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 税 避 税前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广大企业家和纳税人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也使企业和纳税人面临着无情的市场竞争。在诸多的市场竞争中,尤以财务成本的竞争为核心,税收成本则是企业的外部核心成本之一。为此,纳税人必须学会对自己的纳税事务在现行税法既定的框架中进行合理的筹划,以期降低其外部成本,从而在无情的市场竞争中力求处于不败之地。第一章 节 税概念节税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当存在着多种纳税方案的选择时,纳税人通过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税收负担最低的方式来处理财务、经营、交易事项。 特点1.以符合税收政策法规为前提 节税是在
2、合法的条件下进行的,是在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比较分析后进行的最优化选择。 2.符合政策立法意图 纳税人通过节税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法中固有的优惠政策来享受其利益,其结果正是税法中优惠政策的立法意图,因此,节税本身正是优惠政策借以实现宏观调控目的的载体。 3.需要进行策划 节税需要纳税人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知识和财务知识,结合企业全方位的筹资、投资和经营业务,进行合理合法的策划。没有策划就没有节税。 4.表现形式多样 由于各国税法的不同,会计制度的差异,世界各国的节税行为也各有不同。一般来说,一国税收政策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差别越大,可供纳税人选择的余地也就越大,节税形式也就更加多样。第一节 节税筹划
3、但实质上节税筹划同税收筹划是有区别的。税收筹划是指国家及其税务机关所进行的一系列旨在为有效调控经济和取得最大的税收收入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它的主体是国家及其税务机关,它的目的是最佳地调控经济和最大地取得税收收入;而节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其目的是最有效地利用国家的税收政策和制度,从而取得最大的减少税收负担的节税收益。简介节税筹划是企业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减轻税负带来的税收利益的管理活动。其要点在于: 1节税筹划的目的是减轻税负,即少负税。它同企业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的目标一致。 2节税筹划以国家税收法律为依据,必须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符
4、合税收法律规定。因此必须熟悉国家税收政策,通晓税收法律规定。 3节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企业是最主要的节税筹划者。 4节税筹划的手段是“计划和安排”。 5节税筹划通常随同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一同进行,甚至要早于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采用税法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安排,尽可能地降低税负。 应当指出,节税筹划概念有时等同于税收筹划,在国外和国内的一些税收著作中,节税筹划和税收筹划等价。 节税筹划概念的界定这其中也包含了纳税人利用经济发展超前与相应的立法相对滞后而产生的法规与管理的漏洞而实施的减少或免除税赋的行为,也即是通常所说的避税行为。这一
5、行为在一定意义上来说,造成了有关法律意图的落空,歪曲了正常的经济现象,减少了政府财政收入,对之,政府有关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不断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继而使税法的质量得以提高,管理更为科学,对税收违法行为打击更为有力,对纳税人的合法利益更好地得以保障。 (1)合法性节税筹划是一种不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也可以说节税筹划是在合法的条件下进行的,是在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比较研究后进行的纳税优化选择。 (2)政策的导向性从宏观经济调节来看,税收是调节经营者、消费者行为的一种有效的经济杠杆。政府可以根据经营者和消费者谋取最大利润的心态,有意识地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符合政策导向
6、的行为,以实现某些经济或社会目的。 (3)高策划性节税筹划一般都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规划、设计和安排的,它可以在事先测算出节税的效果,因而具有超前策划性。这种超前策划,既要求纳税人充分了解政策法规,又要了解自己的经济业务,从而有效利用合法的政策优惠,进行有效充分的节税筹划。 节税筹划的作用1节税筹划有助于抑制偷税漏税的行为 人们减少税负的动机是客观存在。但是,其行为方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果用违法的手段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显然是社会所竭力反对的,也是税法所不容的。而节税筹划的理论与实践则用合法的手段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显然有助于抑制偷税、漏税的行为。 2节税筹划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税收总量,甚至
7、可能增加国家税收总量 节税筹划的作用是调整投资方向,做到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稳定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企业虽然减按较低税率纳税,但随着企业收入和利润等税基的扩大,实际上对国家今后税收不仅不会减少,反而会有所增加。 3节税筹划有助于化企业法律意识 同一减少税负的动机,有的采取合法手段,有的采取非法或违法手段,根本问题是纳税人的法律意识问题。节税筹划是以遵守税法和拥护税法为前提的,是建立在对税法深刻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的,因而有助于人们强化法律意识。 4节税筹划有助于促进税法建设 节税筹划是根据税法的规定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节税筹划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将会有助于促进税法的不断完善。
