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洛科威建筑材料(天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万吨防火保温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洛科威建筑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1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
洛科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防火岩棉生产商,成立于1909年,拥有超过8000名员工。集团拥有22家工厂遍布欧洲、北美和亚洲,同时拥有覆盖全球的办事处、分销商和合作伙伴的网络系统。集团总部和研发中心机构坐落在丹麦哥本哈根。洛科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广州设有一家岩棉生产工厂,同时还设有广州、上海、北京三家代表处。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几起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我国于201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通知中明确指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这一通知的颁布,使我国对 A级保温材料的需求量增大。为此,洛科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洛科威建筑材料(天津)有限公司,并投资1.05亿欧元在轻纺经济区内建设年产量15万吨的岩棉保温材料生产项目。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西南角,项目西侧隔预留空地为规划纺一路和海景大道,东侧隔规划纺三路为预留空地,北侧隔规划轻九路为预留空地,南侧隔预留空地为规划轻十路和独流减河。
1.2 项目概况
1.2.1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建设1条年产量15万吨的岩棉生产线,用于防火保温材料岩棉的生产;建设1条年产量7.7万吨的水泥制砖生产线,生产的砖块回用作为岩棉生产原料。
表 1.21 拟建项目生产规模
序号
产品名称
产量t/a
备注
1
岩棉
150000
产品外售
2
砖块
77000
砖块回用作为岩棉生产原料
1.2.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231656.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冲天炉车间、固化车间、冷端车间、辅线切割车间、水泥制砖车间、磨机车间、树脂车间、示范及测试区、维修车间、岩棉和制砖原料堆场、岩棉和砖块成品堆场、生产检测车间、给水泵站及蓄水池、燃气调压站、35kV变电站、初期雨水储存池等。
1.2.3 建设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05亿欧元,环保投资为1200万欧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4%。
1.2.4 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预计开工建设日期为2013年3月,2014年12月竣工。2015年1月~2015年3月试运行,2015年4月投产运行。
1.2.5 生产工艺概述
矿石和焦炭经配比混合后在冲天炉内高温熔化,形成的熔体进入离心机,在高速离心力和气流作用下拉伸成岩棉纤维,同时通过离心机的喷嘴将粘结剂、冷却水等喷到纤维表面。然后纤维被经过集棉鼓、摆锤机,形成多层折叠的均匀岩棉。然后岩棉进入固化炉,使其中的粘结剂固化并形成具有一定厚度和强度的岩棉。从固化炉后进入冷端车间自然冷却,然后对岩棉产品切割成型。最后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包装送入成品存放区。
1.3 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天津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滨海新区工业布局规划(2010-2020)》、《轻纺经济区26平方公里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岩棉行业准入条件》,具有选址可行性。
2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空气环境质量
本项目行政区划属于滨海新区塘沽,但地理位置上临近大港,为了解拟建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近年现状和变化趋势,本次评价调查收集了大港自动监测站近3年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资料(据《天津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4小时连续监测),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满足《环科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评价引用天津南港工业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轻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评价时的常规因子现状监测结果,结果表明,所有监测点位SO2、NO2、CO和氟化物环境空气质量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相应标准的要求。轻纺经济区TSP、PM10日均值超标,其余点位TSP、PM10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相应标准的要求。
为说明拟建项目所在地特征因子污染现状,本次评价委托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2年9月24日至9月30日连续7天对拟建厂址及其周边的6个点位进行NH3、苯酚、甲醛、HCl、臭气浓度特征因子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特征因子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声环境质量
