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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德龙烟铁路德州至大家洼段工程
甲控物资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JTJSZ(10)-43
外加剂
招
标
文
件
招标牵头人:中铁十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建德龙烟铁路德州至大家洼段工程
第一批甲控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JSZ(10)-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德龙烟铁路德州至大家洼段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施工各标段承包人已经确定。中铁十局集团、中铁四局集团、中铁一局集团3家单位分别为3个标段施工总价承包人。依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7号令、铁道部《相关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措施〉通知》(铁建设[]83号)要求,上述承包人共同组建招标联合体,对新建德龙烟铁路德州至大家洼段工程中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四种物资公开招标,并授权委托中铁十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Ⅰ标段项目经理部为牵头人承接此次招标。现邀请有爱好投标人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黄河涯(含)至大家洼(不含)段新建工程(单线),正线全长约256km,黄河涯至岳高铺上行疏解线4.120 km;滨州西站至滨沾线杀虎刘线路所(含)联络线工程,联络线长4.691 km;滨州西站至滨小线滨州北站(不含)联络线工程,联络线长1.661 km;龙居站至淄东线史口站(含)联络线工程,联络线长2.98 km;引入大家洼铁路地域引发益羊线(不含大家洼站)改扩建工程;相关配套工程;黄河崖站、滨州北站、史口站改扩建工程。技术等级I级,预留电气化,工程投资93.2286亿元,工程施工总工期为三年。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钢材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含有法人资格、含有招标物资生产供给经验生产厂或代理商;
2.生产厂需含有长材年生产量100万吨以上生产能力,且在铁道部合格生产商名目内;
3.生产厂本身必需含有和钢材产能配套炼钢能力;
4.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需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相关要求;
5.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成4亿元人民币以上;所供给产品需在招标文件要求生产厂范围内;
6.生产厂及代理商需含有提供钢材延伸服务能力,含有跨地域供给、集散能力;
7.必需含有近三年国家关键工程(尤其是铁路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二)水泥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含有法人资格生产厂或其代理商;
2.水泥生产厂拥有年产100万吨以上干法旋窑工艺生产线,立窑和旋窑并存企业不得投标;
3.水泥生产厂已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OO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成1.2亿元人民币以上;
5. 代理商代理投标,必需有水泥生产厂家出具授权代理委托书;
6.拥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关键工程中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7.质量必需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产品质量检测汇报;
8.对于本集团内部不生产,外购熟料生产企业不许可投标。
(三)外加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含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混凝土外加剂制造企业;
2.根据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相关公布第1季度供给商信用评价结果通知》(工管物〔〕96号)要求处于处罚期生产厂家不许可投标;
3. 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
4.申请人已经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申请人含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关键工程供给业绩,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6.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同时,须经铁道部判定或评审,并经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聚羧酸系外加剂申请人须在铁道部科技司公布《相关公布经检验合格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通知》名单范围内;拥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汇报;
7.不接收代理企业和联合体投标。
(四)粉煤灰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含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粉煤灰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
2.年生产能力20万吨以上,能生产Ⅰ级粉煤灰;
3. 代理商代理投标,必需有粉煤灰生产厂家(电厂)出具授权代理委托书,且必需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粉煤灰;
4.粉煤灰生产厂家已经过ISO9OO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产品质量检测汇报;
5.申请人含有近三年对国家或铁路关键工程供给业绩,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6月28日至7月2日,每日早晨8时30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地址:济南市车站街30号,(原济南铁路分局)前院东侧附楼地下一层)持下述证实材料购置招标文件。
购置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投标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济铁交表五),投标人购置招标文件以现金方法,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件1)。
4.3 此次招标招标文件将不采取邮购方法发售,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放设备。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7月19日8:00至9:00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7月19日9:00时,地点为: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地下一层(地址:济南市车站街30号,前院东侧附楼地下一层)。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交易许可证到时参与。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①时间:7月19日9:00时
②地点: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地下一层
到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交易许可证参与。
上述安排如有改变,招标人将经过公布公告媒介公布通知。
7. 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网上公布。
8. 联络方法
(1)招标牵头单位
中铁十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德州市陵县迎宾大街南首(邮编:253500)
联络人:王安圣
手机:
邮箱:
(2)其它招标人信息
中铁四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滨州市滨北镇张富路54号(邮编:256600)
联络人:陶龙祥 手机:
邮箱:
中铁一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东营市西城菏泽路252号(邮编:257022)
联络人:杜 滨 手机:
邮箱: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JTJSZ(10)-43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人名称
包件售价(元)
备注
1
钢材
GC01
吨
12350
中铁十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3000
2
钢材
GC02
吨
12190
3000
3
钢材
GC03
吨
14330
3000
4
钢材
GC04
吨
12430
中铁四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3000
5
钢材
GC05
吨
17830
3000
6
钢材
GC06
吨
0
中铁一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3000
7
钢材
GC07
吨
23000
3000
8
水泥
SN01
吨
151000
中铁十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3000
9
水泥
SN02
吨
151000
3000
10
水泥
SN03
吨
152600
3000
11
水泥
SN04
吨
00
3000
12
水泥
SN05
吨
132500
中铁四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3000
13
水泥
SN06
吨
137500
3000
14
水泥
SN07
吨
87000
3000
15
水泥
SN08
吨
229000
中铁一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3000
16
水泥
SN09
吨
226000
3000
17
混凝土外加剂
聚羧酸系列
WJ01
吨
800
中铁十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1000
18
混凝土外加剂
聚羧酸系列
WJ02
吨
600
1000
19
混凝土外加剂
聚羧酸系列
WJ03
吨
600
1000
20
混凝土外加剂
聚羧酸系列
WJ04
吨
500
1000
21
混凝土外加剂
聚羧酸系列
WJ05
吨
1100
中铁四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22
混凝土外加剂
聚羧酸系列
WJ06
吨
1800
中铁一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23
混凝土外加剂
聚羧酸系列
WJ07
吨
1600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人名称
包件售价(元)
备注
24
粉煤灰
Ⅰ级
FM01
吨
15000
中铁十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25
粉煤灰
Ⅰ级
FM02
吨
6000
1000
26
粉煤灰
Ⅰ级
FM03
吨
4000
1000
27
粉煤灰
Ⅰ级
FM04
吨
3000
1000
28
粉煤灰
Ⅰ级
FM05
吨
10000
中铁四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29