8、 5节税筹划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与投资方向 节税筹划是利用税基与税率的差别,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来引导纳税人的投资行为,达到调整国民经济结构与生产力布局的目的。尽管纳税人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身的税负,但在客观上却在国家税收杠杆作用下,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 6节税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 资金、成本和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要素,而节税筹划的理论,正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和利润的最佳。所以,节税筹划理论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理论和会计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外一些企业在选择高级财务会计主管人员时,总是将应聘人
9、员的节税筹划知识和能力的考核作为人员录取的标准之一。节税筹划理论与实践的发展程度,实际上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税筹划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逐步确立,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然会越来越关心自身的利益得失,其中,能否有效地减轻纳税义务已成为经营者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纳入了它的整个经营活动的轨道。如果说在我国现在,主要是以往,由于依法治税的工作力度不够,造成了一部分纳税人由于偷、逃、骗税,而相应的税收及其他经济和法律处罚又不足以遏制纳税人对金钱非法追求的欲望,而多次实施偷、逃。骗税行为,取得了一
10、定数额的非法所得,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步健全,公民的法制观念也在不断增强,政府机关以及全社会正在遵循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的指示精神,体现在税收上,一方面是税务机关等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江总书记的要求,实行依法治税,这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是公民遵纪守法的意识必须得到增强,正确处理好个人收入与“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关系,自觉养成依法纳税的良好习惯。 在增强法律意识,强调法治的同时,并不应当也不可能消除企业由于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利益和生存的竞争日趋激烈,
11、而在发展策划的过程中,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体现在税收上就是必然周密地考虑尽可能地减少或者免除政府的税赋,相应地增加自身的金钱财富的行为。企业是这样,公民个人也是这样。当今社会,世界经济正朝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进展的不断加快,对外经济交往日益扩大,这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十分宽广的舞台,同时也是对经济发展适应性的严峻考验。可以说节税筹划作为企业管理策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节税筹划的现实前景由于经济发展,经济制度,政府管理税收的指导思想、职能部门的工作方式等诸多差异,使节税筹划的现实运作成为可能。如今,效益、财富是十分诱人的字眼,引发人
12、们为之追求,这在现实社会不再是羞于启齿的事情,金钱的效应人们有目共睹,企业和公民总是将聚财与投资形式的思考紧地密联系在一起。如何有效合法地减轻或免除税赋从而更大程度地增加自身财富,近几年来也已开始以避税或节税的概念出现在国内一些富有经济头脑的企业决策班子的思维当中,这是一种趋势。而产生这种趋势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企业作为经济主体在经营决策中,拥有越来越完整的权力。 客观的经济环境为节税筹划的实现提供了前提条件,而要使具备这一前提条件的可能变成现实,关键还在于纳税人的主观努力。从纳税人的主观努力方面而言,至少应着眼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尽可能地把握宏观经济发展的脉搏,既要把握
13、一国或地区的区域经济的发展动态,又需要了解全球经济的变化趋势,以超前意识掌握本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动权;二是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熟练掌握与自身业务相关的税法知识,寻找其中可供自己利用的法律缺陷和税收征管缺陷,同时也可以纠正税务部门因工作差错可能给自己增加的税收负担;三是用足税收优惠。尽可能利用合法的税收优惠政策为自己节税筹划服务;四是掌握各种与节税筹划操作相关的方式方法,并不断在实践中参与、运用和提高。 筹资方案避税法筹资方案避税法是指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大获利水平和税负减少的方法。筹资方案避税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的选择及还本付息方法的选择两部分内容。 一般来说,企业筹资渠道有:1、
14、财政资金;2、金融机构信贷资金;3、企业自我积累;4、企业间拆借;5、企业内部集资;6、发行债券和股票;7、商业信用、租赁等等形式。从纳税角度看,这些筹资渠道产生的税收后果有很大的差异,对某些筹资渠道的利用可有效地帮助企业减轻税负,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通常情况下,站在避税的角度,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方式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其原因在于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的拆借涉及到的人员和机构较多,容易使纳税利润规模分散而降低,出现“削山头”现象。同样,金融机构贷款亦可实现部分避税和较轻度避税:一方面,企业归还利息后,企业利润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在企业的投资产生收益后,出资机构实际上