本次评价委托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2年9月26日至9月27日连续两天对项目所在地环境噪声现状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北侧厂界噪声环境现状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的要求,其余厂界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
(3)地下水质量
为了解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地下水现状,本评价委托国土资源部天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于2012年9月25日对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地下水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区浅层地下水和微承压层地下水水质为Ⅴ类极差水平,氯化物、氨氮、亚硝酸盐、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为影响水质的主要因子。
(4)土壤环境质量
本次评价委托国土资源部天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于2012年9月25日取拟建项目原料堆场处的表层土壤(0-20cm)和底层土壤(80-100cm)各一份进行监测分析。土壤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区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土质差别不明显,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土质标准。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大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关于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确定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项目选址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
水:评至轻纺经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口。
噪声:评至厂界外1m。
风险评价范围:以危险源为中心,半径为3km的圆形区域。
图 1 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2.3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 2.31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最近距离m
方向
性质
大气、风险
1
大港电厂生活区
1000
西北
居住区
2
建国村
1000
西北
居住区
3
工农村
1200
西北
居住区
4
天津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2200
西南
自然保护区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污染源分布及其防治措施
3.1.1 废气排放源
正常工况:
G1:主烟囱废气
G1-1:冲天炉烟气
本项目原料和焦炭在冲天炉熔化过程产生的烟气中污染物为烟尘、NOx、SO2、CO、HCl、氟化物,烟气经布袋除尘+后燃烧器+SDA脱硫+布袋除尘工艺治理后由90m高烟囱排入大气,净化后的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为烟尘20mg/m3、NOx500 mg/m3、SO2265mg/m3、CO200 mg/m3、HCl 15 mg/m3、氟化物5 mg/m3,烟气排放量为50000 Nm3/h。
G1-2:离心成棉废气
从冲天炉流出的高温熔体通过离心机而形成的纤维在被吹送到集棉鼓表面时产生带有纤维和粘结剂颗粒的废气,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粉尘、苯酚、甲醛、NH3。废气通过集棉鼓过滤室(滤料为岩棉板)净化后与冲天炉烟气合并由90m高烟囱排放。离心成棉废气排放量为400000 Nm3/h,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为粉尘20mg/m3、苯酚10 mg/m3、甲醛10mg/m3、NH365mg/m3。
G1-3:成棉区流槽排气罩排气
本项目在成棉区设有一个排气罩,主要用于去除出口熔体的热量及防止废气对车间造成污染。同时对该区域起通风换气作用,降低工作区的温度。排气罩排出的气体和冲天炉烟气、离心成棉废气合并由90m高烟囱排放。排气罩排气量为50000 Nm3/h,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为烟尘10mg/m3、苯酚0.3mg/m3、甲醛0.5mg/m3、NH314mg/m3、NOx4mg/m3、SO21.3mg/m3、CO29mg/m3、HCl7 mg/m3、氟化物1.5mg/m3。
综上,本项目冲天炉烟气、离心成棉废气和成棉区流槽排气罩排气合并由主烟囱排放,废气排放量为500000Nm3/h,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为粉尘19mg/m3、苯酚8 mg/m3、甲醛8mg/m3、NH353mg/m3、NOx50 mg/m3、SO226mg/m3、CO23 mg/m3、HCl 2.2mg/m3、氟化物0.6 mg/m3。
G2:固化炉进出口排气罩排气
为控制无组织排放,在固化炉进口和出口设有排气罩以确保该区域的粉尘等气体被收集,固化炉进出口排气罩排气合并后引入50m高烟囱排放。废气排放量为50000 Nm3/h,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为粉尘10mg/m3、苯酚5 mg/m3、甲醛5mg/m3、NH320mg/m3、NOx20 mg/m3。
G3:固化炉固化废气
棉毡在固化炉内热风作用下固化,棉毡中的粘结剂中易挥发组分部分挥发出来,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粉尘、苯酚、甲醛、NH3、NOx。废气经后燃烧器燃烧和固化炉过滤室(滤料为岩棉板)净化后由50m高烟囱排放。固化炉固化废气排放量为45000Nm3/h,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为粉尘20mg/m3、苯酚5mg/m3、甲醛5mg/m3、NH3100mg/m3、NOx200 mg/m3。
