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标准文件汇编模板.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427066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96 大小:327.04KB 下载积分:2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标准文件汇编模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6页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标准文件汇编模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青岛热电股份 安全管理标准文件汇编 二零零九一月一日 目录 1、 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调查、处理和汇报规程 2、 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3、 安全生产奖惩要求 4、 职员劳动保护用具管理要求 5、 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6、 职业卫生管理要求 7、 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管理措施 8、 安全防护管理标准 9、 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标准 10、 安全教育管理标准 11、 反违章管理制度 12、 两票三制管理措施 13、 青岛热电股份文明生产考评实施细则 14、 各岗位及工种安全责任制 15、 运行值设备巡回检验规范 16、 运行值设备定时工作 17、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调查、处理和汇报规程 1.专题内容和适应范围 1.1 本标准要求了供热发电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认定标准、调查、处理、汇报程序和要求。 1.2 本标准适应于股份企业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2.引用标准 2.1 青岛市颁布《企业职员伤亡事故管理措施》 2.2 DL558-94《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2.3《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 3.职责 3.1 生产安全科是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调查、处理和汇报工作全方面负责。 3.2 人力资源参与职职员伤事故认定、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向劳动保障部汇报工伤事故,并负责办理工伤保险待遇。 3.3 工会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调查和处理,对调查处理结果实施监督。 3.4 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安全科指导下,负责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调查、处理和汇报,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落实事故防范方法。 4.事故类别认定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所造成人身伤害程度、财产损失大小和社会危害程度,分为尤其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通常事故。 4.1 尤其重大事故 4.1.1 一次死亡3人以上人身事故。 4.1.2 关键生产设备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事故。 4.1.3生产现场失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事故。 4.2.重大事故 4.2.1.一次死亡1—2人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人身事故。 4.2.2.关键生产设备被迫停运,对关键工业用户停热时间二十四小时以上或对居民用户停热达成万m2•h。 4.2.2.生产设备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4.2.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事故。 4.2.5.生产现场失火,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4.3 较大事故 4.3.1 一次重伤1—2人或一次轻伤3人以上人身事故。 4.3.2.生产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 4.3.3 关键生产设备被迫停运,对关键工业用户停热时间12小时以上或对居民用户停热达成1000万m2•h。 4.3.4 生产设备异常运行,引发发电机功率降低或供热参数(压力、温度)降低8小时不能恢复。 4.3.5 生产设备异常引发锅炉、压力容器关键受压元件出现严重腐蚀、结垢、过烧、泄漏等情况,严重程度超出总受热面积10%以上。 4.3.6 生产现场失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 4.3.7 生产设备异常运行,产生废水、噪声、冒黑烟等环境污染事故,受到环境保护部门处罚或造成极坏社会影响。 4.4通常事故 4.4.1 一次轻伤1—2人人身伤害事故。 4.4.2 生产设备因故障损坏,修复费用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 4.4.3 关键生产设备被迫停运,对关键工业用户停热时间6小时以上或对居民用户停热达成100万m2•h。 4.4.4 生产设备异常运行,引发发电、供热设备出力或供热参数(压力、温度)降低6小时不能恢复。 4.4.5 生产设备异常运行引发锅炉、压力容器关键受压元件出现腐蚀、结垢、过烧、泄漏等情况。 4.4.6 生产工作场所失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 4.4.7 生产设备异常运行,产生废水、噪声、冒黑烟等环境污染事故,受到环境保护部门处罚或警告,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4.5.统计事故认定 4.5.1 职员在非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在《职职员伤保险条例》视同工伤情况。 4.5.2 生产设备被迫停运或非计划检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4.5.2.1生产设备停运前6小时向企业生安部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并使关键用户得到通知。 4.5.2.2 生产设备被迫停运或损坏不是因为人员误操作引发。 4.5.2.3 非本单位人员过失造成设备检修延期,且未对用户延误送电(热)时间。 4.5.2.4因为超出设计标准自然灾难或无法预防外力破坏所引发事故。 4.5.2.5 事先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科学技术试验项目,在试验中因为非人员过失造成事故。 4.5.2.6 新设备安装投运十二个月内,因设备制造、安装方面原因造成首次发生事故。 4.5.2.7 为抢救人员生命,而紧急停止设备运行,所造成设备事故。 5.障碍认定 5.1 发电设备异常运行,引发有功功率降低连续30分钟不能恢复。 5.2 供热设备异常运行,引发供热参数降低连续2小时不能恢复,或对部分居民连续停热面积10万m2•h以上。 5.3 关键热工仪表、自动保护装置停用二十四小时以上。 