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南宁市政府投资工程20万元200万元(含本数)项目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编号:NNZC-2031A 招标人:市本级各预算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4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3投标须知前附表31、工程说明52、资金情况53、投标费用54、招标文件组成55、招标文件解释66、招标文件修改67、投标报价68、投标文件语言79、投标文件组成710、投标使用期811、投标确保金812、投标预备813、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91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915、投标文件装订、密封、标志和提交916、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017、开标1018、评标内容保密1019、投标文件计
2、算错误修正1120、投标人资格审查1121、投标文件评价和比较1122、评标细则1123、中标公告1324、中标通知书1325、协议签署1326、履约担保1427、解释权14第二章 协议格式19一、协 议 书20二、专用条款22三、通用条款3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4资格审查部分34商务部分41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1.1工程名称-南宁市政府投资工程20万元200万元(含本数)项目定点施工单位采购21.1建设地点南宁市31.1设计单位41.1建设规模政府投资工程51.1工程预算20万元200万元(含本数)工程61.1质量标准按具体项目协议约定71.1招标范围单
3、项施工预算价在20万元200万元(含本数)工程南宁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施工81.1工期要求按具体项目协议约定91.3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A分标:中国独立法人,含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B分标:中国独立法人,含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C分标:中国独立法人,含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D分标:中国独立法人,含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E分标:中国独立法人,含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广西区外企业须含有有效广西壮族自治区驻桂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年度记录表或该项目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记录表)和外地来邕企业资质登记立案表或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
4、章企业信息登记确定单;广西区内南宁市外企业须含有有效外地来邕企业资质登记立案表(或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记录表或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企业信息登记确定单)。(后文简称“外地企业驻桂来邕登记立案证实材料”)(水利水电、公路资质除外,绿化标区外企业只需区外来桂企业登记立案证)项目经理要求为本施工企业注册人员,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所投标段对应专业101.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117.1报价方法下浮系数报价1210.1投标使用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1投标确保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每个分标(投两个及两个以上分标投标确保金最高为壹拾万元整)必需从投标人总企业基础账户汇至南
5、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帐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银行账号:1413.1投标文件份 数壹份正本,三份副本1514.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器A分标时间:4月22日北京时间早晨9时00分B分标时间:4月23日北京时间早晨9时00分C、D、E分标时间:4月24日北京时间早晨9时00分1622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1726履约确保金每个分标履约确保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帐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银行账号:18购置文件时间购置文件
6、时间:自4月2日起至4月21日止(正常工作时间)购置文件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19联络人联络人:黄培伟 联络电话:20如投1个以上分标时,已在前面分标中标投标人仍将参与后续分标评审,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两个分标。1、工程说明1.1 工程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8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南宁市财政局委托,经过公开招标方法择优选定施工定点单位,由施工定点服务单位负责单项施工预算价在20万元200万元(含本数)工程-南宁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本项目共分为五个分标,A分标: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10家;B分标:市政公用工程10家
7、;C分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10家;D分标:公路工程5家;E分标:水利水电工程5家。符合资质要求投标人能够同时参与全部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2个标。评标时按A-B-C-D-E次序评审。本项目协议期为从双方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至 年12月31日止,在协议使用期内,依据工程项目标专业类别,在施工现场含有开工条件下由建设单位从中自行选定中标施工单位,并签署工程施工协议,当某个项目出现采购人和采购人选定中标施工单位不能取得统一意见无法签署施工协议时,该项目标定点施工单位由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按原定点中标单位中标次序轮番委托确定,被确定中标施工单位不得拒绝委托,不然视为拒绝接收委托,按违约责任处理。同一
8、时段,同一采购人,同一施工企业,累计委托施工项目不应超出200万元限额。1.2 上述工程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经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情况2.1 资金起源:政府投资。2.2 资金到位及落实情况: 已落实 。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负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招标文件组成4.1 本协议招标文件包含下列文件及全部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补充资料和第12条所述招标补遗文件。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协议格式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4.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投标须知、协议格式、
9、技术规范。假如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5、招标文件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给予解答,回复将送给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6、招标文件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因任何原因以补充通知方法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能够是招标人作出也能够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问题。 6.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经报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同意后,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3 假如招