G4:岩棉冷却废气
从固化炉出来的岩棉在冷端车间自然冷却,冷却过程产生的废气中污染物为粉尘、苯酚、甲醛、NH3。废气经冷却段过滤室(滤料为岩棉板)净化后由50m高烟囱排放。岩棉冷却废气排放量为70000Nm3/h,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为粉尘20mg/m3、苯酚10mg/m3、甲醛10mg/m3、NH365mg/m3。
本项目将固化炉进出口排气罩排气G2、固化炉固化废气G3和冷端车间岩棉冷却废气G4由50m高集束烟囱排放(该烟囱内三股废气有单独的烟道)。
G5:岩棉切边废气
岩棉冷却后进行切边,切边产生的粉尘和废料被吹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粉尘排放浓度为10mg/m3,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量为8000 Nm3/h。
G6:岩棉切割废气
岩棉切边后,进行纵切和横切切割成型,切割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粉尘排放浓度为10mg/m3,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量为90000 Nm3/h。
G7:辅线切割废气
部分岩棉产品在切割成型后需要进入辅线切割车间切割成不同大小、厚度的产品,以满足客户的要求。辅线切割产生的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粉尘排放浓度为10mg/m3,由15m高排气筒P7排放,辅线切割废气排放量为30000Nm3/h。
G8:水泥制砖废气
水泥制砖车间各种粉末状物料在进料、搅拌机搅拌混合以及砖块压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粉尘排放浓度为10mg/m3,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制砖废气排放量为25000 Nm3/h。
G9:水泥固化废气
压制成型的砖块在水泥固化室高温固化过程中挥发的废气通过固化室屋顶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水泥固化废气排放量为15000Nm3/h,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为粉尘10mg/m3、苯酚2mg/m3、甲醛2mg/m3、NH3125mg/m3。
非正常工况:
为了冲天炉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避免设备受到损坏,在以下情况下开启冲天炉减压阀或通过旁路排放废气。
(1)冲天炉减压阀排放
以下两种情况开启冲天炉减压阀,烟气不经过任何净化设备(布袋除尘器、后燃烧器和脱硫装置),直接通过约28米高的小烟囱排放。每次排放持续时间20min,每年最多2h。
l 当冲天炉内CO 浓度达到12%时,立即启动减压阀,避免进入布袋除尘器发生爆炸
l 当冲天炉烟气风机的温度过高时,立即启动减压阀,避免风机烧毁
(2)旁路排放
以下四种情况烟气烟气不经过任何净化设备(布袋除尘器、后燃烧器和脱硫装置),直接通过90米高的主烟囱排放。每次排放持续时间30min,每年最多20h。
1. 当冲天炉内CO 浓度达到10%,小于12%时立即开启旁路,避免炉内CO浓度继续升高
2. 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前温度过高,立即开启旁路,避免损坏布袋除尘器
3. CO后燃烧器温度过高,立即开启旁路,避免损坏设备
4. CO 后燃烧器引燃装置失效时
l 当使用冲天炉减压阀或旁路排放时,鼓风量立即下降,最多只有额定流量的70%,分别经过20分钟和30分钟后,自动停止所有鼓风。冲天炉非正常排放源强如下:
表 3.11冲天炉非正常排放大气污染源强
污染物
污染物排放mg/m3
烟气量Nm3/h
烟尘
3500
15000
SO2
2650
CO
80000
NOX
500
HCl
30
氟化物
10
3.1.1.1 废气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冲天炉烟气经烟气净化设施(布袋除尘+后燃烧器+SDA脱硫装置+布袋除尘)处理后,由引风机引入90m高主烟囱排放。排放的冲天炉烟气中烟尘、SO2、氟化物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离心成棉废气经集棉鼓过滤室净化处理后,由引风机引入90m高主烟囱和冲天炉烟气合并排放。排放的废气中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95)标准要求,粉尘、苯酚、甲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成棉区流槽排气罩排气由引风机引入90m高主烟囱和冲天炉烟气、离心成棉废气合并排放。排放的废气中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95)标准要求,烟尘、苯酚、甲醛、NOx、SO2、HCl、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冲天炉烟气、离心成棉废气、成棉区流槽排气罩排气三股废气合并后由90m高主烟囱排放,经分析,主烟囱废气中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95)标准要求,烟尘、粉尘、苯酚、甲醛、NOx、SO2、HCl、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固化炉进出口排气罩排气由引风机引入50m高烟囱排放。排放的废气中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95)标准要求,粉尘、苯酚、甲醛、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固化炉固化废气经后燃烧器和固化炉过滤室净化后由引风机引入50m高烟囱排放。排放的废气中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95)标准要求,粉尘、苯酚、甲醛、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岩棉冷却废气经冷却段过滤室净化后由引风机引入50m高烟囱排放。排放的废气中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95)标准要求,粉尘、苯酚、甲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固化炉进出口排气罩排气、固化炉固化废气和冷端车间岩棉冷却废气由50m高集束烟囱排放(该烟囱内三股废气有单独的烟道)。
