更换,红领巾系入衣领内。佩戴红领巾夏季天气炎热时除周一升旗和大型活动时不作要求。 3、违反以上规定,按班级考核规定执行。 学校工作安全管理体系 本体系按照时间段、区域划分责任,制定安全职责。 一、时间段:进校前、离校后 区域:家中及路上 家长安全管理职责:按学校规定送孩子接送区并负责监管安全监管,对孩子进校前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乘车学生家长按要求把孩子送到校车停靠点,并维持孩子上车前的秩序直到孩子上车。 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学生车上安全维持车上纪律、秩序,坐到定人员、定座位、定线路、定时间、定车辆。 二、时间段:第一节上课之前 区域:学校大门口及教学楼周边 值日领导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学生上放学安全,巡查学校隐患及时上报安全办备案并通知相关部门。 每层楼值日教师安全管理职责:负责本楼层学生上下楼梯安全,及时引导学生单排右行。负责本楼层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到校情况。 区域:教室内 班主任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对班级所辖区域进行隐患排查级学生出勤记未到人员追踪,并记入班级台账。 三、时间段:上课时间 区域:课堂 任课教师安全管理职责:课前清点班级学生数,无辜缺勤学生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了解去向。对学生课上安全负责。 四、时间段:课间 区域:教室内 任课教师安全管理职责:由上节课教师负责学生课间安全。,组织学生有序活动。靠近楼梯的班级任课教师还要负责楼梯口学生安全。 区域:卫生间、楼道 值日教师安全管理职责:巡视、保证学生安全。 区域:周边区域 值日领导安全管理职责:课间进行不间断地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时间段:课间操 区域:室内 任课教师安全管理职责:由上节课教师负责学生课间安全。组织学生有序活动。靠近楼梯的班级任课教师还要负责楼梯口学生安全。 区域:室外 任课教师班主任安全管理职责:第二节上课教师负责带队上操,如遇值班班主任跟上,上下操由值日教师负责楼层间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监管,第二节上课教师负责学生上下操的全成安全,如遇第二节上课教师值班则班主任跟随。 六、时间段:放学 区域:教室内至接学生区 任课教师安全管理职责: 最后一节课教师负责放学一分钟安全教育,清点学生离校数做好班级台账,带领学生有序离校。 纯化镇中心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1.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安全宣传、演练和安全管理工作。 2.教务处负责教师教学安全管理。 3.总务处负责校舍设施、教学设施设备、功能用房等安全管理。 4.安全办负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落实督查。 二、安全责任追究。 1.学下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机构负责人要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学生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办汇报,确保学校学生平安稳定。 3.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及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 4.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安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严禁学生上、放学乘“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严禁学生下河洗澡;及时对乘坐校车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生病学生要做好处理,严重的要报告并及时送医院。严禁学生带刀具和不安全物品,发现要随时收缴。科任教师负责上课学生的安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下课随学生后行,指导有序离开。定期排查隐患,及时上报,如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5.教师分时段,分区域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对未按时到位的从严追究。 6.值日领导负责当日学校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及时处理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反馈安全办,并做好跟踪了解。本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 7.值日教师负责辖区当日学生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8.教务处要做到课堂无教师空缺,保证课堂的安全。禁止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9.总务处对各功能用房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专用教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各管理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发生安全问题追究负责人责任。 10.加强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不得随意离岗,保证夜晚、双休、节假日值好班。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11.学校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本人责任区域、时间段内出现安全事故,取消本学期本人、相关处室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的评优选模、参赛、职称晋升资格。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安全制度执行。 12.相关事项按《纯化镇中心小学安全评估细则》执行。 附:《纯化镇中心小学安全评估细则》 纯化镇中心小学安全评估细则 1.严格按照学期初签订的《安全责任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严格按照《责任书》所列确定责任。(每次扣1~5分) 2.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如果所辖区域内有安全隐患,责任人没有清除或上报隐患,如有安全事故发生,每次给责任人扣1-5分。 3.每位教师要按时上课、值班,由于空堂、空岗带来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教师负完全责任,自己处理一切由于失职带来的后果,每次扣责任人10-50分,本年度取消评优资格。 4.每位教师都有教育学生的义务与权利,但教育并不是万能的,教育到位有时也发生安全事故,每位教师要积极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上报学校处理。自己处理不了又不上报学校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责任人10-50分。 5.由于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带来的一切安全事故,由责任教师自己处理,并每次给责任人扣10-50分,本年度取消评优资格。 6.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每位教师都要无条件的迅速的参与救援,真正实现群防群治,不参与者,每次扣1-10分。 7.学校组织的每项安全教育或演练活动,每位师生要积极参加,班主任要做好记录,并按要求按时上交德育处。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5分。 8.学校财物安全管理,按《学校财物管理规定》执行。 9.年度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 纯化镇中心小学 安全领导小组 2015年3月6日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不断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推进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界定 教学事故系指教师所造成的直接影响教学秩序、教学环境和教学质量的责任事故。教学事故按情节轻重分三级,一级为重大教学事故,二级为严重教学事故,三级为一般教学事故。 二、一级教学事故 1.在教学中向学生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政策的言论,造成严重后果; 2.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使学生受到严重人身伤害; 3.向学生泄露考题,或协助学生作弊,造成严重后果; 4.徇私舞弊或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影响恶劣者; 5.阅卷、成绩评定或成绩报送错误率超过20%; 6.一学期旷课3节及以上; 7.监考人员工作失职,导致一个考场试卷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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