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超赔分保费
以保费为基础:
例:固定分保费率3.75%,最低预付保费3万,实际净保费100万,分保费应为3.75万,调整保费0.75万
以损失率为基础:
规定最高与最低费率。
例:最低费率2%,最高费率7%
附加费20/80,净保费100万,最低预付保费1.6万,
1、如赔款1万,则费率为:
1/100×100/80=1.25%,低于最低费率,按最低费率计2%×100万=2万,调整保费0.4万
2、赔款8万,
8/100×100/80=10%。高于最高费率,
按最高费率计算,7%×100万=7万,调整保费5.4万
3、 赔款4万
4/100×100/80=5%,5%×100万=5万,调整保费3.4万
二、超赔分保费率:
年度
原保险人的净保费收入
再保险人承担的赔款
第一年
20万
1万
第二年
23万
0.5万
第三年
28万
1.9万
第四年
30万
1.1万
第五年
39万
2.5万
合计
140万
7万
附加费用:20/80 赔款成本:7/140 = 5% 附加费用5%(20/80)= 5%×25% = 1.25%
分保费率:5% +1.25% = 6.25%或者:7/140×100/80 = 6.25%
三、超赔分保费率
前三年(或五年)平均法书116页
三年风险分散法书117页
三年共同法书118页
四、成数分保和超赔分保的混合应用1、只安排成数分保:自留50%,分出50%,分保手续费30%,纯益手续费20%,年终结算结果如下:货币单位:元
总额
自留部分
分保部分
保费
100万
50万
50万
费用30%(或分保手续费)
-30万
-15万(费用)
-15万(手续费)
赔款
-90万
-45万
-45万
结果
-20万
-10万
-10万
合同赔款总额90万,其中40万赔款一次,其余均为10万以下,合同亏损20万,亏损率20%。现如为成数分保合同安排一超过10万后50万的超赔分保合同,费率为总保费的5%,一次40万赔款中的30万由超赔分保的分入人摊回,则成数分保合同项下的结算结果为:货币单位:万元
总额
自留部分
分保部分
保费
100
50
50
超赔保费
-5
-2.5
-2.5
费用(或分保手续费)
-30
-15
-15
赔款(90-30)
-60
-30
-30
结果
5
2.5
2.5
纯益手续费(20%)
+0.5
-0.5
结果
5
3
2
五、分保佣金
例:赔付率 分保佣金率
y﹤50% 37.5%(最高佣金率)
50%≤y﹤55% 35%
55%≤y﹤60% 32.5%
60%≤y﹤65% 30%
65%≤y﹤70% 27.5%
70%﹤y 25%(最低佣金率)
赔付率= 赔款/保费
如:全年保费14万,临时佣金率30%,分保佣金:14万*30%= 4.2万
年终结算时赔付率55%,佣金率应为32.5%,分保佣金:14万*32.5%=4.55万
差额0.35万由分入人支付。
亏损滚转法
业务年度
本年度盈亏数
累计盈亏数
固定百分率
盈余佣金
1
-5000
——
20%
0
2
+3000
-5000+3000= -2000
20%
0
3
+3000
-5000+3000+3000=1000
20%
200
滚转消失法
业务年度
本年度盈亏数
累计盈亏数
固定百分率
盈余佣金
1
-10000
——
20%
0
2
+3000
-10000+3000=-7000
20%
0
3
+3000
-10000+3000+3000=-4000
20%
0
4
+3000
-10000+3000+3000+3000=-1000
20%
0
5
+3000
-10000+3000+3000+3000+3000=2000
20%
400
六、按利润调整盈余佣金计算法
如:某业务年度的利润是30万,该业务年度的分保费是100万,盈余佣金计算如下:
1) 分保费100万×10%=10万(利润),利润10万×20%=2万
2) 利润30万-10万=20万,20万×50%=10万,盈余佣金总计为:12万
七、时间条款
例:分出人安排了两个巨灾超赔合同,
1、超过100万后的100万
2、超过200万后的500万
现发生飓风,损失460万,每个期间累计的损失为:
时间
期间损失
累计损失
0-24小时
80万
80万
25-48小时
130万
210万
49-72小时
120万
330万
73-96小时
130万
460万
1、 以第一期间为48小时,则双方的责任安排为:
2、若以每一期间为72小时,分出人仍选择第一次损失是从事故开始算起,则:
时间
积累损失
分出人
分入人(第一合同)
分入人(第二合同)
0-72
330
100
100
130
73-96
130
100
30
0
共计
460
200
130
130
2、 以每一期间为72小时,但分出人选择第一次损失是在24小时之后开始,则:
时间
积累损失
分出人
分入人(第一合同)
分入人(第二合同)
0-24
80
80
0
0
25-96
380
100
100
180
共计
460
180
100
180
八、通货膨胀条款
如合同为超过2万以后的8万,规定在赔款支付时的通货膨胀率与赔款发生时相比较,如在15%以内,不作调整,如超过该幅度双方的责任额要进行调整。
如有一笔赔款23000,在赔款支付时的通货膨胀率为15%,未超过规定幅度无需调整,由分入人承担3000元赔款;
若另有一笔赔款在支付时通货膨胀率为50%,超过了规定的幅度,则要进行调整,双方责任调整为:自负责任:2万×150%=3万,分出责任:8万×150%=12万,则赔款在3万以内均由分出人负责。
九、汇率变动条款书100页例(一),(二)
十、连接条款
例:(1)2001年有一次灾害事故发生,涉及分出公司2000年和2001年两个业务年度所承保的业务,各个业务年度损失如下:2000年业务年度的损失80万
2001年业务年度的损失120万 共计:200万
各个业务年度的损失对全部损失的比例是:2000年为80/200=40%,2001年为120/200=60%
(2)分出人在这两个业务年度均安排了超赔合同,由于连结赔付双方的责任额需调整:
2000年超赔合同原责任为:
超过50万以后的100万;
按40%的比例调整为:
超过20万以后的40万
2001年超赔合同原责任为:
超过100万以后的200万
按60%的比例调整为:
超过60万以后的120万
(3)分入人调整后的责任为:
2000年业务年度损失80万分摊如下:
损失金额 80万
分入人承担 40万
自负额 40万
2001年业务年度的损失120万
损失金额 120万
分入人承担 60万
自负额 60万
(4)全部损失200万的分摊情况
分出人:
2000年合同40万,2001年合同60万
共计100万
分入人承担:
2000年合同40万,2001年合同60万
共计100万
十一、溢额分保与超赔分保的混合运用书92页
十二、责任恢复保费
如某超赔合同为:赔款超过100万后的200万,固定保费4.8万
(1)按100%原保费基础和实际未到期的期间计算
1)2月28日发生赔款120万,未到期的时间为10个月,则恢复责任保费为:
120万/200万×4.8万×10/12=2.4万
2)11月30日发生赔款80万,未到期的时间为1个月,则恢复责任保费为:
80万/200万×4.8万×1/12=0.16万
(2)按50%原保费基础,不考虑未到期的期间,则恢复责任保费为:
1)120万/200万×4.8万×50%=1.44万
2)80万/200万×4.8万×50%=0.96万
另外责任恢复的次数还要考虑年保费和加费情况
例:赔款超过200万以后300万的超赔分保合同,固定分保费2万
1) 、年分保费2万,责任恢复1次,100%加费
2)、年分保费3万,责任恢复2次,加费共50%
则:1)支付4万保费,得到600万保障
2)、支付保费4.5万, 得到900万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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