10、标文件原定编制投标文件时间没有考虑因招标文件修改而引发投标文件修改所必需时间,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7、投标报价7.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下浮系数报价7.1.1 由投标人结合建设工程市场价格情况和套用现行定额和费用标准为计费基础按下浮系数进行报价,投标人按本身企业情况和承受能力自行考虑下浮系数。7.1.2项目上限控制价(不含养老保险费)在20万元50万元(含本数)实施总价包干制,协议价为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南财采管59号)编制审定上限控制价乘以(1-下浮系数)。项目上限控制价(不含养老保险费)在50万200万元(含本数)实施单价包干制(即结算单价为
11、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编制审定综合单价乘以(1-下浮系数),协议价为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编制审定上限控价乘以(1-下浮系数),完工结算送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核,工程结算价以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定为准。7.1.3工程项承包范围:按设计图纸及说明进行。 7.2 上限控制价计算依据:7.2.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GB50500-)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措施(桂建管61号),1998年全国统一房屋修善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及配套费用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
12、消耗量定额(土石方单价按市场价),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现行费用定额,水利水电工程计价定额按桂水基38号实施;市政计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费率、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要求;公路计价依据:公路工程中国招标文件范本()、公路工程基础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措施(JTG B06-)、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和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措施(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南宁市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上控价公
13、布时最新一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7.2.2 工程中包含混凝土细目,是否采取商品砼依据工程性质、现场实际情况及政府相关要求而确定。7.2.3 依据桂政发第42号文件要求,投标报价中不含建安劳保费。7.2.4 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除了市政项目、水利水电项目及公路项目外,其它按桂建质22号文要求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规费标准计取实施。7.2.5 人工工资调整按桂建标3号文、工伤保险费按桂建管37号文实施。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和检验试验配合费按桂建标【】7号文计取。7.2.6工程施工期间关键建筑材料调价结算按南府办函215号文实施。8、投标文件
14、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和投标相关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汉字。9、投标文件组成9.1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两部分组成。9.2 资格审查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1)诚信申明;(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身份证(如无授权时提供);(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如投1个以上分标且拟投入不一样项目经理时,须全部提供;);(7)投标确保金收据复印件、转帐底单复印件、基础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8)外地企业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立案证和外地来邕
15、企业资质登记立案表复印件(原件核查,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9)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园林绿化工程分标不用提供) ;(10)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方案承诺书。(11)项目经理及现场人员配置承诺书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9.3 商务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1) 投标函;(2) 拟投入工程最低人员配置合格条件表(不一样标段应有不一样人员配置,每一分标要配两套人员)。(3) 评标时须提供其它材料。10、投标使用期 10.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4条要求投标截止日期以后60天(日历天)内有效。10.2 在原定投标使用期
16、满之前,假如出现特殊情况,经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地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在延长久内本须知第11条要求仍然适用。11、投标确保金 11.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要求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收据是投标文件一个组成部分。 11.2 投标人选择交纳投标确保金方法按南建招投标1号文第二条第(四)款要求实施,具体内容为“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必需从投标人总企业基础账户汇出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然作废标处理。”
17、11.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拒绝。11.4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立即退还(无息),最迟不超出中标通知发出后5天。11.5 中标单位按要求签署协议后5日内,将退还其投标确保金(无息)。11.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确保金:11.6.1 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1.6.2 中标单位未能在要求期限内签署协议;11.6.3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19条要求修正报价。 11.7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保金以银行转帐形式交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标时须出示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具投标确保金到户证实原件、转帐底单原
18、件加盖公章、基础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不然作无效标书处理。12、投标预备12.1投标答疑 12.1.1投标人提出和投标相关任何问题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 天,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处。假如投标人在要求时间内所提出问题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中未得到解答或对解答不满意,在应该知道时间内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不然将视为提出问题不再需要回复。12.1.2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包含全部问题和回复,补充通知将立即提供给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因为投标人书面提出而产生对本须知4.1款中所列招标文件修改,由招标人根据本须知第6条要求,以补充通知方法发出。13、投标文
