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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228370 上传时间:2023-03-16 格式:PDF 页数:45 大小:1.56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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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实施细则浏览次数:258次 字号:大中小(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 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业扩报装管理,规范业扩报装作业行为,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电网 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业务受理、现场勘查、供电方案 确定及答复、业务收费、受电工程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 工检验、供用电合同签订、接电、资料归档、服务回访全过 程的作业规范。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陕西省电力公司及所属各供电单 位。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四条业扩报装工作必须全面践行“四个服务”宗旨,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供电监管要求,严格 遵守供电服务“三个十条”规定,按照“一口对外、便捷高 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第五条 坚持“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 装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由营业窗口统一受理用电申请,客 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局按职责分工承办业扩报装的具体业 务,并对外答复客户。营销、发策、农电、生产、调度、基 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流程要求,完成业扩报装流程中相 应的工作内容。第六条坚持“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 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推行“首问负 责制”、“客户经理制”,严格按照供电监管办法及国 家电网公司“十项承诺”要求的时限办理业扩报装各环节业 务。业扩报装工作流程见附件。第七条坚持“三不指定”的原则,严格执行统一的技 术标准、工作标准、服务标准,尊重客户对业扩报装相关政 策、信息的知情权,对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的自主选 择权,对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的评价权,杜绝直接、间接或 者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第八条坚持“办事公开”的原则,在营业场所、95598 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统一的业扩报装服务项 目、业务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配置自助服务终端,方便 客户查询有关政策、业务办理进程以及受电工程设计、施工 单位资质信息。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的监督。第九条对供电营业区内具备供电条件的客户,不得违 反国家规定拒绝受理用电申请或拒绝供电。供电方案的确定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网及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严格 执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以及公司相关 技术原则,满足客户用电需求。第十条加强对客户受电工程建设的安全服务,严格审 查受电工程设计、施工、试验单位资质,倡导采用节能环保 的先进技术和产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开展受电工程 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及竣工检验工作,防止客户受点设施带 安全隐患接入电网。第十一条加强业扩报装现场工作安全管理。业扩方案 勘查、中间检查、装(拆)表、竣工检验、接电等环节现场 工作应统一组织、集中开展,严格执行工作计划管理和工作 监护制度,遵守现场作业安全规定。严禁计划外开展工作。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的业扩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业务费用,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 目或调整收费标准、范围,严禁代设计、施工企业收取各种 费用。第十三条 严格供用电合同管理,落实供用电合同分级 管理、授权签订、及时变更的管理要求,按照国网公司统一 的合同文本格式,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与客户签订合同,确 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第十四条加强业扩报装与配电业务的衔接,统筹客户 供电方案和配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方案的制定,统一安排业扩 报装接电和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计划,推广应用带电作 业,加快接电速度,缩小停电范围。