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东地税:个体双定户申请调减定额
事项属性:非即办事项
一、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纳税人对核定计税依据有异议的,可以根据其经营的真实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减少核定定额。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三)《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国税函〔2006〕1199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
(二)《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厅
(二)承诺时限
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
(三)终审部门
县(市、区)局
(四)办理流程
纳税人报送资料种类齐全,填写内容完整,签章齐全规范,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转办相关部门办理;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办结后,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制发《核定税款通知书》或《不予变更纳税定额通知书》;达不到起征点的,向纳税人制发《未达起征点通知书》。同时向纳税人制发《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五、表证单书
(一)《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
(二)《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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