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安行业福利:解读”外管证”之1234导读: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对于大多数跨地区或异地经营的企业来说,并不陌生,特别是对于跨地区从事建筑安装服务的纳税人来说,外管证的办理一直是个不大不小的问题.建安行业福利:解读【前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或”外经证”),对于大多数跨地区或异地经营的企业来说,并不陌生,特别是对于跨地区从事建筑安装服务的纳税人来说,外管证的办理一直是个不大不小的问题.现在好了,国税总局出台新政,优化了外管证的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本期大鹏就和你说说关于”外管证”的那些事.“1”个定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或”外经证”),是指纳税人到外县
2、(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其有效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80天).“2”个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的,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
3、,并相应报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国税总局发2016106号文).“3”个步骤1、开具: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或者加盖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用提供;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另需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无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的则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即时开具(发放)”外管证”.2、报验登记:纳税人应当自”外管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废除原
4、超过30天作废重开的规定),持”外管证”(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另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以”外管证”上注明的纳税人识别号,在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事宜并接受其管理.3、核销: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经营地税务机关核对资料,如果发现纳税人存在欠缴税款、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等未办结事项的,及时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办理;如果纳税人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核销报验登记,在”外管证”上签署意见.“4”个注意1、开具范围的界定: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简称跨省)经营的,应按规
5、定开具”外管证”;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2、税收管理信息化: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需要开具”外管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的网上申请,为其开具电子”外管证”;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及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推送相关信息(后续探索取消电子”外管证”纸质打印和经营地报验登记).3、延长建安有效期:”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4、不适用规定事项: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