加强营销信息系统与调度、配网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 业扩报装与配电运行信息共享。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局负 责提供客户业扩报装情况及年度分区预测,包括客户分级、用电地址、装接容量、预计最高负荷及平均负荷、电压等级 以及接入的供电线路等信息;配电部门负责提供配网运行情 况,包括各电源点的供电线路、供电能力及可开放负荷、供 电设施检修等信息。配电网规划部门负责收集负荷预测、市 政建设规划等信息,做好电网建设规划和客户接入规划。第十五条 深化营销信息系统业扩报装业务应用,全面 推广统一的电子表单,严格业扩报装资料、业务办理等信息 的录入管理,确保系统内信息与业扩报装实际进程保持一致,严禁客户业扩报装流程脱离营销业务系统自转,严禁擅 自修改营销信息系统内业扩报装各环节完成时间。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客户档案管理 办法,以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局为单位建立标准化档案 室,按照“一户一档”管理要求,统一客户业扩报装归档资 料的目录、内容、格式,建立健全客户用电档案收集、存放、借阅制度,做到档案完整、归档及时、妥善保管。第十七条强化业扩报装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实行 业扩报装服务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业扩报装同业对标及 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稽查和客户回访工作,强化业扩报装过 程督导及考核评价工作,促进业扩报装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第三章业务受理第十八条 为客户提供供电营业厅、95598客户服务热 线、网上营业厅等多种报装渠道。供电营业窗口或95598工 作人员按照“首问负责制”服务要求指导客户办理用电申请 业务,向客户宣传解释政策规定。第十九条 受理客户用电申请时,应主动为客户提供用 电咨询服务,接受并查验客户用电申请资料,审查合格后方 可正式受理。对于资料欠缺或不完整的,营业受理人员应告 知客户须先行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后再报装。(一)询问客户申请意图,主动向客户提供客户业扩 报装办理告知书(格式见附件1),告知办理用电需提供 的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2)、办理的基本流程、相关的收 费项目和标准,引导并协助客户填写用电申请书,用电申请 书所提供信息须经客户签字确认。同时,将客户资料信息录 入营销应用系统、客户用电申请书扫描至营销应用系统。(二)审核客户历史用电情况、欠费情况、信用情况。如客户存在欠费情况,则须结清欠费后方可办理。(三)接受客户用电申请资料,应查验客户资料是否齐 全、申请单信息是否完整、检查证件是否有效。审查合格确 认无误后发送至勘查派工环节,向客户提供业务联系卡(格 式见附件3)o对于资料欠缺或不完整的,营业受理人员应 书面告知客户需要补充、完善的具体资料清单。(四)对于具有非线性负荷并可能影响供电质量或电网 安全运行的客户,应书面告知客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电 能质量评估工作,并提交初步治理技术方案,作为业扩报装 申请的补充资料。(五)客户用电申请资料应按以下要求收集齐全:1、居民客户应提供:用电申请书;居民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或相关法律文书)。如委托 他人代办,应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2、住宅小区应提供:用电申请书;经办人居民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 件;政府主管部门立项或批复文件;总平图原件及复印 件,建筑总平面图、用电负荷特性说明、用电设备明细表、近期及远期用电容量。3、行政事业单位应提供:用电申请书;经办人居 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 印件;总平图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总平面图、用电负荷特 性说明、用电设备明细表、近期及远期用电容量。4、其它低压客户应提供:用电申请书;经办人居 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 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 印件;用电设备明细表。5、其它高压客户应提供:用电申请书;经办人居 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 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 印件;政府主管部门立项或批复文件;总平图原件及复 印件,建筑总平面图、用电负荷特性说明、用电设备明细表、近期及远期用电容量。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对 高耗能、矿产开采等特殊行业客户,须提供许可生产的有关 文件资料。(六)申请户名应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名称、居民身 份证一致。(七)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相关 资料转至下一个环节办理部门。第四章现场勘查第二十条 现场勘查由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局营销科 业扩报装人员统一组织相关部门,集中进行勘查。10千伏专线、35千伏及以上客户现场勘查应组织营销部、发展部、生技部(或配网部、农电部)等部门参加。公(农)网现场勘查应由供电分局营销科业扩报装人员 组织生技科、运行班组参加。农村综合变以下客户由供电分局农电科组织开展。