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超赔分保费 以保费为基础: 例:固定分保费率3.75%,最低预付保费3万,实际净保费100万,分保费应为3.75万,调整保费0.75万 以损失率为基础: 规定最高与最低费率。 例:最低费率2%,最高费率7% 附加费20/80,净保费100万,最低预付保费1.6万, 1、如赔款1万,则费率为: 1/100×100/80=1.25%,低于最低费率,按最低费率计2%×100万=2万,调整保费0.4万 2、赔款8万, 8/100×100/80=10%。高于最高费率, 按最高费率计算,7%×100万=7万,调整保费5.4万 3、 赔款4万 4/100×100/80=5%,5
2、×100万=5万,调整保费3.4万 二、超赔分保费率: 年度 原保险人的净保费收入 再保险人承担的赔款 第一年 20万 1万 第二年 23万 0.5万 第三年 28万 1.9万 第四年 30万 1.1万 第五年 39万 2.5万 合计 140万 7万 附加费用:20/80 赔款成本:7/140 = 5% 附加费用5%(20/80)= 5%×25% = 1.25% 分保费率:5% +1.25% = 6.25%或者:7/140×100/80 = 6.25% 三、超赔分保费率 前三年(或五年)平均法书116页 三年风险分散法书117页
3、 三年共同法书118页 四、成数分保和超赔分保的混合应用1、只安排成数分保:自留50%,分出50%,分保手续费30%,纯益手续费20%,年终结算结果如下:货币单位:元 总额 自留部分 分保部分 保费 100万 50万 50万 费用30%(或分保手续费) -30万 -15万(费用) -15万(手续费) 赔款 -90万 -45万 -45万 结果 -20万 -10万 -10万 合同赔款总额90万,其中40万赔款一次,其余均为10万以下,合同亏损20万,亏损率20%。现如为成数分保合同安排一超过10万后50万的超赔分保合同,费率为总保费的5%,一次40万
4、赔款中的30万由超赔分保的分入人摊回,则成数分保合同项下的结算结果为:货币单位:万元 总额 自留部分 分保部分 保费 100 50 50 超赔保费 -5 -2.5 -2.5 费用(或分保手续费) -30 -15 -15 赔款(90-30) -60 -30 -30 结果 5 2.5 2.5 纯益手续费(20%) +0.5 -0.5 结果 5 3 2 五、分保佣金 例:赔付率 分保佣金率 y﹤50% 37.5%(最高佣金率) 50%≤y﹤55% 35% 55%≤y﹤60%
5、 32.5% 60%≤y﹤65% 30% 65%≤y﹤70% 27.5% 70%﹤y 25%(最低佣金率) 赔付率= 赔款/保费 如:全年保费14万,临时佣金率30%,分保佣金:14万*30%= 4.2万 年终结算时赔付率55%,佣金率应为32.5%,分保佣金:14万*32.5%=4.55万 差额0.35万由分入人支付。 亏损滚转法 业务年度 本年度盈亏数 累计盈亏数 固定百分率 盈余佣金 1 -5000 —— 20% 0 2 +3000 -5000+3000= -2000 20% 0 3 +
6、3000 -5000+3000+3000=1000 20% 200 滚转消失法 业务年度 本年度盈亏数 累计盈亏数 固定百分率 盈余佣金 1 -10000 —— 20% 0 2 +3000 -10000+3000=-7000 20% 0 3 +3000 -10000+3000+3000=-4000 20% 0 4 +3000 -10000+3000+3000+3000=-1000 20% 0 5 +3000 -10000+3000+3000+3000+3000=2000 20% 400 六、按利润调整盈余佣金计算法 如:某
7、业务年度的利润是30万,该业务年度的分保费是100万,盈余佣金计算如下: 1) 分保费100万×10%=10万(利润),利润10万×20%=2万 2) 利润30万-10万=20万,20万×50%=10万,盈余佣金总计为:12万 七、时间条款 例:分出人安排了两个巨灾超赔合同, 1、超过100万后的100万 2、超过200万后的500万 现发生飓风,损失460万,每个期间累计的损失为: 时间 期间损失 累计损失 0-24小时 80万 80万 25-48小时 130万 210万 49-72小时 120万 330万 73-96小时 130万 460万 1
8、 以第一期间为48小时,则双方的责任安排为: 2、若以每一期间为72小时,分出人仍选择第一次损失是从事故开始算起,则: 时间 积累损失 分出人 分入人(第一合同) 分入人(第二合同) 0-72 330 100 100 130 73-96 130 100 30 0 共计 460 200 130 130 2、 以每一期间为72小时,但分出人选择第一次损失是在24小时之后开始,则: 时间 积累损失 分出人 分入人(第一合同) 分入人(第二合同) 0-24 80 80 0 0 25-96 380 100 100 180
9、共计 460 180 100 180 八、通货膨胀条款 如合同为超过2万以后的8万,规定在赔款支付时的通货膨胀率与赔款发生时相比较,如在15%以内,不作调整,如超过该幅度双方的责任额要进行调整。 如有一笔赔款23000,在赔款支付时的通货膨胀率为15%,未超过规定幅度无需调整,由分入人承担3000元赔款; 若另有一笔赔款在支付时通货膨胀率为50%,超过了规定的幅度,则要进行调整,双方责任调整为:自负责任:2万×150%=3万,分出责任:8万×150%=12万,则赔款在3万以内均由分出人负责。 九、汇率变动条款书100页例(一),(二) 十、连接条款 例:(1)2001年有
10、一次灾害事故发生,涉及分出公司2000年和2001年两个业务年度所承保的业务,各个业务年度损失如下:2000年业务年度的损失80万 2001年业务年度的损失120万 共计:200万 各个业务年度的损失对全部损失的比例是:2000年为80/200=40%,2001年为120/200=60% (2)分出人在这两个业务年度均安排了超赔合同,由于连结赔付双方的责任额需调整: 2000年超赔合同原责任为: 超过50万以后的100万; 按40%的比例调整为: 超过20万以后的40万 2001年超赔合同原责任为: 超过100万以后的200万 按60%的比例调整为: 超过60万以后的
11、120万 (3)分入人调整后的责任为: 2000年业务年度损失80万分摊如下: 损失金额 80万 分入人承担 40万 自负额 40万 2001年业务年度的损失120万 损失金额 120万 分入人承担 60万 自负额 60万 (4)全部损失200万的分摊情况 分出人: 2000年合同40万,2001年合同60万 共计100万 分入人承担: 2000年合同40万,2001年合同60万 共计100万 十一、溢额分保与超赔分保的混合运用书92页 十二、责任恢复保费 如某
12、超赔合同为:赔款超过100万后的200万,固定保费4.8万 (1)按100%原保费基础和实际未到期的期间计算 1)2月28日发生赔款120万,未到期的时间为10个月,则恢复责任保费为: 120万/200万×4.8万×10/12=2.4万 2)11月30日发生赔款80万,未到期的时间为1个月,则恢复责任保费为: 80万/200万×4.8万×1/12=0.16万 (2)按50%原保费基础,不考虑未到期的期间,则恢复责任保费为: 1)120万/200万×4.8万×50%=1.44万 2)80万/200万×4.8万×50%=0.96万 另外责任恢复的次数还要考虑年保费和加费情况 例:赔款超过200万以后300万的超赔分保合同,固定分保费2万 1) 、年分保费2万,责任恢复1次,100%加费 2)、年分保费3万,责任恢复2次,加费共50% 则:1)支付4万保费,得到600万保障 2)、支付保费4.5万, 得到900万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