5.4 蒸汽、给水、凝结水、炉水水质不合格8小时不能恢复。 5.5 透平油、变压器油油质不合格,一月内不能恢复。 5.6 生产设备故障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以下。 5.7 生产现场酸、碱、树脂等泄漏,经济损失在元以内。 5.8 汽轮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安全阀未定时校验或动作不正常。 6.异常认定 生产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运行,未达成障碍认定标准情况,均应定为异常。 7.事故调查、处理和汇报 7.1 尤其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汇报 7.1.1 尤其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7.1.2 发生尤其重大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集团领导和生安部汇报,由生安部负责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2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汇报 7.2.1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由集团企业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除外。 7.2.2 发生重大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在20分钟内向集团领导和生安部汇报,由生安部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集团生安部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生安部负责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汇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立案。 7.3 通常事故调查、处理和汇报 7.3.1 通常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和汇报。 7.3.2 通常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在30分钟内向集团企业分管领导和生安部汇报,由生安部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事故单位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在2天内写出书面汇报报送生安部立案,由生安部负责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7.4 障碍调查、处理和汇报 7.4.1 障碍由生产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7.4.2 障碍发生后,由生产单位在1小时内向企业生安科汇报,并在1周内写出原因分析汇报,报送生安科立案。 7.5 异常调查、处理和汇报 异常由生产车间(站)负责组织调查,写出原因分析汇报,报本单位安全员立案,由安全员按月统计汇总上报生安部。 7.6包含到人身伤亡事故除了向生安部汇报外,还应同时向人力资源部汇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向上级工伤管理部门汇报。 7.6 事故调查组及其组员职责 7.6.1 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程度、经济损失大小等。 7.6.2 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者。 7.6.3 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方法提议。 7.6.4 按时写出《事故调查分析汇报》。 7.7 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7.7.1 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应明确事故发生、扩大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7.7.2 依据事故调查所确定事实经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性质,属责任事故应确定关键责任者、次要责任者和扩大责任者。有领导责任,应依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所作用,确定关键领导责任和次要领导责任。 7.8 领导责任认定 凡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事故,均应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对职员违章操作不予阻止。 2)对落实上级和本单位提出安全技术方法和反事故技术方法落实不力。 3)违反安全职责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4)对职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职员不能按规程操作。 5)现场规程、制度不健全。 6)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具不合格。 7)重大设备缺点未立即组织排除。 8)对频繁发生反复性事故不能有力阻止。 8 安全考评项目 8.1 安全纪录天数 安全纪录天数为生产单位连续安全生产无事故累计天数。 8.2 设备事故率(次/年•台) 设备事故率为年内发生通常以上设备事故次数和列入统计设备总台数之比。 8.3 人身重伤事故率(‰) 人身重伤事故率为年内发生重伤事故人数和统计期内职员总人数之比。 8.4 人身轻伤事故率(‰) 人身轻伤事故率为年内发生重伤事故人数和统计期内职员总人数之比。 8.5 供热事故率(‰) 供热事故率=∑(列入统计停热面积×停热时间)/∑(统计期内总供热面积×总供热时间)×1000‰ 。 9.附加说明 9.1本标准由生产安全科负责解释。企业安全生产考评委员会有权对发生事故依据社会影响程度、事故造成直接、间接损失经召开事故分析会研究决定事故性质、事故处罚情况,并不受以上条款约束。 9.2本标准由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考评委员会监督实施,原标准同时废止。 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 目标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降低火灾事故,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员生命安全,特制订本要求。 2 专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要求了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消防安全教育、防火安全检验、隐患整改、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考评和奖惩要求。适应于青岛热电股份及所属各单位。 3 引用标准 《中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机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公安部第61号令) 4 职责 4.1单位法人代表或非法人单位关键责任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该推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实施消防工作方针和法规,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要求。 (二)将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和科研、生产、经营等活动统筹安排,同意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确定逐层消防安全责任,同意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组织防火检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立即处理包含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4.2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安全管理工作: (一)确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其实施。 (三) 确定消防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验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 (六)定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情况,立即汇报包含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4.3生产安全管理部门是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推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落实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工作方案和逐层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设置消防安全组织,配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定时进行消防安全检验,消除火灾隐患。 (三)对职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时进行演练。 (四)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运、使用安全条件进行审核。 (五)监督消防器材产品质量,负责审批消防器材购置、补充、修复计划。 (六)监督发放明火作业工作票,审核同意使用电炉子等特殊用电设备。 (七)定时上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帮助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帮助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5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1新招职员必需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2在职职员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 5.3下列人员应接收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它依据要求应该接收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人员。 5.4 教育培训内容包含: (一)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安全操作规程。 (二)相关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三)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防爆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早期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 6 防火检验及隐患整改 6.1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时组织消防安全检验,每十二个月不少于两次。 6.2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应常常进行防火监督检验,并做好统计,发觉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存在火灾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6.3防火检验内容应包含: (一)用火、用电有没有违章情况。 (二)可燃物、易燃物是否妥善保管。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知识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整、有效。 (五)消防关键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7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7.1消防安全关键部位应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每六个月最少演练一次,并结合实际,不停完善预案。 7.2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含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和方法。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方法。 (四)扑救初起火灾程序和方法。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方法。 8 消防档案管理 8.1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8.2消防档案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单位基础情况和防火安全关键部位。 (二)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义务消防队。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五)和消防相关关键工种人员情况。 (六)消防安全检验统计、火灾隐患整改统计。 (七)灭火应急预案。 (八)消防安全培训统计。 (九)火灾事故汇报 9 考评和奖惩 9.1企业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验、考评、评选内容,对符合下列条件单位和个人应给和表彰和50-500元奖励: (一)主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方法成绩突出者。 (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立即发觉或消除火险隐患,预防火灾事故者。 (三)立即发觉火灾、立即报警和主动扑救,避免事故扩大者。 9.2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和50-500元处罚: (一)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电炉子,在生产现场吸烟。 (二)不办理动火工作票,未经同意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 (三)易燃易爆物品乱堆乱放。 (四)随意乱用消防器材从事和消防无关活动,因保管不善,丢失损坏消防器材,有意破坏偷窃消防器材。 9.3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事故者,要从严处罚,组成犯罪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10.