岩棉切边废气、岩棉切割废气、辅线切割废气、水泥制砖废气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引风机引入各自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水泥固化废气经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15 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废气中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95)标准要求,粉尘、苯酚、甲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主烟囱和岩棉切割废气排气筒等效后,等效污染物粉尘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固化炉进出口排气罩排气烟囱、固化炉固化废气烟囱和岩棉冷却废气烟囱等效后,等效污染物粉尘、苯酚和甲醛的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固化炉进出口排气罩排气烟囱和固化炉固化废气烟囱等效后,等效污染物NOX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3.1.2 废水排放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岩棉纤维冷却废水、成棉区管路清洗废水、软水制备系统尾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产生的岩棉纤维冷却废水和成棉区管路废水排放量为146 m3/d,排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回用设施处理后可达到回用要求全部回用。软水制备系统尾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5.1m3/d,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后,各项污染物浓度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天津)(DB12/356-2008)三级,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废水水质能够满足轻纺经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由管道送至直接轻纺经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排放去向合理。
3.1.3 固体废物
本项目正常情况排放的焦炭碎石、冲天炉炉渣和脱硫残渣为一般工业固废,可在厂外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非正常情况排放的不能回用于岩棉生产系统的不合格岩棉产品、渣球和废水回用设备的滤渣及滤布为一般工业固废,可在厂外进行综合利用,未经固化的岩棉和废岩棉过滤板虽然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中,但是由于含有少量的苯酚、甲醛,本项目为避免在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将其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途径是可行的,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1.4 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有主烟囱噪声、集束烟囱噪声、吹离心机房噪声、空压机房噪声、一氧化碳后燃烧器噪声、冷却塔噪声、冲天炉车间进料噪声、岩棉板过滤室噪声以及原料装卸区噪声,主要噪声设备为各类风机、空压机、冷却塔等。在尽量选用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要求的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隔声间、隔声屏障、安装消音器、设置隔声罩等降噪措施。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噪声源在经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对厂区四侧厂界的噪声贡献值为38.9~53.4dB(A),北侧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l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能够满足3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厂区周围声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3.2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2.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对各排放源进行全年逐时、逐日平均浓度预测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气排放源污染物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占标率较低,可以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叠加现状背景值后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也可以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最大日均浓度占标率较低,可以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但由于PM10和TSP的现状监测平均值超标,因此叠加现状背景值后PM10和TSP最大日均浓度超标,其他污染物叠加现状背景值后的最大日均浓度可以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最大年均浓度占标率较低,可以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污染物对敏感点的小时、日均、年均浓度以及叠加现状背景值后的小时、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本项目冲天炉烟气通过冲天炉减压阀和通过旁路两种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污染物的区域最大小时落地浓度和对敏感点的贡献值和叠加值均满足评价标准。但对区域污染贡献率较高,应严格控制非正常排放。
