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出租财产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产租赁所得一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起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 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在确定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准予扣除的项目除了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2、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