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解读火灾自动报警专业系统设计标准规范.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391360 上传时间:2024-05-2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2.5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解读火灾自动报警专业系统设计标准规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解读火灾自动报警专业系统设计标准规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解读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笔者对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与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区别做了整顿,列出了新规范在以往基本上新增内容,以以便人们对GB50116-与GB50116-98之间做出清晰区别。 一、目录   1、增长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有关设计规定。   2、增长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以及高度不不大于12米空间场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关设计规定。   3、取消第3章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立部位。   4、将原第4章(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划分)、第5章(系统设计)与第6章(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内容合并为新第3章(系统设计)。5、增长区域显示屏、模块、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传播设备或顾客信息传播装置等设备设立规定。 二、术语   不再引入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定义;增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信号、联动反馈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定义。 三、基本规定   ①3.1普通规定   1、增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场合规定: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场合、存储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场合。   2、增长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接口通讯合同强制性规定:3.1.4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接口和通讯合同兼容性应满足国家关于原则规定。   3、增长火灾报警控制器地址总数、单回路设备总数、回路设备余量;模块总数、联动回路中设备总数、联动回路设备余量详细规定。   4、增长隔离器设计有关规定。   5、规定超过100米建筑中跨避难层应设立独立火灾报警控制器。   6、规定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用变频启动方式。   7、规定地铁列车上设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通过无线网络等方式将列车上发生火灾部位信息传播给消防控制室。   ②3.2系统形式选取和设计规定   1、系统形式选取改为按照报警和联动规定进行选取,原规定中按照系统对象保护级别进行选取(特级、一级、二级)。   2、将图形显示装置和区域显示屏设立规定添加至不同形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   ③3.3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划分   增长电缆隧道,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列车报警区域划分规定。   ④3.4消防控制室   1、强制规定消防控制室设立规定:3.4.1具备消防联动功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中应设立消防控制室。   2、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设立中增长了图形显示装置。   3、强制规定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阐明、设备使用阐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献资料。   4、规定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立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她影响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设备用房附近。5、规定消防控制防火阀、外线电话设立规定。 四、消防联动控制设计   ①4.1普通规定   新增消防联动控制电压、特性、延时、逻辑关系等规定:   4.1.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控制逻辑向各有关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有关设备联动反馈信号。   4.1.2消防联动控制器电压控制输出应采用直流24V,其电源容量应满足受控消防设备同步启动且维持工作控制容量规定。   4.1.3各受控设备接口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   4.1.4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立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4.1.5启动电流较大消防设备宜分时启动。   4.1.6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与”逻辑组合。   ②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控制设计   4.3消火栓系统联动控制设计   4.4气体(泡沫)灭火系统联动控制设计   4.5防烟排烟系统联动控制设计   4.6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联动控制设计   4.7电梯联动控制设计   细化各消防联动系统控制规定详细规定。   5.4火灾应急广播5.5火灾警报装置   ③4.8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联动控制设计   细化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联动控制设计规定。   ④4.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批示系统联动控制设计   4.10有关联动控制设计   细化各消防联动系统控制规定详细规定。 五、系统记录   ①5.1普通规定   增长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复合式火灾探测器设立有关规定。   7.2点型火灾探测器选取   ②5.2点型火灾探测器选取   1、感烟火灾探测器选用场合中增长列车、车库等区域;取消有电气火灾危险场合。   2、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选用场合中增长高海拔地区,取消也许产生黑烟场合。   3、感温火灾探测器选用场合中增长“需要联动熄灭‘安全出口’标志灯安全出口内侧”。   4、增长图像型探测器选用规定。   5、细化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选用规定。   6、增长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选用规定。   7.3线型火灾探测器选取   ③5.3线型火灾探测器选取   1、增长不适当选取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场合规定。   2、增长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选用规定。   ④5.4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选取   增长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选用规定:   5.4.1下列场合宜选取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1、具备高速气流场合;   2、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不适当大空间、舞台上方、建筑高度超过12m或有特殊规定场合;   3、低温场合;   4、需要进行隐蔽探测场合;   5、需要进行火灾初期探测重要场合;   6、人员不适当进入场合。   5.4.2灰尘比较大场合,不应选取没有过滤网和管路自清洗功能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 六、系统设备设立   ①6.1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设立   取消集中控制器和区域控制器之说。   6.2火灾探测器设立   1、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设立中对不同类别感温火灾探测器设立作了详细规定。   2、火灾探测器数量计算公式修正系数K取值改为按照建筑所能容纳人员数量来进行计算。   3、对一氧化碳、火焰探测器和图像探测器、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设立作了详细规定。   4、在感温探测器设立部门未提及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设立规定。   5、增长了光纤光栅、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设立规定。   ②6.4区域显示屏设立   新增区域显示屏有关设立规定。   ③6.5火灾警报器设立   1、增长火灾光警报器详细安装场合规定。   2、将火灾警报器安装高度调节至2.2米以上。   ④消防应急广播设立   1、取消不同系统形式设计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规定。   2、取消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规定。 七、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新增住宅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有关规定。 八、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新增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设计有关规定。 九、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新增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有关规定。 十、系统供电   10.1普通规定   1、新增消防应急电源功率、供电时间有关规定。   2、新增消防用电设备设立规定。   10.2系统接地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规定作了详细规定。 十一、布线   ①11.1普通规定   1、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电压级别规定变动,增长了规定。   2、新规范增长1.3、1.4、1.5内容:   11.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电线路和传播线路设立在室外时,应埋地敷设。   11.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电线路和传播线路设立在地(水)下隧道或湿度不不大于90%场合时,线路及接线处应做防水解决。   11.1.5采用无线通信方式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线通信模块设立间距不应不不大于额定通信距离75%;   2无线通信模块应设立在明显部位,且应有明显标记。   ②11.2室内布线   1、对塑料管规定表述变为B1级以上钢性塑料管,增长可挠(金属)电气导管。   2、增长电线电缆强制性规定。   3、对线路明敷规定变化。   4、明确不同电压级别线缆布线问题。   5、明确不同防火分区线缆布线问题。   6、火灾探测器传播线路负极线颜色由本来单一蓝色增长了黑色。   7、取消接线端子箱内端子、传播网络系统接线有关规定。 十二、典型场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增长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以及高度不不大于12米空间场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关设计规定。 十三、附录   1、增长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营状态信息表,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表。   2、增长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分类原则。   3、新规范将“宜”和“可”进行区别简介。   4、引用规范:国标《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规定》GB25506、国标《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专区 > 中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