15、也要承担一定的税收,从而使企业实际税负相对降低。所以说,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减轻税负合理避开部分税款的一个途径。企业自我积累资金由于资金所有者和占用者为一体,税收难以分摊和抵销,避税效果最差。 而贷款、拆借、集资等形式都涉及到还本付息的问题,因而就涉及到如何计算成本和如何将各有关费用摊入成本的问题。利用利息摊入成本的方法的不同和资金往来双方的关系及所处经济活动地位的不同,往往是实现有效避税的关键所在。 金融机构贷款计算利息的方法和利率比较稳定、幅度较小,实行避税的选择余地不大。而企业与经济组织的资金拆借在利息计算和资金回收期限方面均有较大弹性和回收余地,从而为避税提供了有利条件。其方法主
16、要是:提高利息支付,减少企业利润,抵销所得税额;同时,再用某种形式将获得的高额利息返还给企业或以更方便的形式为企业提供担保等服务,从而达到避税目的。 投资方案避税法投资方案避税法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对投资规定的有关减免税优惠,通过投资方案的选择,以达到减轻其税收负担的目的。 一、投资方式选择法投资方式是指投资者以何种方式投资。一般包括现汇投资、有形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等方式。投资方式选择法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对投资方式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投资方式选择法要根据所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例,投资者可以用货币方式投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
17、械设备或其他物件、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投资。为了鼓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机械设备,中国税法规定,按照合同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合营企业以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经审查批准,合营企业以增加资本新进口的国内不能保证供应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无形资产虽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甚至可创造出成倍或更多的超额利润。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它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投资者利用无形资产也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那么以
18、货币方式进行投资能否起到避税的效果呢?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例,中外合资经营者在投资总额内或以追加投入的资本进口机械设备、零部件等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这就是说合资中外双方均以货币方式投资,用其投资总额内的资本或追加投入的资本进口的机械设备、零部件等,同样可以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照顾,达到节税的效果。 由此可知,只要合理利用有关法规,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投资入股,均可达到避税目的。但在具体运用时,还应根据投资的不同情况,综合分析比较,以选择最佳方案。 二、投资产业选择法投资产业选择法是指投资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投资产业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一)生产性
19、企业和非生产性企业的税收比较 生产性企业主要包括从事以下行业的企业:(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2)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4)轻工、纺织、包装工业;(5)医疗器械、制药工业;(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7)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10)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目前已确定的其他行业有: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设计和为工程项目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从事饲养、养殖、种植业;从事生产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用自有的运输工具和储藏设施,直接为
20、客户提供仓储、运输服务。 非生产性企业是指除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生产性企业和非生产性企业的税收差别主要体现在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方面。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还对从事农、林、牧业、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机场以及产品出口和先进技术企业规定了更优惠的税收政策。而对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则没有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照顾。 (二)投资产业选择避税的具体方法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要使投资行为既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又要体现出税收的政策导向,通过对生产性企业和非生产性企业不同税收优惠的分析比较,综合考
21、虑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总体负担,选择最佳投资方案。在实践中,有几种典型的避税方法可供参考: 1、综合利用避税法。即企业通过综合利用“三废”开发产品从而享受减免税待遇。综合利用减免税的范围:一是企业在产品设计规定之外,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种产品;二是废渣的综合利用,利用工矿企业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碎屑、粉尘、粉末、污泥和各种废渣生产的产品;三是废液的利用,利用工矿企业生产排放的废水、废酸液、废碱液、废油和其他废液生产的产品;四是废气的综合利用,利用工矿企业加工过程中排放的烟气、转炉铁合金炉回收的可燃气、焦炉气、高炉放散气等生产的产品;五是利用矿治企业余热、余压和低热值燃料生产的热力和动力;六是利用盐