第二十一条 现场勘查前,勘查人员应预先了解待勘查 地点的现场供电条件,与客户预约现场勘查时间,携带业 扩现场勘查工作单准备好相应作业资料,在双方约定的时 间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对申请增容的客户,应查阅客户用电 档案,记录客户信息、历次变更用电情况等资料。第二十二条现场勘查时,应重点核实客户负荷性质、用电容量、用电类别等信息,结合现场供电条件,初步确定 电源、计量、计费方案。勘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对申请新装、增容用电的居民客户,应核定用电 容量,确认供电电压、计量装置位置和接户线的路径、长度。其中,新建居住小区客户应现场调查小区规划,初步确定供 电电源、供电线路、配电变压器分布位置、低压线缆路径等。(二)对申请新装、增容用电的非居民客户,应审核客 户的用电需求,确定新增用电容量、用电性质及负荷特性,初步确定供电电源、供电电压、供电线路、计量方案、计费 方案等。(三)对拟定的重要电力客户,应根据国家电监会关 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 理的意见,审核客户行业范围和负荷特性,并根据客户供 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进行分级。(四)对申请增容的客户,应核实客户名称、用电地址、电能表箱位、表位、表号、倍率等信息,检查电能计量装置 和受电装置运行情况。第二十三条 对现场不具备供电条件的,应在勘查意见 中说明原因,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对现场存在违约用电、窃电嫌疑等异常情况的客户,勘查人员应做好现场记录,及 时报相关职责部门,并暂缓办理该客户用电业务。在违约用 电、窃电嫌疑排查处理完毕后重新启动业扩报装流程。第二十四条 现场勘查工作安全要求:(一)开展现场勘查工作不得少于两人,严格执行工作 计划管理和安全监护制度;(二)进入变电站(配电室)等生产区域或临近电网设 备时,必须遵守现场安全规定,并有值班(或运行)人员陪 同;现场勘查不得接触及操作电气设备,并与带电设备保持 安全距离;需要触及或操作设备时,必须执行相关安全工作 票制度,并由运行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三)现场勘查工作须做好人身意外伤害防范措施。第五章供电方案编制及答复第二十五条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 则等有关技术标准,根据现场勘查结果、电网规划、用电 需求及当地供电条件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与客户协商 一致后,提出初步供电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一)客户基本用电信息包括:户名、用电地址、行业、用电性质、负荷分级、核定的用电容量、拟定的客户分级。(二)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应包括:供电电压等级、供电 电源及每路进线的供电容量、供电线路及敷设方式要求、间 隔编号及接杆号。(三)客户受电系统方案应包括:受电装置的容量、无 功补偿标准、客户电气主接线型式、运行方式、主要受电装 置电气参数,并明确应急电源及保安措施配置、谐波治理、继电保护、调度通信要求。(四)计量方案应包括:计量点设置、电能计量装置配 置、接线方式、计量方式、安装条件、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安 装方案等。(五)计费方案应包括用电类别、电价分类及功率因数 考核标准等信息。(六)告知事项。包括客户有权自主选择具备相关资质 要求的电力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下一环节需要 注意的事项等。对有受电工程的客户,应明确受电工程建设 投资界面。第二十六条 根据客户的供电电压等级和重要性分级,供电方案的审批实行会议审查、同级会签、分级审批制度。经审批确认后的供电方案,由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局书面 答复客户。答复单格式见附件4。(一)低压供电方案由业扩报装人员拟定,经供电分局 营销科、生技科审核后答复客户;其中农村地区低压供电方 案经供电分局农电科审核后答复客户;(二)10kV公网供电方案,由供电分局业扩报装人员拟 定,经营销科审核、生技科会签、主管领导审批后形成供电 方案答复单答复客户;(三)10kV专线及以上客户供电方案,由客户服务中心 拟定,经营销部、发展部、生技部(或农电部、配网部)会 签,主管局长审批后形成供电方案答复单答复客户(四)35千伏及以上供电方案审批应采取集中开会方式 的确定,由客户服务中心组织,营销部、发展部、生技部(或 农电部、配网部)、电能计量中心、调度中心等部门参加。(五)HOkV及以上和特别重要电力客户的接入方案由 发展部报省公司发展部批复后,由客户服务中心拟定供电方 案,经营销部、发展部、生技部会签,主管局长审批后形成 供电方案答复单答复客户客户;(六)审批时间要求:方案审批采取集中开会方式的,开会周期应每周一次;会签方式的,相关部门应同步会签,会签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七)供电方案必须使用营销业务系统中的供电方案 答复单答复,并经客户签收后存档。如客户需正式批复文 件时可另行行文。第二十七条 客户服务中心应将专线供电方案分送生 技部、发策部、农电部、调度中心、电能计量中心,各部门 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第二十八条 供电方案应在如下期限内答复客户:自受 理之日起,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 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 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因故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 案,应主动向客户说明原因。第二十九条 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1年,低压供电 方案的有效期为3个月。供电方案发生变更的,应严格履行 审批程序,对因客户需求发生变化造成的,应书面通知客户 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对因电网原因造成的,应与客户沟 通协商、重新确定供电方案后再答复客户。