19、件份数和签署13.1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要求,编制所需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13.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也可使用正本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在相关位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名字或印章。13.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依据招标人指示进行或是投标人造成必需修改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实或加盖印鉴,不然修改无效。1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4.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要求。14.2 招标人
20、可按本须知第6条要求以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适用于延长后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投标文件装订、密封、标志和提交15.1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分开装订。15.2 每一个分标做一份资格审查文件(一本正本三本副本),各自独立包封,不和商务部分密封在同一个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中。不一样分标商务部分分别编制装订,并独立分开密封在不一样投标文件密封袋中。15.3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1) 工程项目编号;(2) 工程项目名称;(3) 分标;(4) 投标人名称;(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或
21、委托代理人姓名;(6) 年 月 日北京时间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5.4 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5.1款、第15.2款和第15.3 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识及密封,招标人将不负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给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5.5 全部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公章。15.6 在本须知第14条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6、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6.1 投标人能够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其投标文件通知。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
22、件。16.2 投标人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提交(在内封包上标明“修改”字样)。17、开标 17.1 招标人将在截标时间后在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七楼(具体安排见7楼电子显示器当日开标公告)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现场参与投标,不然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7.2 开标会由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验,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确保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和是否按本须知要求编制。但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17.3 开标会议程序(1) 主持人宣告开标会议开始;(2) 介绍参与
23、开标会议人员名单(包含公证、监察、唱标、监标、统计人员);(3) 招标人代表和监标人员一同检验参与开标会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资格证书,同时检验各投标人是否按要求提交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确保金证实材料(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具投标确保金到户证实原件、转帐底单原件加盖公章、基础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不然作无效标书处理;(4) 本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启封投标文件,对未按要求密封和逾期送达投标文件不予启封;(5) 招标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一同检验已开封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是否完整,并宣读核查结果;(6) 唱标。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下浮系数和招标人认为有必需宣
24、读内容。唱标次序按随机抽取方法进行;(7) 主持人宣告评标期间相关事项;(8) 主持人宣告开标会议结束。 17.4 本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17.5 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应该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18、评标内容保密 18.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告授予中标单位协议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全部资料,相关授予协议信息,全部不应向投标人或和评标无关其它人泄露。18.2 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组员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造成取消其投标资格。1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修正19.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
25、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示上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19.1.1 假如数字表示金额和用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19.1.2 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0、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只有经过资格审查才能进入详评。所要提供材料见本须知9.2条内容,资格审查资料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经过。21、投标文件评价和比较21.1 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判定。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应和招标文件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无显著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给予拒绝。而且不许可经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差异或保留,使
26、之成为含有响应性投标文件。21.2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或作废标处理:21.2.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与开标会议;21.2.2 本须知第9条要求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3条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1.2.3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 21.2.4 投标人未根据招标文件第11条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 21.2.5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21.2.6 不按本须知第9条内容提供资料;21.2.7 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21.2.8 投标文件实质上没