22、田水域或电厂热水发展养殖所生产的产品;七是利用林木采伐,造林截头和加工剩余物生产的产品。 企业采用综合利用避税法,应具备两个前提:一是使自己的产品属于减免税范围,并且得到有关方面认可;二是避税成本不是太大。否则,如果一个企业本不是综合利用型企业,为了获得减免税好处,不惜改变生产形式和生产内容,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 2、出口退税避税法。即利用中国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避税的方法。中国税法规定,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品,除国家规定不能退税的产品外,一律退还已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的产品,按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计算退税。 企业采用出口退税避税法,一定要熟悉有关退税范围及退税计算方法,努力使
23、本企业出口符合合理退税的要求。至于有的企业伙同税务人员或海关人员骗取“出口退税”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成本费用避税法成本费用避税法是通过对企业成本费用项目的组合与核算,使其达到一个最佳值,以实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避税方法。采用成本费用避税法的前提,是在政府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规定的范围内,运用成本费用值的最佳组合来实现最大限度地抵销利润,扩大成本计算。可见,在合法范围内运用一些技巧,是成本费用避税法的基本特征。 一、材料计算避税法材料计算法是指企业在计算材料成本时,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企业本身的成本计算方法。 材料是企业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价格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因此,材料价
24、格波动必然影响产品成本变动。但是在材料市场价格处于经常变动的情况下,材料费用如何计入成本,直接影响当期成本值的大小;通过成本影响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大小。根据我国财务制度规定,企业材料费用计入成本的计价方法有以下几种: 1、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是以材料先入库则先发出这一假定为前提的,并根据这一假定成本流转顺序对发出材料和结存材料进行计价的一种计算方法。因此,在先进先出法下材料费用进入成本时,是根据材料的入库时间,按先后次序,将先入库的材料优先计入成本。 2、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是在计算材料单位成本时,用期初存货数量和本期各批收入的材料数量作权数计算材料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方法。 3、移动平均法
25、移动平均法是指在每一次收到材料后,以各批收入数量与各批收入前的结存数量为权数计算材料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方法。在移动平均法下,企业材料入库每次均要根据库存材料的数量和总成本计算新的平均单位成本,并以新的平均单位成本确定领用或者发生材料的计价。这种方法实际上也是一种加权平均法。 4、个别计价法个别计价法也叫具体辨认法,是在每次领用或发出材料时,查明其入库时的实际成本作为该材料的成本。 5、后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是以后入库的材料先发出这一假定为依据,根据这种假定的成本流转顺序来确定领用或发出的材料和期末库存材料的计价。每次领用或发出的材料是假定后入库的材料,期末库存材料则是最先入库的材料。 上述5种不
26、同的计价方法,产生的结果对企业成本多少及利润多少或纳税多少的影响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材料价格总是不断上涨的,后进的材料先出去,计入成本的费用就高;而先进先出法势必使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对较低。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使用。如果企业正处所得税的免税期,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选择先进先出计算材料费用,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相反,如果企业正处于征税期,其实现利润越多,则缴纳所得税越多,那么,企业就可以选择后进先出法,将当期的材料费用尽量扩大,以达到减少当期利润,少缴纳所得税的目的。 二、折旧计算避税法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
27、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那部分价值。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间内进行摊配。这不仅是为了收回投资,使企业在将来有能力重置固定资产,而且是为了把资产的成本分配于各个受益期,实现期间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 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因此,怎样计算折旧便成为十分重要的事情。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应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固定资产原值;(2)固定资产残值;(3)固定资产清理费用;(4)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很多,常用的折旧方
