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信托利息在企业所得税和土增税上扣除的不同.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304003 上传时间:2024-05-2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4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托利息在企业所得税和土增税上扣除的不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信托利息在企业所得税和土增税上扣除的不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信托利息在企业所得税和土增税上扣除的不同1、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利息扣除有明确规定1.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照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上述明确了土地增值税在计税中的利息扣除标准问题,即财务费

2、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照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2、信托公司是不属于商业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信托,即大家常说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根据经营业务的性质,信托公司属广义上的金融机构,但他与各类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相比,不管是金融政策、经营范围等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具有独立的特殊性。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即不允许以吸收负债性质的信托存款,来发放贷款。商业银行是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其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

3、,其业务主要是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发放贷款业务。因此,从税收法规上来讲,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但不属于商业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 3、利息扣除,不同的税种征管上有不同的规定企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计税扣除问题,从企业所得税计税扣除的规定来看,所有规定表述的都是按照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这当中的金融企业就包括了银行、财务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也就是说,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利息扣除上,凡支付给金融企业的利息都可全额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不作纳税调整。 而土地增值税中的计税扣除,则表述的是最高不能超过按照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凡支付给非银行金融企业的利息支出,必须与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相比对,对超过部分要作纳税调整。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