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凭证处理规范一、原始凭证的审核规范 1、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原始凭证应详细审核,如有下列情况者,应当视为不合法: (1)填写的数字计算错误。 (2)填写的数字与规定及事实经过不符。 (3)与法律和企业有关规定不符者; 2、支出凭证的审核 (1)支付款项应取得收款人的统一发票,金额较小的可以用收据代替。 (2)对于公司购进商品或支付费用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应盖有对方企业的财务印章,并载明下列各项内容: 该企业的名称、地址; 商品名称、规格及数量或费用性质; 商品的单价、总价; 交易日期等。 (3)对于个人支付费用的原始凭证,应记明下列各项内容: 该用款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支付款项事由;
2、 实收金额; 收到日期等。 3、收入凭证的审核 (1)各项收入无论属于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均应取得足够证明收入的凭证。 (2)各项成品销售及其他资产出售所开的统一发票,应记明下列事项: 销售(或出售)日期; 客户名称及地址; 销售成品或其他资产名称、数量; 单价及总价; 公司的名称、地址及印章; (3)收入凭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视为不合法: 收入计算及条件与规定不符; 收入与事实经过不符; 数字计算错误; 手续不全; 其他与法律和企业有关规定不符的情况。 二、记账凭证处理规范 记账凭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不合法,须更正。 1、记账凭证根据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写。 2、未依规定程序编制。 3、记载内容与原始凭证不符。 4、会计法规定应记载事项未记明。 5、依照规定,应经各级人员签章而未签章的,若各单位主管已在原始凭证上签章,则记账凭证可以不用签章。 6、有记载、计算错误,而未遵照规定更正的。 7、其他与法律、企业规章不合的情况。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