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进行代管资金的会计核算?一些单位由于不具备银行开户条件,没有会计人员,其财务收支或专项资金收支无法建账核算,需委托无隶属关系的财务部门代管.财务部门为方便省事,在暂存款、其他应付款、或受托代理负债等往来科目下,以委托单位的名义或委托资金的项目名称增设明细子目,用于核算委托单位的财务收支或专项资金的财务收支.这在业务规模不大、业务种类单一、能在摘要栏详细记载和归类分析经济业务内容的情况下或许可行.但在业务规模较大、业务种类复杂的情况下,这种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代管资金的做法,只能起到资金出纳作用,不能分类详细反映委托单位的资金收支或专项资金收支的明细情况,无法分类详细反映委托单位与外单位之间
2、发生的借还款业务,并诱使一些单位将不合法的收支事项转移隐藏在往来项目中列收列支,逃避收支监管.以某镇实施一项搬迁工程为例.其资金流量达2000多万元,涉及对农户的拆迁补偿、安置房工程项目资金预付、借还款业务、专项资金缴拨款事项、应收应付款项,以及管理费用开支、开发建设耗用、收支项目结转等,业务较为复杂.由于没有银行账户,没有会计人员,其会计核算工作委托不相隶属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该单位财务部门在单位账中单设专项应付款搬迁安置费科目,核算搬迁安置资金的收支情况和财务状况.很显然,专项应付款搬迁安置费科目满足不了2000多万元、多种来源和去向的搬迁安置资金活动情况的反映,无法反映收入、费用、结余、
3、往来、资产等具体项目的明细情况.搬迁安置资金与本单位财务账目在一本账内核算,一些收入和支出难以辨别是否用于搬迁安置,与本单位资金相互挤占,混淆不清.受托单位是否可以将本单位会计核算科目,以受托单位的名义设置明细项目,而非在往来项目中列收列支,以此来反映代管资金收入、费用、结余、往来、资产等明细情况呢?由于委托单位与受托单位的经济业务可能不同,委托单位可能不适用受托单位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科目.如此核算,并未摆脱委托单位与受托单位的合账模式,可能会发生委托单位与受托单位之间的资金占用问题.这种以委托单位名义在受托单位的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用以核算代管资金的做法,仍有不妥之处.因此,对于受托代管的
4、单位资金和项目资金,受托单位应设往来科目反映受托资金出纳情况.此外,需对代管资金单独建账核算.在将资金缴入不相隶属的单位财务部门代管时,由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结算凭证,记入以委托单位或以专项资金为明细项目的往来明细科目.委托单位需要拨回支用时,由委托单位经办人员开具结算凭证从受托单位财务部门拨回.对于委托单位没有银行账户的情况,可以采取受托单位直接从银行支付的方式.委托单位的具体收支情况向受托单位财务部门结报,受托单位财务部门对委托单位结报的票据,另立账簿单独进行核算.这样避免了代管资金账目与本单位财务账目混淆挤占,能清晰反映代管资金收支的明细情况、往来款项的结算情况、借还款情况、资产资源情况,以及无需单独核算的经营收支情况,极大地方便了委托单位财务情况的查阅和利用.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