粉煤灰
Ⅰ级
FM06
吨
15000
30
粉煤灰
Ⅰ级
FM07
吨
40000
中铁一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3000
31
粉煤灰
Ⅰ级
FM08
吨
30000
3000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招标参考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招标文件及实际需求为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计划同意文件及文号
见本附表附件1
1.1.2
招标编号
JTJSZ(10)-43
1.1.3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牵头单位
中铁十局集团德大铁路综合Ⅰ标段
项目经理部
联络人:王安圣
电话:
传真:0531-82424597
邮箱:
1.1.5
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附件1
1.3.1
招标内容
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1
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给能力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含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混凝土外加剂制造企业;
2.根据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相关公布第1季度供给商信用评价结果通知》(工管物〔〕96号)要求处于处罚期生产厂家不许可投标;
3. 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
4.申请人已经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申请人含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关键工程供给业绩,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6.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同时,须经铁道部判定或评审,并经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聚羧酸系外加剂申请人须在铁道部科技司公布《相关公布经检验合格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通知》名单范围内;拥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汇报;
7.不接收代理企业和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 不接收
□接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7月3日
1.9.3
招标人澄清
截止时间:7月4日
文件发送方法: 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1.11
偏离
√ 不许可
□许可
2.1
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7月5日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年7 月19日9时 0分
2.2.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7月5日前
2.3.2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7月5日前
3.1.1
组成投标文件其它材料
1. 拟投入本项目标关键制造设备、检验设备表(附录5)和3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证实;
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复印件),铁道部科技司公布《相关公布经检验合格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通知》名单;
3. 近3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投标物资各品种规格质量检验汇报;
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保护方法和要求;
5. 承诺招标文件相关评标价评定和协议价确定方法。
3.3.1
投标使用期
投标使用期: 120 天
3.4.1
投标确保金
1.投标确保金形式:银行保函。
2.投标确保金金额:每包件投标总价2%,但每包件投标确保金总计最高不超出80万元。
投标确保金须采取银行保函方法。招标人仅接收依据《中国商业银行法》要求名称中许可使用“银行”字样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收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有条件保函。保函使用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假如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和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使用期应不少于投标使用期。
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核查,假如发觉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招标人将根据相关要求提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3.5.3
多年财务情况年份要求
年至 年
3.5.5
多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年份要求
年至 年
3.5.5
新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证实文件
省部级以上技术判定部门出具结果评审意见或判定证书
3.5.8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年至 年
3.5.9
其它资格内容要求
见本附表1.4.1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2 份,投标人如中标且招标人要求时,应提供额外要求份数投标文件
3.6.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取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取活页装订方法
4.1.3
电子版要求
必需以U盘形式提供。不接收光盘。
4.1.4
封套上写明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7月19日9时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地下一层(地址:济南市车站街30号)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
携带资料: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交易许可证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验: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共同检验
(2)开标次序:投标人递交文件次序
(3)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开标统计上签字不影响开标统计效力。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1-3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协议价5%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2.1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次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澄清或补遗为准
2.2
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和投标总价取整。
3.2
外加剂结算实施协议期内固定价
1.供给期
每个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给期。
2.结算单价及调整方法
结算单价=协议单价
如遇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投标人确需提升协议单价,须和招标人协商处理,并按招标人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实文件。
3.4.3
评标结束后,向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未出现3.4.4款情况投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其它未出现3.4.4款情况被推荐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确保金。
5.2
开标时将用4.1.2密封件之二中投标函唱标。
附件1
序号
批文及文号
1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相关新建德州至大家洼铁路可行性研究汇报批复》(发改基础〔〕2775号)
2
铁道部《相关新建德州至大家洼铁路初步设计批复》(铁鉴函[]284号)
3
德龙烟铁路《相关对新建德龙烟铁路德州至大家洼段工程第一批甲控物资招标计划复函》(德龙烟物函[]65号)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此次招标计划同意文件,本招标项目相关物资设备(下称招标物资)已含有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及落实情况
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许可拆包投标。
1.3.2招标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招标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此次招标物资生产供给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质量确保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它联合体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3)和本包件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和本包件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5)和本包件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6)被责令停业;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
(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企业、全资子企业及控股企业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资。
1.5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
1.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问题送达招标人,方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澄清,以书面方法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形式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10 分包、转包