28、法有以下几种: 1、使用年限法使用年限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使用年限法又称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它将折旧均衡分配于使用期内的各个期间。因此,用这种方法所计算的折旧额,在各个使用年份或月份中都是相等的。 2、产量法产量法是假定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会随着使用程度而减退,因此将年限平均法中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改为使用这项资产所能生产的产品或劳务数量。 3、工作小时法这种方法与产量法类似,只是将生产产品或劳务数量改为工作小时数即可。 4、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费用法,指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在早期提得多,在后期则提得少,从而相对加
29、快了折旧的速度。 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中加快得到补偿。但这并不是指把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或多提折旧,因为不论采用何种方法计提折旧,从固定资产全部使用期间来看,折旧总额不变,因此,对企业的净收益总额并无影响。但从各个具体年份来看,由于采用加速的折旧法,使应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摊提较多而后期摊提较少,必然使企业净利前期相对较少而后期较多。 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其次,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
30、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第二节 关于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和对策分析一、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所谓税务筹划就是纳税人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自己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而使用的方法。税务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符合税法精神。1、税务筹划的基本特征表现(1)合法性:这是区别于偷税、避税的最显著特征。其一,于企业,其行为不仅在形式上合法,在实质上也顺应了政府的立法意图;其二,于税务机关,应该依法征税,保护和鼓励税务筹划。(2)事先性: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税务筹划是在企业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之前,对将可能面临的税收待遇
31、所做的一种策划与安排。若是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且应纳税额已确定之后,再做所谓的筹划,那就不是税务筹划,而只是偷税或避税了。(3)时效性:我国税制建设还很不完善,税收政策变化快。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具备敏锐的洞察力,预测并随时掌握会计、税务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因时制宜,制定或修改相应的纳税策略。否则,政策变化后的溯及力很可能使预定的纳税策略失去原有的效用,“变质”为避税甚至偷税,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时尤其要注意这一点。2、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1)税务筹划有助于纳税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纳税人通过税务筹划一方面可以减少现金流出,从而达到在现金流入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净
32、流量;另一方面,可以延迟现金流出时间,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获得一笔没有成本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2)有利于减少企业自身的“偷、逃、欠、骗、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税务筹划的存在和发展为纳税人节约税收开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这在客观上减少了企业税收违法的可能性,使其远离税收违法行为。(3)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和会计的管理水平。如果一个国家的现行税收法规存在漏洞而纳税人却无视其存在,这可能意味着纳税人经营水平层次较低,对现有税法没有太深层次的掌握,就更谈不上依法纳税和诚信纳税。(4)有利于完善税制,增加国家税
33、收。税务筹划有利于企业降低税务成本,也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有机结合,从而增加国家税收。如税务筹划中的避税筹划,就是对现有税法缺陷作出的昭示,暴露了现有税收法规的不足,国家则可根据税法缺陷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正,以完善国家的税收法规。二、我国税务筹划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1)税务筹划概念混乱,未实现理论上的突破。在税务筹划实践中,有的纳税人往往因为筹划不当构成避税,被税务机关按规定调整应纳税金额,未能达到节税目的;有的纳税人则因筹划失误形成偷税,不仅没有达到节税目的,反而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刑事制裁。(2)没有相关执业准则和法定业务,高素质执业人员少
34、。税务筹划需要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税务筹划实质上是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是事先的规划和安排,经济活动一旦发生后,就无法事后补救。因此,税务筹划人员应当是高智能复合型人才,需要具备税收、会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并全面了解、熟悉企业整个筹资、经营、投资活动。筹划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不仅要精通税法,随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情况,而且要非常熟悉企业业务情况及其流程,从而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最有利的决策。但目前大多数企业缺乏从事这类业务的专业人才。(3)社会效果差,主管机关对税务筹划行业持不支持态度。目前我国税收法律不健全,由于征管意识、技术和人员素质等各方面的因素