附加说明 10.1本标准由生产安全科负责解释 10.2本标准由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考评委员会监督实施,原标准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奖惩要求 1 目标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标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不停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要求适适用于企业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3 引用标准 《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要求》 《供热发电事故认调查处理和汇报规程》 4 部门职责 4.1 生安科是安全生产奖惩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对生产单位奖惩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4.2财务科负责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管理。 4.3企业办公室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资金管理。 5 安全生产奖励 5.1 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内完成企业下达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给人均400元奖励。 5.2 电力生产单位连续安全生产100天、200天、300天,分别奖励生产岗位人均100元、150元、200元,连续安全生产400天以上,奖励生产岗位人均300元。 5.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申请,经生安科审核,分管经理同意后给奖励。 1)发觉重大设备缺点和事故隐患,并立即给予消除,避免了停机对外停汽或严重设备损坏事故,给500-1000元奖励。 2)发觉设备异常,并进行正确处理,预防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给300-500元奖励。 3)在特殊情况下提出新运行方法,确保了安全生产,给300-500元奖励。 4)改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并取得显著效果,给100-500元奖励。 5)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提议,得到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给100-500元奖励。 6 事故及违章行为处罚 6.1 发生一次特大责任事故,中止安全统计,并对责任单位及领导人员进行下列处罚: 1)扣除责任单位当年全部奖金。 2)扣罚责任单位关键责任人1万元,免去其行政职务,情节严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3)扣罚责任单位次要责任人8000元,免去其行政职务,情节严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6.2 发生一次重大责任事故,中止安全统计,并对责任单位及领导人员进行下列处罚: 1)扣除责任单位当年年底奖金。 2)扣罚责任单位关键责任人5000元,给记大过处分。 3)扣罚责任单位次要责任人3000元,给记大过处分。 6.3 发生一次严重责任事故,中止责任单位安全统计,并对责任单位及领导人员进行下列处罚: 1)扣罚责任单位当年年底奖金额50%,发生两次以上取消当年年底奖。 2)单位关键责任人3000元。 3)扣罚单位次要责任人元。 6.4 发生一次通常责任事故,对责任单位及领导人员进行下列处罚: 1)扣罚责任单位当年年底奖金额20%,发生两次扣罚50%,两次以上扣罚100%。 2)单位关键责任人1000元。 3)扣罚单位次要责任人800元。 6.5 发生一次障碍,扣罚责任单位元。 6.6 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发生一次事故未遂,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6.7 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破坏事故现场或制造假相,妨碍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加倍扣罚。 6.8 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检验中,发觉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现象,进行下列处罚: 1)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每发觉一次扣罚责任单位200元。 2)生产工作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每发觉一项扣罚责任单位200元。 3)生产工作现场存在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现象,每发觉一次扣罚责任单位50-200元。 4)未严格按《运行规程》要求参数运行,每发觉一次扣责任单位200元。 5)未严格按《运行规程》进行定时工作,每发觉一次扣责任单位200元。 6.9 对安全管理部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逾期未整改,每一项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6.10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评中,事故控制指标完不成,扣罚责任单位0.5—1万元;安全管理工作指标完不成,扣罚责任单位1000—5000元。 6. 11生产、施工现场未正确穿戴防护用具每发觉一次,扣发责任单位1000元。 6.12安全台帐不完善、内容不详实,巡检统计不齐全,每发觉一次扣罚责任单位200元。 7.附加说明 7.1本标准由生产安全科负责解释 7.2本标准由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考评委员会监督实施,原标准同时废止。 职员劳动保护用具管理要求 1. 目标 为了认真落实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加强对职员劳保用具管理,确保职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2. 专题内容和适应范围 本标准要求了职员劳保用具计划、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管理程序和要求,适应于企业所属个生产单位和部门。 3. 引用标准 《山东省职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具发放标准》 4. 职责 4.1生产安全科是劳动保护用具主管部门,关键负责劳保用具采购计划编制、审核、发放和使用监督。 5. 管理工作程序和要求 5.1各生产单位依据劳动防护用具发放标准,按季度编制劳保用具采购计划,报企业汇总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物资中心采购。 5.2统一发放劳保用具(如工作服、毛巾、肥皂、洗衣粉、茶叶等)由生产安全科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批,由物资中心采购。 5.3物资中心根据采购计划组织购置劳保用具必需有劳保产品合格证,经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后入库,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产品不能入库、发放和使用。 