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存支付的票据是什么?提存支付的票据是什么?票据权利瑕疵其具有延续性,基于瑕疵取得票据支持人及其后手都无法取得票据权利?票据包含了支票,所以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不也应该是2年吗?小编都整理好了,请看!【提存支付的票据是什么?】提存支付是指当持票人不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为付款提示时,票据债务人将相应的票据金额交给提存机关,从而相当于已履行付款义务的一种付款形式。提存付款的主体是承兑人,而非出票人、背书人,因为持票人未在法定的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即丧失对出票人、背书人的追索权,他们无需进行提存。一般情况下,票据付款都是非提存付款。【票据权利瑕疵其具有延续性,基于瑕疵取得票据支持人及其后手都无
2、法取得票据权利?】持票人取得票据时未支付对价,或依不合法的手段取得票据,或取得票据时主观上对票据上存在的问题或前手在票据权利上的瑕疵有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等,在这些情况下,即使票据上的背书具有连续性,持票人也不能享有票据权利。【票据包含了支票,所以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不也应该是2年吗?】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票据法第17条第一款是说的汇票。因为只有汇票才有承兑人,汇票是信用票据,有付款期,所以才说“自票据到期日”,而支票和本票是银行见票即付,没有到期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