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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投融资联盟新版章程.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440933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8.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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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物流投融资联盟(CLIFU)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中国物流投融资联盟(CLIFU)(以下简称联盟)(英文名称为:Chinese Logistics Investment & Financing Union),是根据“平等、合作、互助、互惠”标准,由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国际物流节组委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资本运行中心)联合中国外金融机构、投行、VC、PE、证券企业、法律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融资行业社团组织、投融资顾问机构、融资企业等机构共同提议,并自愿组成非营利性和开放式行业合作协作组织,不含有法人资格。第二条 联盟宗旨: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领导下,在相关金融主管部门指导下,

2、充足发挥非政府组织作用,架起投融资机构和政府间沟通桥梁,搭建多层次、多元化、高效率投资机构和融资创业企业间投融资服务平台,并关键建设投资机构和融资创业企业间对话及投融资对接机制,提升投融资行业服务水平和对接效率,有效推进投融资双方交流和合作,宣传、推广多元化投融资产品,为促进中国投融资机构及金融行业快速发展发挥关键作用。第三条 联盟常设机构:联盟设置常设机构秘书处,办公室地点设在北京中国国际物流节组委会所在地界上传媒,秘书处组员由界上传媒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资本运行中心共同派员组成。首任秘书长由中国资本运行中心担任。界上传媒担任常务副主席。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四条 联盟业务范围: (一)整合中

3、国外金融机构、投行、VC、PE、证券企业、法律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融资行业社团组织、投融资顾问机构、融资创业企业资源,搭建投融资对接和信息交互平台; (二)发挥联盟组员和政府主管部门间桥梁和纽带作用,反应业内诉求和意见、提议,维护组员正当权益和公平市场环境; (三)为联盟组员及战略合作境内外投资机构寻求、筛选、评定和推广含有高速成长前景项目,设计投资工具,实施投资计划;为创业企业设计投资方案和以企业资本增值为目标资本运作和扩张活动战略计划。 (四)主动推广适合中国国情投融资产品,规范投融资推介工作,简化投融资对接步骤,帮助CLIFU联盟组员、投资机构及成长性企业寻求投融资机会; (五)主动

4、拓展海外融资渠道,为优异企业到海外上市、并购等投融资活动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 (六)秉承联盟服务理念,遵照“深入调研-诊疗把脉-融入企业-协调整理-提升整体管理素质-优化企业治理和透明度-制订切实可行融资方案-引进优质风险资本-长久跟踪服务直到企业强壮、成熟,走上现代企业之路”服务链,帮助中国优异企业获取直接融资,为推进中国风险投资和物流产业发展而主动努力。 (七)对金融、投融资领域前沿理论、行业热点、政策法规、未来发展等课题,组织研究机构、教授和学者进行调查研究,并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及CLIFU联盟组员反馈; (八)建立完善“CLIFU中国融资项目数据库”“ CLIFU中国金融投资服务机构信

5、息数据库”及“CLIFU成长型创业企业数据库”,设置“CLIFU金融服务中心”、“ CLIFU投资委员会”、“ CLIFU融资委员会”、“ CLIFU资本私募中心”、“ CLIFU企业融资战略研究中心”、“ CLIFU国际发展中心”“ CLIFU企业管理中心”职能部门,并不停组织海内外资本投资机构、金融教授、风险投资教授、融资教授及各领域战略研究教授加盟,全方面服务联盟组员机构和成长性企业; (九)接收投融资机构委托,针对目标项目企业资信情况、项目真实有效性、市场发展情况、财务情况、相关政策等,提供调查及评测等专业化服务; (十)策划和组织实施和投融资业务相关会议、高级培训班、高端沙龙、海内外

6、考察、展览会等活动;举行海内外投融资沙龙活动和相关联谊活动; (十一)为CLIFU联盟组员、成长性企业搭建投融资对接和信息交互平台,关键利用 “中国国际物流节”“中国物流万里行暨投融资考察”等活动官方网站、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网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资本运行中心网站,中央电视台物流频道、中国物流投融资联盟网站、中国航贸网网站、中国物流装备网、中国会展、中国会议等媒体为CLIFU联盟组员及成长性企业提供机构传输、投融资信息公布、金融产品推广、人物高端访谈等专题服务。 (十二)其它符合联盟组员共同利益相关事项。第三章 联盟组员管理第五条 加入联盟各类金融服务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服务组织等应该含有

7、以下条件: (一)认可本联盟章程; (二)热心支持企业事业,自愿加入联盟并主动推行联盟组员各项义务; (三)依法登记注册、管理规范、老实守信、业绩突出,在行业内有较高著名度和影响力。第六条 加入联盟程序: (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提交申请记录表,签署承诺书; (二)需提供法人资格证实文件复印件、单位基础情况介绍等资料; (三)经联盟秘书处审核经过后同意; (四)由联盟秘书处颁发组员证书、牌匾; (五)和联盟签署合作协议,并遵守协议上约定内容。第七条 联盟组员权利: (一)联盟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与联盟组织专题会、论坛、研讨会、信息交流及考察等活动,并享受相关组织管理费用可