第六章受电工程设计审核第三十条 客户依据答复的供电方案,自主选择具备资 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受电工程设计,送审设计资料时须将设计 单位资质原件,递交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局业扩报装人员 进行查验,查验合格后复印一份备案留存。第三十一条 业扩报装人员受理客户送审的受电工程 图纸资料时,应审核报送资料是否齐全,对于资料欠缺或不 完整的,应告知客户需要补充完善的相关资料。客户送审的 设计资料应包括:(一)低压供电的客户,报送的资料包括负荷组成和 用电设备清单;(二)高压供电的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审查报送资料清 单如下见附件5。第三十二条公农网专变客户设计资料由供电分局营 销科组织生技科、计量中心进行审核;专线客户设计资料由 客户服务中心组织营销部、发展部、生技部(或农电部、配 网部)、电能计量中心、调度、信通等部门进行审核。第三十三条 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审核工作应依照供电 方案和国家相关标准开展,审核结果应一次性书面答复客户(格式见附件6),并督促其修改直至复审合格。设计审核 重点:(一)对低压供电的客户,电能计量和用电信息采集装 置的配置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能表以及用电信息 采集系统相关技术标准;进户线缆截面、配电装置应满足电 网安全及客户用电要求。(二)对高压供电的客户,主要电气设备技术参数、主 接线方式、运行方式、线缆规格应满足供电方案要求;继电 保护、通信、自动装置、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程;进户线缆型号截面、总开关容量应满足电网安全及客户用电 的要求;电能计量和用电信息采集装置的配置应符合电能 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能表以及用 电信息采集系统相关技术标准。(三)对重要电力客户,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保安 措施还应满足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四)对有非线性阻抗用电设备(高次谐波、冲击性负 荷、波动负荷、非对称性负荷等)的客户,还应审核谐波负 序治理装置及预留空间、电能质量监测装置是否满足有关规 程、规定要求。第三十四条 受电工程设计审核合格后,应在审核通过 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上加盖图纸审核专用章,客户受电工程 设计图纸经审核合格后,任何单位、部门和人员对设计审核 确定后的内容不得修改。并告知客户下一个环节需要注意的 事项:(一)因客户自身原因需要变更设计的,应将变更后的 设计文件再次送审,通过审核后方可实施,否则,供电企业 将不予检验和接电。(二)承揽受电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 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客户受电工程电气设备须具备型式试验报告、生 产许可证、合格证、3c认证(低压)等证书。(四)正式开工前,应将施工企业资质、施工进度安排 报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局业扩报装人员审核备案。工程施 工应依据审核通过的图纸进行施工。隐蔽工程掩埋或封闭 前,应报供电部门进行中间检查。涉及占用电力通道资源的,应提前在通道维管部门办理工程配合手续。(五)受电工程竣工报验前,应向供电企业提供进线 继电保护定值计算相关资料。第三十五条 受电工程设计审核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 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 20个工作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应及时向客户做好沟 通解释工作。第七章 受电工程中间检查及计量安装第三十六条 客户自主选择具备国家电力监管会颁发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单位进行受电工程施工,并将施工单位资质原件,递交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局业扩 报装人员进行查验,查验合格后复印一份备案留存。第三十七条 客户依据审查后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业扩 报装人员在受理客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报验申请后,应及时 组织用电检查人员开展中间检查。发现缺陷的,应一次性书 面通知客户整改。复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一)现场检查前,应提前与客户预约时间,告知检查 项目和应配合的工作。(二)现场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应以受电工程缺 陷整改通知单(格式见附件7)的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整 改。客户整改完成后,应报请供电企业复验。复验合格后方 可继续施工。(三)中间检查合格后,以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结果通 知单形式书面通知客户(格式见附件8)。(四)对未实施中间检查的隐蔽工程,应书面向客户提 出返工要求。第三十八条 中间检查的期限,自接到用户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用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第三十九条中间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企业、试 验单位是否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线路架设情况或电缆敷设检 查;电缆通道开挖情况检查;封闭母线及计量箱(柜)安装 检查;高、低压盘(柜)安装检查;配电室接地检查;设备 到货验收及安装前的特性校验资料检查;设备基础建设检 查;安全措施检查等。