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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村镇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步骤图
1、农村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审批步骤图
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申请材料
实地踏勘:镇村建所组织实地踏勘
由镇村建所审批选址意见书
国土分局办理临时土地使用证
由镇村建环境保护所发放准建证
实施依据:《村庄和集镇计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计划建设管理实施措施》。
2、农村居民住宅开工审批步骤图
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申请材料
实地踏勘:镇村建所组织实地踏勘
由镇村建所审批选址意见书
国土分局办理土地使用证
由镇村建环境保护所发放准建证
由镇村建环境保护所现场放线
由镇村建环境保护所同意开工建设
实施依据:《村庄和集镇计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计划建设管理实施措施》。
3、一孩《生育证》审批步骤图
申请人持双方结婚证实
本村村民小组出具证实
村委会计生宣传员处领取申请表
由村委会审核并加盖公章
由村委会报经镇计生办审核后颁发生育证
实施依据:《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生育证>管理措施》第四条。
4、户口迁移证办理步骤图
本人向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持准迁证第二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大中专学生须持录用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后,派出所审查后,符合条件、证件齐全,当场立即办结。
实施依据:《中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5、暂住证办理步骤图
本人持身份证或能证实身份有效证件,到暂住地派出所登记、交照片和证件工本费。
派出所审查后,立即办结
实施依据:《云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措施》。
6、使用原有农村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或其它非耕地
审批步骤图
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申请材料
审查:国土分局对用地单位或个人用地条件进行审查
踏勘:国土分局组织实地踏勘
发放申请表:审查和踏勘符合要求,国土分局向申请人发放申请表
审核:国土分局审核并签字盖章
审批:镇政府审批
发证:由国土分局发放用地许可证
实施依据:《土地法》、《村庄和集镇计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计划建设管理实施措施》。
7、集体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单位或个人
承包经营同意步骤图
流转双方自由协商并确定流转协议
由村组提出申请
村委会审核情况是否属实
国土分局进行调查和实地踏勘
国土分局审核并签字盖章
报镇人民政府审批
流转双方签署流转协议
依法实施土地流转
实施依据:《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
8、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单位或个人
承包经营同意步骤图
流转双方自由协商并确定流转协议
申请人提出申请
村民小组、村委会分别审核情况是否属实
国土分局进行调查和实地踏勘
国土分局审核并签字盖章
报镇人民政府审批
流转双方签署流转协议
依法实施土地流转
实施依据:《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
9、婚姻(结婚、离婚)登记步骤图
申请:男女双方带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办理离婚登记加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提出申请
填表:双方填写表格
确定:双方签字并按手印
发证:由社会事务中心发放结(离)婚证
实施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中国婚姻法》。
10、流感人口《婚育证》审批步骤图
申请:带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办理:当场办理
实施依据:《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流感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措施》、《云南省流感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要求》。
11、出生落户登记步骤图
携带新生儿医学证实(无医学证实,凭村(居)委会开具出生证实和母亲或父亲户口簿向派出所申请。
派出所审查后,符合条件、证件齐全,当场立即办结。
实施依据:《中国户口登记条例》。
12、死亡注销登记步骤图
由家眷持死亡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实或村(居)委会介绍信向派出所申请。
派出所审查后,符合条件、证件齐全,当场立即办结。
实施依据:《中国户口登记条例》。
13、身份证办理步骤图
申请: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到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记录表,摄影并交费。
审查:派出所审查后符合条件,上传资料至省公安厅制证中心。
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审核制证
派出所领回发证
实施依据:《中国居民身份证法》。
14、农村五保户审核步骤图
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
初审: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初步审核,提出意见
填表:填写五保申请表,由村委会出具证实并签署意见
审核调查: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调查审核,报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上报审批:报县民政局审批
发证:发放五确保及领款存折,按季(月)到银行领取五保金
实施意见:《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第七条。
15、《独生儿女父母光荣证》审核步骤图
申请:独生儿女夫妇提出申请
村委会审核并签字盖章
镇计生办审核并签字盖章
县计生局审批
为审核合格独生儿女夫妇发放《独生儿女父母光荣证》
实施依据:《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儿女家庭奖励要求》第二、三、二十二条。
16、二孩《生育证》审核步骤图
申请:由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取证:由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委会调查取证并签注意见,报送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查
上报:镇计生办审查并报县计生局审批
审批:县计生局作出是否同意生育决定
送达:送达县计生局书面决定
实施依据:《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生育证管理措施》第四条。
17、民用爆炸物购置审核步骤图
申请:申请人提出购置民爆物品书面申请
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
审核:派出所审核后上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审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核同意购置
实施依据:《中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18、残疾人证审核步骤图
申请: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由村级残疾人联络员初步审核并签字盖章
申请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由镇残联审核。
镇政府复核并签字盖章
上报县残联审批,由县残联发放残疾人证
实施依据:《中国残疾人保障法》。
19、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核步骤图
用地户提出申请
国土分局审核,发放《富源县城镇居民宅基地使用申请书》
在集镇计划区、关键交通干线两旁需经镇村建环境保护所办理计划许可证
村民小组审核后署名按手印
村委会审核,经村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国土分局受理,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上报县国土局审批
发放建房用地许可证
实施依据:《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20、村庄、集镇总体计划和集镇建设计划
审核步骤图
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申请材料
踏勘:镇村建环境保护所实地踏勘
填表:申请人填报村镇计划选址意见书记录表和审批表
上报:镇政府审核后将申请材料报县建设局
核发意见书:县建设局核发村庄、集镇计划建设选址意见书
实施依据:《村庄和集镇计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计划建设管理实施措施》。
2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定
申请人提供证实材料并填写审批表
申请人所在单位低保评议小组调查核实后,进行评议。
符合条件,在公开栏公布7日。
持全部相关证实材料上报镇低保评审小组审核,符合条件,签署意见。
报县民政局审核
符合条件,核定其其享受低保待遇标准,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再次公告3日。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按季发放低保金,并在发放表上签字、按手印。
实施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措施》、《曲靖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富源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措施》。
2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定
申请人提供证实材料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村委会调查核实后,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
符合条件,在村公开栏公布7日
持全部相关证实材料上报镇低保评审小组审核,符合条件,签署意见
报县民政局审核
符合条件,核定其其享受低保待遇标准,委托村委会再次公告3日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按季发放低保金,并在发放表上签字、按手印。
实施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相关全方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知》、《云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富源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
23、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核步骤图
申请:申请人提供项目申请书、城镇建设和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可行性研究汇报及其它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同意
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实施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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