35、造成我国税收征管水平低,部分基层税务人员素质不高,查账能力不强,对税务筹划与偷逃税、避税的识别能力低下,给纳税人偷、逃税等行为留下了可资利用的空间。一些税务机关擅自改变税款的征收方法,扩大核定征收的范围,本应采用查账征收的固定业户却采取了定税、包税的办法,抵销了企业精心进行筹划得到的税收利益。税收征管法有的成为摆设,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使得某些纳税人感到没有外在压力,因而缺乏寻找税务咨询机构的内在动力,只知道与税务干部搞好关系,而不重视税务筹划,也使得税务咨询机构丧失了一部分市场,造成市场需求的缺乏。三、对策分析(1)划清税务筹划、避税以及偷税的界限。要有效开展税务筹划,必须正确区分税
36、务筹划与避税、偷税的界限。虽然偷税、避税、税务筹划都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但减少的性质具有根本的区别。偷税是一种公然违法行为且具有事后性;避税和税务筹划都具有事前有目的的谋划、安排特征,但两者的合法程度存在差别;避税虽然不违法但与税法的立法宗旨相悖,避税获得的利益不是税收立法者所期望的利益;而税务筹划则完全合法,是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顺应立法意图的。(2)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的纳税解释。税务筹划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税务机关的认可。税务筹划必须合理合法,因此,全面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纳税的法律解释和执法实践,是一项重要的税务筹划前期工作。就我国税法执法环境来看,目前尚无税收基本
37、法,各税种之间在操作上、衔接上也有欠缺,因而税务机关存在一定的“自由量裁权”。税务筹划人员应从税务机关组织和管理税收活动以及司法机关受理和审判税务案件中,具体了解对“合理和合法”的界定,并将其用于税务筹划的实施过程中。(3)加快税务筹划专业人才培养,聘用专业的税务筹划专家。税务筹划是一门综合性较强、技术性要求较高的智力行为,也是一项创造性的脑力活动。相比一般的企业管理活动,税务筹划对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税种的多样性、企业的差别性和要求的特殊性、客观环境的动态性和外部条件的制约性,都要求税务筹划人员有精湛的专业技能、灵活的应变能力。因此,企业应加大这方面的投入,一方面,在高校开设税务筹划专业,或
38、在税收、财会类专业开设税务筹划课程,尽快满足高层次的税务筹划的要求;另一方面,对在职的会计人员、筹划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务筹划业务,最好还是聘请税务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从而进一步降低税务筹划的风险。(4)完善税法,堵塞漏洞,促进税务筹划的发展。加快税制改革,不断完善税法,同时严格执法强化征管与稽查,使税收宣传教育与惩处并重,从而加深纳税人对依法纳税的认识,增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积极性。一方面,税务机关给税务部门、税务代理机构、企业提供一个判断是否属于正确筹划的标准,以积极引导企业和税务代理机构的筹划行为,减少国家税款的非正常损
39、失。另一方面,国家应通过法律责任的追究加强对税务代理中介机构行为的约束,这样才能增强其依法筹划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尽可能为企业提供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从而增加纳税人对税务筹划的需求,推动税务筹划的发展。第三节 节税筹划的积极意义一、节税筹划有助于抑制偷税漏税的行为人们减少税负的动机是客观存在。但是,其行为方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果用违法的手段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显然是我们所竭力反对的,也是税法所不容的。而节税筹划的理论与实践则用合法的手段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显然有助于抑制偷税、漏税的行为。二、节税筹划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税收总量,甚至可能增加国家税收总量节税筹划的作用是调整投资方向,做到国民经济
40、有计划、按比例稳定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企业虽然减按较低税率纳税,但随着企业收入和利润等税基的扩大,实际上对国家今后税收不仅不会减少,反而会有所增加。三、节税筹划有助于强化企业法律意识同一减少税负的动机,有的采取合法手段,有的采取非法或违法手段,根本问题是纳税人的法律意识问题。节税筹划是以遵守税法和拥护税法为前提的,是建立在对税法深刻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的,因而有助于人们强化法律意识。四、节税筹划有助于促进税法建设节税筹划是根据税法的规定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节税筹划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将会有助于促进税法的不断完善。五、节税筹划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与投资方向节税筹划是利用税基与税率的
41、差别,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来引导纳税人的投资行为,达到调整国民经济结构与生产力布局的目的。尽管纳税人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身的税负,但在客观上却在国家税收杠杆作用下,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六、节税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资金、成本和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要素,而节税筹划的理论,正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和利润的最佳。所以,节税筹划理论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理论和会计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外一些企业在选择高级财务会计主管人员时,总是将应聘人员的节税筹划知识和能力的考核作为人员录取的标准之一。节税筹划理论与实践