第四十条中间检查期间,应协调并做好以下工作:(一)受电工程施工交叉跨越等涉及停送电事宜,客户应 提前10天将申请交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局业扩报装人员,停送电计划经营销部、营销科审核后报生技部、生技科,按 客户需求安排,运行部门、班组配合实施。(二)客户受电工程进入公司系统变电站施工需办理审 批手续并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1)客户必须向业扩报装人员报送工程施工计划。(2)施工单位须具备相关资质,各类作业人员应经安 全教育以及安规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营部门、安监部门 批准备案后,持工作票方可进行现场工作。(3)客户受电工程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需经生产、安监部门审核合格。(4)生产运行部门应按客户需求积极做好有关配合工 作。(三)调度调管的客户进线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 计算由各单位调度部门负责,执行以下工作程序,各单位不 得收取客户进线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检验等费 用。(1)客户提供定值计算所需的基础资料报业扩报装人 员,审核无误后转交调度部门;(2)调度部门进行定值计算,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定值 单执行程序;(3)客户服务中心业扩报装人员向客户移交定值单。第四十一条 中间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应在2个工作 日内将检查资料录入营销应用系统。第四十二条 开展客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现场工作不 得少于两人,应严格执行工作计划管理和安全监护制度,遵 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禁止代替客户进 行现场作业。第四十三条 电能计量装置和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的安 装应与客户受电工程施工同步进行。第四十四条 现场安装前,应根据供电方案和客户受电 工程设计文件确认安装条件,对需停电实施的工作,应与客 户协商确定停电工作时间。(一)采集终端安装位置应依据终端通信信号强、铺设 线路短、现场维护方便原则进行选定。(二)采集终端、电能计量装置安装结束后,应核对装 置编号、电能表起度及变比等重要信息,及时加装封印,记 录现场安装信息、计量印证使用信息,请客户签字确认。(三)采集终端安装完毕后,应符合电力用户用电信 息采集系统采集终端和计量装置建设管理规范的运行要 求。第四十四条 计量装表现场安全要求:(一)电能计量装置和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安装工作不得 少于两人。(二)进入工作现场,需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随意 操作带电设备。进行带电更换电能表时,工作时应使用绝缘 工具并戴绝缘手套。(三)现场工作须严格遵守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程和公 司计量工作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八章竣工检验第四十五条 受电工程竣工检验前,客户服务中心、供 电分局业扩报装人员应牵头组织生产、调度部门,做好接电 前新受电设施接入系统的准备和进线继电保护的整定、检验 工作。第四十六条 受理客户竣工检验申请时,客户服务中 心、分局业扩报装人员应审核客户相关报送材料是否齐全有 效,与客户预约检验时间,并及时通知本单位参与工程验收 的相关部门。报送资料清单见附件9。第四十七条竣工检验时,应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规程和客户竣工报验资料,对受电工程进行全面检验。竣工 检验发现缺陷的,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复验合格 后方可接电。(一)竣工检验前,应提前与客户预约时间,告知竣工 检验项目和应配合的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竣工检验工 作。10千伏专线及以上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由客户服务 中心组织,应有营销部、生技部(农电部、配网部)、调度、运行单位、计量中心等部门参加。10千伏公农网及以下客户 受电工程由供电分局营销科组织,生技科、运行班组等参加。(二)客户受电工程检验必须按照正式批复的供电方 案、审核合格的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新编电气装置安 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等标准进行。(三)竣工检验范围应包括: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工程 施工工艺、建设用材、设备选型及相关技术文件,安全措施。(四)检验重点项目应包括:线路架设或电缆敷设;高、低压盘(柜)及二次接线检验;继电保护装置及其定值;配 电室建设及接地检验;变压器及开关试验;环网柜、电缆分 支箱检验;中间检查记录;电力设备入网交接试验记录;运 行规章制度及入网工作人员资质检验;安全措施检验等。(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受电工程缺陷整改 通知单(格式见附件7)书面通知客户整改。客户整改完 成后,应报请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局复验。第四十八条 竣工检验合格后,应根据现场情况最终核 定计费方案和计量方案,记录资产的产权归属信息,形成客 户工验收单(格式见附件10),及时告知客户做好接电前 的准备工作要求,并做好相关资料归档工作。准备工作包括:结清相关业务费用、签订供用电合同第四十九条 启动竣工检验的时间,自受理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5个 工作日。