5.4劳保用具入库后,各单位持生安科开具领料单到物资中心领取。 5.5各单位应有专员负责劳保用具管理,负责建立职员劳动防护用具发放登记卡,每人一卡,职员内部调动时卡片随之流转。生安科应建立职员劳保发放台帐。办公室应随时向生安科提供人员调动情况,生安科每个月统计查对一次。 5.6职员休长假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应停发劳保用具或顺延领用时间。 5.7特殊作业劳保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电焊面罩、绝缘用具、防静电、防酸碱用具等)应根据岗位配置,专员管理,不作为职员个人劳保用具。 5.8对招用季节工,在岗期间应配发对应劳保用具,并建立发放登记卡片。工作不满一个供热季离岗,应交回用工单位,并妥善保管,明年继续使用。 5.9劳保用具是职员劳动、工作安全防护用具,必需正确使用,违者根据相关要求给予处罚。 5.10工作服形式反应企业对外形象,不得任意变动,如有变动必需经企业领导同意。 6. 职员个人劳保用具发放标准 6.1附表1:热电集团企业职员个人劳保用具发放标准 6.2附表2: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 7.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生产安全科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企业安全文明生产委员会监督实施,原标准同时废止。 附表1 热电集团企业职员个人劳保用具发放标准及防护性能对照表 名称 使用期限(月) 岗位 防寒服(件) 冬季工作服 (套) 工作帽 安全帽 夏季工作服 (件) 毛巾(条) 肥皂(块) 洗衣粉(袋) 线手套(副) 布手套(副) 皮手套(副) 乳胶手套(副) 电焊手套(副) 绝缘鞋 工作鞋(双) 棉鞋(双) 雨鞋(双) 雨衣(件) 防尘口罩(个) 防护眼睛(副) 耳塞(副) 安全带 备注 锅炉运行 48 zr18 18 备 zr24 6 1/2 3 1 2 6 3 cj12 24 配防尘面具 锅炉检修 48 zr18 18 备 zr24 6 1/2 3 1 1 fz12 3 cj12 24 备 配防尘面具 汽机运行 48 zr24 24 备 zr24 6 1/2 3 1 2 6 24 汽机检修 48 zr24 24 备 zr24 6 1/2 3 1 1 fz12 cj12 24 备 电气运行 48 24 24 备 24 6 1/2 3 1 6 24 配绝缘手套绝缘靴 电气检修 48 24 24 备 24 6 1/2 3 1 2 6 24 备 燃料运行 48 18 18 备 24 6 1/2 3 1 2 6 3 24 配防尘面具 燃料检修 48 18 18 备 24 6 1/2 3 1 1 fz12 3 cj12 24 备 配防尘面具 化学运行 48 sj24 24 备 sj24 6 1/2 3 1 2 3 6 24 配耐酸手套 化学检修 48 sj24 24 备 sj24 6 1/2 3 1 2 3 fz12 备 配耐酸手套 化学分析 24 24 24 6 1/2 3 3 6 配耐酸手套 供热站运行 48 zr24 24 备 zr24 6 1/2 3 3 3 6 3 cj48 24 配防尘面具 供热站检修 48 zr24 24 备 zr24 6 1/2 3 3 3 fz12 3 cj48 24 备 配防尘面具 换热站运行 48 zr24 24 备 zr24 6 1/2 3 3 3 6 24 换热站检修 48 zr24 24 备 zr24 6 1/2 3 3 3 fz12 24 备 热网巡检 48 zr24 24 备 zr24 6 1/2 3 3 3 6 24 36 36 备 配防毒面具 机械加工 24 24 24 6 1/2 3 3 6 cj48 热工仪表 48 36 36 备 24 6 1/2 3 3 6 3 fy12 24 配绝缘靴 计量 36 36 备 24 6 1/2 3 3 3 电气焊接 48 zr18 zr18 备 zr18 6 1/2 3 12 fz24 hj6 配电焊面罩 机动车驾驶员 36 36 24 6 1/2 3 2 60 60 煤抓、推土机、铲车 48 24 24 24 6 1/2 3 1 fz36 24 3 60 燃料管理人员 48 jd24 jd24 备 24 6 1/2 3 3 fz jd24 jf ny zq48 60 3 仓库管理人员 jd24 24 24 6 1/2 3 3 fz24 用户维修服务人员 48 36 36 24 6 1/2 3 保洁人员 36 36 24 6 1/2 3 48 48 3 炊事人员 6 1/2 3 医务人员 6 1/2 3 36 工程施工管理人员 48 36 备 24 6 1 4 收费员 48 24 6 1 4 处室人员 48 24 6 1 4 附表2: 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 cc-防刺穿 cj-防冲击 zp-胶面防砸一般型 ff-防辐射 fh-防寒 zr-阻燃耐高温 fy-防异物 fz-防砸(1-5级) zw-防紫外 hw-防红外 jd-防静电 ny-耐油 jy-绝缘 备:表示必需配置 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增强广大职员对安全生产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深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决定在全企业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一、企业成立安全生产举报办公室,设置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 二、安全生产举报信件和电话由专员受理,建立信件和电话登记簿,并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定时公布处理结果。 三、相关举报内容: 1、相关领导重生产轻安全,在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虽经指出却不予采纳。 2、工作人员违章操作、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相关制度造成事故或未造成事故不过严重危害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秩序。 3、单位和相关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立即,方法不落实,长久存在事故隐患。 4、事故发生后未严格根据“四不放过”标准进行调查处理,片面强调客观理由,未找到事故真正原因,没有认真吸收事故教训和造成事故再发生或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 5、作业环境严重危害职员身体健康,易造成职业病发生。 6、特种设备到期未进行检验或未办理相关手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经上岗培训,未立即审核。 四、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举报后要立即做出反应,着手调查,通常情况在15日内、特殊情况在25日内调查处理完成。同时注意保护举报人。 五、举报情况经查属实,将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者进行整改,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处罚,同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六、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办公室设在生安科,举报信箱设在企业办公楼二楼,举报电话86661302( 内线3027) 职业卫生管理要求 1、目标 为了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2、专题内容和适应范围 本标准要求了职业卫生管理职责、程序和要求,适应于企业所属各生产单位。 3、引用标准 《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4、职责 4.1 生产安全科负责落实国家相关劳动卫生管理标准,对全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全方面管理。 