42、的发展程度,实际上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第四节 小企业节税的三种方式 小企业节税的三种方式节税,是指纳税人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从而达到降低税费的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已成为纳税人理财与经营管理整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手段多种多样,但从其开展经营活动的类型和减轻税收负担所采用的手段看,普遍采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选准时机、方式和方法 【案例1】范老板经营着一家小型生产企业,现为小规模纳税人。在上年度结算时,销售收入达到80万元。但是,从今年开始,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
43、准有所调整。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由原先的100万,下调为现在的50万。不过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较原文件的4%和6%都统一为3%,征收率降低了。 为了暂不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增加税负,范先生对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30万元,调整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把年度销售收入降为50万元,因而该企业没有达到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今年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申报纳税。 【解析】在企业日常经营中,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是企业销售货物广泛采用的营销方式,由于企业销售和结算方式不同,对销售收入
44、的实现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都具有一定影响。因此,纳税人可以从收入的方式和时间、计算方法进行选择、控制,以达到节税目的。 首先就是对于销售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企业销售货物有多种结算方式,不同的结算方式其收入的确认时间有不同的标准。税法规定:直接收款销售以收到销货款或取得销货款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收入确认时间;赊销和分期收款销货方式均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待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这样,通过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以达到减税或延缓纳税的目的。 其次便是对于收入确认时点的选择。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收入确认的标
45、准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企业应特别注意临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时点的筹划。企业可推迟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直接收款销货时,则可通过推迟收款时间或推迟提货单的交付时间,把收入确认时点延至次年,以便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 另外,对劳务收入计算方法的选择也有讲究。长期合同工程的收益计算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和完成合同法,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采用完成合同法为佳。 二、成本核算有利原则 【案例2】姜先生的企业存货周转较慢,因此在2007年年初无存货,企业已经度过了最初的免税期。在这一年因为经济因素,产品物价起初下跌,后来呈上涨趋势。企业在该年
46、购进存货值8000万元,销售收入10000万元。如果企业按先进先出法计算年末价值2000万元,企业销售成本6000万元,其他费用1600万元,所得税率为33%。年终会计报表显示净利润(10000-6000-1600)=2400(万元),纳税报表显示应交所得税240033%=792(万元)。并在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原因。但是企业改用后进先出法核算,则年终存货价值为1000万元,销售成本为7000万元,则应交所得税(10000-7000-1600)33%=462(万元)。通过筹划,为企业“节税”达330万元(792-462)。 【解析】存货计价方法不同,企业存货营业成本就不同,从而影响应税利润,少缴
47、企业所得税。因此,存货计价是纳税人调整应税利润的有利工具,选择最有利的存货计价方法能达到节税目的。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纳税人可采用适当的存货计价方法在期末存货与已售货物间分配成本。依现行税法,存货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不同方法,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是不同的,这既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步骤,也是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采取何种方法为佳,则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除此之外,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的计算就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在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残值、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折旧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人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因此纳税人要基于税法对成本、费用的确认和计算的不同规定,根据企业情况选择有利方式。 三、盈亏弥补筹划税收 【案例3】天恒公司2000年开业,当年发生亏损1400万元。2001年再度发生亏损,亏损额达1000万元,2002年扭亏为盈,实现利润140万元,2003年盈利300万元。 2004年初,公司研究准备上一条新生产线,预计投产后每年可盈利350万元,建设期为1年。鉴于公司资金比较紧张,财务部建议推迟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