第五十条 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必须严格执行工作计划管理和安全监护制度,安全责任由牵头部门负总责,制定现场检验责任分工及安全措施,各专业人员须严格遵守 本专业安全作业规定。第九章收费及合同签订第五十一条客户服务中心应严格按照各级价格主管 部门批准的项目、标准和客户容量计算客户业务费用,经审 核后形成业务缴费通知单(格式见附件H),书面通知 客户缴费。收费时应向客户提供相应的票据。严禁自立收费 项目或擅自调整收费标准、范围,严禁主业与关联企业互相 代收有关费用。第五十二条 业务费的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 要求,做到日清日结。对需要办理临时接电费退费的客户,在其临时用电结束、拆表销户并结清所有电费后,客户服务 中心、供电分局应及时为客户办理退费手续。第五十三条 合同承办人员在签订供用电合同之前,应就客户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等资信情况开展调查,根据 公司下发的统一合同文本中有关供用电合同文本与客户 协商拟订合同内容,形成供用电合同初稿文本及供用电合同 附件。第五十四条 对于高压供用电合同,应根据供用电合 同分级管理规定,由不同管理权限合同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其中,对于重要客户和对供电方式及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 客户,应经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形成最终文本。第五十五条 合同文本审核批准后,将供用电合同文 本送交客户审核,如无异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 人或授权委托人签订,合同文本应加盖双方的“供用电合同 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如有异议,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合同条款。第十章接电作业第五十六条 接电前,完成接电条件审核,并对全部 电气设备做外观检查,确认已拆除所有临时电源,并对二次 回路进行联动试验。增容客户还应拆除原有电能计量装置,抄录电能表编号、主要铭牌参数、止度数等信息,并请客户 签字确认。第五十七条 接电条件包括:启动送电方案已审定,新建的供电工程已验收合格,客户的受电工程已竣工检验合 格,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已签订,业务相关费用已结 清,电能计量装置、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已安装检验合格,客 户电气人员具备上岗资质、客户安全措施已齐备等。第五十八条 客户受电设施接电组织:10千伏专线及 以上客户接电工作由客户服务中心组织营销部、生技部、调 度、运行单位、计量中心等部门参加;10千伏公农网及以下 客户接电工作由供电分局营销科组织,生技科、运行、计量 班组等参加。第五十九条 接电后应检查采集终端、电能计量装置 运行是否正常,并会同客户现场抄录电能表示数,记录送电 时间、变压器启用时间及相关情况。第六十条 接电时限应满足以下要求:自受电装置 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一般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 工作日,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 超过7个工作日。第六十一条接电工作必须纳入各生产工作计划管 理,严禁无计划工作。客户受电工程接电安全责任由牵头部 门负总责,制定现场工作分工及安全措施,各专业人员须严 格遵守本专业安全作业规定。第十一章资料归档第六十二条 接电完成后,业扩报装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并核对归档信息和报装资料,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和纸质 档案。如果存在档案信息错误或信息不完整,则发起相关流 程纠错。具体要求如下:(一)纸质资料应保留原件,确不能保留原件的,保留 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必须 保留原件。归档资料清单见附件12。(二)纸质资料应重点核实有关签章是否真实、齐全,资料填写是否完整、清晰;营销信息档案应重点核实与纸质 档案是否一致。(三)档案资料和电子档案相关信息不完整、不规范、不一致,应退还给相应业务环节补充完善。(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客户档案台帐并统一编号建 立索引。第十二章工作质量管理要求第六十三条建立业扩报装稽查和客户服务回访常态 机制。各级营销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督查制 度,督办业扩报装各环节的工作进度,加强对业扩报装工 作标准、政策制度和服务规范执行情况的督查。95598开展 客户回访和满意度调查,按月统计、汇总回访情况报营销部,业扩管理专责结合月度督查开展情况,通报回访满意度,并 提出改进业扩报装服务的措施和建议。高压客户回访率要实 现100%;低压客户回访率不得低于10%。第六十四条 强化业扩报装考核评价工作,完善业扩 报装质量考核制度,将业扩报装客户满意度、主要环节质量 指标纳入同业对标体系;建立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治理 长效机制,将整治成效纳入各级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各级营销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司业扩报装项目后评估制度、业扩报装管理考核办法等制度,通过持续评价,不断规 范业扩报装,提升服务水平。第六十五条 实行业扩报装服务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业扩报装服务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嫌“三指定”、侵害 客户利益的事件以及在业扩报装工作过程中造成重大社会 影响、重大经济损失,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六十六条 本细则由陕西省电力公司营销部负责解 释。