8、能减免优惠;(三)享受十二个月一度“中国物流投资联盟年会”、“中国国际物流节”“中国物流万里行暨投融资考察活动”“中国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论坛”“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快运分会年会”等会议优先(我提议写优先,不要写最高)优惠待遇机构参会和投融资服务权益。 (四)给联盟组员推荐经过关键采集、评定、筛选和专业教导投融资项目;对联盟提供投融资信息、企业信息及项目信息资料查询服务,有优先、优惠权; (五)联盟组员可优先、优惠在中国物流投融资联盟官方网站、中国国际物流节网站、中国物流万里行暨投融资考察网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资本运行中心网站、物流时代、中国航务周刊、中国航贸网、中国物流装备网等媒介进行信息公布

9、、业务推广; (六)对联盟组织和服务工作批评提议权和监督权; (七)加入联盟自愿,退出联盟自由。第八条 联盟组员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和联盟章程,实施CLIFU联盟决议,维护CLIFU联盟声誉和利益; (二)主动参与联盟组织活动,推行CLIFU联盟章程要求义务和相关委托事项;(三) 联盟组员加入联盟后,应 和联盟秘书处签署合作协议,确保依靠中国物流投融资联盟平台,和合作方严格推行协议或协议。联盟组员依靠联盟平台形成合作项目,(依靠定义包含但不限于由联盟直接推介推广、沟通联络或当事人在参与联盟工作和活动中发生合作机遇等),不管该项目系联盟组员之间合作还是联盟组员和第三方合作,联盟组员均应确保在

10、项目合作成功后 ,根据行业公允标准向联盟秘书处交纳合适中介费用, 以作为对联盟工作支持 。 (具体百分比和操作形式由合作协议条款进行约定) (四)尽可能为联盟贡献本身机构网络资源、服务内容、优势和专业能力。 (五)对联盟提供相关企业信息资料,严格保密,不得翻印、转卖、发表或以其它方法泄漏; (六)未经授权,不得单独以CLIFU联盟名义办理业务、举行活动或发表言论; (七)立即、正确地向CLIFU联盟提供所需要但不包含商业秘密投融资信息资料,并立即更新“中国物流投融资联盟融资项目数据库”“中国物流投融资联盟服务机构信息数据库”及“成长型创业企业数据库”等相关投融资信息; (八)向CLIFU联盟反

11、应金融服务领域情况,提出合理化提议; (九)关键支持CLIFU联盟推荐投融资项目和产品,促进行业和企业发展。 (十)指派本身机构专员负责CLIFU联盟联络对接。(十一)按时缴纳会费。 第九条 退出联盟程序: (一)联盟组员应以书面形式向联盟提出申请并交回联盟组员证书、牌匾,组员资格即终止; (二)严重违反联盟章程,损害联盟声誉组员,经查实无误报秘书处同意,取消其组员资格; (三)连续壹年不参与联盟大会及相关活动,视为自动退出联盟。 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联盟设理事会设置声誉主席及主席职务,主席设置一名,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代表联盟签署相关关键文件; (二)召集并主持联盟组员大会; (三

12、)决定联盟其它重大事项。第十一条 联盟设理事会轮值主席一名,由联盟组员机构选举产生,任期十二个月。轮值主席职责: (一)帮助联盟主席工作,受主席委托召集并主持联盟组员大会; (二)审议联盟秘书处提交议案,拟订联盟年度工作计划; (三)监督指导联盟秘书处日常工作; (四)促进组员间各项投融资交流和合作; (五)联盟授予其它职权。第十二条 联盟设理事会副主席(主席团)、常务理事、理事及顾问(顾问团)若干名,拟请行业机构领导人、权威教授及由各联盟组员选派高级领导人员担任,接收邀请出席联盟多种活动。联盟各级领导每四年换届选举一次,可竞选连任。第十三条 联盟设秘书长一名,负责主持联盟秘书处日常工作,在联

13、盟主席、轮值主席、常务副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第十四条 联盟设置秘书处作为日常办公机构。秘书处职责: (一)确定章程及修正案草案; (二)管理联盟全部文件档案和其它资料; (三)组织实施联盟工作计划,并负责联盟宣传; (四)负责联盟组员间联络工作,处理联盟日常事务; (五)审核和接纳新组员,受理组员退出联盟申请; (六)搜集、整理、公布、对接联盟组员投融资服务意向及需求; (七)接收并管理联盟组员及其它机构赞助款项; (八)向联盟组员通报符合要求关键项目; (九)负责组织安排联盟组员联谊活动; (十)处理其它日常事务。第十五条 联盟各组员指派一名联络员代表,负责和联盟秘书处日常联络工作。联盟组员

14、联络员具体职责包含: (一)参与联盟各项活动,负担联盟委托工作; (二)立即反馈联盟组员投融资需求及对联盟工作提议; (三)立即、正确地向联盟提供不包含商业秘密投融资信息资料; (四)帮助联盟秘书处完成相关企业项目标评审工作; (五)负责完成联盟委托其它工作。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第十六条 联盟经费起源:(一)捐赠;(二)组员会费 (三)组员赞助; (四)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正当收入。第十七条 联盟经费开支必需用于本章程要求业务范围和投资促进事业发展,不得在组员中分配。第十八条 联盟财务由秘书处设置财务部统一管理,公开透明。第十九条 联盟资产管理实施国家要求财务管理制度,接收组员大会和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第二十条 联盟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二十一条 联盟专职员作人员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序第二十二条 联盟章程修改,经组员大会审议表决经过后生效。 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三分之二以上组员表决经过生效。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联盟秘书处。中国物流投融资联盟筹委会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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