本项目废气排放源中的NH3对厂界的影响值基本未超过相应的嗅阈值范围,不会对厂界外环境产生显著异味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也不会对环境敏感点产生显著影响。
3.2.2 环境风险分析
3.2.2.1 风险分析
拟建项目通过风险识别确定风险因子为甲醛、氨和天然气。经分析,最大可信事故为生产装置区树脂车间氨水储罐泄漏,其中的游离氨由车间排风系统进入外环境;公用工程单元——天然气调压站的阀门管线破损,天然气泄漏后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同时亦考虑了酚醛树脂储罐泄漏时可能进入环境的单体甲醛和氧气站液氧泄漏给环境带来的影响。
通过对各类事故的后果评价可知,这些事故应通过严格的生产管理予以防范;一旦事故发生,应采取相应的应急反应措施,缩短泄漏的持续时间,减少泄漏量,很好地控制事故范围,防止连锁反应的引发,从而尽量减轻泄漏带来的危害,事故消失后其对环境的影响即可消除。
建设单位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可将事故风险的影响减至最小。
3.2.2.2 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的规章制度,所有生产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2)针对各工序的物料特性对职工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重要岗位应采取持证上岗制度。
(3)操作人员要定时对车间所有动转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如有异常情况立即请检修人员检查处理,并进行倒设备操作,同时向调度汇报。
(4)有毒有害液体(氨水等)的装卸应采用密闭操作技术。与氨水储罐相关的管线必须做好防腐处理。
(5)布置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散和隔离;对振动、爆炸敏感的设备(如氧气储罐、钢瓶等),应进行隔离或设置屏蔽、防护墙、减振设施等。
(6)在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设置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7)为防止物料泄漏时会污染到水体,若树脂车间设有排水口时,须按要求设置截止阀。车间内的储罐要求设置围堰,围堰设防渗措施和导排措施,便于物料泄漏时进行回收。
(8)生产装置区及存在风险的公用工程单元应设有视频监控系统。
(9)厂区内各生产车间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文件的要求设置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火灾探测及火灾报警系统。
(10)厂区内天然气系统在重要位置应设自动阀门,设天然气泄漏探测设备,当发生泄漏时,阀门自动切断。对后燃烧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管道定期检查和维护。
3.3 环保措施
表 3.31主要环保措施汇总
序号
环保措施
工程内容
备注
1
废气治理
(1)冲天炉废气:布袋除尘+后燃烧器+SDA脱硫+布袋除尘;
(2)离心成棉废气、岩棉冷却废气:经各自岩棉板过滤室过滤净化;
(3)固化炉固化废气:经后燃烧器和岩棉板过滤室过滤净化;
(4)岩棉切边废气、岩棉切割废气、辅线切割废气、水泥制砖废气: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净化;
(5)成棉区、固化炉进出口废气:分别通过排气罩收集后排放;
--
2
废水处理
(1) 雨污分流
(2) 新建40m3/h污水回用设施。
--
3
固体废物
正常排放:
(1)切边废料和可回用的不合格岩棉产品直接回用于岩棉生产系统,不能回用于岩棉生产系统的不合格岩棉产品等干废物、矿石碎石、飞灰、岩棉生产过程产生的渣球、未经固化的岩棉、废水回用设备的滤渣及滤布、废岩棉过滤板等湿废物全部回用制砖;
(2)焦炭碎石、冲天炉炉渣、脱硫残渣厂外综合利用;
(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非正常排放(部分固废不能全部回用于制砖系统,需要外排):
(1)不能回用于岩棉生产系统的不合格岩棉产品、渣球和废水回用设备的滤渣及滤布厂外综合利用;
(2)未经固化的岩棉和废岩棉过滤将其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4
隔声降噪
(1)空压机、各种泵等设置在车间或单独的建筑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安装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冷却塔远离厂界设置。
--
5
环境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
(1)树脂车间储罐设围堰,围堰设防渗措施和导排措施;
(2)设事故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兼做);
(3)对雨水排放系统和污水排放系统设置切断设施,并在总口设置截止措施;
(4)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设置消防管网,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5)设可燃气体探测器,厂内设视频监控系统
--
6
其他环保措施
(1)施工期防尘降噪措施;
(2)排污口规范化,按要求设置排污口;
(3)设废水在线监测系统;
(4)厂区绿化及环境美化。