4.2 工程开发由工程责任人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标劳动卫生“三同时”工作。 4.3 办公室负责对有害作业岗位人员安排和患有职业病人员调动工作。 4.4 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有害作业岗位人员进行健康保护知识培训,负责对作业岗位卫生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并对有害原因实施有效控制。 4.5对患有职业病人员健康保护工作提交保健站负责。 5、管理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工程开发责任人对包含有害作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立项时应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该工程项目设计和完工应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职业卫生审查和验收,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 有害作业场所必需配置必需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生产单位要常常进行维护、检修,确保正常使用,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5.3 各生产单位应按要求发放个人防护用具,并指导和监督其正确使用。 5.4 办公室在和职员签署劳动协议时,必需将工作过程中存在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向职员说明。 5.5 生产安全科每十二个月组织有害作业岗位职员进行健康检验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原因检测,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5.6 对于患有职业病职员,生产安全科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和保健站,协调调离原工作岗位,并主动进行诊疗。职业病诊疗和诊疗期间一切待遇应按工伤处理。 6、职业危害原因及岗位 6.1职业危害原因 6.1.1、化学原因:毒物、粉尘。 6.1.2、物理原因:噪声、振动、高温、潮湿等。 6.2职业危害岗位 6.2.1电(气)焊焊接作业。 6.2.2燃料运行和检修。 6.2.3锅炉运行和检修 6.2.4汽机运行和检修。 6.2.5化学运行和检修。 6.2.6热力网运行和检修。 7.附加说明 7.1本标准由生产安全科负责解释 7.2本标准由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考评委员会监督实施,原标准同时废止。 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企业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开展,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任何生产工作全部存在着不一样程度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原因,凡进行维护、检修、试验工作必需进行危险点分析。外来人员参与现场工作时,各单位必需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和交代工作,并要求在控制方法签字栏签字。 第三条 开展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意在不停提升职员对作业风险认识,认真分析可能危及人身、设备不安全原因,采取有针对性方法,以确保职员在作业全过程中人身和发电设备安全。 第四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企业各基层单位。 第二章 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 集团企业工作职责 (一)落实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企业相关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企业各单位开展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组织推广优异危险辨识方法和手段; (三)规范企业各单位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管理。 第六条 各单位工作职责 (一)落实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本企业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 (二)落实本企业开展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责任制; (三)规范管理本企业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抓好过程控制,立即纠正存在问题。将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和工作票有机结合,指导现场作业;危险点控制方法票实施情况要随两票一起统计合格率,并进行分析、考评; (四)组织编制本企业《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手册》,按专业编制成册,下发班组。组织培训工作,将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方法列入安全规程考试内容,并依据对工作经验总结,不停补充和完善。 第八条 相关人员职责 (一)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审查工作票时,必需检验作业危险点控制方法是否齐全、正确。签发工作票同时签发《危险点控制方法票》(见附表); 2.多班组配合工作时,负责组织各班组根据《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手册》,结合具体工作特点,补充和完善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方法。 多专业共同作业时要关键抓好结合部危险点分析和控制,以预防出现漏洞。 (二)值长职责 1.组织或指定班长进行复杂电气倒闸操作和热力系统操作危险点分析,制订控制方法并进行审查。不得签发没有《危险点控制方法票》操作票; 2.在审查和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时,要审查是否有和工作对应《危险点控制方法票》。 (三)班组长职责 1.依据工作任务安排,组织班组工作人员根据本企业《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手册》,认真分析设备系统运行方法、工作环境特点、参与工作人员精神情况,对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方法进行补充和完善; 2.班前会,组织工作组组员学习,检验和督促每个组员了解和掌握具体工作危险点。开工前,认真检验控制方法落实; 3.班后会,要对当日本班组工作过程开展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方法落实进行总结,不停提升危险点分析正确性和控制方法针对性。 (四)工作责任人职责 1.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组织工作班人员进行危险点分析; 2.根据《危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专区 > 中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