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核定征收)一、业务概述 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非居民企业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依照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审核。 二、服务对象 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非居民企业纳税人。 三、纳税人办理时限 次年5月31日前。 四、资料提供 (一)验证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一式二份)。 (三)附送资料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办结期限 当场办结。 六、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
2、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 (国税函20088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91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25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税发200911号); 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 七、纳税人注意事项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咨询服务电话:12366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nb-n-tax-gov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