27、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1.2.9 投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作为独立法人资格但就本工程提交一个以上投标文件;21.2.10广西区外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驻桂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年度记录表或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记录表中人员配置和投标文件不符;21.2.11 投标人未提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方案承诺书。22、评标细则22.2.1经资格审查合格全部投标人投标下浮系数算术平均值将作为评审合理下浮系数。各标段评审时按各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投标下浮系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出名次。22.2.2 造价分(满分30分)评审时以经评审合理下浮系数为最高分,采取内插法计算,投标人下浮系数每高于合理下浮系数1扣1分,每低于合理
28、下浮系数1扣2分,最多扣完30分。此项满分为30分(绿化标此项27分),22.2.3企业综合实力分(满分70分,绿化标73分)(1)企业资质三级资质得6分,二级资质得分7分,一级及以上资质得8分,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同时含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此项满分10分(2)拟投入注册建造师二级得3分, 一级得5分。拟投入项目经理是助理工程师得1分,工程师得2分,高级工程师得3分。每增加一名项目经理加2分,此项满分18分(每个标段所配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最少要配2名)。(3)五大员配置:五大员中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得1分/人,工程师职称得1.5分/人,高级工程师得2分/人,此项满分20
29、分(每个标配2套人员)。(4)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经验每项得2分,满分6分;拟投入项目经理有类似工程经验每项得2分,满分4分。此项满分10分。(类似工程指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需相关证实材料:工程完工验收证书、优良工程证书或施工协议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部门证实材料)(5)含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含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含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此项满分3分。(6)有质量、安全施工确保方法承诺得4分(格式自理)(7)-定点施工单位参与此次定点施工单位采购投标加2分(有不良统计每次扣2分)(此项满分2分)(8)1月1日以来没有质量、安全事故得3分,有质量
30、安全事故扣3分/次,扣完3分为止。中标公告5天以后不再受理此项内容质疑投诉,在中标结果公告5天内就此项内容对中标单位投诉质疑,一经核查情况属实,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中标候选人按排名依次递补。(质量安全事故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书为准)(9)在南宁有苗圃基地在200亩及以上得3分,在200亩以下得1分,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原件,不然不得分(此项适用绿化分标)得分最高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投1个以上分标时,已在前面分标中标投标人仍将参与后续分标评审,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两个分标。22.2.4中标次序为ABCDE。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得分,每个分标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出名次。A分标: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10
31、家;B分标:市政公用工程10家;C分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10家;D分标:公路工程5家;E分标:水利水电工程5家。如出现投标人总分相等时,以下浮系数分得分高者为优,以下浮系数分得分亦相等,则由评委无记名投票确定中标人。排名在中标人后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协议,由中标候选人按排名依次递补。22.2.5 各分标中标下浮系数按各分标全部中标人下浮系数平均值确定。22.2.6备注:各项指标分数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23、中标公告23.1 中标单位确定后,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在广西财政网()、南宁政府采购网()公布中标公告。23.2 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
32、式向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应该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但回复内容不得包含商业秘密。23.3 质疑投标人必需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回复不满意或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未在要求时间内做出回复,能够在回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4、中标通知书24.1 在公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单位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24.2 中标通知书注明下浮系数。24.3 中标通知书为协议组成部分。25、协议签署25.1中标单位应按约定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建设单位代表签署施工协议。施工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依据经建设行政主
33、管部门审查立案项目施工图纸编制审定项目上限控制价。拟签署施工协议由建设单位送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见证后送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立案。协议立案以后方可进场施工。25.2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应和中标单位签署南宁市政府投资20万200万(含本数)项目政府采购定点施工协议书,并在正式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送一份副本至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立案。如中标单位不按要求签署协议,则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能够和排名在中标单位以后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签署协议。25.3 南宁市财政局依据已立案协议审批项目款项支付手续,对未经见证和立案协议,将不予办理项目价款支付。25.4 假如投标人不按本
34、须知第25.2条要求实施,招标人将有充足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25.5 协议签署必需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方法签订,如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另行签订协议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另行签订协议无效,并由此负担对应法律责任。25.6 当某个项目出现采购人和中标施工单位不能取得统一意见无法签署施工协议时,该项目标施工单位由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按原定点中标单位中标次序轮番委托确定,被确定中标施工单位不得拒绝委托,不然视为拒绝接收委托,按违约责任处理。原定点中标单位中标次序轮番委托情况由市集中采购中心在南宁政府采购网立即公布和刷新。25.7南宁市政府投资20万200万(含本数)项目政府采购定点施工协
35、议书协议期满后,经委托人市财政局同意市集中采购中心可和定点中标单位办理延期续签续签手续。26、履约担保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交履约确保金,履约确保金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每个分标,最高不超出壹拾万元人民币。不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确保金待协议期满后无息退还。27、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南宁市政府投资工程20万元200万元(含本数)项目政府采购定点施工单位协议协议名称:-南宁市政府投资工程20万元200万元(含本数)项目施工定点单位协议 分标招标编号:N