--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均为目前较为成熟可靠且有应用实例的污染防治措施,具备技术经济可行性,并有显著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3.4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本项目须制定系统科学的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确保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并对环保措施的实际效果进行检验。环境管理与监控工作应该在所在地区环保局监督下进行,加强对施工期扬尘、噪声的环境管理,同时做好各项环境监测工作。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照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本项目建成后,按有关环保法规要求,本次评价建议的监测计划。
表 3.41 监测计划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监测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
废气
冲天炉烟气
废气量、烟尘、SO2、NOX、CO、HCl、氟化物
每季度1次
离心成棉废气
废气量、粉尘、苯酚、甲醛、NH3
每季度1次
成棉区流槽排气罩排气
废气量、烟尘、苯酚、甲醛、NH3、CO、NOx、SO2、HCl、氟化物
每季度1次
固化炉进出口排气罩排气
废气量、粉尘、苯酚、甲醛、NH3、NOx
每季度1次
固化炉固化废气
废气量、粉尘、苯酚、甲醛、NH3、NOx
每季度1次
岩棉冷却废气
废气量、粉尘、苯酚、甲醛、NH3
每季度1次
岩棉切边废气
废气量、粉尘
每季度1次
岩棉切割废气
废气量、粉尘
每季度1次
辅线切割废气
废气量、粉尘
每季度1次
水泥制砖废气
废气量、粉尘
每季度1次
水泥固化废气
废气量、粉尘、苯酚、甲醛、NH3
每季度1次
2
废水
本项目厂区总排放口
污水量、pH、SS、CODCr、BOD5、氨氮、总磷
每季度1次
3
噪声
厂界四侧
等效连续A声级
半年1次
4
地下水
原料堆场上游50m、原料堆场、原料堆场下游50m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铜、锌、钼、钴、硒、铍、钡、镍。水位测量
半年1次
4 公众参与
4.1 项目公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公众参与。根据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示主要信息且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少于10日。为此,建设单位针对本项目采用如下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了公众参与,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网站公示
本次公告采用网站公示形式进行,公告从2012年6月18日开始,在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网站上(http://www.taes.org)发布项目公示信息,目前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意见。项目公示内容见附录1。
网上第一次公示截图
(2)第二阶段:报告书简本公示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完成后,于2012年12月4日开始在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taes.org)、轻纺经济区管委会、工农村村委会、建国村村委会和大港电厂生活区公告栏进行了环评报告书简本公示,供公众查看和提出反馈意见,目前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意见。项目公示内容见附录2。
网上第二次公示截图
轻纺经济区管委会现场公示
工农村村委会现场公示
建国村村委会现场公示
大港电厂生活区公告栏现场公示
本项目的环评信息于2012年12月4日开始在滨海时报上进行了公示,目前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报纸公示截图
4.2 公众参与的形式及内容
根据项目的情况,本评价采用发放调查表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表拟发放60份,收回54份,其中1分无效。发放的主要对象为建国村居民、工农村居民、大港电厂生活区居民、大港城区居民以及周边企业,调查表的形式见附录3。
4.3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及结论
本次公众参与发放调查表共60份,收回54份,其中1分无效。被调查对象的文化程度、年龄分布、职业分布及居住情况见表14-1,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结果见表14-2。
4.3.1 调查表统计结果
表 41公众参与人员基本情况
项目
分类
人数
总人数
所占比例%
性别
男
34
53
64.2
女
19
35.8
年龄分布
>50
3
53
5.7
30~50
20
37.7
20~30
30
56.6
工作或居住地点距项目所在地的距离
2公里及以内
5
53
9.4
2 ~ 5公里
22
41.5
5~ 10公里
15
28.3
10公里以上
11
20.8
职业分布
农民
6
53
11.3
职工
34
64.2
个体经营者
4
7.5
教师
2
3.8
公务员
0
0
科技人员
1
1.9
其它
6
11.3
文化程度
初中及以下
15
53
28.3
高中及中专
16
30.2
大专
10
18.9
大本及研究生以上
12
22.6
在该地区居住时间
5年以下
36
53
67.9
5-10年
9
17.0
10-15年
2
3.8
15年以上
6
11.3
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哪个方面
工资收入
47
53
88.7
个体经营
5
9.4
种植
1
1.9
养殖
0
0
其他
0
0
表 42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您获得本项目建设信息的渠道
电视、报纸或杂志
网站
甲方发放的宣传资料
其它
5.7
9.4
79.2
5.7
通过对材料的阅读,您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了解
基本了解
不了解
15.1
81.1
3.8
您是否了解当地环境质量状况
了解
基本了解
不了解
18.8
77.4
3.8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公众参与制度是否了解
了解
基本了解
不了解
15.1
64.1
20.8