第六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之前 公司印发的有关业扩报装制度中,内容与本细则不相一致 的,以本细则为准。附件1客户业扩报装办理告知书尊敬的客户:您好!欢迎您前来办理用电业扩报装业务。为更好地为您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确保业扩报装工作顺利进行和正式接电后的用电安全,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流程进行办理。我们将为您提供全过程服务,欢迎您对我们的 服务工作进行监督。1.业扩报装环节涉及用电申请提交、现场勘查、供电方案编制,受电工程 设计文件送审、隐蔽工程中间检查、受电工程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签订、计量 装置安装、接电等环节,您还需要按照政府文件规定交纳业扩报装相关费用。具 体办理手续和流程,请见陕西省电力公司报装业务办理流程指引。2.您可通过供电营业厅、95598客户服务电话等报装渠道提交用电申请,并 请您按照陕西省电力公司业扩业务办理流程指引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如您 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或者您的用电设备中有非线性负荷设备,请在办理用电申 请时一并提交相关负荷清单。对资料不完整的,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列出所缺资料 清单,请在补充完整后再提交用电申请。3.正式受理您的用电申请后,我们将按照预约的时间到用电现场勘查供电条 件,初步确定方案。在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和与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我们将在承 诺时限内向您提供供电方案书面答复意见。对于确实不具备供电条件的,我们将 向您说明原因,希望您能够理解。4.在受电工程建设过程中,您有权自主选择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电力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企业。同时,请配合我们做好如下工作:受电工程设计、施 工单位资质的审核;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查,隐蔽工程中间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请您提供相关单位的资质证明,及时将设计图纸送审,严格按照审核合格后的图 纸进行施工,及时联系我们开展中间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并按照我们工作人员 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5.在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后,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您的用电需 求、供电方案,与您协商供用电合同有关条款,在协商一致后签订供用电合同 及相关协议。6.在工程验收合格、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已签订,业务相关费用已 结清,您单位配备了具备相关资质电气人员后,我们将在承诺的时限内安排送电。7.如果您属于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行业范围,您将被列入重 要电力用户名单,并报当地政府部门审批确认。对于您的保安负荷,请按照有关 规定配置应急电源和非电性质保安措施。8.在业扩办理过程中,如果您需要了解业扩报装业务办理进度,可以拨打全 国统一的95598电力服务热线进行查询。9.请您协助我们对工作人员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如对我们的服务有不满意 或我们的工作人员有利用工作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请及时拨打95598服务 热线或电力监管机构12398监督电话投诉举报。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供电服务规定要求,竭诚为您提供 热情周到的服务。陕西省省电力公司附件2用电申请所需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需提供的 请标注V1用电申请表(报告)2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或法人代表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个人电力客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6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7房产证复印件(或相关法律文书)8总平图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总平面图、用电负荷特性说明、用电设备 明细表、近期及远期用电容量。9政府主管部门立项或批复文件;对高耗能等特殊行业客户,须提供环 境评估报告、生产许可证等附件3客户联系卡管理单位:客户编号:申请编号申请类别申请日期客户名称用电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附件4-1高压供电客户供电方案答复单有关事项申请编号客户名称客户编号用电地址申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核定容量客户分级用电性质供电方案出线变 电站主/备 线路变压器名称及线路杆号专线/T接供电电 压(kV)新增容量(kVA)总容量(kVA)出线方式建议计 量 计 费 方 式计 量 组 号计量点电压电价类别电能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类型足里定比变比产权变比产 权变比产 权无功补偿设备(kVAR)功率因数标准主要受电装置容量(kVA)电气上接线型式运行方式电气参数要求应急电源配置要求非电性质保安措施要求继电保护要求调度通信要求1、贵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即可自主选择委托有资质的电气设计、承装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2、受电工程设计图纸送审资料要求:a.