36、NZC-2031A甲方:乙方:(中标人)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1、协议内容甲方确定乙方为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定点服务单位,负责单项施工预算价在20万元200万元(含本数)南宁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及保修。在协议使用期内,乙方必需服从甲方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及保修工作。2、协议使用期:本协议期限为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 年12月31日止。本协议期满后,甲方视情况可和乙方协商续签六个月或1年。3、协议下浮系数工程概(预)算投资额M(万元)中标下浮系数A分标B分标C分标D分标E分标4、确保金和履
37、约确保4.1 乙方原缴纳投标确保金 伍万元直接转为履约确保金,履约确保金交至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再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转市财政专户。4.2 履约确保金作为违约金一部分及用于赔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协议义务而蒙受损失。4.3 乙方和甲方签署协议生效后,如乙方在协议期内提供服务无违约情况,待协议期满后,乙方提出退付申请经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按相关要求审核同意后无息退还。4.4 乙方如被没收履约确保金,必需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确保金补足,不然将被视为自动终止协议。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5.1财政部门支付建设单位项目工程款标准:施工协议签署经见证、立案后,经建设单位申请,财政将核付协
38、议价款80%到建设单位帐户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余款。5.2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拨款后20日内支付协议价30给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依据实际工程施工进度协定。5.3建设单位按工程价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给施工单位。5.4工程造价在20-50万元(含本数)实施是总价包干制,完工结算不需送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核;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实施是单价包干制(即结算单价为财政审定综合单价乘以(1-下浮系数),完工结算送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核,工程结算价以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定为准。5.5协议推行期间,如乙方
39、存在违规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可视情况依法中止协议,并通知市财政局延期支付工程款。5.6协议推行期间,乙方假如认为甲方有有意拖延工程进度款拨付,乙方应立即向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或资金拨款科室)或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反应情况。市财政局应查实并采取有效方法督促建设单位立即拨付工程进度款。6、双方约定6.1 乙方不得将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工程转交第三方完成。6.2乙方在和工程建设单位签署施工协议时应明确投入该项目标项目班子配置人员(详见后附表),并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项目班子人员作局部调整,要取得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同意后
40、方可进行调换。6.3乙方应严格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协议要求开展施工工作,必需严格按协议签署时投入项目班子人员配置表人员配置足够、合格人员确保工程进度、质量。6.4乙方须实事求是、认真提交每一期工程量及计量款,并对其正确性负责,乙方不得和监理单位串通,无中生有、虚报、冒报、谎报工程数量,对因变更而发生新增项目单价应按施工协议约定合理审核。在每一期计量时,乙方最终确定计量款和工程建设单位最终确定计量款差额在3%(含3%)以上,视为乙方违约。违约三次,结算时将扣除履约确保金。6.5乙方必需严格按图施工,不定时接收相关部门监督检验。6.6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项目和单价变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41、、财政部门和施工单位共同约定并签字确定。6.7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按南建项目3号、南财投审66号、南财采管28号文实施。6.8乙方收到建设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后5个工作日必需如数立即开发票给建设单位。不然作不良统计记入企业诚信考评。7、违约责任7.1 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应按中国协议法相关要求赔偿损失。7.2 在施工定点协议期内,乙方违反6.4条要求,视为违约。违约第一次,甲方给警告处理;违约累计二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纳履约确保金50%;违约累计三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纳全部履约确保金,并有权终止协议,取消施工定点单位资格。乙方还将被取消以后一定时期内参与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定点投标资格。乙
42、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应按相关要求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7.3乙方必需严格推行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及中标承诺,接收每次项目委托,如有拒绝接收委托,第一次扣履约确保金2万元,下一次接收项目委托之前必需先补足5万元履约确保金才能再委托项目。如出现第二再拒绝项目委托扣履约确保金3万元,下一次接收项目委托之前必需先补足5万元履约确保金才能再委托项目。如出现第三再拒绝项目委托扣完全部履约确保金5万元,并取消其中标资格。8、不可抗力事件处理8.1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附送相关权威机构出具证实。8.2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推行协议。9、诉讼 双方在实
43、施协议中所发生一切争议,应经过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协议签署地法院起诉,协议签署地在此约定为南宁市。10、协议生效及其它10.1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0.2 协议实施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协议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并报南宁市财政局核准后方可实施。10.3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该在7个工作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除依法能够免去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协议通知或协议必需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10.4 下述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并和本协议含
44、有相同效力:(1) 中标通知书(2) 委托协议书(3) 投标文件(4) 招标文件答疑、补充通知(5) 招标文件10.5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中国协议法相关条文实施。10.6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协议签署后,由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一式两份送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立案。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署地点:广西南宁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附表:拟投入本工程人员配置表序号人员人数资质要求1项目经理2施工员3质检员4安全员5造价员6材料员第二章 协议格式南 宁 市 政 府 采 购 工程施工协议项目编号:发包人: 承包人: 一、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