对您的外部环境,您优先选择
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
环境质量
说不清
54.7
43.4
1.9
对工作(居住)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满意程度
环境空气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18.9
67.9
13.2
水环境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20.8
73.5
5.7
声环境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26.4
71.7
1.9
生态植被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24.5
71.7
3.8
根据您的理解本工程建成后
既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又对环境负面影响较小
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但对环境负面影响较大
86.8
7.5
对当地经济发展不起作用,同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较大
说不清
0
5.7
本工程建成后,对您的生活质量的影响
通过地区经济水平增长,直接或间接的改善了生活质量
没影响
产生负面影响(请说明原因)
81.1
17.0
1.9
本工程建成运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环境空气
无污染
轻微污染
一般
较大污染
32.1
50.9
15.1
1.9
水环境
无污染
轻微污染
一般
较大污染
52.8
30.2
13.2
3.8
声环境
无污染
轻微污染
一般
较大污染
54.7
28.3
17.0
0
环境风险
无污染
轻微污染
一般
较大污染
47.2
34.0
18.8
0
本工程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充分可行?
废气
可行
不可行
说不清
84.9
1.9
13.2
废水
可行
不可行
说不清
84.9
3.8
11.3
噪声
可行
不可行
说不清
86.8
3.8
9.4
固废
可行
不可行
说不清
86.8
1.9
11.3
环境风险
可行
不可行
说不清
84.9
0
15.1
对本工程选址的评价
项目位于轻纺经济区,厂址合适
选址不合适,应另选址
(说明理由)
100
0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本工程的态度
支持
无所谓
反对(理由)
73.6
26.4
0
4.3.2 调查表统计的基本结论
(1)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可看出,在本项目厂址周围所选参与公众的年龄主要分布在20~30岁(56.6%)以及30~50岁(37.7%),文化程度分布较均匀,初中及以下(28.3%)、高中及中专(30.2%)、大专(18.9%)、大本及研究生以上(22.6%),职业主要有职工(64.2%)、农民(11.3%),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工资收入(88.7%),工作或居住地点距项目所在地的距离集中在2~5公里以内(41.5%),公众主要通过建设单位散发的宣传资料了解本项目的信息,对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或基本了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公众参与制度基本了解,对当地环境质量状况了解(15.1%)或基本了解(81.1%)。因此从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分布以及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的百分比分布上较为合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在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中,约54.7%的公众对外部环境的优先选择是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约43.4%的公众优先选择环境质量。约86.8%的公众对工作(居住)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意或较满意,约13.2%的公众对工作(居住)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不满意;约94.3%的公众对水环境质量现状满意或较满意,只有5.7%的公众对水环境质量现不满意;约98.1%的公众对声环境质量现状满意或较满意,只有1.9%的公众对声环境质量现状不满意;约96.2%的公众对生态植被现状满意或较满意,只有3.8%的公众对生态植被现状不满意。认为本项目建成后既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又对环境负面影响小的公众占86.8%。81.1%的公众认为项目建成后促进地区经济水平增长,直接或间接改善了生活质量。绝大多数的公众认为本工程建成运行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及环境风险的影响程度较轻。认为本工程在废气、废水、噪声、固废以及环境风险方面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的公众均在85%左右,同时分别有13.2%、11.3%、9.4%、11.3%和15.1%的公众说不清。
(3)从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来看,100%的公众认为项目位于轻纺经济区内,厂址合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73.6%的公众对本工程表示赞同,另有26.4%的公众表示无所谓。这就说明公众在了解该项目的基础上,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4.4 小结
根据项目的情况,本评价进行了两次网站公示,在轻纺经济区管委会、工农村村委会、建国村村委会和大港电厂生活区公告栏进行了现场公示,在滨海时报上进行了报纸公示,并采用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发放调查表60份,收回54份,其中
展开阅读全文