1.10.1本招标物资不许可分包、转包。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许可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一些要求,偏离应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含: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措施;
(4)协议条款及格式;
(5)物资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
依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电报、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形式发给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假如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全部已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假如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函;
(5)资格审查资料;
(6)投标报价资料;
(7)投标人资格申明;
(8)生产组织供给能力说明;
(9)组织供给、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1)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
(12)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保护方法和要求;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投标文件不包含本章第3.1.1(3)目所指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对应表格。
3.2.2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到站总价,包含出厂单价、运杂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含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和全部相关税项费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报出出厂单价在协议使用期内必需保持固定有效,不然将造成投标文件被拒绝。
(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一切费用。投标人报出运杂费单价在协议使用期内必需保持固定有效。如遇重大性政策调整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实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具体具体运输服务方案。
3.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此次招标不接收任何报价折扣。
3.3 投标使用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3.4 投标确保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确保金格式递交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其投标确保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础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证实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复印件。
3.5.2“生产能力证实”应附企业关键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规格型号和对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实材料。
3.5.3 “多年财务情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质量确保能力证实”应附经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5.5 “多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协议协议书、或用户证实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证实文件。
3.5.6 “履约信用证实”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信贷证实、最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实。
3.5.7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同类投标物资协议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协议协议书复印件(协议数量及交货期等)。
3.5.8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判决、裁决等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9其它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或许可外购,本章第3.5.1项至第3.5.8项要求表格和资料应包含联合体各方或外购方相关情况。
3.6 投标文件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汉字简体。全部文字、图表必需清楚可辨。如有必需,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次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相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使用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定。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一份。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4.1.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字样)。
4.1.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多做一份(和装订在正本中完全一致,并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保函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封面应标明"投标函供开标唱标之用"字样)。
4.1.3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1.4密封件之四: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电子版”字样)。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4.1.5上述四个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4.1.3项、4.1.4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书面通知应根据本章第3.6.3项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投标文件应根据本章第3条、第4条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时参与。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告开标纪律;
(2)宣告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等相关信息;
(3)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4)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并宣告投标文件开标次序;
(5)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确保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它内容,并统计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统计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7)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 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关键人员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3)和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4)曾因在招标、评标和其它和招标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2 评标标准
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措施”要求方法、评审原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方法、评审原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协议授予
7.1 定标方法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署协议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协议条款及格式”要求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4 签署协议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还应该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少于3个,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
按8.1要求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立案后能够不再进行招标,或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该保密情况和资料,不得和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她人正当权益。
9.2 对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和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法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法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组员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收受她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评审原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收受她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此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统计表
(项目名称) (物资品种)开标统计表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包件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是否提供投标确保金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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