受电工程设计说明书;b.用电负荷分布图;c.负荷组成,分级;d.影响电能质量 的用电设备清单;e.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f.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g.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容量;h.继电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i.隐 蔽工程设计资料;j.有自备电源的应另送自备电源资料及电气接入图。3、受电工程建设出资界面:供电企业负责:客户负责:4、本通知有效期:本通知自发出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贵单位须将上述图纸资料 与应交纳费用于本通知有效期届满前送交我单位。否则,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遇特殊情况,可在有效期届满前10天来我单位办理延长有效期手续。签发单位:(加盖公章)签发人:年 月 日附件4-2低压供电客户供电方案答复单申请编号客户名称客户编号用电地址申请日期联系人重要性等级联系电话供电方案主/备 线路变压器名称及线路杆号供电电压(kV)新增容量(kW)总容量(kW)计量计费 方式计量点电压电价类别电能表电流互感器类型定量定比变比产权变比产权无功补偿设备(kVAR)功率因数标准核定容量(Kw)用电性质应急电源配置要求有关事项1、贵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即可自主选择委托有资质的电气设计、承装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2、受电工程设计图纸送审资料要求:需报送交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3、受电工程建设出资界面:供电企业负责:客户负责:4、本通知有效期:本通知自发出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签发人:签发单位:(加盖公章)年 月日附件5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图纸送审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需提供的 请标注V1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2用电负荷分布图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4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5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6节能篇及主要生产设备7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8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9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10隐蔽工程设计资料11配电网络布置图12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13设计单位资质审查资料14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15其它附件6受电工程图纸审核结果通知单图纸审核内容和结果:申请编号申请类别客户名称用电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设计人联系电话审核部门审核人员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告知事项:1.按照有关规定,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图纸需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对需要变更设计的,应将变更后的设计文件再次送审,通过审核后方可据以施工,否则,供电企业将不予检验和 接电。2.承揽受电工程的施工单位应符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政府有权部门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并依据审核通过的图 纸进行施工。3、正式开工前,应将施工企业资质、施工进度安排报供电部门审核备案。4、隐蔽工程掩埋或封闭前,应报供电部门进行中间检查。供电部门意见:盖章:年 月日附件7受电工程缺陷整改通知单申请编号申请类别客户名称用电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检查部门检查人员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受电工程缺陷及整改要求:用电单位签章:供电单位签章:年 月日年 月日附件8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结果通知单检查内容和结果:申请编号申请类别客户名称用电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施工资质施工范围组织部门负责人检查部门检查人员配合部门配合人员开始时间完成时间供电部门意见:供电部门盖章:年 月日附件9受电工程竣工报验资料清单序号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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